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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部門的早期市場接受者對於LED創新決策過程比較 / The comparison of LED innovative decision between the early market of public and private department凌銜佑 Unknown Date (has links)
LED於最近數十年內之技術發展腳步驚人,且其應用領域也十分廣泛,近年內其在發光效率上更有重大的突破,因此早已被視為是21世界的光源了。台灣的LED產業目前的產量高居世界第一,而產值則為世界第二,在高科技產品的擴散當中早期市場的接受與否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唯有成功的跨越此「鴻溝」才能順利的擴散成功,而LED全面應用於交通號誌燈與筆記型電腦之背光源已是指日可待的事實,其背後的創新擴散軌跡是值得研究。因此,本研究希望能透過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公會、臺北市交工處、華碩、宏碁等四個台灣最早採用LED的的公私部門之創新決策過程,瞭解早期市場接受者在LED這項新科技被採用的決策過程為何。
而根據文獻得知這兩種應用被執行的時間相差了大約十年之久,所以希望能瞭解為何這當中的時間相差如此之久,而當公私部門開始採用時,其創新擴散是否有不連續之地方,以及在整個創新決策過程當中,公私部門之間的異同為何。本研究之研究問題如下:1. 為何LED在應用於交通號誌燈與筆記型電腦背光源之時間點相差約十年之久?2. 在LED的創新擴散中是否有不連續的情況發生於技術狂熱者與高瞻遠矚者之間? 3. 公私部門的早期市場接受者在創新決策過程中各階段的異同為何?
最後,本研究得到的結論為:1. 同一創新技術應用於不同產品或方向上時會受到技術的成熟度之差異而有採用時間的先後順序;此外,公部門的早期市場接受者較不在乎成本上的差異,只要創新在使用上符合其需求,自然可以透過募款或編列預算等方式開始執行,無私部門盈虧之壓力。2. 鴻溝不一定只存在高瞻遠矚者與早期大眾之間,台灣的LED交通號誌燈之技術狂熱者與高瞻遠矚者間存在著長達五年的裂口,且透過上層的統一執行可以縮短鴻溝的時間。 3. 整體來說,公部門比私部門更因為缺乏技術背景之人才,而使其在決策過程中遇到較多的問題與困難,然若單就同一類別的部門之技術狂熱者與高瞻遠矚者來相比的話,前者符合Moore所言之特性,技術狂熱者是一群較有遠景與熱情的使用單位,他們面對不確定性時擁有較大的勇氣去迎接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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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群眾外包模式的Web2.0網站如何跨越鴻溝?黃文彥 Unknown Date (has links)
Google用16.5億美金併購Youtube、新聞集團(News Corp)以5.8億美金買下MySpace、Facebook估計市值達150億美金。Web2.0一詞,代表著只要超低成本加上一點點運氣,就可獲得超高報酬,因此引爆了一陣不亞於2001年網路泡沫化的Web2.0創業熱潮。
然而當所有創業家都希望引發「網路效應」(Network),讓使用者「一傳十、十傳百」地拉朋友加入的時候,事實卻證明大多數網站甚至連第一批使用者都得不到就已經被市場淘汰。而曾經獲得第一批使用者並且引起熱潮的網站,也有可能遭遇到更嚴重的「跨越鴻溝」問題。對於一個有獲利壓力的網站來說,若無法成功跨越鴻溝,吸引到更大量的使用者,將難以達成最終的獲利目標。
除此之外,由於進入障礙低,模仿速度快,競爭者爭相模仿市場上取得初步成功的先進者,導致一點一滴地瓜分掉原本的使用者。因此在Web2.0產業中的競爭優勢應該不單純地來自於功能上的創新或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必須從其他方面來取得競爭優勢,進而獲利。
因此本研究的研究問題有四:
一、缺乏人力與資金等資源的Web2.0網站,如何吸引到第一批使用者來上傳內容?
二、Web2.0網站在競爭對手能夠快速複製的環境之下,如何創造模仿者學不走的競爭優勢?
三、群眾外包的Web2.0網站,從早期使用者邁向主流大眾時,會否遭遇到創新擴散理論中「跨越鴻溝」的問題?又該如何跨越?
四、Web2.0網站的獲利策略為何?
在比較成功跨越鴻溝Digg與Threadless,以及落入鴻溝的HEMiDEMi之後,本研究發現:(一)在創業初期,創業家需成為社群中的一份子,甚至身為社群
中創造者或連結者的角色。才能夠設計出適當的語言與情境,並發揮號召力吸引整個社群的加入。並且聽取第一批使用者的意見,共同演化出各種新功能與規則。(二)應該訂定明確的規則,以維持社群內的秩序;並且提供各種增進效率、維持產出品質的工具,讓使用者更有效率地進行傳播與創作。(三)Web2.0網站在提高忠誠的階段,可以透過增加獨特的新功能,以及與使用者進行對話,將使用者留在自己的平台上,以擺脫競爭者的模仿。(四)Web2.0的鴻溝成因與Moore所提出的鴻溝並不相同。而希望跨越鴻溝,則必須保有核心使用者的變遷權力,透過誘因與規則的調整,在不知不覺之間吸引較接近大眾口味的創造者與群眾,而讓原本非主流的使用者們漸漸退出。(五)獲利策略在於將生產過程轉變成消費過程(降低成本)、提高消費者的愉悅或是節省時間(提高價值)、並善用消費者累積的消費經驗及人力資本,以持續提升消費者的體驗(提高忠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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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商品如何跨越創新採用的鴻溝-以創意市集品牌為例洪佳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這兩年來在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最熱門的關鍵字之一「創意市集」,集合了眾多台灣年輕創作者獨立創辦的小型創意品牌,以及文化創意商品愛好者的創意市集聚落,構成了一個文化創意產業早期市場的縮影。
在創意市集中販售原創商品的獨立創作者,一旦希望擴大經營範圍、朝品牌之路發展,便得面臨脫離早期市場、邁向主流市場的課題。由於目前尚無針對文化創意產業之創新採用為題的學術文獻,因此本研究援引Geoffrey A. Moore(2000)之跨越鴻溝理論為架構,探討市場對於創意品牌的創新採用狀況。
本研究結論為,在早期市場中獲得採用的文化創意商品,在發展的路徑上,其一是在遭遇鴻溝前轉向,不走向以量產方式獲利的大眾主流市場,例如藝術市場;其二則是進入以早期大眾為主要消費族群的主流市場,並會面臨「跨越鴻溝」的問題。鴻溝的主要成因來自於:早期採用者較主流市場消費者具備理解文化創意產品核心價值之文化符號意涵及其利益之能力;此外,早期採用者較願意對文創商品在產品品質或實用性上的缺陷,抱持較為寬容友善的態度,而注重商品實用性的主流市場消費者,則對完整商品的需求較高。
文化創意商品跨越創新採用鴻溝的關鍵因素包括:
1.文化創意產品核心價值所提供的文化符號或圖像內涵,能被主流市場消費者理解與認同。
2.產品的產能與利潤結構,必須能因應主流市場分銷管道的制度。因此,手工程度高、不具量產可能的商品,較難跨越鴻溝。
3.必須克服主流市場消費者對品質以及服務可靠度的疑慮,並且能與屬性相近的一般性商品進行競爭。
4.創作者必須具備跨越鴻溝的主觀意願,並將品牌的經營目標設定為「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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