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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村民自治對公民社會發展的影響曾騰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國是一個長期人治的社會,國家基於介入鄉村事務成本太高及不想干涉鄉村內部事務,故借助鄉村菁英--家族長老和地方鄉紳進行對鄉村社會的管理。
帝國主義入侵瓦解傳統鄉村社會的經濟基礎。科舉制度的取消斬斷鄉紳階級與皇權的依存關係,瓦解了它的政治基礎。內外戰爭和不平等條約賠款的開支,使國家權力直接介入和控制鄉村社會,汲取物質和人力資源。
中共建政後,黨與國家機器對城市及鄉村保持高度控制。在城市,以「單位」制度進行社會控制;在農村透過「人民公社」,運用高強度的政治手段調控農民的經濟、社會及文化生活,將農村資源高度集中統一運用,從而控制廣大的農村社會。
改革開放在經濟上採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政治上是確保共產黨的一黨統治地位。隨著承包責任制的推廣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崩潰,農業集體的解散,為了填補人民公社體制廢除後出現的農村公共組織和公共權力的真空,除了繼續運用黨基層組織控制外,同時積極推動村民自治,以確保農村的穩定。
村委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其核心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治民主的採行,使得中國農村政經生態發生巨大的改變。即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轉變為「政經分離」的「鄉政村治」的型態。
中國長期專制國家的歷史傳統,以致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西方歷史上的公民社會階層。20世紀初期,曾出現公民社會生成發展的有利契機,但因國家動盪及社會衝突因而夭折。 改革開放促使公民社會在新的基礎上萌芽,社會自治和民間組織力量逐步活躍。
20多年來,村委會選舉改變了中國社會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授權方式。建立一個新的合法性基礎—建立接受人民監督、為人民服務、由人民自己選舉產生的組織。在民主的實踐中培育民主的理念,培養民主的習慣。在政治阻力較小的情況下發揮教育和啟發作用,散播民主的基本概念,並訓練民眾適應民主生活,為培育現代化公民社會、建構市場經濟奠下基石。在政治文化上,透過「維權」的概念,強調人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及主張運用團體或自力救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瞭解「公民社會」的主張,除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外,更要求參與政治的運作及參與利益的重新分配。
從宏觀的視野來看,中國公民社會政治參與面仍顯狹窄。公民的社會參與表現在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對政權和重大決策的影響不足,深度和廣度也不夠。就社會參與而言,公民的參與主動性不夠,且偏重於自我利益的實現,而非著眼於公共利益,非理性、非制度化程度逐漸增高,仍是政府主導型的公民社會。民間組織絕大多數是由政府建立,並受政府主導。中國必須改變對公民社會的掌控及否定的態度,承認公民社會的合法性及其對社會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的影響,同時積極引導公民社會健康地成長。
關鍵字:村、村民自治、村民委員會、農民及農村居民、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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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在改革開放後的調適與轉型:村民自治的視角湯明忠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國大陸地區自1970年代末期開始的改革開放迄今,儘管依舊是尚未能改變中國共產黨對於政治權力獨自壟斷的格局,然事實上,由各項改革措施所衍生的效應卻已持續地對中共產生反作用力的影響,並進而推動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轉變的結果產生。本文通過村民自治的角度,與權力危機研究途徑,並參酌由Robert Harmel與Kenneth Janda所共同提出之將外部環境、政黨目標與政黨變革相整合在一起的理論框架,以針對在生產關係的改變與基層民主機制的作用之下,所為中共帶來包括在合法性與代表性等的挑戰,及中共出於為鞏固其首要目標「堅持與維繫黨的領導權力」,而相應做出包括黨內民主的展延、思想主軸的調整,與加強黨的建設等調適性的作為。所以,綜觀中共到目前為止的轉化過程,由於絲毫未見黨有意修正其首要目標的內容,加以外部環境的挑戰不斷,因而造就出中共黨的轉變與調適係一種在經過衝撞與妥協之後,由「不變」促「變」,且變與不變俱存的結果,而變的成分與幅度亦正隨著改革的深入而持續地積累與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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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中國大陸基層政治參與之研究-村民自治分析吳大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從「後社會主義中國」發展的框架下以「村民自治」來研究九十年代大陸基層政治參與,從制度層面及非制度層面探討大陸農村村民「政治參與權」發展情況,並分析對大陸未來政治發展可能產生的積極影響及消極影響。制度層面指涉的範圍是在「村民自治」的正式制度規範設計對於人民政治參與權利以及管道上的影響,主要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小組」等等;非制度層面指涉的是包括內外部政治環境、傳統文化、經濟環境、社會環境等因素對人民政治參與的影響。從「村民自治」的制度層面和非制度層面的因素探討中,發現九十年代「村民自治」的政治參與呈現出一種嚴重的不平衡發展狀態。在制度面上,<組織法>比<試行法>在「四個民主」的機制設計比較進步,但是在選舉的競爭機制改善上成就不是很大;在非制度面上,經濟發展、仲介社團的產生及資訊的進步等因素對於民眾參與的意願有所促進,但是宗族、黨幹部的心態、傳統文化以及政府對傳媒的管制等因素卻使民眾的政治參與受到限制。九十年代大陸基層政治參與情況,由於制度變遷「路徑依賴」的選擇及自我強化的結果,使「後社會主義中國」政治參與的轉型發展,朝著「部份民主化」的方向前進,形成「接近自主型」、「部分自主型」、「被動型」三種不同的「政治參與權」型態。照目前「村民自治」發展情況來看,中共政權朝民主化方向發展是侷限性大於可能性。以漸進、溫和的方式由下而上的推動制度變革、經濟的發展、社會多元化、公民意識及參與政治文化的建立,來作為大陸推動民主化的策略選擇,雖然目前看來成功機會不大,但可作為未來大陸政治轉型之一種轉形發展策略。 / This paper attempts to look into the local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Mainland China during the 1990s. The analysis on the villagers’ self-government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post-socialism and the transi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ainland and the analysis on the villag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powers and rights” from the formal and the informal systems of villagers’ self-government will be used to find the positive and the negative influences on the future of Mainland China’s political development by local self-government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The scope of the formal system of villagers’ self-government includes democratic election, 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 democratic management, democratic supervision and villagers’ subcommittee. The scope of the informal system of villagers’ self-government includes the interior and the exterior political environment, traditional culture, economic factor, and social environment. From the gathered data, we find the local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on the Mainland China during the 1990s is seriously unbalanced in rural areas of PRC. Because of the effect of path dependence, the transitional path forms three different types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powers and rights.” From the indications of current local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the democratization of PRC in the near future will be limited. However, the strategy for gradualism reform still can be viewed as one possible path for transi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ai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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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後的村民自治-從鄉政村治的角度 /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Village Firm Property Rights Reform and Grassroots Democracy林麗娥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人民公社制度解體後,村民自治組織成為基層管理的替代組織。村民自治對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產生了積極而又深遠的影響,但是村民自治組織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鄉鎮政府的管理和基層黨支部的直接領導機制依然在發揮重要作用,甚至在有些方面居於主導地位,不可避免引起權力間的衝突,影響基層選舉的品質。本文探討九○年代以來鄉鎮企業產權改革與九○年代末逐漸成熟的農村基層民主之間的互動關係,提出對中國農村經濟發展與政治民主之間的看法。 / Villagers' self-governing organizations, which are substitutes for the people's communes that were disintegrated, constitute the important means for governing rural areas in contemporary China. But in the operation of villagers self-governing organizations, the administration of village and town government and direct leadership mechanism of party branche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are still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or even a leading role in some aspects, which causes unavoidable power conflicts.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changes in the property rights of village enterprises in the late 1990’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democracy-villager self government and el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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