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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醫療救助法制之研究莊毅冠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基於生存權的保障,國家應提供人民生活扶助與醫療救助等給付。全民健保施行後,大法官釋字四七二號揭示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予適當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遂開啟一連串對經濟弱勢者的保費協助措施,輔以相關醫療補助辦法的補助。惟我國領有醫療補助的人口比例甚低。
以美國醫療救助為例,自一九六五年建立Medicaid制度後,發展自今已有超過百分之十五的人口領有醫療救助,其制度強調實質醫療需求的內涵。在美國採開放式醫療市場的情況下,Medicaid對於貧者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更形重要。
相對於我國縣(市)醫療補助辦法對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過度限縮,是否有違母法,深值檢討。此外,我國亦應放寬對收入戶的認定,並修正醫療補助的資格與內容,以提供更多實質醫療需求者的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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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病人保護暨可負擔醫療法》之研究 / A study on American “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李照華, Li, Jhao Hu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於2010年簽署之法案「病人保護暨可負擔醫療法」(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PPACA)又稱「歐巴馬醫療法」(Obamacare),主要目的之一在於提升對人民醫療照顧的保障,擴大人民的醫療照顧覆蓋面,並讓醫療保險成為可負擔的,具體改革面向主要在公共醫療照顧的範圍擴大、對人民強制納保規定,與對於商業醫療保險之各種規制,而從歐巴馬醫療法內容中,得以探討美國如何在維持既有醫療照顧體系架構、商業醫療保險為主導的模式中,透過對商業醫療保險的規制來成就相當於社會保險所實現的社會安全,並與我國作比較,雖然主要採取之醫療照顧模式不同,但同樣在促成全民納保的社會國目的之達成,兩國背後的立法背景、操作上有何異同,以及會遇到之爭議與困境何在,並且進一步思考是否有讓我國在處理目前制度問題的值得參考之處。
本文先論述美國傳統對於醫療照顧的心態與背景,並介紹美國的醫療照顧制度與衍生的問題,並從中了解醫療照顧之相關權利、全民納保觀念在美國的發展狀況,接著介紹歐巴馬醫療法的發展過程與實際內容,聚焦在擴大醫療照顧覆蓋面與令醫療保險成為可負擔之相關規定,並了解幾個重要的聯邦最高法院對歐巴馬醫療法之違憲審查判決中對爭議的處理,之後觀察歐巴馬醫療法如何透過對商業醫療保險的規制來讓其能成就社會安全功能,並追蹤後續歐巴馬醫療法實施後之成效與未來可能變化。對照我國,在介紹我國全民健康保險之發展與內容後,比較兩國在促成全民納保的背景、立法與釋憲過程中的爭議為何且如何處理、全民納保的操作內容,以及醫療照顧相關權利的承認與否、商業醫療保險的角色等,也從中討論是否有我國在解決現今全民健保之問題上可參考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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