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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政務官問題之研究

陳世耀, CHEN, SHI-YA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監察院近年因彈劾政務官問題,屢引發爭議,彈劾政務官被視為監察權興衰的指標。 我國自訓政、行憲迄五十年代,彈劾權行使曾有輝煌記錄,於澄清吏治上收效甚宏。 近年因監察院內外環境影響,監察權普受譏評為積弱不振,輿論甚至出現學者特廢除 監察院的主張。 本論文擬以歷史研究法、制度研究法和行為研究法等研究途徑(APPROACH),靜態研 究我國政務官彈劾制度的良窊,動態研究監察院彈劾權行使的過程。在以制度和運作 建構的史料為經、以彈劾政務官為緯的勾勒下,本文擬自中外彈劾權淵源入手,比較 中外制度之異同,再回顧我國彈劾政務官案件,進而分析介入彈劾權行使的外環境因 素,其後再深入制度運件堂奧,對影響彈劾權行使的細節過程考察研討,期能端詳出 我國監察院這一特殊制度設計的面貌、內涵和未來發展趨向。 茲將本論文各章提要分述如后: 第一章 緒論:闡明研究動機與目的,以及本文研究方法。 第二章 彈劾權的淵源與內涵:從我國歷代監察制度沿革、歐美彈劾權緣起,省察彈 劾權的內涵。強調中國歷代御史制度主要在為君主耳目,而歐美彈劾制原始意義在濟 司法制度不健全之窮,具有「準司法」性質,故彈劾權行使貴在超然獨立。 第三章 政務官彈劾制度:對政務官範圍界定、彈劾制本以政務官為主要對象、以「 違法失職」彈劾政務官是否妥適,以及政務官的彈劾、懲戒,作制度上的探討。 第四章 政務官彈劾的歷史回顧:比較訓政時期迄今的政務官彈劾案,就重要個案運 作過程,映證監察院對政務官彈劾趨式微,懲戒似亦聊備一格。 第五章 政務官彈劾涉及的因素:試圖為彈劾權式微作詮釋,分析強人政治、行政權 居優勢、政黨介入和監察院本身積弱等對彈劾政務官的影響。 第六章 政務官彈劾制度和運作的檢討:在制度方面,從憲法規定到監察院內部運作 的靜態程序細節逐一剖析,在運作方面,對黨政運作、利益和派系介入、民意壓力等 動態因素作檢視探討。 第七章 監察權獨立與政黨政治:自理論面和現實面,分別探究監察權獨立與國民黨 三控政局間的衝突,就監察院是否為民意機關、監委選舉制度、監委應否脫離政黨活 動、政黨介入監察權未來是否引發黨爭等爭論焦點分別討論。 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剖析制度與運作後,提出幾項可能的發展和相對建議。監察權 前景並不樂觀,未來我國發展,司法制度如臻獨立健全,政黨政治且步上正軌,監察 權功能將為司法和選舉制度取代,如修憲沒有顧慮,甚至可考慮將監察權併入立法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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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我國監察制度與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之比較研究

郝思麗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現行監察制度,係依據中山先生創立之「權能區分」與「五權分立」之遺教而來,而中山先生主張之監察權,其淵源有二,其一為我國歷史上的台諫制度,其二為近代西方國家國會的彈劾權,因此乃係全新融合中外民主化與法制化的監察制度。 目前我國監察院得行使之職權,包括收受人民書狀、調查權、彈劾權、糾舉權、提出糾正案、審計權、官方文件調閱權及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數種職權,其職權範圍可謂廣泛。 國會監察使制度創於瑞典,此制度淵源於專制王朝的「最高檢察長」一職,之後又以「司法大臣」的面貌出現,最後在西元1809年的憲法之中,才以「國會監察使」正式定名,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普及於世界各國。其職權包括受理人民申訴案件、調查權、起訴權、官方文件調閱權、巡查權、建議權、報告公開權、豁免權與裁量權等數種權限,其職權行使範圍較我國為狹。 本文之目的,乃在於經由比較我國現行監察制度與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之優劣缺失,並以他國制度來作為研究我國監察制度的借鏡,更進而試圖擬出一套方案,冀望改良我國現行的監察制度。 全文共分為六章,第一章介紹研究動機與目的及研究架構。第二章介紹監察的定義、中國監察制度及西方監察制度。本章首論監察的定義,次論中國監察制度係源於儒法的政治思想;至於西方監察理論則從洛克、孟德斯鳩談起,最後再說明國會監察使制度。第三章對我國當前監察院有那些職權作分析,並剖析現今監察權的功能。現行監察院的職權包括收受人民書狀、提出糾正案、調查權、彈劾權、糾舉權、審計權、巡查權及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此章分析歷年來收受人民書狀、糾正案、調查案件等之件數,並依此分析出,第二屆監察委員確比第一屆監察委員工作繁重,且亦可知第二屆監察委員也確想多為人民服務。第四章則介紹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並對此制度之職權、功能作分析。本章首先談及瑞典國會監察使的源起與發展,其次說明國會監察使組織結構,最後即說明國會監察使有那些職權及其實施後之功能分析。第五章為我國監察制度與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之比較研究。本章首先談及兩國組織建制的比較(包括組織地位、遴選條件、幕僚人員--等),次論兩國職權的比較。第六章為結論。本章描述修憲後監察院的改進方向,最後作者綜合我國監察制度及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之優點,試圖擬出的一套方案之建議,以供解決現行我國監察制度之問題。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前言-----------------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6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8 第四節 研究架構---------------10 第二章 監察理論--------------12 第一節 監察之定義--------------12 第二節 中國監察理論-------------14 第三節 西方監察理論-------------21 第四節 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之界定-------26 第三章 當前監察院之職能分析--------32 第一節 改制後監察院之組織結構--------32 第二節 改制後監察院之職權分析--------38 第三節 監察權的功能分析-----------48 第四章 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61 第一節 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的源起與發展-----61 第二節 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的組織結構------67 第三節 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的職權分析------72 第四節 瑞典國會監察使職權行使功能-------79 第五節 國會監察使與國會的關係---------82 第六節 國會監察使與新聞界的關係--------83 第五章 中華民國監察院制度與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之比較---------------85 第一節 組織建制之比較-------------85 第二節 職權之比較---------------93 第三節 小結------------------101 第六章 結論----------------104 第一節 修憲後監察院的改進方向---------104 第二節 改進方案之建議-------------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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