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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蕃地隘勇線的推進與變遷(1895-1920) / Advancements and changes on defense line of aboriginal areas during Japanese colonail period(1895-1920)

鄭安睎, Cheng, An S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清代臺灣「隘制」的研究成果頗豐,不過多數研究時期集中在光緒朝以前。1895年以後,由於山區勇營撤防,許多番界外已開墾的土地又被原住民搶奪回去,當時稱為「生蕃奪卻地」,一直到明治35年(1902),日本官方才藉由隘勇線的推進,重新形成清末的番界。 日治來臨以後,初期官方分別透過「撫墾署」來認識與綏撫原住民,接著也透過許多探險隊伍進入山區,掌握與認識生蕃地的情勢,大概從1920年代以後,探勘次數明顯變少,代表日本官方已逐漸掌控原住民。隨著「隘勇線推進」推進政策施行,「蕃地測量」也配合著隘勇線推進與探險隊進行,因此留下《臺灣蕃地地形圖》(1907〜1916)圖集,除了少部分沒有完成測繪外,範圍幾乎涵蓋所有蕃地,是日治山區理蕃重要成果之一。 日治初期,各地的隘防除位置退卻外,也並未連成一線包圍原住民,直到「南庄事件」(1902)後,日本官方才將隘勇納入警察本署管理,並漸次透過隘勇線推進方式,包圍蕃地,迫使原住民歸順。當時針對「北蕃」的蕃情,隘勇線等級分為三級,藉由警備單位的數量多寡與人員配置來決定等級,也同時反映蕃情。文獻顯示官方規定的隘勇線線幅約有18公尺寬,不過視地形而有所增減;另隘線上有隘路用以巡邏,隘路路幅約90〜120公分寬;警備單位規模由小到大可分為隘寮、隘勇分遣所與隘勇監督所;警備人員則有警部、警部補、巡查、巡查補、隘勇(警手)。另設置通電鐵絲網(鐵絲網)、地雷、木柵等防禦工程,用以包圍與禁止原住民越過隘勇線。 本文透過大量的田野調查與縝密的史學研究,整理出日治時期的隘勇線推近次數,並利用GIS系統繪製出隘勇線位置。若以推進次數來看:臺北地區有9次、桃園地區有11次、新竹地區有29次、苗栗地區有8次、臺中地區有8次、南投地區有8次、宜蘭地區有16次、花蓮地區有9次、臺東地區有3次。 依照隘勇線所在位置、隘勇線工事、隘勇線位置與原住民傳統領域之關係、官方理蕃政策的多重影響下。隘勇線的推進可分為六期:一、官、民隘並存與隘勇線退縮時期(1895〜1901),二、小規模整理、恢復清末隘線與納入警察管理時期(1902〜1903),三、大規模隘勇線推進與包圍原住民聚落時期(1904〜1909),可為「大規模隘勇線推進」(1904〜1906)與為「大規模包圍原住民聚落」(1907〜1909)兩階段,四、軍警聯合討伐與隘勇線深入蕃界時期(1910〜1914),五、後隘勇線推進時期(1915〜1917),六、理蕃道路取代隘勇線時期(1918〜1926),進入第六期後,隘勇線也逐漸被理蕃道路所取代,消失在蕃界之中。 而當時隘勇線所包圍的土地,倘若要從蕃地變成普通行政區,則需有下列四種過程:一、地圖測繪,二、登錄地籍。三、開墾(開發)與移民,四、編入戶口與納稅,不過還得看區域間差異性,順序稍有不同。隨著北邊推進「隘勇線」,南邊設置「蕃務官吏駐在所」,也逐漸把蕃地納入國家行政治理,大概有三種類型: 一、生蕃地→隘勇線包圍→蕃地行政區化→蕃地(國家所控制)→蕃地行政區。 二、生蕃地→隘勇線包圍→蕃地行政區化→蕃地(國家所控制)→普通行政區化→普通行政區。 三、生蕃地→設立蕃務官吏駐在所→蕃地行政區化→蕃地(國家所控制)。 日治時期「推進隘勇線」被型塑成「可移動式的蕃界」,從早期緩慢、漸進式的變化,演變成「推進隘勇線」來包圍蕃地。山區的蕃界區隔了「民」與「蕃」、「安全」與「不安全」、「普通行政區」與「生蕃地」、甚至是「蕃地行政區」與「生蕃地」,也作為不同人群與異文化的區隔,而後期隘勇線如同利刃般,直接入侵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進而控制原住民。 雖然1920年代以後,更多的蕃地納編成為普通行政區,隘勇線也逐漸被理蕃道路所取代,但仍然有許多隘勇線轉變成原住民鄉鎮與平地鄉鎮界線,亦或是原住民鄉鎮內之各村界線,這些虛擬的界線,替代實質的隘勇線,繼續存在臺灣的歷史與地理空間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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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台灣日本統治體制的建立與原住民的民族發展 / Japan manages system and nation development of the east-Taiwan

李宜憲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直到清領後期、日治初期之交為止,東台灣的原住民仍處於部落(tribe)社會的狀態,各社自成一個「酋邦」(chiefdom),晚清對東台灣的經略成效甚微,國家力量在東台灣的落實,不得不從日治時期算起。   本研究分為五章,首章綜論象徵東台灣國家統治的兩套機制,二、三、四章分述東台灣原住民在法政、經濟、教育、信仰上的變化,末章再以人口變遷作為總結,以觀察日治五十年間,東台灣原住民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日治時期的國家力量,是牽動東台灣民族發展的最大原動力。因此,首章先討論代表國家力量的兩套機制:一是地方行政機構,二是隘勇線制度。前者是從台東撫墾署演變成東部兩廳,一言以蔽之,即「從蕃政到民政」的一段歷程;後者則是伴隨著原住民抗日事件的發生,而逐步落實下來,最後終於將東台灣分隔成兩個世界:界內的一般行政區、以及界外的特別行政區。   第二章討論部落警政與成文法對原住民的影響。   日治時期的蕃地警政可分為三期,一是撫墾署以來的撫育期,二是五年計劃以來的創建期,三是霧社事件後的重整期。東台灣的地方行政,雖歸結於東部兩廳內的總務課(日後改隸警務課),但對部落原住民而言,則是由警察行政來實踐;至於教育、醫療、衛生等等,也都是部落警政的業務。   至於成文法的施行方面,隘勇線內的平地原住民在明治末年已部份實施國家律法,但在界外的山地原住民,其舊慣仍能發揮一定程度的效用。由於舊慣具有不成文法的約束權威,當一個傳統社會的不成文法,被近代社會的成文法取代之後,慣習就只留下其風俗的面向,而不再具有強制性的制裁,這種「由慣例到法律」的過程,是原住民在社會變遷的一個重要特徵。   在東部原住民從慣例到法律的歷程上,我們看到了一種由法律所規範的新秩序,逐漸出現在東台灣的原住民部落裡。從國家對頭目職權的認可、民法取代慣習、取消封建業主權等三個面向,可以獲得一些瞭解。   第三章是針對水稻種植與貨幣使用的討論。   就糧食作物的這個意涵而言,到1920年前後,水稻已在糧食的意涵上取代了小米。相對於水稻種植的擴張,我們討論了小米種植的衰退,並略論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如何看待水稻種植。   其次,日治時期的東部開發論的主張,為地廣人稀的東台灣帶來甚大的勞力需求,因此也將原住民納入這樣的勞動市場裡面,這又帶動了一個新的面向:貨幣進入部落。透過水稻種植及貨幣使用,最遲到1920年代,東台灣平地原住民已經在許多方面發生鉅變:老人家認為年輕人不能守住傳統,年輕人違反甚至挑戰傳統。   第四章討論兩個主題:近代教育與衛生醫療。日治時期的原住民教育,其過程主要是在「蕃人公學校」或「蕃童教育所」中完成的。在隘勇線外的教育機構以「蕃童教育所」為主,而在隘勇線內的教育機構則以「蕃人公學校」為主。   日語教育是初等教育的一大重點,所以「國語」的授課時數也最多。日本當局所要進行的,不只是語言教育或文學教育,而是藉由語文教育而達成「涵養國民性」之國民教育。此外,日治時期對於非學齡兒童的人,也有作為輔助教育之不足的社會教化機構,如青年會、國語講習所等。   日治時期影響到原住民傳統信仰的,除了近代教育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影響力來自衛生療醫,這主要是施藥與預防注射所帶來的影響。但對原住民社會而言,最多只發揮了鬆動其傳統信仰的作用,並未使原住民走上集體改宗的地步。   第五章是從人口現象來做為總結,以觀察原住民在質與量上的變化。依日治初期的人口調查,原住民占東部總人口的九成以上,且平埔族仍是個獨立的人群統計單位;到了日初中期,原住民人口已占東部總人口的六成,而且在民族識別上,也出現了民族混同的趨勢:譬如東台廳的平地部份是阿美族與卑南族之間的趨近,山地部份則是排灣族與魯凱族之間的趨近。到了日治末期,原住民已占不到東部總人口的一半,而且,最後連原住民與本島人也成為同一統計單位。   從這裡可看到一個趨勢:透過國家力量的長期統治,東台灣各民族呈現出混同為一的態勢,但仍有些邊界存在,特別是做為殖民母國的「內地人」,以及做為這個行政區域之外的「外國人」,這反映了在國家力量的作用下,民族融合的階段發展及其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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