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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之政策分析

陳世寬, CHEN, SHI-K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策分析,乃是幫助政府對於政策規劃階段,提供決策者必需的資訊,使政府在更充 份更周延的背景脈絡下,作更健全的決策。而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政府鑒於民國三十 二年施行違警罰法迄今,目前社會情勢已有變更,為加強人民身體自由之保障,及符 合憲法第八條第一項之本旨,勢非加以修訂不可。筆者乃藉此難得機會,提出縐蕘之 見,希望對將來制訂實施之本法,有所助益。 本論文共分六章,都七萬餘言,茲將各章重點摘記於後: 第一章緒論,首先說明政策分析的概念,以便藉此概念來分析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 其次述及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二章本論文的基本思想,認為人民權利之保障與社會秩序的維持,必需相輔相成, 相得益彰;社會秩序的維持單靠法律是不夠的。 第三章對於現行違警罰法的問題,加以範圍的界定,從大法官會議解釋談起,然後對 實體法,程序法及分則的部分皆分別指出。 第四章提出作者對備選方案的基本法則,也就是從德奧等國之立法例,說明類此秩序 違反罰法之普遍法則。 第五章對於草案之評價,說明其要點,特色,商榷之處與改進建議,本平衡的,革新 的,創意的觀點,略抒己見。 第六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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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九年國際法院成案之研究 : 實體法與程序法層面之分析

黃志揚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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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九年國際法院成案之研究—實體法與程序法層面之分析 / Cases Studies of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from 1989 to 1999 : Analysis on views of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law

黃志揚, Huang, Chih-Y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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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程序中違法取證可利用性之研究 / A Study on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Obtained Illegally in Civil Procedure

劉承翰, Liu, Chen 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違法取得之證據於民事訴訟上可否予以使用,涉及之層面甚為廣泛,最為相關者,即係對於發現真實之手段上,所容許最大界限之所在,此自涉及到民事訴訟制度上之價值判斷,因此欲釐清此一爭議問題,自有必要以民事訴訟之最上位法理,諸如發現真實之追求、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以及促進訴訟等相關之基本理念予以探討,本文整理並歸納目前文獻上所提出之諸多理論,以違法取證可利用性之角度切入予以觀察,是否有所衝突抑或係理念相同之處,以尋求此議題於民事訴訟整體架構之定位;此外若係採取禁止使用之立場,為避免實質正義之完全剝奪,即須進一步探討民事訴訟制度之發展,是否已提供足以正當化禁止使用此類證據之正當性基礎,本文並以實務上最為常見之通姦案例為焦點,具體操作評估此理論基礎之可行性。 再者,職司審判之法院為達認定事實之要求,自須依自由心證而為證據取捨並為證據評價,此自為自由心證之內涵,而欲承認違法取得之證據將有禁止使用之可能者,自須探討是否法官得基於自由心證,而享有證據之利用自由,為釐清此一爭議,本文以證據能力之要件、證據能力與證據價值之區分、嚴格證明之要求,並進一步釐清民事訴訟法以及實務運作上對於各種證據能力之規範,以尋求違法取得之證據於自由心證之定位。 對於違法取得之證據倘若欲禁止使用,實務上所面臨到操作上之問題,即係基於何種理論基礎、何種審查方式、於審判程序何種階段予以審查、證據禁止之範圍均須一併納入探討之範圍予以釐清,而民事訴訟上違法取證之議題,外國法已發展出一套運作模式,因此本論文於此同時整理並歸納外國法之文獻,諸如英美法之證據排除法則之運作,以及德國法之證據禁止法則之介紹,並與我國法之制度運作互為參照比較,是否可為我國體系建構上之參考借鏡。 同時再以實務上較為常見之違反程序法,以即違反實體法所取得之證據,予以類型化分類,並以學說見解之介紹與實務見解之觀察與分析,探討是否有較為穩定性之運作模式,以符合法安定性。 最後基於實務見解對於此類議題已有為數不少之判決,本論文即以表格化之方式,予以呈現實務上目前對於證據禁止使用之審查方式為何、證據禁止使用之比例多寡、對於各種類型係以何種原因作為判斷可利用性之考量,期望能較為清楚目前實務見解對此一議題之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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