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抽樣方法在審計證實試驗上運用之研究蔡鋒杰, CIA, FENG-JI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全篇,約六萬餘字,計分六章二十五節。
本論文著重於以審計風險因素的分析與控制觀念,運用傳統變量抽樣方法及貨幣單位
抽樣方法,在競爭日趨激烈的審計專業中,能在一可接受之低水準的審計風險,及最
低的審計成本下提高審計效率,達成審計任務;並說明各抽樣方法的特質及其適用情
形。
第一章 緒論:說明研究動機、目的、方法及限制。
第二章 說明抽樣方法的發展及的審計準則的關係。
第三章 敘述審計風險因素及其數量模式。
第四章 探討傳統變量抽樣方法。
第五章 探討貨幣單位抽樸方法。
第六章 說明各抽樣方法之適用狀況及其比較,提出結論與建議。
|
2 |
影響審計固有風險因素之研究蔡慧娟, CAI,HUI-J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幾年來,審計風險再度成為審計文獻上討論之主要課題之一,所不同者,在最近的
討論中,曾有多位學者認為應於原有之 SAS39之風險模型中,加入其他風險要素的考
慮,有些學者甚至將此類風險要素稱之為固有風險,而FASB亦於SAS 47中正式將固有
風險要素併入審計風險模型中。
本研究之目的即在對固有風險作進一步之研究,以探討影響審計固有風險之因素,並
瞭解審計人員對此類風險影響因素之風險認知程度及所採取之行動為主,為達上述之
目的,研究之方向主要分為兩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主要對相關文獻作一整理彙總有關影響審計固有風險之因素,並依此選擇所
需之固有風險指標,最後,建立研究所需之模型。第二部分為實證部分,本部分主要
依所建立之研究模型設計所需之問卷,其結果分析可分為下列兩個階段:
(1) 確認所選訂之各風險指標之風險性。
(2) 確認審計人員對所選訂之風險指標之風險認知程度及其對所認知之風險所採取之
行動。
在第一步驟中,除以平均數排列各風險指標之風險性外,並利用因素分析方法將風險
指標歸為幾類因子,而在第二步驟中,則依前一步驟所作之因素分析結果,檢定審計
人員對各類因子之風險認知程度是否具顯著差異,並同時檢定固有風險之風險評估結
果與審計深度之關聯性。
最後,本研究將依分析所得之結果對現況作說明,並提出建議。
|
3 |
審計憑證品質與審計風險之研究康淑珍, Kang, Shu-Z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審計的目的,在蒐集充分適切的證據,作為對所查驗財務報表之公允性,提供表示意
見的合理基礎。可見,審計憑證是審計重心的所在。為了完成審計目的,會計師有責
任決定所需證據的數量與品質,以及詳加控制蒐集證據時可能產生的審計風險。由於
迄今,審計學上尚未建立一套關於憑證性質,種類及品質評估之完整體系,使會計師
在蒐集和評估證據方面遭遇到許多問題。因此,本論文乃針對影響審計憑證品質及審
計風險之因素,作進一步的探討與分析,期使建立一套有力且充分彈性之證據準則。
本文內容分為六章,玆簡介如后: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一般證據理論在審計上的應用
第三章 審計憑證的種類與蒐集技術
第四章 審計憑證品質的評估
第五章 審計風險的控制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
4 |
公開發行公司會計師雙簽制度與審計風險關聯性之研究 / The Impact of Audit Risk on The Extent of The Second Partner Review in Public Engagements in Taiwan張益民, Chang, I-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公開發行公司「雙簽制度」之功能,在於透過副簽會計師額外複核主辦會計師查核工作,以進一步通盤考量審計案件所面臨之審計風險情況,俾使審計案件最終風險下降至可容許範圍之內。然而,目前「雙簽制度」似乎已淪為橡皮圖章,實際功能未能發揮。故本研究擬針對副簽會計師複核工作與審計風險之關聯性,進行認知上的調查與實際執行成果之實證,並探討「雙簽制度」之本質,以尋求問題癥結所在與改善方向。
本研究係以問卷方式蒐集原始資料。研究對象則為公開發行、上櫃及上市公司之副簽會計師,並由其自行隨機選取一家其簽證之公開發行、上櫃或上市公司為測試樣本。原始資料蒐集完成後,本研究採平均數比較及變異數分析之統計方法,來辨認副簽會計師認為影響其複核工作之主要因素是否為與審計風險有關因素。採用複迴歸、逐步迴歸及因素分析等統計方法,來驗證目前副簽會計師實際複核工作與審計風險有關因素之關聯性。
本研究發現,副簽會計師一般認為與審計風險有關因素係影響其複核程度之主要因素。然而,目前副簽會計師實際複核工作,並未充分考慮與審計風險有關因素之影響,故驗證目前「雙簽制度」功能不彰之現象。本研究另外從立法本意、目的、責任、資格、角色、範圍、程序、重點、選任方式、時機、文件要求等十一項目,探討「雙簽制度」之本質。並提出下列改善方向:一、會計師法律責任之落實;二、主管機關積極加強管制;三、同業評鑑同時配合;四、教育宣導訓示。
|
Page generated in 0.0147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