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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機能服飾的機會與挑戰—以TRAVELER為例 / The Chances and Challenges of Taiwan Functional Clothes - Case Study of TRAVELER吳為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紡織業自1950年代開始發展,歷經多次轉型,至今以高機能性的科技布料及成衣技術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時也在台灣出口上扮演重要角色,不過這些領導廠商在紡織產業鏈中皆位於中、上游位置,獨缺最下游的品牌零售。為探究原因,本研究選擇戶外休閒機能服飾作為探討對象,戶外休閒機能服飾與一般時裝不同,消費者選購時的考量因素主要為服飾本身的功能性,其次才是外觀設計,如此一來可以將「設計不足」這個大家已知的弱勢排除,從另外角度來檢視台灣服飾品牌的機會與挑戰。
本研究以個案研究法作為研究方法,研究對象為台灣品牌TRAVELER,TRAVELER成立至今25年,期間曾因為環境的改變而改變經營策略,企圖在市場上創造差異化並找出利基點。在個案公司分析上,運用邱志聖 (2001)提出的策略行銷分析架構,從四個成本角度來檢視個案公司的策略及背後的意涵。針對個案公司,本研究有幾點結論建議歸納如下:
1. 清楚的目標客群選擇是產品設計的基礎。廠商進行產品規劃設計時並不是越多越好,必須真正擊中目標客群的「痛點」才會有正面效益。
2. 行銷組合策略務必一致。以機能服飾為例,因其專業功能性較一般服飾複雜,若有一致且符合品牌形象的行銷策略可以降低消費者選購時的交易成本。
3. 透過制度建立,降低買者疑慮。降低消費者疑慮可以提升其再購的可能性。
4. 培養忠誠顧客。善用社群媒介進行口碑行銷,讓忠誠顧客為產品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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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CG產業品牌建構成功關鍵因素探討 -以A居家生活用品廠商為例 / Successful Factor of Brand Construction for FMCG Industry鄧弼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FMCG快速移動消費性產品泛指商品使用週期較短、產品消費速度較快、消費者需要不斷重複購買的產品,由於消費者對此種產品的涉入程度低、認知品牌間產品特性差異不大,為了提高市佔率,企業常會以品牌價值創造做為行銷要點,因此,本研究主要依據邱志聖教授所提出的「4C策略行銷分析架構」,就FMCG買方面對品牌廠商所投入的行銷組合的價值評估,與賣方在交易過程獲得品牌權益累積的作法,以雙方所投入的四種成本:外顯單位效益成本 (C1)、資訊搜尋成本(C2)、道德危機成本(C3) 以及專屬陷入成本(C4) ,找出品牌發展與建構的成功關鍵因素。
採用居家領導品牌案例並針對產品生命週期的產品導入期、成長期等品牌建構、發展時期進行成功因素分析,發現:
1.就產品導入、品牌建構期:
品牌建構的基礎是商品,品牌廠商必須確保消費者獲得與品牌承諾一致的C1商品品質與效益,產品的開發策略也必須聚焦於產品本身的關鍵技術或者利基開發滿足各種消費者需求,且能不斷提升與累積其使用產品總效益的產品組合延伸,再透過有效的C2投資,建議採用中央路徑直接溝通品牌的商品獨特利益,並採用整合性的行銷傳播媒體傳遞一致的商品訊息與品牌形象,建立一致清楚的品牌內涵並系統性的累積品牌資產。品牌建構的過程必須在商品上市前即對於可能的C3成本建立有效的管控做法與危機處理機制,而持續透過與買者C1效益連結為品牌商品的專屬資產,透過C2活動建立的品牌印象累積品牌專屬資產C4,建立品牌忠誠。
2.就產品成長、品牌發展期:
維持品牌商品的穩定產品品質與運用關鍵技術進入新區隔市場或者產品線延伸都是持續降低消費者外顯單位效益成本C1的有效做法,再透過活用不同的溝通通路與新興科技整合傳遞一致的定位與商品、品牌訊息,降低消費者C2並持續累積品牌C1效益訊息傳遞進而建立品牌的專屬資產C4。品牌發展階段C3的管理控制作業甚或危機處理致關重要,所提及穩定的C1產品品質、透過C2建立C4品牌信任感、面對品牌競爭的C2回應操作都是控制或降低道德危機成本C3的關鍵因素。自品牌建構期到發展期必須定義清楚與系統性的累積消費者對於該品牌的技術方案產品效益、品牌印象偏好等品牌的專屬陷入成本C4,持續的追蹤與運用C4創造更深厚的品牌資產,產生態度與行為的忠誠,促使品牌永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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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品牌權益模型,以策略行銷分析架構為基礎陳威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產業環境的改變,製造業的附加價值越來越低,品牌已經是繼品質之後,成為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之關鍵。也因此,品牌的建立成為台灣產、官、學界十分重視的課題。學術界和實務界對於品牌的建立,與品牌權益的解釋眾多紛紜,然而這些品牌權益模型涵蓋的構面都不太一樣,且品牌權益的建構順序也不相同。本研究目的是整合各品牌權益的模型,建立一個完整而周延的品牌權益構面,並發展有學理基礎的品牌權益建構順序。
本研究收集學術界及實務界普遍在運用的品牌權益模型,以邱志聖(2006)提出的策略行銷分析架構,以及交易成本的觀念為出發點,整合其他的品牌權益建構模型。並且提出「品牌外顯效益」構面,補足策略行銷分析架構在建構品牌權益的不足之處。研究提出品牌權益的構面包含有:上市後外顯單位效益成本、品牌外顯效益、資訊搜尋成本、道德危機成本以及專屬陷入成本。並以Roger(1962)提出的創新決策過程為理論基礎,建立本研究的品牌權益模型建構順序。
本研究提出品牌權益的建構順序,應該是在新品牌上市前,1. 先從降低外顯單位效益成本開始。而新品牌上市之後,2. 應逐步降低買者資訊搜尋成本,3. 建立品牌外顯效益,4. 降低買者道德危機成本,5. 降低買者專屬陷入成本,6. 跟買者建立專屬資產。企業應按照上述順序建立品牌權益,可以讓投入的行銷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
研究選擇5個不同產業(家具、電腦、鞋、飲料、通訊)的知名品牌(IKEA、Acer、NIKE、可口可樂、NOKIA),收集各知名品牌建立時採行的行銷活動,以本研究建立的品牌權益模型來作分析。研究發現各知名品牌,皆按照本研究提出的建立順序建構品牌,證實本研究提出的品牌權益模型具有廣泛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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