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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環境、行業特質與企業策略形態關係之研究--以臺灣房屋仲介業為例林宗德, LIN,ZONG-D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受民國74年政府開放登記之影響,房屋仲介公司相繼成立,使得不動產交易逐漸納入
正規經營。民國77. 年起,不動產價格高漲,政府及相關學者開始重視土地及房屋問
題,並於民國79. 年三月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制定房屋市場交易規範成為其中議題。
本研究以房屋仲介行業為對象,以附加價值鍊的架構分析外在環境的變化及仲介行業
,尤其是仲介行為的特質對業內各公司策略型態的影響,進而找出影響房屋仲介業經
營的一般性因素。本研究以個案研究的方式進行深度的訪問,期望集合多數人的意見
,研擬出較佳的策略方案,供業者參考。並建議部份產業管理的原則,供政府制定產
業政策之用。
本研究也探討房屋仲介業中有關代理、交易成本及不對稱資訊等管理議題,並分析其
在整個不動產業扮演的角色及房屋仲介公司對社會的正當性和貢獻。
初步研究發現,政策的變動性影響房屋仲介產業的經營理念,進而影響經營型態。在
政府採緊縮的經濟、財稅等政策時業者應採用彈性的經營策略;而在政府採寬鬆政策
時,業者應採用整合的企業經營策略。對應不同的經營策略,廠商應採用不同的營運
制度及不同的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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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仲介品牌與顧客偏好之關聯性研究 /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al Estate Agents and Brand Preferences劉育榮, Liu, Yu J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顧客偏好是指顧客或消費者對某一種商品(或者商品的組合)的喜好程度,也就是說,顧客根據個人的意願或想法,提供一些關於消費該商品(或商品組合)的喜好或偏好程度的排序,而這樣的排序不僅可以反應顧客的個人需求、興趣和嗜好之外,也可以經由個人需求、興趣和嗜好的瞭解,達到商品交易的目的。所以,當某種商品的需求量與顧客對該商品的偏好程度正相關之際,則表示顧客對該商品的偏好程度愈高,則該商品被顧客所購買的可能性則會愈高,換言之,可以說當顧客對某種商品的偏好程度越高,顧客對該商品的需求也會越多。
本研究鑒於顧客偏好對於市場消費的貢獻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因此為能深入瞭解房屋仲介品牌在房地產市場上的助益,故考量將藉由房屋仲介品牌與顧客偏好間的關係探討,據以進一步明白顧客對房屋仲介品牌的偏好。然為能達到研究的實質效果,本文擬透過房屋仲介品牌與顧客偏好的問卷調查方式蒐集資料,並將資料作進一步的整理與分析,茲將研究分析所得到的研究發現,摘述如下:
一、 信義房屋與永慶房屋是顧客較為熟知的房屋仲介品牌;
二、 顧客之年齡、教育程度、居住地等因素會影響對房屋仲介品牌的偏好;
三、 高中(職)以下教育程度的顧客對永慶房屋的品牌有較佳的偏好程度;
四、 34歲(含)以下年齡層的顧客對信義房屋的仲介品牌是購買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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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開發行決策--以台灣地區房屋仲介唯一上巿公司為例 / A case study--The IPO decision of the only-listed real estate brokerage company in Taiwan周素香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乃以到目前為止仍為台灣地區房屋仲介業中,唯一之上巿公司為例,探討其為了在競爭激烈的巿場中思考如何拉大與同業的距離,藉由相關理論與文獻,分析其本身之競爭條件後,選擇以申請公開發行成為上巿(櫃)公司為競爭策略。
房屋仲介業並非資金需求密集的行業,因此在一般人的觀念裡,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上巿(櫃)的主要目的為對外募集資金,對房屋仲介業而言似乎不那麼需要。但經由SWOT分析後,個案公司歸納出其若能成為上巿(櫃)公司,將有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增加合作伙伴、供應商及顧客的信任、增進重要員工的向心力及成為高經營效率的企業等優點,是拉大與同業差異化且利於長期發展的藍海策略;最後的結論與建議,則是上巿(櫃)後應可適度地以發行新股募集長期資金,並以其經營能力創造股東更大的價值及在不影響經經營權的範圍內適量地釋股,增加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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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屋交易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以仲介業者義務為中心 / The study of second-hand house—Focusing on the agency張瑞德, Chang,Jui T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在於探討中古屋交易常見之法律問題,由於中古屋不比新屋,其經過前手之使用,故其交易會有許多複雜之問題存在,對買賣雙方均有風險存在,由此可知,消費者在中古屋買賣契約中面臨了許多風險。而現今仲介業者繁多,已經在中古屋交易市場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故本文所探討之問題絕大部分是以仲介業者之義務為重心。
本論文首先從基本問題出發,探討委託銷售契約之類型及法律定性,並參考外國法及我國實務、學說之見解,提出修正建議。同時也對仲介業者之種種義務及簽訂契約常見之各種糾紛也加以討論,主要包含實價登錄義務、契約審閱期間、不動產說明書製作、斡旋金及要約書之問題、以及凶宅、仲介業者報酬合理性、總店和加盟店間之責任關係。本論文欲對中古屋契約交易中產生之法律問題作一詳盡的探討,希冀對法律問題的解決及日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修訂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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