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大眾傳播媒體營業稅徵免研究 / The Business Tax Law and Mass Communication Media

租稅的徵免之於大眾傳播媒體,正如載舟之水,亦能覆舟。在現代民主社會,各國政府為了鼓勵民眾消費大眾傳播媒體產出,扶助媒體發展,莫不以營業稅免稅為手段,介入媒介經濟。值此之際,如何讓營業稅的徵免能夠恰如其份地達成目標,又不至於對新聞自由造成妨害,則是一個傳播法律研究上饒富趣味的問題。大眾傳播媒體營業稅徵免並不是單一的法律問題,也不能獨立於媒體所處的社會、政治、經濟環境來觀察。尤其在媒體免稅的理由及目的的研究上,必須結合傳播理論、經濟學以及財政學,以鋪陳出媒體免稅之基礎理論。簡言之,大眾傳播媒體營業稅免稅之理由是因為媒體具有外部利益,因此具有營業稅免稅之必要,其目的在於減輕閱聽人的租稅負擔。至於在免稅的範圍上,因為媒體市場具有「雙元產品市場」的性質,則必須釐清免稅之範圍應當與媒體與閱聽人直接發生對價關係的項目為限,並不及於廣告及其他營業項目。在營業稅法討論上,則分別以法意解釋,目的解釋、合憲解釋與比較解釋,探討現行法律中有關媒體營業稅徵免的目的、範圍及階段之規定是否妥適。透過法意解釋,可以發現過去立法者與稅務機關並未認清媒體免稅之目的。所以在進行營業稅法之解釋上,應特重目的解釋,方不至在解釋上發生混淆。我國憲法揭示之「租稅法律主義」以及憲法基本權限制,都是媒體營業稅徵免法律不得牴觸者。除了透過上述解釋方法外,為求全面性檢討我國現行法免稅範圍的妥當性,以及對傳播新科技的適應,尚透過法律比較解釋,比較美國、英國、德國以及法國之媒介制度以及租稅法規,以求瞭解大眾傳播媒體營業稅徵免法制的全貌。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838
Creators須文蔚, Hsiu, Wen Wea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1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