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fine Query
  • Source
  • Publication year
  • to
  • Language
  • 6
  • 6
  • Tagged with
  • 6
  • 6
  • 3
  • 3
  • 3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About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Our metadata is collected from universities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manage a university/consortium/country archive and want to be added,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the NDLTD website.
1

文創治理與協力關係─以華山與松山文創園區為例 / Toward Synergic Coproduction in Culture Governance:The Cases of Huashan and Songshan Creative Parks

黃思凌, Huang, Su 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文旨在探討不同委外模式對文創園區運作成效的影響。以財政資源流用與人事任用的運作架構為主要分析焦點,從合產(coproduction)分析委外運作的良窳。政府將廢棄國有工廠整建後,變更用途為文創園區再委託外部團體經營,是我國目前最常見的文創園區經營方式。選擇委外經營的主要考量在於人事任用的鬆綁以及減輕政府財政府負擔。隨著委外風潮日盛,政府委託民間參與公共服務的形式也更加細緻,類型也更加多元,不同類型的委外模式更因政府民間互動基礎相異或是委託團體性質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運作結果。 本研究選擇華山文創園區與松山文創園區為比較的案例,細究園區的委外經營模式,可以發現因為園區內各區塊因為使用功能不同,而有不同的的委外模式。本文以華山的ROT區,與松山的古蹟區作為比較研究的標的,二者分別由企業與公設財團法人經營。 研究結果發現,公設財團法人的運作,雖然有助於提供文創相關的扶持計畫,但因組織運作與架構與政府相當貼近,反而不利於政府與民間各自提供所長,共同提供公共服務而形成綜效。委託企業營運在公益性考量較受質疑,政府為解決爭議,除透過契約規定定期監督外,更透過強制企業成立基金會提供公共服務,取得公益與營利之間的平衡。委託企業經營後,政府對園區發展無須再投入預算,且可以獲得企業的回饋金。但是基金會的人事任命與預算撥用的過程由政府主導,使基金會難以脫離政府結構與政治力的影響。若以人事任用的鬆綁與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兩個面向來看,企業經營更有助於和政府相互補合作、提高服務的產出。 / This study examines two types of outsourcing governance in promoting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 via rejuvenizing the abadended historic sites: by coutracting out to private company (in Huashan) versus setting up a government-sponsered foundation to run the business (in Songshan). Intensive interviews with key persons were conducted to find out the political backgrounds of the decisions. Effectiveness of two differe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are compared to illustrate major concenrs of outsourcing decision and essential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a successful management such cultural and creative parks. Policy implication is also mentioned in conclusion.
2

公共合產之理論與策略:非營利組織公共服務功能的觀察 / The Theory and Stratgies of Coproduction

周威廷, Chou, Wei T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現代社會所產生的新問題不斷困擾著政府與社會,人民對服務的需求也隨之不斷提昇,1880年開始由德國提出的福利國家就是為因應這種情形而產生的,政府的職能與權力也就日益的擴充,甚至取代了許多原屬於民間性質的功能。在另一方面,屬於民間性質的各種社會團體,早已存在於西方社會之中,並且一直承擔起大部分的社會服務功能,不過其角色卻一直被忽視,尤其在福利國家興起之後,這些團體似乎有被取代的危險,但事實上其實質重要性卻仍未消減。在1970至1980年代,這些團體隨著政經社會環境的波動,其功能也有了轉變,一方面因為人類事務的日趨多元紛,社會團體亦逐漸發展出許多的功能種類,並漸漸受到各方(尤其學界)的重視,並開始稱之為非營利組織。   另一方面,二次大戰之後所建立的福利國家在財政壓力之下,也面臨強烈的批評,事實上,福利國家也的確在1980年代開始顯現疲態,資源有限,加上社會需求的持續增加,政府已經呈現過度負荷的情況了。在這種情形之下,政府只有開始向外尋求援助了,而非營利組織也因此開始承接越來越多原本為政府所生產的服務。合產模式的運用也就在此情況下越益受到重視,他不但為政府吃緊的財政壓力帶來新契機,也為國家與社會資源的整合提供一個有效的途徑。當然,合產興起更重要的意義乃在於公民參與的精神,藉著合產的推行,一般公民以及社會上的非營利組織可以有機會進入政策的決定與執行過程,參與公共服務的生產,與政府行政人員共同合作,這對於公民資格的提昇與公民參與的實踐有很重要的意義。
3

應用集群分析於商業套餐設計之研究 / The Application of Cluster Analysis on Design of a Business Set

賴思穎, Lai, Szu 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以食為天,國內餐飲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各餐廳無不摩拳擦掌,為了爭奪這塊大餅,鞏固原有消費者並拓展新的客源,進而增加銷售量,提出各式各樣的行銷策略。而組合產品(Bundle)為市場上常見的銷售方式,此行銷策略應用在日常生活各產業,例如:電影套票、化妝品保養組、速食店套餐、高鐵假期套裝行程、手機搭配門號…等。設計出一個組合產品,並且搭配適當的定價策略,有助於吸引消費者購買、提升整體業績。 本研究主要欲藉由國內某火鍋店的銷售及成本資料,透過敘述性統計了解營業額趨勢、熱銷商品及各品項利潤,進而設計套餐組合及探討定價策略,研究結果如下: 一、火鍋店之業績有淡旺季之分 二、火鍋店之假日業績明顯高於平日業績 三、在相同營業時間長度下,火鍋店之晚餐時段業績明顯高於午餐業績 四、根據消費者分群結果,可將其點餐習慣區分為五種不同的特色 五、不論用餐人數多與否,對於消費者之點餐習慣的差異並不大 六、最終菜單組合中,分別設計四種四人套餐及三種八人套餐
4

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協力創造就業之初步分析─以勞委會「永續就業工程計劃」為例

魏大統, Wei, Ta-t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失業問題日益嚴重,使得我國中高齡者、低教育程度及其他弱勢族群的勞動力,即使有高的「再就業」意願,但在職場上卻缺乏適當且充足的就業機會,如果是因為整體經濟環境不景氣的影響,而導致私部門的雇用需求的減少,政府(公部門)推動人事精簡政策又不再增加政府直接雇用人力,那麼是否可以尋求其他部門的協助呢?由於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兼具雙重性質,一方面它代表公共福祉與社會正義的追求,因為它不以市場利益為導向,而以社會公益為目標,彌補政府失靈所造成的困擾,因此,本研究主張透過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協力解決失業問題的途徑,是目前可以選擇的「第三條路」。 本研究的主軸,就是嘗試從對於非營利組織相關文獻的討論,探討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之間各種可能的關係,再進一步討論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協力開創「永續性」就業機會之可行性及國家角色,由於我國非營利組織就業方案是師法歐盟第三部門就業方案的架構及精神,故本研究亦將探討歐盟的「第三部門就業方案」與我國非營利組織就業方案-「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內涵及執行成效,以提出我國非營利組織就業政策上的建議。 本研究探討了我國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協力創造就業機會之可行性,對於我國藉由非營利組織發展就業促進政策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在規劃非營利就業方案時必須增加「區域發展」的視野。 (2)在執行非營利組織就業方案時必須加強可以增加失業者就業能力的職業訓練計畫,而非單僅為了申請「救助」性質的用人津貼補助。 (3)除經費補助外亦可運用其他資源協助非營利組織執行就業方案,例如:設立專責機構提供非營利組織創業諮詢服務。 (4)持續發展具有財務支持機制的「經濟型」就業方案,並修正對於社會勞務價值的「社會型」計畫補助方向,例如建立真正地具有社會勞務價值的方案模式以及輔導機制。 (5)加強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間、以及非營利組織彼此間的「合作關係」,加強兩部門間親密的溝通及互動往來程度。
5

公私部門協力理論與應用之研究

陳佩君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1970年代以降,各國政府普遍面臨財政緊縮及民眾對公共事務需求增加的雙重壓力,為解決此一困境,並符合政治民主化及經濟自由化之趨勢,「公私部門協力」觀念乃應運而生。公私部門協力不再是傳統威權式政府管理經營觀念,而是強調公、私部門間,應以平等、分工、共享的態度相互合作,整合各方資源與優勢,為共同目標及願景而努力,以創造共贏局面。 為能瞭解公私部門協力關係之基礎與理念,筆者乃從市場失靈及政府失靈等整體政經結構體制之改變展開,探討此種改變所造成公私部門關係及互動關係的演進,並漸進形成公私部門協力觀念及需求的產生。另為使公私部門協力之理論結構更臻完善,除對公私部門之差異與特質進行研討外,亦將公民參與、民營化、合產及企業型政府精神等理念納入。此外,在應用方面,藉由對美國及我國實施公私部門協力之實證經驗與個案研究,探討其可能面臨之限制與難題及未來發展趨勢,進而整合理論與應用,嘗試建構一公私部門協力運作模式,以作為我國未來發展相關政策時之參考或思考方向。 藉由本文之研究,可得到以下結論: 一、 公私部門協力觀念對公共行政理論與實務之影響:包括傳統行政體制與行政生態的轉變(隨整體環境改變,傳統僵化的官僚行政體制受到挑戰,行政運作漸走向彈性化及動態化,並與私部門建立良好互動關係)及國家角色的轉變(由「大有為」萬能政府角色轉變為僅扮演導航功能,但仍保有治理、監督、評估與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等責任)。 二、 建構公私部門協力關係時所應注意之前提:包括相關原則的把握(如合法性、責任確認、民主、效率、主動、可預測性、彈性、共贏、創新及鄰里與社區發展等原則),並認清協力關係之本質(即參與的成員雖居於平等地位,但目標不一定全然一致,但仍可因目標結合,成為堅強盟友。公私部門協力是種彈性、因地制宜的關係,在不同時空環境下,將發揮不同功能)。 三、 公私部門協力關係建構之程序與步驟:在本文中,筆者試著從Ken Cherrett、Sandra A. Waddock、Robert J. Bennett及Gunter Krebs等學說中,擷取相關要件,建構公私部門協力關係運作模式,並將之分成孕育、肇始、執行與成熟及評估等四大階段,每一階段中皆有其工作重點,亦均受其所處政經環境之影響。 四、 公私部門協力所面臨之限制與難題:公私部門協力關係的建立,是目前及未來公共事務發展之必然趨勢,但其並非解決當前政府問題的萬靈丹,仍存在著限制與難題,諸如公部門角色的矛盾、對參與之疑慮、適法性問題、政府公共職責及相關知能與人之才欠缺等,均為推動協力關係時所應注意及克服的問題。 此外,本文亦試著對政府未來在推動公私部門協力相關政策時,提出若干建議: 一、在政府方面:應繼續宣導公私部門協力觀念及加強公民教育、提供私部門參與公共事務適當誘因、調整政府組織及行政程序、相關法令鬆綁與管制解除、暢通參與管道等。 二、 在民間企業方面:包括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參與能力、對政府施政廣提建言及邀集相關企業與學者等共同籌設公部門協力中心等。 三、 在民眾方面:促使民眾對自身角色轉變的體認,明瞭參與公共事務是權利,亦是義務;並引導社區及鄰里發揮應有功能,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公私部門協力關係的建立,係目前及未來公共事務發展之必然且必要之趨勢。鑑於我國目前相關研究並不多見,本文乃對公私部門協力觀念作一廣泛性探討,藉此拋磚引玉,俾為爾後相關研究參考與斧正起點。 目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途徑與方法…………………………………3 第三節 研究架構、流程與限制…………………………………4 第四節 相關名詞界說……………………………………………8 第五節 相關論文檢視……………………………… … … …16 第二章 公私部門協力理論探討……………………………………20 第一節 公私部門差異與特質…………………………………20 第二節 公私部門協力之理論基礎……………………………24 第三節 公私部門協力之理由與效益…………………………51 第四節 小結……………………………………………………54 第三章 公私部門協力理論應用探討………………………………57 第一節 英美兩國實施情形……………………………………57 第二節 我國目前實施情形……………………………………70 第三節 公私部門協力面臨之限制與難題……………………87 第四節 小結……………………………………………………91 第四章 公私部門協力運作模式建構………………… … ………96 第一節 觀念認知與建構原則…………………………………96 第二節 協力關係之來源與運作模式……………… ………102 第三節 公私部門協力運作模式建構步驟……… … … …11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18 第一節 結論……………………………………… …………118 第二節 建議…………………………………… ……………121 參考書目………………………………… …………………………130 附錄一 公民參與相關論文比較……………… …………………141 附錄二 政府再造綱領……………………… ……………………143 附錄三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草案條文…… ………………148
6

都市中的保育行動:以富陽公園與巴克禮公園的社區參與為例 / Urban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the case of Fuyang and Barclay parks

李聯康, Lee, Lien K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社基保育」(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是強調「由下到上」(bottom-up)的自然資源管理模式。透過在地民眾的參與(participation),不僅減少政府在自然資源管理的支出,形成為社區居民認可的資源管理模式;更重要的,透過居民參與,社基保育連結地方自治(self-governance)與民主(democracy),實踐公共財合產(coproduction)與增效(synergy)的效果。因此社基保育不僅有生態保育的優勢,更有政治與經濟面的討論意義。 以往對社基保育的研究,多以鄉村或原住民地區的資源管理為研究範例,這些地區藉由居民的共議或傳統文化,獲得居民認同,刺激居民主動參與。然而若將研究焦點轉向都市地區,社基保育能否發揮相同功效?透過本研究的兩個案例—台北市富陽自然生態公園與台南市巴克禮紀念公園,社基保育在都市社區中仍有實行的可能。但相較鄉村與原民社區,都市社基保育的參與者更多,彼此溝通協調需要更多成本,形成集體行動也更不容易。本研究兩個案例中的里長,皆發揮動員居民的功能,並代表居民和其他參與者如政府、非營利組織溝通,降低居民參與的成本,營造居民集體行動的雛形。而政府、非營利組織與居民在社基保育過程中的關係,將影響社基保育能否達成在地落實的目標。 /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is the model emphasizing “bottom-up” power of managing natural resources. It reduces the government’s cost of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becomes a widely accepted model by the locals through their participation. Furthermore, it combines Coproduction, Synergy, local Self-Governance, and Democracy Governance through the locals’ direct participation. Therefore,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not only has advantage in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but also shows importance in politics and economics. Previously, the researches on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often take resource management models in rural and indigenous areas as their cases. These models obtain the residents’ identity and stimulate their active participation by their discussion or th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But if we transfer the researches’ focus to urban areas, can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play the same role? Through the two cases in this thesis: Fuyang Eco Park in Taipei and Barclay Memorial Park in Tainan, it is possible to implement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in urban areas. However, compared with rural and indigenous areas, there are more participators in urban areas. It costs more to make them coordinate and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well. Consequently,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inspire the local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In these two cases, both Neighborhood magistrates construct the model by mobilizing the residents, communicating with different participators such as the government,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d reducing the cost of their participa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d the residents in the process of 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will affect the fulfillment in urban areas.

Page generated in 0.025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