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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柯林頓政府推動以巴和平進程之研究(1993-2001)林俊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47年11 月29日聯合國通過第181號決議案,將巴勒斯坦分割給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從此造成中東地區的紛爭。美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介入中東地區,歷任杜魯門、艾森豪、甘迺迪、詹森、尼克森、福特、卡特、雷根、布希及柯林頓等10任美國總統介入中東事務,其中以艾森豪總統1957年提出的艾森豪主義、1967年詹森總統發表的中東五點和平原則、1969年尼克森總統的羅吉斯計畫及1973年季辛吉的穿梭外交、1978年卡特總統的大衛營協議、1982年雷根總統的雷根計畫、1988年國務卿舒茲發表的舒茲和平計畫等中東和平政策最具代表性,但是都無法促成中東地區的和平。
1991年冷戰結束,蘇聯瓦解,美國成為唯一超級強國,良好的國際環境,美國中東能源的需求、柯林頓個人政績的追求等因素,促使柯林頓政府接續布希政府的馬德里和會積極介入中東地區推動以巴和平進程,期間美國以「胡蘿蔔與大棒」、「以土地換和平」為策略,促使以巴雙方於1993年9月13日簽訂「以巴自治協議」、1994年5月4日簽訂「開羅協議」、1995年9月28日簽訂「塔巴協議」、1997年1月15日簽訂「希布倫協議」、1998年10月23日簽訂「畏河協議」及1999年9月5日簽訂「夏姆錫克協議」等6項協議;當然,柯林頓政府不願意也不能夠對以色列施加足夠的壓力、以及以巴和談是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最後導致談判問題過於繁多、大衛營談判無果而終也與柯林頓總統任期即將結束有關等因素,致使以巴無法達成永久和平。
本論文共分六章,茲將其內容分述如下:
一、第一章為導論,主要介紹本文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研究範圍與所遭遇的限制,並說明資料的來源等。
二、第二章為美國中東和平政策之回顧,以時間區分為四階段,1947年至1966年為第一階段;1967年至1972年為第二階段;1973年至1981年為第三階段;1982年至1992年為第四階段。
三、第三章為柯林頓政府推動以巴和平進程之背景,良好的國際環境為柯林頓政府創造了介入中東和談的契機,接著馬德里和會的召開,美國能源的需求,柯林頓個人的人格特質等因素,讓柯林頓政府得以推動以巴和平。
四、第四章為柯林頓政府推動以巴和平進程之策略與過程,「胡蘿蔔與大棒」、歸返土地換取和平、1993年以巴自治協議、2000年以巴最終和平協議草案,為柯林頓政府推動以巴和平策略與過程。
五、第五章為柯林頓政府推動以巴和平進程之評估,說明柯林頓政府在以巴和平進程的努力中雙方獲得多少成果,政策上有何缺失,並評估面臨的挑戰。
六、第六章為結論。
關鍵詞:柯林頓政府、以色列、巴勒斯坦、以巴自治協議、以巴和平最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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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柯林頓政府對中共的貿易政策:以最惠國待遇案為例 / Clinton Administration's Trade Policy towar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FN issue as a Case Study徐海蕾, HSU, HAI-L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有三:(一)學習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從文獻閱讀中,學習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包括此分析方法的內涵和適用範疇。(二)試用此方法來分析柯林頓政府對中共的貿易政策:本論文試用國際政治經濟學的自由主義的觀點,來分析柯林頓政府對中共的貿易政策,並試圖藉由此觀點驗證以下假設性問題:柯林頓政府對中共的貿易政策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亦即,柯林頓政府是根據自由主義的精神來制定對中共的貿易政策。(三)試用此方法分析最惠國待遇問題:本論文認為美中的貿易問題以續惠問題最有代表性,因為續惠問題不僅反應美國對經濟利益的關切,更反應美國對人權價值的關切,因此選擇此問題作為柯林頓政府對中共貿易政策的案例分析。本論文試圖用國際政治經濟學的方法來分析續惠問題,並且驗證以下假設:柯林頓政府將人權與最惠國待遇從掛勾到脫勾的政策變化,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亦即,柯林頓政府是根據自由主義的精神而決定續惠中共。
根據本論文的研究結果,認為柯林頓政府是以自由主義的觀點推動貿易政策,在自由主義的觀點中,自由貿易最能達到貿易各國互利互惠,而自由貿易的核心原則即是「不歧視原則」(亦即最惠國待遇原則),一旦不歧視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被破壞,自由貿易也無從存在。因此,雖然柯林頓政府為了推動公平、互惠的貿易秩序會對他國威脅使用三0一條款、課徵反傾銷稅、施以高姿態的政治壓力,卻從來很少運用撤銷最惠國待遇來威脅他國就範。最惠國待遇是自由主義貿易政策的核心原則,柯林頓政府為了推動自由貿易秩序,絕對不會動搖這個核心原則。同樣的道理適用在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問題上。柯林頓總統入主白宮之後,並沒有認真考慮過撤銷中共的最惠國待遇,因為一旦他撤銷中共的最惠國待遇,不僅美「中」關係受損,美國經濟利益受損,美國賴以建立貿易秩序的核心原則更將受到破壞。此即柯林頓政府所以將人權問題和最惠國待遇問題脫勾的最重要原因。人權固然是自由主義看重的價值,最惠國待遇亦是自由主義看重的價值,美國不可能為了取得其中之一,而放棄另外之一,也就是美國不可能為了中共不改善人權,即取消最惠國待遇。將這兩者掛勾自始就不可行,也不是有效的政策,柯林頓政府將這兩者脫勾也就是必然的了。根據以上的研究結果,筆者認為驗證了本文的兩個假設性問題。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4
第二章 國際政治經濟學的觀點 6
第一節 導論:何謂國際政治經濟學? 6
第二節 重商主義(Mercantilism)的觀點 8
第三節 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觀點 15
第四節 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的觀點 22
第五節 小結 29
第三章 戰後美國貿易政策的演變 33
第一節 戰後到一九七0年代的自由貿易政策 33
第二節 一九七0年代以後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 38
第三節 小結 46
第四章 美國貿易政策之制定及執行機構 49
第一節 立法部門:國會 50
第二節 行政部門:總統與其他部會 54
第三節 民間力量:利益團體 60
第四節 小結 63
第五章 柯林頓政府對中共的貿易政策 66
第一節 經濟安全:柯林頓政府施政的中心目標 66
第二節 柯林頓政府的貿易政策 72
第三節 柯林頓政府的中國政策 79
第四節 柯林頓政府對中共的貿易政策 85
第六章 案例分析:續延中共最惠國待遇問題 91
第一節 美「中」最惠國待遇爭議的由來 92
第二節 美國續惠中共問題案的發展 95
第三節 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分析 107
第七章 結論 115
參考書目 118 / This thesis endeavors to use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perspectives as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to explain Clinton Administration's trade policy towar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Clinton Administration's trade policy toward the PRC i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liberalism. His decision to delink "human rights" from "MFN" can also be rationalized in the perspective of liber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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