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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涉外商務仲裁之研究 以台商適用為中心

蔡顯榮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分六章,其主要內容如下: 1.緒論;說明本論文之動機、目的、範圍、方法及限制。 2.商務仲裁之基本觀念;說明商務仲裁之意義、優點,及為解決兩岸商務糾紛之最適途徑。 3.大陸涉外商務仲裁之體制;從中共成立政權開始其涉外仲裁制度之歷史沿革,看出一九七八年中共實施經改至今之努力,並就一九八八年新《仲裁規則》之特點作分析,瞧出所以成為世界第二大仲裁中心之端倪。 4.大陸涉外商務仲裁程序與台商應注意事項;從當事人提出仲裁聲請,經仲裁庭組成與開庭,至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引用兩岸及國際上之仲裁法規,提出台商所應認知與注意之地方,並在我國仲裁法較不實用之地方提出建議,以符合國際潮流。 5.兩岸商務仲裁之合作與展望;先就兩岸目前處理商務糾紛情形作比較,之後從互納仲裁人、聯合仲裁、共同仲裁等仲裁合作模式中,藉以經濟效率角度,提出適合台商之有效合作方式。 6.結論;為本論文之研究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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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勞動仲裁制度之研究 / A study of american labor arbitration systems

鄭明慧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勞資之間自古以來爭議是層出不窮,因此勞資雙方間的爭議解決成為一門很重要的課題,如果爭議遲遲無法解決,勢必也會對社會造成偌大的影響,所以勞資雙方都希望使用和平的方法來解決勞資糾紛,而美國近年來大力推行之爭議解決之道-仲裁,這種經由勞資雙方當事人同意並由第三方介入並裁決的方式,成為美國企業中最常使用來解決糾紛的方法之一。而相較於我國,除集體協商領域不發達外,長年來仲裁之使用率也極低,故本研究欲藉由研究美國之背景與現況,縱向與我國之情形作一剖析。   本研究使用文獻分析法與比較研究法兩種方式,藉由各方文獻的蒐集、整理與分析美國之原始資料,並以敘述性之方式作成歸納分析。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美國集體勞資爭議制度背景下,勞動仲發展之起源與沿革,藉由仲裁前之申訴程序與仲裁之程序,以期了解美國集體協商制度。並在文末以兩國之制度起源、勞資政三方之角色、制度運作、制度功能,作一簡單之比較,透過兩國之制度背景以了解雙方之差異,且於最後提出筆者之建議與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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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平仲裁制度之實踐與類型的分析 ——以情事變更原則為研究中心 / Explor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of Ex Aequo Et Bono-Based on "Clausula Rebus Sic Stantibus"

高子絜, Kao, Tzu Chieh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我國仲裁法於民國八十七年公布至今已達二十年,曾透過仲裁制度解決紛爭之案件不下數百件,其中有透過法律仲裁者,亦有透過衡平仲裁者,本文係以後者作為論述主軸,並嘗試提出現行仲裁實務上之各種問題,其中並以同一套民法規範是否因民事案件、仲裁案件而異其標準為主要核心,惟因受限於篇幅,本文僅側重於民法規範之「情事變更原則」進行實務判決之分析,並觀察實務上諸多撤銷仲裁之訴之判決,提出其他現行實務在面對仲裁案件可能有之問題。另外,本文亦參考外國法之制度及其外國法院之判決,分析其是否有可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最末,再提出現行我國衡平仲裁制度之相關修正建議。 本論文共分六章,第一章說明研究動機與背景、範圍與方法、架構等前導設定。 第二章,由於後續章節將針對現行衡平仲裁實務提出數項質疑,因此將先行就衡平仲裁之相關基礎理論加以介紹,包括衡平仲裁之法理基礎、內涵、程序進行與事後如何為司法審查等相關概念,先建構基本背景,以利後續分析實務判決之問題。 第三章,參考美國、英國、日本、中國大陸衡平仲裁法制,就其法院判決進行討論,並分析其與我國在落實衡平仲裁法制上是否有所異同。 第四章,我國衡平仲裁制度之實踐,本章大量搜集現行仲裁實務判決,並加以分析其可能有之問題。 第五章,整合第三章及第四章之結論,觀察外國衡平仲裁法制是否有可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並就我國現行實務所面臨之問題提出可能可行之解決方法。 第六章,綜合前述一至五章之研究結果,作一檢討與建議,期許能為我國衡平仲裁制度之未來發展,略盡棉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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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在仲裁程序中對 "超裁" 裁決的避免 =Study on avoiding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 ultra vires during the arbitral procedure / Study on avoiding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 ultra vires during the arbitral procedure

朱依蒓 January 2016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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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勞動爭議處理制度與問題之研究

林明輝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摘 要 壹、 研究緣起與動機 隨著大陸市場的逐步開放,與各項優惠措施之誘因趨使下,外資企業(包含台資企業)不斷湧入大陸。外資企業固然可以享有大陸所提供的土地、勞動力、技術人才和市場規模等豐富資源與潛力;然外資企業與其受僱職工在經濟體 制、價值觀念、管理機制等背景不同,和利益衝突的種種因素下,再加上,勞雇雙方普遍溝通不良的情形,外資企業勞動爭議逐漸攀升。 從外資企業勞資糾紛的不斷發生顯示,大陸國家與地方勞動法令疊床架屋令外商無所適從,及地方曲解中央法律均為勞動爭議發生的主因。惟不管如何,為因應大陸社會走向對「法治」的逐漸重視與要求(此乃其加入WTO後法律透明原則的具體體現),外資(台資)企業宜對中國大陸現行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有進一步的體認與理解,以求在發生勞動爭議問題時,能獲得合法且有效的解決。 然至為可惜的是,遍觀兩岸相關文獻資料後發覺,大陸方面之資料,或流於教科書式的說文解字,或流於社會評論式的短篇小品,令人難以有全盤而有架構性地理解;而台灣方面之資料,則流於個案性、條文性的匯整,亦使人有見樹不見林之憾。筆者自身,因從事法律實務工作近十年的時間,就兩岸法律事務亦多有親身涉獵之經驗,基於上揭種種之緣由,筆者乃興起就大陸勞動爭議處理之議題,於匯整各方資料及個人經驗後,能另啟新機,俾有利於學術上之研究及實務上之運作的念頭。 貳、 研究方法與過程 本研究所採用的研究方法有三:包括歷史研究法、文獻分析法及比較研究法。首先歷史研究法部份乃針對大陸勞動爭議法制的變遷沿革於第二章第一節中予以介紹。其後以文獻分析法將大陸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現制及主要勞動爭議類型於第二章第二節及第三章中分別加以介紹。接著再以比較研究法,比較兩岸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不同。末了,總結上開研究,提出建議結論以完成整個研究。 參、 研究心得與建議 針對整篇研究,吾人得出以下研究心得與建議 一、 有關大陸勞動爭議處理現制部份 (一) 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非必設機構,未設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並不違法。 (二) 台商用人單位無義務組成工會,未設工會並不違法。 二、 有關大陸勞動爭議類型相關制度部份 (一) 妥適應用法律,俾免不必要的成本增加。 (二) 理解法律位階的概念,採有利原則爭取權益。 另外針對大陸勞動爭議現制的改進,提出以下建議 一、 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不應設立於用人單位內,並應賦予調解結果法效。 二、 仲裁程序中之一次裁決原則應予修改,俾免仲裁成為訴訟之前級審。 三、 訴訟程序部份則應脫離一般民事訴訟,自成獨立的勞動司法程序。 四、 勞動爭議事項應加予區隔,依不同性質,採不同之處理程序。 隨著大陸加入WTO,大陸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改進乃無可迴避之課題,台商企業,惟有了解其現制並預測其修法的進度,始能掌握先機,而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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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中仲裁制度的理論與實務-以我國仲裁制度為例

張憲政, Chang, Hsien-C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No description avai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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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仲裁之研究 / The research on construction arbitration

吳家興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仲裁(Arbitration)亦稱為公斷,係指發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其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之後所達成的協議,自願將他們之間發生的私法上爭議提交給他們所同意的第三者(仲裁人)進行裁決判斷,以求爭議最終解決的制度和方法。 工程仲裁案件在整個仲裁案中占極大的比例,而其中以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工程案件又以公共工程為數最多,因而工程仲裁即以公共工程為探討的重心,又因為工程施作項目極其龐雜,廠商與廠商之間工程銜接問題,可能即會爆發不同程度的爭議,而最後均會回歸到契約本題,契約如何訂定與規範,均將成為訴訟或仲裁判斷的最終有利依據。解決工程糾紛的機制,除了傳統上的法院訴訟、和解及調解外,目前在國際間尚有仲裁及其他解決工程爭議的替代方案。而其中仍以仲裁為所有替代方案中最具重要且具份量者。 工程仲裁程序係本論文最重要的論述重點;法院應否對仲裁判斷進行實體監督,在國外支持與反對的理論均各有堅持,以一尚具爭議的理論引進並作為仲裁法的規範是否適當,值得深思。司法院大法官第591號解釋對『理由矛盾』所持的法律態度及見解,則正好可以作為國內探討程序監督與實體監督的議題,在爭辯過程中,可以讓我們反思,我們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仲裁制度。迅捷、快速、高效率的優點,固然是當事人選擇仲裁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不能因為追求效率而放棄要求公正審判的權利。 本文在工程仲裁發展的展望中,特別針對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第2項修正,改採「先調後仲」「強制仲裁」的機制後,是否會對國內工程界造成衝擊與影響,提出看法。同時針對強制仲裁有無違憲問題亦一併提出討論;由於過去仲裁庭常常做出不利政府機關的仲裁判斷,以致政府機關在遇有爭議時寧可選擇訴訟或調解程序,而不願再採用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手段,採購法修正後,政府各部門將會採取何種因應對策與措施,勢將影響工程仲裁未來的走向,因而本文試圖對健全工程仲裁制度提出一些建議,希望政府能儘速修正仲裁法,借鑑國外經驗,改善仲裁制度,建立完善的仲裁人職業倫理規範,實施仲裁人監督及評鑑制度。 本文最後並作出修法的建議方向,期使整個仲裁法規能夠更加完備,制度能夠更加健全,期望仲裁能夠早日實現替代訴訟作為解決紛爭的有效機制,並成為社會大眾樂於使用及接受的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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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紛爭解決之研究 / Sport disputes resolution

黃家澄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當前運動先進國家的經驗,對於運動紛爭解決的途徑,提供多元的救濟管道。包括在運動組織內部、運動仲裁與法院裁判。以運動事務的特殊性、運動組織的自治保障,以法院作為運動紛爭的解決途徑較不符合需求,故國際對於運動紛爭解決,有朝向以運動仲裁解決的趨勢。參考各種紛爭解決機制與國際上的實踐後,為解決台灣運動紛爭解決制度較不足地方,思考如何朝向一個成功的改革之路。究竟在程序上如何保障紛爭當事人之權利,在如何的運動組織與制度下,能對於運動紛爭有一個圓滿解決,使運動紛爭解決機制更符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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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爭議仲裁之研究

洪貴茹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過去曾有少數論文提及保險爭議之處理方式,但隨著保險實務運作日趨靈活及仲裁法之修改,對於有關保險爭議仲裁卻少有文章論述或論述不深。 本篇論文主要在闡述仲裁制度地運作下,保險爭議如何圓滿迅速地解決。因此本文將首先介紹各種解決爭議的方法,如:申訴、協商或和解、調停或調解、仲裁、訴訟及其他爭議處理方法。再者,討論仲裁協議中有關仲裁協議之形式要件及提交仲裁用語之各項疑問。進而討論保險爭議仲裁制度運作時,可能面臨提交仲裁範圍為何、保險契約仲裁條款是否構成書面合意之仲裁協議及保險契約仲裁條款究竟可拘束哪些對象等等問題。並蒐集國內外之保險仲裁條款,加以分析、評論其優劣。最後於結論時,說明保險公司應如何妥善處理爭議,以及哪些險種適合利用仲裁排解紛爭,如何訂定保險爭議仲裁範圍較妥適,並於論文節末建議相關機構努力之方向。 / There were used to a few papers or articles studying in the insurance dispute resolutions in past years. As by Arbitration Act has modified creatively in 1998, a lot of insurance companies have begun to manage claim arguments between insurer and insured to Arbitration; however, few articles discuss in relating to insurance dispute arbitration or just refer it but not deeply enough. The objective of the paper is to explain how Arbitration to resolve insurance disputes perfectly and fast. First, this paper introduces some usual dispute solutions, for example: complaint, negotiation or compromise, mediation or conciliation, arbitration, litigation, and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s. Second, talking about how parties of the insurance contract make an effective arbitration agreement? What conditions should be fulfilled? What words used to refer to arbitration may fear of contradiction? Third, researching materials relating to the problems of insurance dispute arbitration, including what kinds of disputes are sued to refer to arbitration? Does the insurance arbitration clause constitute an effective arbitration agreement with mutual agreement? Whom an arbitration agreement is binding upon? Fourth, the paper analyses domestic and foreign insurance arbitration clauses, at the same time, tries to discuss their advantages or disadvantages. At the end of this paper, suggesting how the insurance company resolves insurance disputes, analyzing what kinds of policies are sued to arbitration, how the insurers to make useful and effective insurance arbitration clauses and how all the parties to make an effort to insurance dispute arbi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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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理論與相關判決之研究

王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仲裁為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本文針對仲裁制度做一概要性之介紹,探討仲裁之意義、仲裁緣起,以及仲裁制度之特性。後就法律性質予以介紹,探討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之理論,研析撤銷仲裁判斷之訴審查模式及其方式,以及程序上所面臨之問題。復進入我國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之法定事由,併整理實務相關判決,以及參照外國法例,提出本文見解以供參酌。另就撤銷仲裁判斷之訴所衍生後續相關問題亦併論述之。最後本文以前揭部分所獲之研析結果為基礎,參照外國法例,提出對我國仲裁判斷救濟制度之修正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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