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fine Query
  • Source
  • Publication year
  • to
  • Language
  • 3
  • 3
  • Tagged with
  • 3
  • 3
  • 3
  • 3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About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Our metadata is collected from universities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manage a university/consortium/country archive and want to be added,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the NDLTD website.
1

中國農業經濟政策之研究

細木英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共「十一大」於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二日至十八日在北平召開,會議中修改了「黨章」,「新華社」公佈了「黨章」的全文。其「總綱」中揚言,在本世紀內,把中共「建設成為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 早在一九七五年初,周恩來在「四屆人大」的「政治報告」中,所喊出的「四個現代化」的口號,在該大會中列入「黨章」。 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三月五日,中共在北平召開「五屆人大」第一次會議,該會議通過一九七八年新憲法,該憲法序言強調:「我國人民在社會主義某個和社主議建設的新的發展時期的總任務,就是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大路線,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深入開展階級斗爭,生產斗爭和科學實驗三大革命運動,在本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強國。」(註一) 同時華國鋒在「五屆人大」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了一個所謂「發展國民經濟年規劃綱要(草案)」,誇稱要在今後八年內新建和續建一二○個大型項目。(註二) 為實現四個現代化等,需要龐大的資金,但中共經濟的基本方針,仍限於「自力更生」的原則。 中國是一個農業的國家,農業是國民經濟底基礎,「沒有農業的發展,也就不可能有整個國民經濟的繁榮。」(註三) 農業是中國大陸整個社會經濟的命脈。(註四)大陸農業生產對其它經濟活動具有決定性之影響力量。 中共透露:「社會主義國民經濟的發展必須以農業基礎,具體說來; (1) 社會主義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需要農業提供必需的生活資料。不論辦工業、辦交通、辦教育、辦任何一項事業,都要以農業能夠提供多少商品、糧食為前題。 (2) 農業是工業的原料基地。工業生產所需要的原料,除了一部分是由工業本身供應以外,還有一部分是要靠農業供應的。特別是輕工業的原料,更是大部分要靠農業來提供。目前,我國輕工業的原料有百分之七十來自農業,重工業也需要某些農產品作為原料。如果農業不能提供日益增多的原料,工業的發展就要受到極大的影響。 (3) 農村是工業品的廣闊市場。我國農村人口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左右。農村市場是我國工業品的主要市場。農業生產越發展,農業提供的商品糧食和工業原料越多,農民的購買力也就越大。農民不僅對輕工業產品,而且對重工業產品的需要也會日益增長。 (4) 農業是工業和國民輕濟其他部門勞動力的主要來源。發展社會主義工業、商業和交通運輸業等,需要增加新的勞動力。除了這些部門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把節省出來的勞動力用於新的需要以外,新增加的勞動力,一部分來自城市,一部分要來自農村。 (5) 農業是國家資金積累的一個重要來源。農業除了通過農業稅向國家直接提供資金積累以外,還間接通過以農產品為原料的輕工業,為國家提供資金積累。因此,發展農業對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擴大資金積累,支援社會主義建設,也有重要意義」(註五) 基於上述,可知中共國民經濟的成長,實賴於農業經濟的發展,如果農業發展不良,甚至衰退,那麼中共國民經濟發展的基本動力,就會動搖而無保障。由此充分證明農業對中共整個經濟的影響,至深且巨。質言之:農業經濟政策的成敗是整個大陸經濟成敗的關鍵。 因此筆者擇定以中共農業經濟政策之研究做為論文寫作的範圍。 中共在所謂建設祔主義社會過程中,對於農業改革的構想,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進行社會改革,將個體生產改變為集體生產,實現農業機械化。一是進行技術改革,企圖將人力畜力和舊式農具操作,轉變為機器操作,實現農業機械化,進而實行農業現代化。關於農業集體化,經由農業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已大體完成,然而也正因為農業集體化的盲目的推行,消減土地私有和農有,造成農民生產情緒的低落,導致農業生產的衰退,從而發生嚴重的經濟危機。這是當前大陸農業問題扔一個基本癥結。 本論文係研究中共農業經濟政策之演變歷程。 欲了解每一特定政策之背景、原因、發展、結果,和影響;須從特定的時間、空間因素和其他主要支配條件中,找出彼此的內在聯繫,就必須使用系統研究法(system Approach);從選定的角度,把許多特定政策貫串起來,一方分析其縱的過程,一方剖視其橫的斷面,從歷史的長期演變中尋求真理,不失為了解史實的坦途,所以歷史研究法是必須採用的。在解釋個別現象時,為求深入本質起見,多採用比較法(Comparative method ),或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比較法用來比較兩件資料的差異,以究明其演變;內容分析法則以簡單的數量方法,解析資料中的重要概念或文句。質言之,本論文乃以系統分析法和歷史研究法為縱貫,比較法及內容分析法為橫剖,目的在從時間上作長期的觀察,和窨上作周延的探討。 關於本文之內容方面,全文約三六萬字;在章節的安排上,除序言外,共分為六章二十四節。 第一章係中共之國家建設理論、農業經濟政策之演變歷程、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地改運動等。第二章係農業經濟政策之基本構想與實態為主,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與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為輔。第三章係初期農業經濟政策之演變,分析初期農業經濟政策之矛盾與其諸要素、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以及推行農村人民公社之理由。第四章係經濟調整時期之農業經濟政策,分析中共採用農業基礎論之理由、農村人民公社制度之調整以及中共提出農業現代化之理由。第五章係文化大革命後農業經濟政策,文革與經濟之關係、文革以來之農業經濟政策演變歷程。第六間係文化大革命後農業經濟政策、農業生產力量,以及農業經濟政策之困難問題為主,而以分析今後之展望,來作本論文的總結。 在本文研究及寫作的過程中,承蒙陳師森文先生全心指導,詳閱再三,屢予訓勉與教誨,使作者得以完成全文,在此致最深刻的感激。另者國研中心朱師文琳,張師均,尤其是李師天民對作者的垂詢教導及賜予作者之知識知慧,皆令作者感謝不忘。 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圖書館,政治大學圖書館及社會科學資料中心,調查局之資料室,經濟部匪情研究室,皆提供了作者許多方便,在此一併致謝。 作者得以在東亞研究所順利完成學業,係父母辛勤養育之恩所賜,如果本論文能有一點價值,作者將奉之父母,庶幾能報親恩於萬一。此外,東亞研究所三年,特別要感謝曹師伯一在生活上之關照,學識上之啟發。李師多年來予作者在精神上的鼓勵、安慰與特質上之支持皆令作者畢生愛戴,沒齒難忘,本論文之得以完成李師天民功不可沒,在此一併致謝。
2

我國侵害植物新品種權刑罰化之研究─以非法輸入、輸出為例 / A study on the penalty of infringing plant variety - taking exporting and importing as an example

郭一正, Kuo, Yi J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技術發展與貿易全球化,知識經濟無疑係各國市場競爭力之關鍵因素。因此,農業資源也同樣涵蓋在這一波變革之中。新品種制定即伴隨全球化使得在市場上帶有農業資源掠奪的色彩。也因此,若將農業智慧財產權依據公益與私益投射為光譜,在這個意義下,現階段在世界貿易架構下各國所採的植物新品種權也體現的係和諧化,而非統一化結果。 農業在我國發展過程中曾作為產業的領導,故直至今日我國農業無論在軟、硬體上均有厚實的基礎。也因此,作為保衛我國農業優勢的植物品種權,自然是再次推動台灣產業發展的跳板。然而,品種權內容在修法上大幅度放寬保護範圍,以與UPOV公約逐步接軌,卻完全廢除侵害品種權之刑罰。 比較分析日本或中國有關種苗管制,均因應農業經濟結構而有不同刑罰規範。縱使農業經濟有別於我國的中國,亦有刑罰化之討論。準此,侵害品種權之行為確實有刑罰化的討論空間。透過應罰行與虛罰性之兩階檢驗程序,侵害品種權之行為確實有如「國民經濟」法益保護。釋字580號解釋更從憲法角度詮釋農業經濟秩序,即係農業資源合理分配。也因此,侵害品種權之行為確實嚴重損害我國農民利益與農業發展,尤其非法輸出。如同營業秘密刑罰化,侵害品種權目的係避免農業經濟間諜。而在需罰性層次的檢驗,營業秘密刑罰化,更凸顯全球化貿易體系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同理,作為農業智慧財產權之品種權亦然。因而,新品種非法輸出有需要藉由刑罰對於行為人社會損害性來達到預防之效果。 如上所述,本研究雖然認為侵害品種權之行為有刑罰之必要,但仍需兼國刑罰最後手段性,以及立法目的上維護農民利益與促進農業發展。故在修法建議上,除了行為上僅針對嚴重侵害我國農業資源合理分配之輸出、輸入。另外,必須行為人主觀上具有裨益他國之意圖,方以刑罰相繩。
3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the afforestation in North China in the 1930s

侯嘉星, Ho, Chia-hs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十年建設期間(1928-1937)國民政府曾大力推動造林事業,當時森林被認為具有防災、經營致富的作用,是建國要務之一。分析造林運動的原因,一方面由於經濟因素,各項建設展開,中國木材供應不足;一方面是環境因素,希望藉由造林減少水旱災,保護生命財產安全,經濟與環境考量相互影響之下促成。華北地區由於長期的農業開墾,在森林資源上甚為缺乏,故造林事業在華北有重要意義。事實上,華北許多人工林地為私人所有,反映造林事業一般民眾扮演重要角色。造林可視為利用土地進行種植生產的產業,一般民眾參與承領荒地造林可以增加副業,獲得日常用材、出售木材等實質利益,將原本無生產力的荒地賦予經濟價值,有現實經濟意義。環境方面,此時國民政府宣傳造林防水防旱的功能,並希望通過造林達到防沙固堤的效果,民眾通過植樹造林,亦可積極參與改善環境。通過環境改善,又保障農業活動、生命財產安全等經濟利益,造林、經濟、環境三者乃相依互存的關係。造林事業由於中日戰爭爆發後曾一度中斷,然日本華北佔領區當局於戰時亦相當重視各項調查試驗、推廣造林,顯示造林工作之重要與其延續性。因此,經濟與環境,可說是瞭解政府推動、民間參與造林事業的重要線索。

Page generated in 0.0131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