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理一分殊」在宋代的詮釋模式研究 / Research of the interpretation model of Li-I-Fen-Shu in Song dynasty梁巧燕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理一分殊」首見於北宋程頤在答覆其弟子楊時的書信中,程頤提出此命題以說明張載《西銘》大旨。之後,宋、明、清理學家乃至現代新儒家學者,皆曾對命題展開多方面的論述與運用。觀察理學家們紛紛在自己的理路下對命題予以詮釋及應用,其中似乎各有一既定的格局,裏頭也潛存著一種詮釋性的結構,它是理學家在有意無意之間形構而成的模式。而理學家彼此之間的詮釋模式又呈現相互模取、法式的趨向,背後也都深層地預設著某種理想性的思維,其意義皆在於如何達到道德價值的體證,以求個體生命的自我轉化提昇,尋索安身立命之處為主要目標。基於此,本文以儒家價值理念為中心,認為實踐「理一分殊」能體現儒家「合內外之道」、成就儒家「天人合一」的終極關懷,並在此預設下,對各代表性理學家之間的詮釋意涵進行尋同求異。
本文取宋代為研究範圍,就理學家對命題之詮釋所賦予的不同意義深入研析、歸列並予以建模。嘗試在整體性的思維下,經由文獻處理,從詮釋的整體精神內涵、詮釋的話語以及詮釋的理路三個層面,說明自程頤、楊時、李侗到朱熹對「理一分殊」命題的詮釋情形,梳理他們之間內在的理路關聯,觀察程頤後之學者是否在詮釋上有所繼承、轉化或新造。所謂繼承義,是指理學家對前儒在「理一分殊」命題之詮釋主張及意涵上的承接與延續,其中屬於理學家自己新鑄的見解並不多;轉化義,指理學家接續、吸收了前儒之原有的詮釋規模,並在既有的義理規模上進行轉換與變化,產生新的詮釋意涵;新造義,指理學家有別於前儒的詮釋,能在闡發中融注己思,開展出全新的詮釋規模。依此,本文指出,「理一分殊」在宋代的詮釋模式可歸列為四大模式:倫理義詮釋模式、工夫義詮釋模式、本體論詮釋模式,以及宇宙論詮釋模式。
本文以為,「模式」就是一種「法」,「法」又帶有「典範」的意味。意指在某種時間長度中所形成的一套自具格局的形式脈絡,它的形態或式樣可作為標準或參照,特別強調其中蘊涵著法式、仿效的精神意態。透過模式化,我們得以辨識體認具體事物或抽象義理所包容的豐富意義,更是對一理論脈絡進行探究的始點。因此,本文預期對宋代理學家之詮釋確立一基本的典型,以證成「理一分殊」該抽象命題在歷史的流動中所含具之豐富的意義與重要的詮釋發展。
|
2 |
二程弟子研究楊玉成, YANG, YU-C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凡一冊,約二十萬字,分上下編。上編分二章,不分節,下編分三章十一節。主要內
容包括:上編,一為弟子述略,計百餘人。一為大事繫年,起北宋天聖九年,迄南宋
紹興二十三年,凡一二二年。下編思想研究,包括二主題:涵養與察識、窮理說、心
性論。資料來源除各家文集語錄外,復廣蒐散佚,稍為補亡。人物則以呂大臨、楊時
、謝良佐、胡安國為主,而兼及其餘。論述方式著重發展及比較,於各家思想必考明
其源流,參校其異同,以凸顯各家思想之特質,及思想史演進之過程,庶幾明瞭宋室
南渡前後,洛學發展之軌轍及概況。
|
Page generated in 0.021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