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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冷戰時期中共核武戰略與發展之研究謝之鵬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共核武發展緣起於二戰後核武所造成國際安全與威脅兩難困境擴大,及中共感受到國家生存環境嚴峻挑戰,而於蘇聯扶持下開始投入。從1959年提出「3年突破、5年掌握、8年儲備」,到1964年中共首次原子彈試爆、1966年首次原子彈與導彈結合、19667年氫彈試爆、1970年中遠程導彈及衛星試射,而最終完成中共所謂「兩彈一星」的戰略目標。在戰略上,冷戰時期中共核武發展是寄望與蘇聯一邊倒關係下能於突遭帝國主義核武攻擊時,至少擁有最低限度武器加以反擊為目標,並以蘇聯為防備對象。早於1966年起建立空中核力量及飛彈部隊至1985年成立潛射飛彈部隊,而達成「三位一體」的基本核武力架構,並成為第三個獲該等能力國家。其次在核戰略理論發展上,雖效法美、俄核武強權國家,但其內涵與演進則仍不脫中共人民戰爭主體思維,而步驟則採跨越方式。中共學者認為其核戰略在防禦、抗威懾及反訛詐、有限而有效、主張共同銷毀的有限自衛核反擊戰略思維下,是一種防止戰爭的戰略。
中共學者認為威懾是嚇阻加上脅迫,它是維護國家利益下以物質、精神為基礎運用暴力、非暴力,所採自衛、有限多元威懾。運用在核威懾上則可包括最大限度核威懾、最低限度核威懾,及介於兩者的有限度核威懾,以及最低核威懾等三種。而西方學者常以其核武政策限制性及維持最小規模,與僅能反擊城市目標而將目前中共核戰略稱為最低嚇阻(Minimum Deterrence)戰略。但由於政治目不同,中共核武懾也是具有不同性質。同樣,冷戰時期,中共有限核力量所具威懾功能乃是因既存於超強核威脅形勢下被迫的自衛手段,而去達制止核戰爭爆發,維護國家安全目的的作用。1985後,由於經濟及國際環境情勢不同,中共在核戰略發展與準備也有不同調整。尤其,針對在以有限度核武遏止戰爭爆發要求下,如何確保有限、有效核威懾反擊力量乃成為其跨冷戰前後中共軍事戰略之挑戰。
自1964年首次核試爆到1985年成功進行潛艇發射彈道飛彈試驗,中共核彈頭有明顯進步,且彈頭儲量呈穩定成長。威脅能力也隨飛彈射程而擴及至整個蘇聯及歐亞領土。但均是以不設防城市為假想目標,顯示在性能限制下僅具破壞而不重視準確性。冷戰後國際雖關注核武擴散與裁控,降低與管制核擴散總數,但在各國利益與戰略需要及限制能力不足下,中共認為實質威脅並未降低,同時由於擁有核武國家質與量俱增,以致核武被用在區域衝突危險性上將為之大增,且核武仍為大國政治和軍事競逐中重要工具。更由於美國將核武作用由嚇阻轉變為強調實戰,及降低核武使用門檻進而增加使用可能,使中共感受到安全的威脅,而擔心其數量不足且老舊戰略嚇阻武力在遭美飛彈防禦所阻後,將會使其重回臣服於美、俄「核子勒索」時代。
總體而言,冷戰後中共是從國際與國內外情勢轉變為出發來審度其核政策方向,而反對美國飛彈防禦計畫,亦是出於戰略及技術弱點上憂心。中共一直深信,美國飛彈防禦系統加上本來已極先進的傳統戰力,將可能摧毀中共既有嚇阻能力,而使美國在台海衝突獲得更大行動自由。雖美國曾多次溝通,但似乎仍無法消除中共在這方面疑慮。而這也可能給未來中共核武現代化一合理託辭。同樣大多數中共國防大學及研究人員亦認為後冷戰時期中共能在國際政策中不被任何國家所忽視和替代,主要即中共已掌握完整核武力能力。基於前述因素發展冷戰後中共核戰略仍可能有所變動。美國學者的研究大多認為在美國飛彈防禦衝擊及中共經濟發展挹助力,中共如持續對其核武穩定及精確度進行研改,則可見的末來五到十年中共可能會發展出更接近美、俄兩國能力的核戰略。而可能影響未來中共核武政策走向因素則將包括經濟發展程度、及中共領導人在政治上否能抗拒來自軍方要求核武現代化壓力考驗等。
2000年江澤民對中共核武器提出「五個必需」指導,是中共冷戰後首次對內在核武運用上的一重大具體指導,這也顯示中共內部在對維持既有最低嚇阻核戰略原則爭辯上似乎已獲至結論。而西方學者發現中共最低嚇阻戰略在中共擁有更多樣化核力量來控制衝突擴大、以及內部引發動亂時,恐會調整到準備在特定環境中遂行核戰可能。但由於朝有限核打擊及從城市目標擴大為軍事目標的嚇阻能力建構上,是需要具備較目前更為先進水準的核武指管導引能力與相配稱的核武現代化部隊。因此,中共可能仍需要一段很長時期努力才能獲致到等能力。但從1985起中共即積極發展第二代更具戰術機動、更精準及更能快速反應的固態燃料系統,來取代原不夠精準、不足以信賴以及反應遲緩的液體燃料的核武器。未來中共也將配合尖端軍事科技發展,而加強研製太空武器及第三代核武器,並精進核武器安全及可靠性等列為發展重點,進而朝「縮小規模、攻防兼備和增強作戰能力」以及「四位一體」方向發展邁進。但期間將會遇到高技術研發困境與高開發經費支持的障礙挑戰。
而未來中共朝核武大國前進時亦將面臨因核武實力而形成與美決策上的錯誤認知,以及過去在核武所塑造高道德形象的牽絆與引起使美國擔憂其軍力成長的戒心等不良效應。因此,在提升綜合國力的總目標下核武仍將被中共限制在僅為嚇阻而非實戰的角色。其次,未來台海對峙中共戰略核武仍為嚇阻效用,而可能威脅傷害將是戰區或戰場階層核武使用的考量。整體而言冷戰後戰略核武仍是中共一種國力象徵與嚇阻強權介入政治工具,而其特點是強化其存活能力與縮短反擊準備時間,並朝精準及小型化方向前進。而核武發展程度則視美國飛彈防禦系統及其在亞太戰略作為對中共的衝擊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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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對嚇阻戰略觀之比較研究陳鳳麒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1999年李前總統發表「兩國論」後,中共連續對台發動登陸作戰以及空中打擊和導彈試射演習,兩岸關係陷入了低潮,1民進黨執政後陳總統於2002年發表「一邊一國論」及近日提出的公投議題使兩岸關係更形緊張。顯示出「台灣問題」是兩岸潛在的軍事衝突導因,中共近年來所進行的軍事力量現代化,姑且不論「中國威脅論」是否有其真實性,其已嚴重威脅台灣生存卻是不爭的事實,儘管台灣追求「和平」的普世價值不變,但是只要中共不放棄武力犯台,台灣就必須要有預防中共不理性引發戰爭的準備,在軍事戰略上必須有一合理可行的因應策略,避免建軍目標方向錯誤,而影響嚇阻武力之建構。
中共自推動改革開放以來,全力發展經濟,期待的是富強可期的未來,不會傾向發動戰爭。所以兩岸採取的相互嚇阻戰略有其積極面向,台灣目前面對武力強大的中共,必須從「全方位安全」的角度構思一些嚇阻的「衍生性」概念,並藉由理論的探討尋找對我適宜之戰略,構建具有最低嚇阻之能力,如此才能有效嚇阻中共貿然對臺動武,這是研究本文的主要動機。
二、研究目的
探討嚇阻戰略的目的,正是要運用「如果想要和平,就得準備戰爭」的策略本質,去避免戰爭的發生,嚇阻並非是戰爭戰略,而是一種和平戰略,是要設法使對手明瞭侵略在一切選擇中是最不智的選項,從心理上來約束對方,使被嚇阻者感到得不償失,遂能阻止侵略,避免戰爭。
兩岸均企求和平,但彼此缺乏互信,主權爭議又各有堅持,毫不妥協,所以兩岸間嚇阻戰略的運用,乃成為必然的選擇,而從另一角度來看,嚇阻也可能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台灣基於國家之安全,應積極籌建可恃的國防武力,迫敵面臨「傷亡很慘重」、「代價很大」之抉擇,而不敢輕起戰端。
為了避免中共認知此一代價的程度可預期的或嚴重性是可以承受的,以及達到「有效嚇阻」的目的,我國國防建構「攻勢防禦」(offensive defense)可說是我國面臨台海立即性危機不可忽視的策略之一。為了國家的安全我們有必要去探討未來可能面對的戰爭,仔細的檢視我們所處的環境,用理性的態度思考未來我們真正需要的價值、戰略方向,以審慎的態度面對中共對我之文攻武嚇,如此才能以正確的戰略,確保台灣免於戰爭的威脅。
中華民國「有效嚇阻」軍事安全政策與國際安全研究領域中的「嚇阻理論」似乎有許多理論與實際相互矛盾的疑點,雖然過去的實證經驗顯示國際關係的理論不必然能夠解決現世的困難,但是透過理論邏輯思維程序與科學分析方法,可以釐清觀念上的偏差,檢驗政策的可行性與預期的效果。
作者進入政大國際事務專班前,曾服務於國防部作戰及計劃部門,有機會接觸到國軍建軍備戰工作,了解到建軍備戰工作之艱辛及責任之重大,我國目前面對國力強大的敵人其為了統一,對我之文攻武嚇從未間斷,對岸四百多枚導彈對著台灣,欲藉由軍事及非軍事威懾戰略逼迫台灣接受統一,然兩岸分治50多年彼此觀念及價值觀皆不同,中共無法以強硬態度強迫台灣人民接受中共統治,在此對立情況下我必須有靈活的戰略及足夠力量讓中共不敢輕啟戰端,有效嚇阻中共武力犯台,確保台灣和平穩定。有鑑於此,本論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三:(一)嚴謹地闡釋「嚇阻」在理論上的真義、功用與價值,進而探討其手段之運用(二)釐清「嚇阻」與「防衛」在理論上的差異(三)對兩岸「嚇阻戰略」運用做一分析比較,了解我國現行之防衛嚇阻戰略理論與實際運用間之差異,並據此提出建議,以供國防戰略擬定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冷戰期間國際間嚇阻理論以核武為核心,但於兩次波灣戰爭後西方學者漸漸質疑此觀點,試圖以傳統戰爭架構,重新界定嚇阻理論,2我國目前所處的國際環境,以及政府不發展「核武」的政策宣示下,台灣之「有效嚇阻」軍事戰略,將排除使用核武嚇阻,本文僅針對傳統武力嚇阻做一探討。
目前中共軍事武力優於我方,而我在戰力居劣勢且戰略縱深短之情勢下極不適合採戰略持久,是故本文略過戰到最後一兵一卒的「防衛固守」,在現有的戰略環境下,如何藉由台灣推行民主及經濟的成就,從全方位的角度構思一些以小博大的嚇阻概念,構建有效嚇阻之戰略,讓中共不敢輕起戰端貿然對臺動武。
友盟介入台海戰爭具高度之不確定性且影響因素變化莫徹,我雖不宜過分依賴與期待,但綜觀目前之國際情勢,台灣問題國際化,藉由友盟協助仍為提升嚇阻中共犯台可信度之重要因素,亦為我必需深入探討之重要議題。
本篇論文主要是鑑於兩岸間的血脈相連,在未來發展中,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大家都不希望兩岸間有戰爭發生。希望藉由對兩岸嚇阻戰略觀之比較,獲得新的建軍思維,去構建能有效嚇阻中共輕啟戰端的防衛戰力,以確保兩岸之和平。
二、研究限制
限於作者個人過去的專業及求學背景,在本篇論文的寫作上預期會有以下之限制:
(一)、軍事戰略涉及國防事務,中華民國國防安全在台海情勢的特殊環境下有著高度的保密性,故作者僅從已公開之部份或由公佈於具公信力之中外文獻、書籍中獲取所需資料,在理論與實際中將出現必要的誤差。
(二)、作者的求學背景在基礎教育上屬不同科系,因此在理論基礎、哲學根基、邏輯概念上均屬不同領域,對事務觀察的角度與認知可能受主觀影響而有所偏頗,惟作者將隨時自我提醒,力求維持中立客觀的價值標準,俾作一正確而有效之研究分析。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研究途徑與方法是探求事實的重要工具,亦是指導研究者蒐集與分析資料,再進一步對主題進行構思與鋪陳,以收提綱挈領、事半功倍之效。本研究最主要是採取歷史及戰略研究途徑,運用嚇阻概念建立研究架構,闡明嚇阻理論的實質內涵,做為與我現況論證之基礎,經由政策取向之科學分析研究,就我之能力與條件逐一分析,檢驗現行戰略邏輯矛盾處。並採比較研究法,將兩岸嚇阻戰略之不同點透過理論邏輯思維程序分析,交互驗證理論可行性,以便從文中突顯出「嚇阻戰略」之理論重點與重要因素,再將歸納之因素,用來驗證臺灣的國防戰略設計與建構,以釐清現況與理論間之落差,對未來國防戰略發展方向,適切提出建設性之建議。
戰略研究就是從現實客觀的角度,分析政策取向,特別注重功能實用性。研究的途徑依循,如何發現問題?問題的性質為何?與問題有關的因素有哪些?從諸多因素中發現問題的關鍵因素何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有哪些?分析比較求得最佳行動方案。本文以此思維邏輯,加上理論基礎,再從現實能力探討嚇阻戰略功能,期望能提供爾後軍事戰略制訂之參考。
戰略研究在研究方法與研究目的上,都與經濟研究相類似,所講求的是成本效益概念,都是企圖以最少的資源獲致最大的效果。然而政治學者往往從另一個角度看待戰略問題,他們所重視的是決策的時機與成功的機會,經濟資源消耗的多寡反倒是次要問題,本論文的研究途徑,主要是循政策取向之科學分析研究。首先闡明「嚇阻理論」的實質內涵,作為論證的基礎。再以現實主義的觀點,對中華民國的戰略環境與安全政策,就實際能力與條件,進行客觀的科學分析與研究,希望對嚇阻戰力之建構有所助益。
一、戰略研究途徑(strategic approach)
研究途徑係指學者在研究政治問題時,所採用的基本觀念、模式與方法。而戰略研究途徑所發展的理論,是一種政策科學的理論形式,強調明智抉擇與解決社會需求的行動路線,而非僅限於了解。對於此類理論的運用著重在其基本的概念與理論法則的推理,並從事機率分析來產生可供選擇的行動指導。本研究將經由嚇阻理論之分析,並對中共對台之威脅戰略及我對嚇阻戰略認知提出評析,以做為構建有效嚇阻戰力之參酌。
為了對「嚇阻戰略」有較清晰的了解,主要思維模式採取了經濟學中「利潤概念」,作為本文的主要依據。投資行為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不確定性」是一種無法衡量的未知狀況,若是對情況不確定有了一些掌握,至少有了一種已知的發生機率,則它就只能稱之為「風險」(risk),將「風險」與「不確定性」做一區分以瞭解利潤的來源,有助於進行討論的考慮依據。
在嚇阻的概念中,「得不償失」是整個環節機制的關鍵,「得」便是「報酬」,是侵略者欲行動之目標價值,「失」就是「成本」,是侵略者對行動後的代價估算,若嚇阻的威脅不被對方認知,侵略者就只把它視為「不確定性」,若侵略者無利潤可圖,便不會發生侵略行為。
「嚇阻」的核心就在「得不償失」的觀念,也就是必須在侵略者行動尚未付諸行動前,影響其成本效益的評估成為負值,發現軍事冒動的結果不但無利可圖,甚至在會產生虧損的預期下而放棄行動。本論文強調侵略者估計的「成本」與「風險」,來提供嚇阻威脅的著力點。並且考慮到「嚇阻」是一種互動行為,所以同時也藉此彼此間互動的思考來探討威脅適當與否的問題。其次,由於「不確定性」的存在,我們也必須注意到侵略者對「不確定性」的看法,以及其決策者的偏好或者是行動取向。最後,經過這些評估後,也對本身的目標做一番成本效益評估,以期尋出最適當的方式,來建立更經濟、更有效率的「嚇阻實力」,但因為這些價值彼此間的衡量難以量化,所以文中探討焦點集中於條件許可下能做的最大努力。
二、歷史研究途徑(historic approach)
此一途徑是從個別歷史事實的因果關聯,去「重建過去」(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past)的一種工作;其目的係在描述歷史事實,並指出某一特定時空發生的歷史事實之前因和後果。3換言之,此一途徑係指某一問題發生及演變沿革具有長時間性(longitudinal)研究的性質,藉分析與該問題有關的既存資料,歸納出可供解釋與預測的理論。欲解釋某一現象的因果及未來發展趨勢,均可運用此一研究途徑。本文由嚇阻概念與嚇阻理論發展的歷史背景中,歸納整理各家學說之差異,並將兩岸嚇阻之認知與運用加以比較分析,探討在不同時、空環境背景的適切性,藉以檢證理論的可行性。
三、比較研究法
比較研究法是一種重視比較的研究方法,在軍事研究的領域中常將敵對雙方的軍事事務、戰爭決策、戰略思維之運用做一比較,兩岸因國力之差異,對嚇阻戰略的認知與運用有其不同點,希藉由本文之歸納、分析、比較獲得兩者之間的差異及對我方可能造成的影響,再援引做為借鏡,以為戰略擬定之建議與參考。
第四節 文獻探討
「嚇阻理論」係國際關係學者,研究國際戰略與安全研究中重要的一個理論,嚇阻研究的範疇至為廣泛,由純軍事武力之相對嚇阻,擴展至非軍事武力之嚇阻,舉凡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與社會互動,無不構成影響對手決策的要素。
自1950年代初期起因緣於兩極核子對立的戰略情勢嚇阻研究蔚為風潮,更深化了嚇阻研究價值與影響層面。4在歐洲國際政治中盛行的權力平衡是嚇阻概念的具體實踐,而軍力展現、締約結盟等行為皆具有嚇阻的義意,5直到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嚇阻才被廣泛使用,並引用經濟學中理性抉擇的概念,將「風險」與「不確定性」及利潤,做為探討「嚇阻」的考慮依據,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提出「大舉報復」是最早的核子嚇阻戰略,但1950年代以後「大舉報復」趨於沉寂取而代之的是「逐步嚇阻」及「彈性反應」,從廣義的國際關係角度來看,由於嚇阻理論的研究著重於探討戰爭的對立性及其衍生的風險,於是將此一主題轉化成實際的戰略運用,從而降低戰爭威脅,也就符合國際關係之「戰爭」與「和平」研究,「嚇阻理論」自然成為此一學門必備之理論基礎。其次,受1960年代盛行的學門交織所影響,加上行為科學(behavioral science)的適時引介,對嚇阻理論與實際的研究,產生相當直接的衝擊,隨後大行其道的囚犯困境(prisoners’dilemma)與理性決策(rational choice),遂成為分析及解釋嚇阻概念與戰略選擇的新寵。由於不同學門觀點的注入與激盪,嚇阻研究遂逐步由生硬之軍事力量抗衡,開展出極富彈性變化的多元決策思考與戰略運用。尤其值得重視的是,理論與實際的多面開展,並未相對地遞減軍事武力的角色和使用價值,而是緣於嚇阻手段運用的多樣化,相對增大了軍事力量使用的彈性空間,擴張了決策與手段相互呼應的效果。
傳統嚇阻所能發揮的效果不若核子嚇阻,其根本原因為傳統武器的殺傷力有限,在嚇阻理論「報復」核心上難以發揮立即有效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傳統武力的嚇阻效果,如缺乏有力的報復手段時,自然降低了傳統武力嚇阻的可信度與實證能力。為使傳統武力嚇阻有效,必須提昇報復的能力。美國前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於波灣戰後指出:「現代戰爭雖無需使用核子武器,確仍然可以藉由高科技武器與資訊處理系統的成功配合,展現極為可信的嚇阻能力。在科索沃及兩次波斯灣戰爭中,再次獲得證明傳統武力已朝向精確性、機動性與火力強大效能發展,尤其在資訊科技快速發展下,高科技武器裝備通常意指精準武器,傳統武力的嚇阻功能相對的也就大為提昇,基本上傳統嚇阻缺乏大規模報復的可信度,然而並不表示傳統嚇阻就完全沒有機會。嚇阻的功效不是絕對值的問題,而是機率與可靠度的問題,以防止戰爭的出發點,應該盡最大的努力使嚇阻的可靠度提高,才是積極而正確的做法」。6
中共在領土主權上仍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兩岸在政治上一直無法進行建設性的溝通、協商、妥協,互信機制無法建立,由此可能引發潛藏的軍事衝突,此種衝突若不善加處理解決,極可能升高為危機及戰爭,不可不慎,故本文從嚇阻戰略的本質與運作加以深入了解,並對「防禦性嚇阻」、「傳統武力嚇阻」之探討,希望能理出一個較佳的途徑,以做為構建有效嚇阻戰力決策之參酌。
一、嚇阻理論的探討
我們知道每一種理論,都有其時代背景,也因此,極容易受既有框架的限制而難以跳脫思維領域。「嚇阻理論」是冷戰時期核武戰略最引入注目的政策運用,而嚇阻戰略的目的,是要運用如果想要和平,就得準備戰爭的策略本質,依循一個行為者建立其能力去防止對手從事其所不願的、或對其利益有傷害的行為這樣的概念,去避免危機或戰爭的發生。
嚇阻是人類社會中早已存在的一種古老的觀念,它是一種特殊模式的社會行為,既非核子時代所獨有,也不一定要與核子武器發生關係。嚇阻在國際衝突領域中扮演著戰爭與和平之間的重要手段,在引爆衝突之前嚇阻即成為武力行為前之戰略手段,嚇阻是屬於和平模式,僅憑威脅以達到目的,所產生的是心理效果,只要敵方並未行動、嚇阻就算是已經成功,但嚇阻是防禦的、消極的、被動的,積極性不夠,最多只能維持現狀,並不能開創新局,若要進一步發揮嚇阻之效益,就必須要深入暸解其定義及相關理論,並靈活運用不對稱戰之思維去構建國防戰力,提升報復能力,方可延伸嚇阻之效果及增加可信度。
西方對「嚇阻」的定義最常被引述的是柯林斯(John M. Collins)與季辛吉的「嚇阻」概念,柯林斯認為:「非戰爭戰略,它是一種和平戰略,其設計旨在設法使對方明暸,侵略是在所有一切的選擇中,最不具吸引力的。嚇阻並非使敵人受到物質上的約束,而是從心理上來約束對方,設若侵略者預料所冒的危險低於所可能獲得的利益時,國際衝突就會發生」7。從一個國家準備抵抗侵略來看,其所具最有利條件的戰略,莫過於以最少的代價而能達到目標。他又說:「嚇阻不但是由物質方面的關係所產生的,也是由心理方面的關係所產生的」。8
由這些概念中我們可以知道,嚇阻之目的就是要造成安定,嚇阻僅是企圖從心理上來約束對方避免戰爭發生,即一種平衡狀況而足以鼓勵對方在面臨戰爭可能性時採取慎重的態度。是故,只要敵方不採取行動,嚇阻的目的就已經達成,可見嚇阻並沒有包含屈服敵方的意圖。所以兩岸之對立雖然在政治議題上仍無法解決,但追求和平避免戰爭應是雙方的目標,兩岸能和平共處,維持和平的環境避開戰爭,應該才是全民的共同利益與冀望。
二、對「防衛性嚇阻」之探討
當台灣將「有效嚇阻」作為軍事戰略前提時,在我國所處的國際環境以及政府不發展「核武」的政策宣示下,須從有效嚇阻的意涵,探討傳統武力、防衛作戰與全民國防間合理的對應關係,俾能獲一合理可行的軍事戰略,避免因邏輯思考的謬誤,而產生空洞的目標,誤導我兵力設計與建構必要嚇阻武力的方向。
戰略學者史耐德(G1enn H. Snyder)在其所著「嚇阻與防衛」(deterrence and defense)一書中指出:「『防衛』是以保障國土、阻擋敵人入侵,降低或避免造成傷害為主,『嚇阻』是以影響敵人心理意志為主要目標,運用威脅與利誘各種手段,以阻遏敵人從事任何改變現狀的意圖」。「防衛」通常是劣勢者的選項,固然在與敵周旋抗爭之際能保存有生戰力,復以巧妙之戰略戰術運用擊敗或擊滅入侵敵軍而獲得勝利,但本質上終究屬於消極生硬缺少轉折的軍力對抗。「嚇阻」既可以是積極且充滿詭詐懸疑的鬥智行為,亦可以是黔驢技窮後無情的鬥力及報復。在於事前窺悉對手特點與弱點,從而擴大並深化其弱點造成疑懼,必要時甚至不惜犧牲自身若干利益,善意式地酬庸對手的自制,以達成誘使對手放棄其特點而致力於維持現狀的政策。9
此一觀點固然合理地解釋了報復與嚇阻的邏輯關係,增強了事前嚇阻的功效,但是理則上,報復屬於事後的行為,而被嚇阻者的信服與否屬於前段邏輯。嚇阻的妙用並非侷限於軍事力量上的報復而已,而是任何足以影響對手決策因素的綜合運用,其目的仍在對敵產生心理衝擊,從而影響其決策。
故「防衛」是一種純粹軍事行為,係基於本身國力的侷限、外在環境的壓力,從國家決定採行之國防安全戰略及建軍發展方向與兵力整建,均以達成保障國土與自身防衛安全為目標。10至於「嚇阻」則是揉合軍事與非軍事能力的綜合表現。嚇阻者的角色通常十分積極活躍,尤其在對手軍力顯著優勢企圖不明時,種種足以困擾影響對手決策的舉措,將竭盡所能的展現,不僅威脅利誘、軟硬兼施,手段上也常是多管道明暗同時進行。縱然是對手意圖已明,甚至已然出現若干舉動,但在完全付諸侵略行動前,仍須百般勸阻。由於嚇阻本意在於預防戰端發生,一但對手發動戰爭,無論事後報復多麼慘烈無情,嚇阻的預防功效與精神己然喪失,然而從現實層面來看,國家安全的重點必然因應嚇阻無效而快速轉移,採取報復或防衛。
懲罰性報復可以是大規模的,也可以是有限度的。一方面須視自身能力所及,另一方面須視敵人入侵程度而定。報復行為若傷及無辜百姓,特別是使用核子武器時,不僅有違國際性約定及國際法,也是一種無可寬恕的野蠻行為,普為世人所厭惡。因此,杭廷頓(Sameul P.Huntington)以歐洲的安全戰略建構為例,強調防衛依然可以達成嚇阻,而無須施展不人道的核子報復,何況目前擁核國家泰半承諾不率先使用核武,防衛的空間因而大增。杭廷頓甚且進一步強調:「防衛式嚇阻的報復效能在於(一)快速否定敵人攻擊(二)直接攻擊侵略者具有高度價值的目標(三)有能力且有高度意志貫徹報復的決心」。11此一看法雖未完全否定史耐德(G1enn H. Snyder)所論,「防衛」與「嚇阻」是兩條無法重疊的平行線,卻提供了戰略思考上的轉折,即「防衛」與「嚇阻」是可以透過手段運用達到互補,甚至合而為一的戰略選擇。學者葛瑞(Colin S. Gray)即持肯定的態度表示:「在理論與實際運作上,嚇阻與防衛都不應視為兩個對立的概念,而是兩種相輔相成的戰略運用」。12因為從廣義的角度觀察,防衛應納為嚇阻的理論範疇之一,並在嚇阻對手無效之際,藉實際的防衛手段否定對手的侵略行為。防衛雖然無法積極地左右對手決策,但依然能夠產生一定程度上的嚇阻效用。李寶(Richard N. Lebow)因而指出:「任何對嚇阻提出批判者,都應該公平而客觀的同意,嚇阻在適當的戰略運用與防衛條件配合下,是可以在維持本身利益之際,同時避免了戰爭的爆發」。13從上述學者觀點中可發現,將防衛置於嚇阻項下一環,從理論與實際的角度看,亦能合理地反映出嚇阻與防衛前後的邏輯對應關係。
只要中共不放棄武力犯台,台灣就必須要有預防突發狀況的能力,在軍事戰略上擬訂一可行的因應策略,並以正確邏輯思考建構實際需要的嚇阻武力。防衛性戰略在本質上雖然消極與被動,但在兵力與武器建構上,仍須針對假設敵而建立,不能病急亂投醫或欲求立竿見影,而陷入盲目且無效率的任意投資。國防戰略指導的「建軍」與「備戰」方向,在缺乏報復性武器發展現況下,所能預期產生的嚇阻效力並不大。如能以「防衛」為中心,在現有架構下,充實應戰能力,注入報復元素,使敵發動戰爭代價遠高於利益,當可獲得「嚇阻」功效,應是我國防戰略較為可行之發展方向。
故我國軍事戰略,應以「積極防衛」為主,才能以有限的國防資源,構建達成防衛目的的戰力。國家戰略,應結合整體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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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戰略之研究--以中華民國軍事安全政策為例吳恩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作者長期服務軍旅從事台澎防衛作戰戰備整備工作,在國內外戰略環境急遽轉變的狀況下,台海兩岸難道一定要落入以戰爭來解決的歷史宿命嗎?台灣「有效嚇阻」軍事戰略能達成防止戰爭的目的嗎?
嚇阻是非零和賽局,必須藉助溝通、協商、妥協才能達成目的,問題是中共在領土主權上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兩岸在政治上若無法進行溝通、協商、妥協,則軍事上的信心建立措施幾乎是不可能達成,那就表示兩岸軍事關係仍將以零和賽局收場,以這樣的觀察角度對於台灣「有效嚇阻、防衛固守」軍事安全政策更有必要深入檢討。
中華民國「有效嚇阻」軍事安全政策與國際安全研究領域中的「嚇阻理論」似乎有許多理論與實際相互矛盾的疑點,雖然過去的實證經驗顯示國際關係的理論不必然能夠解決現世的困難,但是透過理論邏輯思維程序與科學分析方法,可以釐清觀念上的偏差,檢驗政策的可行性與預期的效果。
不論從報復手段、決策思考、嚇阻對象層面、心理認知上,都可以很明顯的體認,核武嚇阻與傳統嚇阻的差異。由於這些差異將造成實際政策執行上的南轅北轍,為了不使政策執行產生偏差,更不要讓敵人誤解,所以在以嚇阻戰略作為國家安全政策時,一定要明確認定核武與傳統嚇阻的區別,否則模糊解釋空間增大,爆發危險爭議衝突的機會也相對增加。基本上傳統嚇阻缺乏大規模報復的可信度,然而並不表示傳統嚇阻就完全沒有機會。
從嚇阻方式上來看,核武嚇阻可信度較傳統嚇阻高;從成本上看,嚇阻戰略成本絕對比戰爭的成本要低。嚇阻的功效不是絕對值的問題,而是機率與可靠度的問題,以防止戰爭的出發點,應該盡最大的努力使嚇阻的可靠度提高,才是積極而正確的做法。
雖然嚇阻戰略充滿爭議,是一種預期失敗並準備反擊的戰略,但是以保險的觀念來看,任何對抗形勢中都有他的蹤跡,若是將之視為對抗關係中一種必經的過程,而嚇阻戰略又不是絕對有效,只是機率可信度的問題,則嚇阻戰略仍是一種充滿彈性與機會的選擇。
嚇阻的主要手段「第二擊」,也就是大舉報復,其實也是充滿彈性與不確定性。到底何時發動反擊?在什麼情況下發動?經過什麼程序發動?這樣的程序有安全的管制嗎?第二擊的規模是一次投入或逐次升高?第二擊能力的存活率如何確保?等等問題,都是嚇阻戰略必須深思熟慮的地方,因為稍一不慎就會萬千生靈塗炭。
嚇阻戰略是建立在理性的決策思考基礎上,而理性因素又不可捉摸,所以非理性因素是嚇阻戰略的隱形殺手。因此,在制定嚇阻戰略時必須兼顧保險與彈性,畢竟避免戰爭只是最高理想,並不是最終目的,確保生存與發展才是最終目的。
台灣獨立,就當前情勢言,中共對台「防獨」甚於「促統」,主要原因是基於對中國主權的堅持。兩岸之間在衝突利益與共同利益中間必須有一個共識點,就是相互都有意避免因開啟戰端而共同受傷害。從嚇阻戰略防止戰爭這個觀點來看,似乎兩岸的相互嚇阻是有積極的面向,問題是中共對台戰略的主軸會是嚇阻嗎?中華民國對中共的嚇阻又有多大的效果?因此,從中共所謂的「威懾」,來檢視臺海兩岸錯綜複雜的「利益」與「安全」問題,試圖尋求雙方最大的共同利益。
就美國而言,維持其霸權是首要工作,美國一慣的戰略思維就是「控制和領導」。因為此一觀念的作用,所以中共崛起與否對美國安全都是挑戰,關鍵在於美國一直想要以本身的價值觀,強制主導地區的情勢發展,矛盾自然就產生了。台海問題的錯綜複雜,大多數的研究報告都指出,不應去刺激中共最敏感的神經。台灣獨立在現階段是極危險的行為,中共威懾戰略是國家總體戰略,其對美、蘇是著重嚇阻的意味,對台灣卻以威懾為重。雖然如此,仍必須思考中共在面對強權時,尚且強調全面報復,更何況是對台灣。
台灣嚇阻戰略的內容,看不出報復的時機、方式與手段,反而比較符合危機管理,避免衝突情勢升高的原則。不論從軍事實力、國防預算結構、軍隊的組織結構、建軍構想叫咄支潛能、未來發展上,都看不到執行嚇阻軍事戰略的真實層面。或許台灣的嚇阻戰略只是語意上的表達方式,以及表現在戰術層次的作戰手段運用,而不是全方位軍事戰略作為。
以嚇阻理論的三要件來檢驗,「能力」上台灣目前還沒有嚇阻戰略所必須具備的大規模報復力量,軍隊組織架構及國防預算上,更看不出支持嚇阻戰略的明顯證據。「溝通」上基於保密的要求,不要說中共不了解台灣嚇阻戰略的實力與方式,恐怕台灣軍隊本身也沒有幾個人知道具體內容,再加上沒有充分的溝通管道,嚇阻的訊息無法適當傳遞,如何達成嚇阻目的。「可信度」上除了前述能力與溝通均缺乏外,對於中共得不償失價值觀,恐怕也無法確實掌握。由此觀之,台灣「有效嚇阻」軍事戰略還在初始發展階段,談不上效果的展現。
中華民國「有效嚇阻、防衛固守」軍事戰略,不論從制定的經過、層級或實質內容,仍脫離不了軍事專業的背景,並不完全屬於國家戰略的層級,也因此其手段就限定在軍事行動的思考模式。台灣軍事戰略一直延續防衛台灣的思維理則,因而將嚇阻與防衛的觀念混合使用,由於語意表達的認知差距,製造了學術討論上許多的誤解、迷思與陷阱。台灣的「有效嚇阻戰略」與國際安全研究學者所認定的「嚇阻理論」可說完全不同,他所強調的只是希望達成「嚇阻的效果」,並不是「嚇阻戰略」的內涵。
綜合考量全般情勢,結合理論邏輯基礎與實際能力,台灣軍事戰略,應以「積極防衛」為主,才能以有限的國防資源,達成防衛目的,滿足建軍需求。國家戰略,應結合整體資源,朝「有限嚇阻」方向努力,綜合運用政治、外交、經濟、軍事、科技、資訊,甚至文化、宗教、民族情感或是中共所謂的超限戰、不對稱戰爭等手段,營造有限嚇阻的全般架構,才可使理論與現實相結合。
關鍵字:嚇阻 ,戰略 ,防衛 ,威懾 ,懲罰 ,阻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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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嚇阻理論檢證解放軍戰略武力之建構鄒文豐, Tzou, Wen-F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學界常以嚇阻理論觀點詮釋解放軍的外在戰略作為,但經由本研究透過嚇阻理論分析檢證的結果,發現事實上中共有其一貫的「威懾戰略」思維模式,並且為解放軍核心戰略「積極防禦」的依據,此戰略思維內涵承襲中國傳統戰略文化與原則,其實際意義和中共學界定義的威懾戰略不同。「威懾戰略」思維也是解放軍在建構與運用戰略武力時的根本依循原則,而非根據嚇阻理論產生的嚇阻戰略,因此以嚇阻戰略的標準來檢驗與分析解放軍戰略作為,將不能得到正確解答。
解放軍從早期建構核戰略武力開始,即是出自於現實戰略利益考量,並不只是如中共官方所稱,要打破大國核壟斷與追求徹底消滅核武器等理想性、道德化說詞;解放軍隱晦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原則,更是「威懾戰略」思考下,避免引起強國攻擊,以換取戰略武力發展空間的一項策略。隨著國際戰略局勢以及中共安全認知轉變,在美國發展彈道飛彈防禦體系以及調整核武戰略的情況下,解放軍將會持續建構包含非核戰略武力在內的戰略打擊力量,但在核戰略武力建構方面將會有所節制,置重點於技術提升和多元發展,以確保解放軍能在不改變既有原則的基礎上,更加彈性靈活運用各式戰略武力,一方面維持威嚇的效果,另一方面也能在必要時配合「威懾戰略」動用武力,達成中共所賦予解放軍的任務。
關鍵詞:中共軍事、嚇阻理論、嚇阻戰略、威懾戰略、戰略武力、不首先使用 / Researchers often apply the concept of Deterrence Theory to explain the outward strategic actions of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PLA). However, through comprehensive analyses and examinations of Deterrence Theory, the research result indicated that PLA has created its own strategic logic of “Threat and Deterrent Strategy” which became the foundation of PLA’s core military strategy--Active Defense. In addition, this kind of strategic thinking which can be considered as the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ilitary culture and principle is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from the concept and measures of Deterrence Theory commonly agreed by scholars. “Threat and Deterrent Strategy” also became the foundation of PLA’s main military strategy “Active Defense”. “Threat and Deterrence Strategy” is PLA’s principle of building and operating its strategic weapon. Applying the concept of Deterrence Theory to explain PLA’s military actions may be inappropriate and result in misunderstanding because the concept and application of “Threat and Deterrence Strategy” are different from Deterrence Theory.
Even though China official claimed that the goal of obtaining nuclear power is based on an ideal and proper purpose such as to break the exclusive development of nuclear weapon by certain countries and abolish nuclear weapon eventually, the reason why PLA developed nuclear weapon is because of the military advantages and strategic interests from obtaining nuclear power. PLA announced its “no-first-use” principle of using nuclear weapon without notifying the proviso is a typical example of playing “Threat and Deterrence Strategy” so that China can develop its strategic weapon without creating opposition from other countries. Along the strategic interactions among countries, the changing attitude toward national security in 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Ballistic Missile Defense System in U.S, and the adjustment of using nuclear weapon and its strategy, PLA will keep improving its strategic weapon, including nuclear and non-nuclear. However, PLA will not speed up its development of nuclear weapon. Instead, PLA will emphasize more on improving the capacity and variety of its strategic weapon so that PLA can utilize all kinds of strategic weapon flexibly and ingeniously. On the one hand, improving military strength can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deterrence; on the other hand, cooperating “Threat and Deterrence Strategy” and military actions can help PLA to complete the mission from China.
Keywords: China Military, Deterrence Theory, Deterrence Strategic, Threat and Deterrence Strategy, Strategic Weapon, No first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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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後法國國防政策改革與空中武力調整之研究柳惠千, Liu,Solo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冷戰結束後,傳統歐陸最大的威脅頓然消失,歐洲各國在地緣政治的合縱連橫思維下,外交折衝與軍事結盟不斷運作,一時之間顯得無所適從。世界局勢的改變,令身為歐陸領導地位的大國──「法國」,幾經思考、反省、爭辯與突破,最終致力於國防政策的變革,始成為法國自冷戰結束以來,自我羽化蛻變的主要動力。
90年代初期;我國突破外交困境並毅然決定採購法國關鍵性軍事裝備(6艘拉法葉級巡防艦與60架幻象2000-5型戰機)。緊接著;我海、空軍官兵大規模遠赴海外,展開一連串換裝新艦、新機之歷史性任務。在此同時;我國空軍除了在硬體的武器裝備上,獲得有形的質量成長外,如何從法國空軍自冷戰結束後,自我演進的具體成效中,學習並找尋對我空軍現階段防務改革的成長空間,據以建議未來空軍建軍備戰的調整方向。
本論文之研究目的,理所當然地欲從解構法國國防在跨世紀過程中所進行的各項政策調整與武力演進,並且植基於筆者身為空軍專業的優勢身份,獲得取法他人、反思自我、精益求精的研究目的。值於此刻我空軍完成新一代兵力換裝,並持續進行「精進案、精實案」大幅人力精簡的同時,法國空軍的演進與脫變過程,確實深值得我空軍師法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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