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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佔廠商生產及逃稅決策─核定成本不確定的情況方裕僊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有鑑於過去有關逃漏稅決策的研究也都假設納稅人對於自己的稅負掌握完全資訊,然而現實情況則不然。在現實情況中,稽徵機關可能因為稅法制定的不完善、稽徵程序的繁複或稅務人員的訓練成效不一,使得其核定納稅人的所得水準出現或高或低的情形。由此可知,納稅人的逃漏稅決策除了面臨會被查核的風險外,還可能面臨稽徵機關核定所得不確定的風險。因此本文將此現象反應在生產者決策中,試圖探討當獨占廠商面對核定成本的不確定時,其生產決策與逃漏稅決策間的關係會不會產生變化,而在考量核定成本不確定的情況下,利潤稅的中立性是否會被推翻。本文證明在考量核定成本不確定的情況下,利潤稅的中立性將不成立,此時廠商逃漏稅決策下的最適生產量將大於或小於未考慮逃漏稅決策下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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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寡占市場下廠商的租稅逃漏與最適民營化政策 / Tax Evasion and Optimal Privatization Policy in a Differentiated Mixed Oligopoly林聖祐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於Fujiwara (2007) 一文分別導入利潤稅制與逃漏稅,探討當產品存在差異性,利潤稅制與逃漏稅對長、短期釋股比例之影響。研究發現,在混合寡占市場的架構下,當政府於短期市場課徵利潤稅,利潤稅不具中立性。惟政府於長期市場課徵利潤稅,利潤稅對私營廠商具中立性。
當代表性消費者效用函數為 CES 形式,考量代表性消費者對差異性的喜好程度,得到長期和短期的最適釋股比例的結論與Fujiwara (2007) 大致相同,但課徵利潤稅會提高長期和短期的最適釋股比例。
逃漏稅部分,發現雖然廠商逃漏稅的決策與生產決策係獨立。惟廠商出現逃漏稅的行為時,利潤稅不具有中立性。異於Wang and Conant (1988)、Yaniv (1995,1996) 等文結論。又發現民營化會增加逃稅,惡化社會福利,異於Hood (1986) 民營化能改善逃漏稅,提升社會福利之結論。
加入逃漏稅後,課徵利潤稅對長、短期最適釋股比例的影響則不明確。惟廠商逃漏稅成本高時,課徵利潤稅對最適釋股比例的影響方向長、短期才皆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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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占廠商的產出與逃稅決策--有限責任與市場不確定性之情況余承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建立模型,加入許多現實社會存在的現象,包括有限責任限制、景氣榮枯的不確定性以及將決策「階段化」,以探討廠商的產出與逃稅的行為。在逃漏稅行為方面,引入有限責任可能使廠商的逃稅決策呈現「兩極化」。在產出行為方面,未來景氣的不確定性將使利潤稅不具中立性。在無景氣考量下,不論有無有限責任,也不論決策是否具「階段性」,利潤稅對產出仍具中立性。當廠商必須面臨景氣的不確定性且為一風險趨避者的時候,在兩階段決策模型之下,不論有無有限責任的存在,利潤稅的中立性都不會成立。且若存在有限責任,其產量會比不存在有限責任的產量還多,在階段模型下,引入有限責任仍使廠商傾向採取風險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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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經濟學三篇論文 / Three Essays on Public Economics許耕維, Hsu,Keng-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篇文章係利用Meltzer and Richard (1981)所建構之中位數投票者模型,衡量政府進行所得重分配產生公共基金邊際成本大小。有別於過去研究公共基金邊際成本的文獻,假設租稅制度之現況為任意的或是在最適的均衡下,文章的主要貢獻在利用現存租稅制度本身代表著一個政治均衡的前題,推導出公共基金邊際成本之公式,故可以視為是將實證經濟學的特性應用在規範經濟學的領域之研究。有趣的是公式中以標準化後平均所得與中位數所得差距所衡量的所得不均度,可以用來衡量租稅的效率損失及重分配水準是否足夠。
第二篇文章係利用 Laffont and Tirole(1986)的最適廠商管制機制模型,加入Raith(2003)誘因給付契約模型,建構較符合實際社會狀況的雙層不完全資訊模型。文章的貢獻在發現廠商最適管制機制,除Laffont and Tirole(1986)指出受廠商工作努力誘因及資訊淨租之影響外,還受到員工風險厭惡程度、生產成本風險及工作努力邊際負效用增加速度等因素的影響。當生產成本風險愈高,或是員工風險厭惡程度愈大及工作努力邊際效用增加速度愈快,使得廠商與員工間道德冒險的成本愈大時,廠商最適管制機制愈偏向成本加成契約,而非Laffont and Tirole(1986)指出偏向固定價格契約。此結論可廣泛應用於包括國防採購、政府部門與公有、公用事業之管控等問題,例如,航太、軍火、高速鐵路等生產成本風險較高產業,廠商最適管制機制愈偏向成本加成契約;但電力、自來水等生產成本風險較低產業,廠商最適管制機制愈偏向固定價格契約。
第三篇文章討論過去文獻未分析的廠商最適利潤稅問題。廠商的實際利潤除有生產技術的差異外,還受員工工作努力及隨機變數等因素的影響。一方面,政府僅能觀察廠商事後利潤,並無法觀察其生產技術差異;另一方面,廠商也無法觀察員工工作努力及隨機變數等,兩者均存在不完全資訊的問題,因此,建構政府與廠商之間,以及廠商與員工之間的雙層不完全資訊架構,分析不同生產技術廠商的最適利潤稅對逆選擇、道德冒險及風險分攤的影響,是一個有趣且重要的課題。
本篇發現廠商最適利潤稅有兩種情況,當政府觀察廠商事後利潤不會產生替代效果下,應課徵定額稅(lump-sum taxes);除此之外,若存在逆選擇的問題,透過模擬數值分析結果發現,廠商最適利潤稅邊際稅率與員工風險厭惡程度及生產風險成正比。此外,隨著廠商生產技術愈高,利潤稅邊際稅率則逐漸下降,而且廠商生產技術愈高,不同風險厭惡程度及風險下的利潤稅邊際稅率差異也逐漸減少。
當生產技術分配為柏拉圖(Pareto)分配時,最適廠商利潤稅邊際稅率較均等(Uniform)分配及對數常態(Lognormal)分配為低。當工作努力邊際效用與工作努力間為凸函數時,最適廠商利潤稅邊際稅率較兩者間為線性函數時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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