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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對員工分紅的解讀林宜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從損益表觀點探討:我國上市(櫃)電子業公司若依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份商業會計法修正後之規範,將員工分紅入帳後,對投資大眾在盈餘品質認知之影響為何?近年來,我國許多公司競相以「員工分紅」制度之獎酬所帶來的激勵效果以留攬優秀員工,希望增加公司經營績效,但員工分紅亦會造成原股東盈餘分配與財富的減少,產生股權稀釋之效果。本研究採用 Ghosh and Moon(2005)報酬模型,將其會計盈餘部分拆解為 (1) 不含薪資費用盈餘、(2) 薪資費用、(3) 員工分紅依面額入帳、(4) 員工分紅依市價面額入帳差異部分,依此修正後作為實證分析模型,驗證員工分紅制度與盈餘報酬間之關係。實證結果發現,投資人認知的員工分紅並非為公司的費用,但與報酬間呈現顯著的正相關,推論其為ㄧ項無形資產-人力資本,支持過去文獻探討上的激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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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股利對現金增資股權稀釋效果之研究李欣穎, Lee, Hsin-Y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結合Easterbrook (1984) 與John & Williams (1985)之理論基礎,探討在資訊不對稱且股權高度集中的台灣市場,是否現金股利之發放,其內含資訊對外部股東是一個利多消息外;對內部股東而言,發放現金股利除了受益自身,還可以提升現金增資期間之公司股價,使公司有能力與承銷商議定較高的承銷價,減少新發行之股數來避免股權稀釋,以維持原股東之控制權。本研究針對民國84年到民國92年間現金增資的公司,依照現增前有無發放現金股利為基準,將樣本區分為二,檢定現金股利是否對增資期間的股價與增資後內部人股權稀釋程度有顯著影響。
有關實證結果說明如下:
一、增資前有發放現金股利之公司,其股價表現的確優於未發放現金股利者,不論長短期股價表現,皆達統計上之顯著水準,證實現金股利的確具有資訊內涵。
二、承銷價定價參考期間中,現增前有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其於證管會核准日前一到兩個月之股價異常報酬(AR)與累積異常報酬(CAR),顯著優於未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故發放現金股利的確有助於現金增資承銷價之提升。
三、有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其內部人或是董監事之持股稀釋程度明顯小於未發放者。驗證了John & Williams (1985) 提出股利可減輕增資後原股東股權稀釋之問題的論點。
四、迴歸模型中,現金股利之發放的確能減輕內部人股權稀釋幅度,兩者呈現極顯著的負向關係;現金增資規模對稀釋幅度之影響不顯著;而內部人於現增前之持股率則和稀釋幅度呈顯著正相關;Market to Book Ratio (MB)對股權稀釋幅度無顯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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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分紅對企業價值的影響陳建忠, Chen, Chien-Ch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內將企業的員工分紅列為盈餘分配項目,在以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法做為企業評價的模式時,若未將員工的現金分紅自本期的現金流入中扣除,將使股東角度的自由現金流量虛增,從而高估其股價。另一方面,員工的股票分紅使股東的股權逐期稀釋,若不考慮此種稀釋情形,而將未來各期現金流量的折現值全數分配於現有股東,同樣會造成股價高估。
本研究探討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法應如何調整員工分紅因素,並針對選擇後的國內377家上市公司,以民國86年底的角度分別評估其考慮員工分紅與不考慮員工分紅的每股價值,同時以民國86年底實際股價分別檢測各理論股價的評價效度。
研究結果發現:
1.稀釋比率低者(股權稀釋較嚴重)其評價傾向高估。
2.高股票紅利者多為高ROIC之公司,以致股權稀釋較嚴重者有伴隨高持股報酬率的現象。
3.股權稀釋比率高低、成長型或價值型、股價高低以及產業別均會使評價效度有差異。
4.P/B高低,其評價效度則無顯著差異。
5.現金分紅率在1%至2%間之公司比2%以上之公司分配較高的員工股票紅利,股東持股報酬率也最佳;而現金分紅率1%以下大於0%以上之公司,其股東持股報酬率則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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