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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法人建制之研究洪政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行政院為推動行政組織改造,為期能建構行政院合理職能及組織,其中推動法人化之目的,主要為提昇政府施政效率,同時確保公共任務之妥善實施,亦即將原本由政府組織負責之公共服務自政府部門移出,以公法人來專責辦理之經驗,創設一個新的行政組織型態,即行政法人制度。行政法人制度之內涵,是藉由鬆綁現行人事、會計等法令之限制,由行政法人訂定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及相關規章據以實施,並透過內部、外部適當監督機制及績效評鑑制度之建立,以達專業化及提升效能等目的。另一方面,行政法人亦參採企業化經營理念,提昇經營績效,另透過制度之設計,使政府對於行政法人之補助、行政法人財產之管理及舉借債務,能正當化、制度化及透明化。此外,對於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時,其現職公務人員之權益保障,採「保留身分、權益不變」方向規劃,期以「溫和漸進」方式達到改制之目的。
日本法上獨立行政法人可資為我國建立行政法人時之參考對象。日本行政改革過程與相關改革會議結論所導入之獨立行政法人制度,亦是師法英國行政改革建立政署之經驗,所不同者乃日本政府參酌其本身特有之政經情況與改革需求,使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已相當具有日本自己之特色,此點值得我國在引介國外制度時加以重視。在日本特有之組織發展背景與歷史脈絡中所應運而生之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其特色為一具有獨立法人格之團體,雖然二次戰後日本揚棄公法與私法二元論之區分方式,對其於概念上是否劃歸公法人之概念範疇並不拘泥,但是獨立行政法人終究為一履行「公共」任務之團體,以及受國家(公)法律之拘束。
我國行政法人制度,雖可參酌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建制,但在內涵上仍有許多差異。行政法人在我國為一新制度之建立,其未來發展相當具有彈性,其對於「組織瘦身」、「行政減量」與「效率提升」當有其相當之成效。鑑於國人及行政機關對於此制度之陌生不解,在制度建立初期仍在摸索當中,未來當選擇已經具備條件之機關試行,以累積國人及行政機關人員對其之認識,然後逐步推動。今年初通過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對於該中心第一個採取行政法人之模式,其將來之發展有待觀察,對於我國行政法人制度之建立,將有相當大之幫助。惟行政法人僅為政府改造工程中之一個選項,並非政府改造之萬靈丹,參酌日本行政改革之經驗,亦以多方面進行方式進行改革,故不應僅寄望於行政法人能帶來全盤式之改革成效,而應著眼於全盤制度之建立,方有助於制度長遠之發展。
關鍵詞:行政改革、政府再造、行政法人、獨立行政法人、機關法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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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中心行政法人化可行性之研究嚴錦堂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各先進國家莫不積極進行組織改造,政府在面對此一潮流及國內外政經壓力下,亟思有所變革,行政院遂成立「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委員會」致力於政府組織與職能的通盤檢討,以期建立具高效能與競爭力的活力政府。組改會係以「四化」-去任務化、地方化、行政法人化、委外辦理,作為政府組織塑身之原則,其中「行政法人」的創設,更是我國行政組織有史以來最大的變革。
我國職業訓練制度隨著國內產業結構轉型及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以致職業訓練職類亦配合調整,職訓局自九十一年起著力於提昇公共訓練機構的績效,進行所屬職訓中心功能角色的調整與轉型,從單純的職業訓練提供者,轉型為小而能的「區域職業訓練運籌中心」,這項轉型計畫雖獲得行政院的肯定,惟因仍是在現有組織架構下進行調整,爰建議職訓中心的轉型應配合政府改造方向加以檢討。因此,本研究即試圖從政府改造「四化」之「行政法人化」進行探討。
本研究係以「行政法人法」草案為架構,瞭解行政法人制度的內涵,並參考德國公法人制度、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制度的實施情形及我國行政法人首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據以瞭解該制度是否適用於職訓中心。此外,也試圖針對行政法人的政策制定機關、政策執行機關及學者專家等,進行深度訪談,實地瞭解渠等對於職訓中心行政法人化的看法,進而綜合分析職訓中心行政法人化的可行性。
最後,作者認為行政法人制度在人事、會計及採購上具有自主性,有利經營績效的提升,對於現職人員的權益保障係秉「保留身分、權益不變」的原則,以減少人員的反彈,此為職訓中心採行行政法人化的優勢,但過於保障現有人員權益是否會對組織改造效能打折,及中正文化中心的實施成果則可作為後續的行政法人化機關的參考。
關鍵詞:
職業訓練、四化、行政法人法草案、德國公法人、日本獨立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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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日本中央省廳組織再造之研究許偉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描述日本在面對二十一世紀初始的2001年起,針對過往的十年多以來,因政府受制於官僚體系之運作與主導,慣採高架式的組織致各省廳之間缺乏橫向連繫造成彼此之間的壁壘分明,進而影響行政效率且弊端叢生的中央省廳架構,究竟進行了那些功能上的調整與改革為立論的重心。
首先就日本首相權限的弱勢無法整合各省廳政策的問題予以探討,連帶衍生論述推動「首相直選制」的可行途徑與困難之所在,其次對整個中央省廳組織扁平化調整所憑藉之政策企劃與政策執行分離的的理論根據加以介紹後,緊接著即對重新再造後的十個中央省加以概略敘述並以比較我國部會的方式,表達出觀察到的心得。最後以「預算」、「人員」、「民眾對內閣滿意度」等要項來檢視日本中央組織再造是否能達到一定的效果來詮釋改革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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