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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分解法:柏拉圖《哲人篇》中之辯証術研究陳銘恩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現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對柏拉圖著作的解釋,大致有兩種不同的方法取向:一種姑且稱之為反系統的,另一種可以稱之為系統的。就反系統的主張而言,這一派的研究者經常地從整個或部分的柏拉圖著作中,抽離出來某個單篇的對話錄,單獨地去考慮這些對話錄的意義和目的;不像系統哲學的研究者般,將柏拉圖部分或所有的著作當成一個完整的系統來看待,相反,他們□不預設某個統一的思想系統,也不預設這些著作間存在某些有機的關聯。相對於此,就系統的主張而言,在方法的運用上對當代以系統哲學方法研究柏拉圖的學者起決定性影響的,無疑是Schleiermacher在19世紀初為其柏拉圖德文譯本全集所作的總導論中所持的觀點。 即:每一個單篇的對話錄都不能僅僅被視為是一個自身完整的整體,而是同時包含它和其它著作間的連結關係;所以,對於每篇個別的對話錄的解釋,必須要有一個「增補的過程」(supplementary process),去恢復這些個別著作與其主幹間的「本然的連結」(natural connection)。 在這個方法原則的影響底下,這一派的研究者人認為:沒有任何柏拉圖的對話錄可以被視為完整地呈現出柏拉圖的哲學,每個單篇的對話錄都只呈現出柏拉圖真正和最終學說的部分; 因而他們經常地將柏拉圖所有或部分的著作當成一個整體,認為這些著作皆建立在相同的學說之上,而致力於某種與中心思想相一致的解釋。
然而,這兩種方法取向都有為人詬病之處。首先就反系統的方法而言,由於過度地強調單獨地去考慮對話錄的意義和目的,因而導致柏拉圖著作中可能存在的思想聯繫被切割來。而就系同研究的方法而言,它最為人詬病的就是過度地依賴於研究者設定的中心思想,導致「思想決定寫作形式」的困境。
自Gadamer(或許可以把時間向前推至M. Heidegger)以來,研究者採取的方法逐漸地發生轉變,柏拉圖的對話錄被人們以談話的語言(spoken language)、發展中的談論(developing discussion)來理解;文本中的某些客觀或特定的表現形式不再如以往般被重視;相對地,人們更重視談話過程中隱現的東西。 這意謂在此一研究方法底下,研究者對個別對話錄的研究將不再預設某種主宰這些對話錄的內容的思想統一性,也不再將個別的對話錄當成某個完整思想的部分;而是把每個對話錄當成一個自身完整的整體,有獨立的思想開展與形貌;因而每個個別對話錄都有獨立的思想價值,並且其內部有論理上的一致性。在這個意義下,由於每個對話錄都有其特殊的意義和目的,因而吾人必須承認這種可能性:在不同的談話情境以及不同的議題設定下,對於某些學說的陳述相同,並不代表這些學說的實際內容亦相同;並且在同樣的理由底下,對於某些學說有相異的陳述,也不意謂實際上存在兩種相異的學說。
考慮到這些因素,筆者試圖在這個研究當中採取一種折衷的方法,藉由這個方法,吾人可以看清《哲人篇》在柏拉圖思想發展中的定位而又顧及每個單篇對話錄的內在一致性:以「定義」或言說作為觀察點來考察《哲人篇》,並旁及具有相關討論的其它對話錄,而這個考察必須在每個單篇的對話錄都是自身具有論理上的一致性這個前提底下進行。通過這樣的考察,吾人將可以獲得一個相關談論的比較,藉以釐清《哲人篇》和其它對話錄之間的關聯,並且,通過這個研究,筆者將試圖去回答以下的7個問題:
一、《哲人篇》的目的就竟是什麼?
二、伊利亞的客人在這篇對話錄的開頭對哲人做出的六個定義是否有效?它的方法和最後第七個定義所用的是否相同?
三、是否存在某種「分解」的方法?
四、《哲人篇》核心部分的推論 (Sophist, 251a-264d)的目的是什麼?它是否用以說明了「分解」的方法?若是,那它是否說明了「分解法」?
五、在《哲人篇》中,柏拉圖是否仍主張「相論」(Doctrine of Ideas; Ideenlehre)?若是,那麼這裡的「相論」與柏拉圖主要著作中的「相論」有沒有分別?
六、《哲人篇》成書的年代屬於柏拉圖著作中的哪個時期?
七、能不能通過《哲人篇》證明柏拉圖思想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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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萬有與變動:亞理斯多德《自然學》B卷1~3章之解釋與論理分解 / On Beings and kínēsis : A Commentary to Aristotle's Physics B 1-3黃哲翰, Huang, Che 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有」與「意見」對立的傳統背景下,那些「萬有」如何與「意見」區別?如果「萬有」涉及了「多」和「差異」,那麼「多」和「差異」要結合成同一個,並且當失去了這個結合後,同一個不會再是自己。以這種關於「結合而成為一」或「結合而是」的問題,就涉及到以「生成」為主的變動的處理:所有「結合而是」的東西通過「進入存有」或「生成」的過程,成為它自己,那麼,要通過如何的觀照、要如何地把在「進入存有」或「生成」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許多差異的內容,把它們關連到作為「有」的「萬有」上,而不是作為「意見」的「萬有」上?
這些萬有若要被帶入認知,則「自然」將被談論為這些變動的原因。此即是亞理斯多德的《自然學》卷前三章所面對的問題,亦即第二哲學作為「知識」而被建立的問題。
亞理斯多德從「physis」這個字的多重意涵著手,開始了把「生成」關連到「有」的策略:「physis」在傳統上所帶的「生長」(das Wachstum)和「本質」(das Wesen)的意義下,他把「自然」標舉為對於生長之「驅力」的擁有,使得擁有這種驅力的東西被看作它們既是生成的、又是自己有能力生成的,並且這種能力被包含在這些東西之作為它們自己的本質裡。據此,對運動變化的內容的觀照,得到了一條途徑可以通往「自然」,「自然」則作為一種活動的能力在本質上,就是本質自己的實現。亞理斯多德轉而把運動變化視為自然或本質自己對自己的某種揭露,並且能把整個觀照轉向到對擁有活動之能力的本質的掌握。隨後他設立一種「目的的視野」而以「相」來觀看如此之本質:他一方面通過對數學家之觀看的評論,批評了柏拉圖學院對的設定,亦即他們不觀看生成,卻分離地設定了生成之能力的實現;另一方面則藉助了與技術的類比而論證了「目的的觀看」——正如在技術的活動裡,質料和相結合地被帶到「為了目的」的瞭解上,在自然的活動裡,本質之能力的活動的結構也完整地在這樣的視野中,以「為了目的」的觀看而被掌握。因此,「目的」就作為某某之活動能力的「界定」,作為其活動能力之展現的諸差異的「共同擁有者」,由此成立「必然」的意義。最後亞理斯多德將「相」作為本質之存有的以及能力的結構,從中分解出原因的途徑,並透過這些而與變動的內容關連起來。如此一來完成了將生成帶入對本質掌握裡,進而把這些結合而是的萬有以如此的觀看步驟關連到「有」而排除了與「意見」的關連。根據上述步驟,第二哲學以「看起來的善」而非「自身善」為條件成立了其限定的知識,據此界線而與第一哲學劃分。
本論文帶著一個仔細分解上述所有步驟的意圖,針對這段文獻進行逐句解釋的工作,最後期望在一個完整的意義上建立亞理斯多德之談論的論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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