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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機構組織設計之研究:結構功能觀點廖雯玲, Liao, Wen-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貪污是社會科學中最受爭議的論題之一,亦是數千年來執政掌權者所關心的議題。近年來我國亦將肅貪列為重點工作,期建立廉能政府,其中尤以是否應設立一專責肅貪機構備受各界關注與討論。有鑑於肅貪績效卓越的香港、新加坡皆設有專責肅貪機構—「廉政公署」、「貪污調查局」,我國實有成立廉政專責機構以遏阻貪污之必要。
欲探討我國廉政組織如何設計可從不同觀點切入加以研究,本文所採取的為「結構功能觀點」,其內涵為:結構與功能可說是組織的二個最主要部分,為組織中靜態和動態的二個特性,在組織中,結構與功能是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的。就結構功能觀點而言,在從事組織設計之工作前,需先清楚組織所欲達成的目標,瞭解組織欲發揮的功能,而後設計組織結構,使組織裡的每一個單位或部門可以協調運作,進而達成組織目標。
本研究遂以結構功能觀點為全文研究架構,擷取香港、新加坡肅貪制度與組織結構的成功經驗做為我國之借鏡,探討我國從事廉政工作的主要機關「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政風司」之組織架構與職掌,並分析目前肅貪機制之缺失,進而論我國廉政專責機構須具備哪些功能、組織結構應如何設計,輔以「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及其他立委所提出的各種不同版本草案的規劃內容,擬出適合我國國情及能充分發揮功能的廉政組織設計藍圖及配套措施,供有關單位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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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廉政機制及其比較研究 /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cross-strait Incorrupt government mechanism丁慶華, Ting, Ching Hu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廉潔」、「效能」與「透明」乃當前全球先進政府的重要施政價值,亞洲各國為防制貪污之腐蝕,近年來均積極加強反貪廉政機構的建立與強化。反腐倡廉亦為兩岸政府當前施政重點,雙邊領導人均一再宣誓打擊貪腐之重要性並實際嚴打貪官污吏,中國大陸於1995年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反貪污賄賂總局,2005年又於國務院下設國家反腐敗局;我國則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在各界殷盼下終於2011年7月20日成立第一個廉政專責機構-法務部廉政署,但兩岸貪腐問題並未隨著廉政專責機構成立而減少,社會矚目之重大貪污弊案仍時有所聞,涉案層級也越來越高,其原因為何?是環境使然,抑或是兩岸現行廉政肅貪機制尚有缺漏,無法有效遏止貪污發生。
本研究重點係針對貪腐問題類型、成因及趨勢發展之學術理論進行回顧,並就兩岸貪腐問題發生成因、現況,以及在廉政法制、廉政組織等反腐敗機制上所採措施及成效,盡可能做一探討比較,以瞭解問題癥結。
本研究結果發現兩岸廉政機制不論在法制面、組織面及實際執行面均有待研究改進之處,建議執政當局應努力找出問題所在,積極調整改善,以健全各項廉政監督機制與完善廉政組織、法制等肅貪反貪措施,俾回應民眾對廉能政治之期待,進而提升國家整體清廉度及施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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