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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之計算──以固定污染源為例馬小惠, MA,XIAO-HU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管制空氣污染所根據的「空氣污染防制法」是屬於公害行政管制法規之一,著重事後
制裁。對於一般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管制,按罰則第14條規定處罰之, 但由於罰鍰數
額太小, 對於工商場而言, 購置空氣污染防治設備往往需要千萬元以上的鉅額資金,
業主寧願受罰, 而無誠意購置空氣污染防治設備, 喪失了處罰的意義. 本文基於犯罪
經濟學嚴厲懲治提高犯罪者成本進而抑止犯罪之效果, 適用於污染者在污染防治法律
執行下追求利潤最大污染排放情形, 進而強調適當的罰鍰可以促使污染者自動遵守規
定。根據個體面與總體面的考慮, 適當的罰鍰在前者須等於污染者因違犯所得成本節
省之利益, 在後者則須等於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 因此, 建議具有經濟誘因罰鍰結構
反映此二因素, 並依據理論及參考美國的清潔空氣法固定污染源罰金政策, 擬定一套
具有經濟誘因罰金之計算標準, 俾供主管機關作為處罰依據.
本文第二章犯罪與污染防治法律執行之經濟分析, 以經濟理論分析罰鍰額度之依據,
並討論有效的罰則才是促使污染者遵守法律之誘因。第三章我國污染管制政策之現況
與檢討一以固定污染源為例, 比較近年來空氣品質之趨勢, 並對現行管制政策加以檢
討。第四章罰鍰在國際使用之簡述, 主要介紹美國的民事罰金政策為一具有經濟誘因
之罰金政策。第五章罰鍰計算之擬議, 依據理論分析與美國民事罰金政策, 擬定一具
有經濟誘因之罰鍰, 並討論在其他政策搭配下, 罰鍰計算結構之變化。第六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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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發電外部成本分析蔡妙姍, CAI, MIAO-S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目的在探討燃煤發電廠所衍生的外部成衣,範圍包括人體及農作物受到電廠運轉
後所產生的有毒氣體及懸浮微粒污染後,所致之損害成本。內容分為:
第一章 說明研究動機,研究範圍及其限制。
第二章 探討空氣污染外部成本之評估方法的理論基礎。
第三章 探討空氣污染所造成的各種衝繫之評估方法。
第四章 建立評估我國燃煤電廠外部成本的模型。
第五章 實證結果分析。
第六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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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開放經濟體系下信用機制對於貨幣政策和浮動匯率的影響 / The credit channel of monetary policy and exchange rate flexibility in a small open economy楊馥珉, Yang, Fu 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The objective of this study is to consider the credit channel operation under a small open economy by including the banking sector and money in a dynamic stochastic general equilibrium (DSGE) model.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role of the banking sector in a small open economy and the impact of the degree of economic openness. In the steady state analysis, we find that the banking sector’s efficiency and the degree of the openness of an economy will affect the equilibrium. The dynamic analyses show the exchange rate movement amplifies the responses of the economy to exogenous sh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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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菸稅的理論探討與台灣之實證研究 / Cigarette Tax : Theory And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Taiwan羅光達, Lo, Kuang T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是從理論的探討與實證的研究出發,評估國內以香菸稅做為反菸工具時的可行性與適當性。
由於近些年來,在反菸團體大力地宣導吸菸有害健康的警訊之下,香菸似乎被貼上了罪惡的標籤,除了對人體健康有直接的危害之外,吸菸行為在醫療資源上的浪費與經濟成本上的損失更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因此,除了一般性的租稅課徵之外,許多的學者都主張應再對香菸課以重稅,以期減少社會大眾的香菸消費量。不過在另一方面,亦有學者指出,目前在探討吸菸行為所引起的疾病成本或外部成本時,都忽略了外在環境的改變與其他因素的影響,而使得菸害成本有被高估的可能,因此反對重課香菸稅。其次,由於香菸稅基本上是屬於銷售稅的性質,因此在課稅之後,勢必會對經濟體系造成若干程度的影響,所以本文在理論探討的部分,除了分析香菸稅的理論依據之外,亦將課稅之後所可能產生的經濟效果做一分析與整理。
而在實證研究的部分,本文則利用主計處「個人所得分配調查報告」的原始電腦資料,以橫斷面與虛擬長期追蹤模型資料(pseudo panel data)分別估計國內的香菸需求函數。根據研究的結果顯示,國內的香菸價格彈性在-1.35~-1.56之間,表示當價格上升10%之後,香菸的消費量將減少13.5%~15.6%,可見以香菸稅做為反菸工具的效果相當地顯著。
總之,若政府的政策是以維護國民的健康而欲減少國內的香菸消費時,透過對香菸課稅的方式確實能達到「以價制量」的既定目標,而且其政策的效果相當地顯著。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香菸稅的課徵,雖然可達成上述的反菸政策效果,但卻也會造成租稅累退與超額負擔的發生;甚至由於菸害成本的高估現象,而使得香菸稅率有偏高的趨劫。因此,政府在訂定香菸稅的政策時,除了考慮價格效果之外,同時也必須平衡其所產生的經濟影響,如此才能訂出適當的稅率以充分反映與矯正外部成本的發生。因此,一個最適香菸稅率的決定,則是未來所必須面對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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