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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拆遷戶安置之研究 / The Study of rehousing for demolished households of zone expropriation

施伯憲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區段徵收是政府目前開發土地的主要手段之一,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之需要,得以區段徵收方式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公共設施用地,其餘之可供建築使用土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作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或讓售供公營事業機構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並以處分土地之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為一具財務自償性之開發方式。   政府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受影響最深的人,不外乎是原來即在此居住生活的拆遷戶,其因為區段徵收必須被迫搬遷離開故居,另覓居所,而政府除了提供土地及建物等相關補償費用外,是否應保障其獲得安置之權益,使其維持原有生活水準,實為值得關注之課題。   目前各地方政府對於區段徵收拆遷安置之標準及方式不一,自從民國88年政府暫緩興建國宅之後,臺北市政府是目前唯一仍以興建住宅方式來安置區段徵收拆遷戶之地區,並有士林官邸北側地區區段徵收實際完成之案例,及目前辦理中之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案。其他縣(市)政府則多採發放房屋租金補貼之方式來安置拆遷戶。然而,在現今民主意識高漲,都會地區地價昂貴,拆遷戶獲得之補償費不足以在附近購買房屋下,如何提供區段徵收拆遷戶一個安身立命之處,以降低區段徵收開發之阻力,儼然已成為現今區段徵收作業所面臨主要課題之一。   本研究以損失補償及公平正義理念為基礎,探討現行區段徵收在法令制度面、公平(保障)面及執行面等三層面所面臨拆遷安置的相關課題,並藉由臺北市士林官邸北側地區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等案例,透過問卷調查及訪談之方式,探討由政府於區段徵收範圍內興建住宅安置拆遷戶所面臨之相關課題,並尋求改進解決之方式。   本研究希冀區段徵收拆遷安置作業,在法令制度方面,中央政府宜對拆遷安置訂定更完整之法令制度規範,並訂定完整之安置計畫內容規範;公平(保障)方面,則應確保弱勢拆遷戶維持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拆遷戶在非經濟方面之各項損失及公平保障拆遷戶間之權益;執行方面,則應具備採彈性多元安置方式,對於拆遷安置對象與方式須符合損失補償與公平正義之原則,並加強拆遷戶之參與及溝通,以確保拆遷安置作業能符合拆遷戶實際之需要,發揮區段徵收拆遷安置應達到之實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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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被占用土地處理問題之研究 / Research of the occupied state-owned land issues

戴玉萍, Tai, Yu-P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有土地係國家的重要資產,其面積與產值均甚龐大,如能充分利用,對國家財政收入及經濟、社會公共政策之實施,有重大的影響,尤其逢國家財政收支惡化之際,國有被占用土地處理尤應避免少數人擷社會大眾之利益之不公平現象,國有土地處理應適時扮演守衛國家資產的角色,實為當前國有土地管理工作責無旁貸之責。 由於法律行為制度欲發揮規範效力,必須具備倫理上的正當性及必須正義性的要求,為達到公平機會均等,有必要對造成這樣機會不均等的因素加以清除,而制度上只要是正義的程序即保證了公平的結果,但在制度之前,因資源有限,占用資源者必須在程序上必須符合占取正義原則,故國有土地被占用處理規定,應符合平等自由、機會公開、平均分配及占取正義,易言之,國有土地為全民之共同資產,其處理規定應落實公平正義的精神,使所有人得公平承擔其應享之權義及社會利益,並且對於違法者得到應得之處罰,是以,本文藉由探究國有土地被占用處理規定與發生原因是否有合理關聯性,處理方式的選擇是否符合機會公平與移轉正義之原則,另有關使用補償金的收取是否依占用成因、占用時間獲利性、占用時間長短而在規定上而為不同的處理,以此檢視國有土地被占用處理規定,是否達到有效的消弭占用國土問題之立法目標。 經本研究就平等自由、機會公開、平均分配及占取正義檢視研究探討現有國有土地被占用處理規定與發生原因的合理關性、符合相關規定時納入租賃管理、納租後之處理方式選擇、以及使用補償金的收取等規定後,歸納出國有土地的權屬是屬於全體國民所有,國有土地被少數人無權占用,已違反羅爾斯所主張的機會公平原則,而制度上對這些占用人收取的使用補償金水準,一律以公告地價5﹪作為追收的計徵標準,不區分使用用途別,違反「依能力差異」分配的差異公平正義概念,使用補償金計算標準並未考慮占建國有土地可能自用或出租;其用途可能作為住宅或營業,不論占建國有土地之用途與實際所獲之利益,卻一律比照國有土地租金計收,亦顯然較一般市場行情為低,也違反了羅爾斯所主張的差異公平原則,使用補償金規定之計算內涵來看,使用補償金比照租金之標準的租金率,形成合法承租與非法占用適用相同計算標準,顯難謂符合差異公平原則,另外,這些無權占用人使用國有土地,也違反諾齊克所主張的占取正義。故現行國有被占用土地納入租賃處理及使用補償金之計收標準及內容,確有不合理之處,建議應將占用者所獲得之利益移轉於大眾所有,以達到相對的公平,方屬立法及實踐過程中,貫徹實踐公平正義的法律價值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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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法制之經濟分析 / Economic Analysis of Merger and Acquisition Law

張勝春, Arthur,Ch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伴隨著世界歷史步入二十一世紀,以企業為核心的市場體系處於一個大的結構性調整。企業能否順利調整到為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服務,成為了全球各大公司所關注的首要問題。在此轉捩點,各個勵精圖治的企業家無一例外的選擇了擴大經營規模,世界500大的公司都是靠收購和合併發展起來,國際企業經常以併購的方式進行企業水平、垂直整合,以利於從事專業經營,提升經營效率,為因應企業全球化趨勢,有關企業併購法制之完備及明確,勢所必需。 企業收購合併為一法律上饒富興味之課題,這不只因為合併具有多種的形態,更因為合併涉及企業間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使得多種面向的法律領域都與之產生牽連。 本論文之結構安排如下:第一章為緒論,介紹本篇論文之研究動機、背景、以及研究方法與範圍。第二章為法律經濟分析概述,介紹法律經濟分析的內涵、背景、發展以及與傳統法學研究上之差異,並說明為何選取以法律經濟分析之方式作為研究主軸。第三章法律經濟分析的經濟理論基礎,主要對法律經濟分析中經常運用到個體經濟學的最大化、效益、供需理論及賽局理論進行分析與闡述。第四章為企業併購概述。第五章台灣企業併購現況。第六章為企業併購法制之經濟分析檢視各種現行法之可行性,並建議以經濟觀點構築之法制作為解決方案。第七章為結論與建議。 本文的主要目的以一種法律經濟分析的不同視角,從企業併購的經濟學基礎、法律制度的供需狀況、效率等方面論證對企業併購法制進行法律規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系統地檢視企業併購於現行法中所扮演之功能分析是否符合經濟學中效率的觀念,並且分析於現行企業併購法制發生違反效率的情況。 / During the last quarter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have turned toward history, something that culminated in the 1990s, and this phenomenon was evident in law as well. However, until recently, law and economics, the most influential post-World War II jurisprudential movement, was a-historical in its methodology and research agenda. The objective of this article is to call attention to economic analysis of merger and acquisition law, its methodological causes, and the nature of its interaction with other sub-fields of law and of economic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re undoubtedly among the most significant macro-economic phenomena of the industrialized West during the last twenty years. The size of acquisitions is constantly rising, with no sign of this phenomenon being part of a passing trend.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diverse and complex aspects of acquisitions, the Article attempts to develop a comprehensive theoretical model that defines acquisition law's central policy goals and suggests criteria to be followed in order to ensure the achievement of these go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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