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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比較法觀點論我國專屬經濟區應有的立法謝碧莉, XIE, BI-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研究我國專屬經濟區應有的立法為目的,一方面比較各國專屬經濟區立法的內
容及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以歸納一個國際普遍採用的立法型態,供
我國立法的參考;另一方面檢討我國現行法及有關單位草擬的法案是否符合我國目前
的需要,然後再根據綜合研究的結果,試擬我國專屬經濟區的立法草案,作為本文的
總結。本文約有五萬餘言,各章的結構如次:
第一章:「緒論」簡要分析專屬經濟區制度對我國的影響,以及本研究的目的與方法
。
第二章:「專屬經濟區的國際法地位與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以三小
節分別討論專屬經濟區的國際習慣性質及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我國的效力
,並就該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的規定做重點闡述。
第三章:「各國專屬經濟區立法的比較研究」分四節,就三十餘國的立法加以綜合比
較,並評述其得失,最後歸納專屬經濟區立法的一般型式及內容。
第四章:「我國專屬經濟區應有的立法」計四節,除說明我國宣布二百海里專屬經濟
區的憲法基礎外,另探討我國現行法制與經濟部「經濟海域法」草案的適應性,以及
未來我國專屬經濟區立法應注意的重點。
第五章:「我國專屬經濟區的試擬」-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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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法觀點探討中菲專屬經濟區問題韋玉龍, Wei, Yu-L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概論專屬經濟區制度背景。我國設置之原因及權義。
第二章:從國際法觀點探討菲律賓對其領海的條約繼承性主張、歷史性權利主張及國
際法權利主張。
第三章:從國際法觀點探討菲國群島原則之歷史性權利主張及習慣國際法權利主張。
第四章:從我國承認群島原則的前題下探討中菲重詁海域,菲基線的合理、合法畫法
。
第五章:研究中菲有依照衡平原則和平解決的義務,並提供談判時的模型分析。
第六章:結論。研究自行畫界及合作的可能性及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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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漁權發展的歷史考察(1912-1982) /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the fishery righ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1912-1982陳冠任, Chen, Kuan J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中華民國作為研究主體,探討在1982年現代國際海洋法確立之前,「漁業權」此一概念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的發展過程。本研究首先上溯自清末,探討漁權概念傳入中國的過程以及後來在北京政府(1912-1928)及南京國民政府(1928-1937)的發展,雖然期間政權更迭頻繁,但漁權意識與政策並未隨著政權的更迭而有所轉變,而是彷彿接力賽般,由清末一路承襲自南京國民政府。1937年中日戰爭的爆發,中國沿海省份漸遭日軍佔領,中華民國的漁權發展方暫告一段落。
戰後國際秩序進入重整階段,雖然各國試圖透過國際海洋法會議,制定一具有公信力的國際海洋法,藉此解決諸多國際爭端;然而,在美、蘇冷戰的狀態下,各國對於國際海洋法中的「領海範圍」與「捕魚界限」均難以達成共識。如此也意味著,國際間不論是專屬漁業權或是入漁權雙邊交涉的效力,均遠大於國際法規定,且隨著不同的政治、地理以及國際關係等因素下亦有所差異,因此,本研究針對「專屬漁業權」與「入漁權」進行個案研究,探討中華民國在其中的發展歷程,並藉此比較其中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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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在海疆劃界中效力問題之研究 / The Effect of Islands on the Delimitation of Maritime Boundaries程宜宜, Cheng, Yi-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每一個沿岸國皆多多少少擁有島嶼,不論是近岸島嶼或洋中島嶼。而全球島嶼面積共3,823,000平方英里,佔地表的百分之七(不包括內陸河流及湖泊中之島嶼),有些國家甚至完全由島嶼構成。據統計,全球島嶼中,大於1,000平方英里者(相當於牙買加或賽浦路斯的大小)者至少有123個,其中共有61個面積達4,000平方英里(相當於盧森堡的大小)者。這些數據顯示了島嶼地位的重要性,因為在今日,島嶼的存在已不再只是一個單純的地理問題,在國際海洋法上,它不僅可以影響一國海域管轄權(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礁層)的劃定,甚至足以引起海岸相鄰或相向國家海域管轄權的衝突。解決海域管轄權衝突的最基本辦法,即為針對重疊
區域的「平均分攤」。但此一「平均分配」有時反會因島嶼的存在而導致「不公平劃界」或「疆界線的扭曲」。由於上述結果易使當事國之一方劃得不成比例的海域,[甚至引發更複雜的海域糾紛,因此有必要在海疆劃界中適當控制島嶼的海域管轄權,即---藉賦與島嶼適當之效力,以達公平劃界之目的。本文之研究動機即在於此。而研究目的,則在於就公約規定、學者意見、國際司法判例及國家實踐四者,探討島嶼對海疆劃界的影響,找出解決島嶼造成劃界不公平之方,以及賦與島嶼適當效力之道。本文第一章為「島嶼」的概念性介紹,即何謂島嶼,其定義、種類、存在的形式及形成的過程為何?而一般所謂的島嶼與國際法上的島嶼又有何分別?
此皆為本章重點。第二章為島嶼與領海的關係,討論的焦點包括:(一)領海基線的劃定與島嶼的關係、(二)海灣島嶼的效力、(三)島嶼對領海劃界原則的影響以及(四)島嶼在海岸相鄰或相向國家領海劃界中可得之效力程度等等。三章重點在於介紹島嶼與大陸礁層、專屬經濟區劃界原則之關係,並從公約規定、學者意見、國際司法判例及國家實踐等方面探討島嶼存在時,大陸礁層與專屬經濟區的衡平劃界,以及島嶼在「衡平考量﹞U應得的效力。第四章除介紹「群島制度」的內涵,主要重點則為(一)關於劃定群島基線的國家實踐,以及(二)群島基線的劃定對劃界的影響。此外
南海問題亦是本章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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