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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法制與正當法律程序

教師申訴制度自民國84年運行迄今,已近十個寒暑。相關之法令規範是否完備?申評會在實務運作上,是否有其他的因應或變通作法?另外,理想之教師申訴制度,應該具備哪些要求?而現行制度之內涵是否具備這些要求?若有所欠缺,又應如何調整?
本文乃結合法制規範與實務,就教師申訴制度進行全面性之研究與檢討。其中,在實務研究素材之選取上,係以中央申評會之相關見解、案例、組織與程序之實際運作情形,為主要研究對象。
本文認為,為貫徹憲法第16條保障訴願權之本旨,教師申訴程序亦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而其應具備「公平」、「公正」、「效率」與「公開」四項要求,始符合憲法保障之正當程序;並為理想之教師申訴制度。
觀察現行制度,本文發現教師法及評議準則之規範並不充足,而仍有許多疏漏。實務上為解決實際運作所遭遇之困難,雖然已自行發展出若干因應或變通作法,以填補規範之漏洞;不過,其補充尚有未足,且有些作法亦有待商榷。以致於教師申訴制度仍有諸多不符合上開四項要求之缺失而尚待改進。
本文認為,救濟制度應講求單純,而僅設立單一的救濟途徑,以避免衍生更多問題;另外,並應充分利用有限之行政資源,致力於此單一救濟途徑之完善化。因此,將來應以教師申訴作為教師唯一之行政救濟途徑,而排除訴願途徑;並以「強化申評會組成之公平與公正;追求程序進行之效率;配合適當資訊之公開」作為改革方向,追求公平、公正、效率與公開四項要求之均衡實踐!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896510221
Creators劉家昆, Liu, Chia-Ku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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