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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工業區編定與開發之研究

紀聰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動機、目的: 近年來工商業之得以迅速發展,農業之支持居功厥偉,真正做到所謂「以農業培養工業」之經濟發展方針,相對的,由於工商業之擴張,生產因素受到利潤之影響,多流向工商企業,致農村經濟普呈蕭條景象,吾人以為此時亟應「以工業發展農業」,適巧政府提出在農村地區設立工廠之主張,遂引起筆者對本文之研究興趣。 因農村工業區在我國乃係初創,筆者願藉此研究解明下列問題,以供日後設置之參考。(一)設立農村工業區之用意何在?(二)農村工業設置之區位與規模應如何決定?(三)農村工業區之開發機構、開發資金來源、出售地價之決定等問題應如何解決?(四)農村工業區應引進那些工業?應採何種策略引進?(五)農村工業區設立後對附近農場經營可能發生之影響?應採何種措施,以緩和其間之衝突?(六)與農村工業區設置有直接關係之用地征收問題,規定地價問題,□地使用管制問題等應如何解決? 二、設置必要性之探討: 本文擬從三個角度來探討農村工業區設置之必要性:(一)就農業部門言,1.農村工業區設立後,可增加農村地區之就業機會,藉農外所得之增加,提高農家所得。2.農村工業區之設立,可使欲在晨村設廠者集中設廠,防止農田之濫用。3.由於農村就業機會之增加,可緩和農村青年之外流,避免農村人口弱年化之傾向。4.設立農村工業區後,可增加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印花稅、所得稅、契稅…等之收入,促進農村地區之建設。5.農村地區就業機會協加後,如能輔以適當之配合措施,可藉此逐步擴大農場之經營規模。(二)就工業部門言,1.農村工業區之設立,可引導工業之分佈,均衡各地區之經濟發展。2.農村地區工資較廉,農村工業區之設置可減低勞力供給成本。3.設立農村工業區,可使興辦工業人取得價廉之設廠基地。4.避免工廠於農村零星分佈,防止公害之無限蔓延。(三)就都市及其他部門言,農村地區就業機會增加,防止農村人口之大量外流,1.可避免都市人口之過分膨脹。2.緩和南北旅運上之壓力,3.避免因人口遷移,社會系統速變動所發生之不良影響。此外,農村工業區之設立,可合理疏散過分集中之工廠,減少戰時之損失。 三、農村工業區之編定: 影響工業區區位之因素有:原料、動力、市場、勞工、交通、服務設施、氣候狀況、水之供應、廢物處理、租稅結構及政府政策等,影響工業區規模之因素有:生產資源之數量、市場對高品之需求、工業區之開發目的、工業集團之種類、集積之利益、開發成本等。 農村工業區之編定在區位上應注意:(一)聯外交通便捷。(二)人口大量外移之縣市優先編定。(三)與區域計劃相配合。(四)配合特殊工業原料之產區。(五)儘量利用不能耕種之土地或低等則農田,重劃過之農地於可能範圍內避免使用之。(六)有充分良好之水源。(七)地勢平坦,易於排水。(八)電力供應方便。(九)遠離國防軍事設施。(十)有相當可供擴充之餘地。至於其規模上應注意:(一)考慮工業區附近適當通勤距離內所能供給之勞力數量。(二)地方資源專業工業區應先考慮原料供應之最大數額。 目前,由政府按法定程序編定之農村工業區有四,即南投縣竹山工業區、雲林縣元長工業區、喜義縣義竹工業區、彰化縣埤頭工業區。其中竹山工業區係以製造竹製品為主之竹器專業工業區,其餘三處係以農產品加工業為主體之綜合性工業區。 觀諸前述四處農村工業區,就區位言,所分布之鄉鎮多半偏遠而落後,其中尤以元長及義竹兩工業區為然,選擇此偏遠而落後之鄉鎮為經濟發展之成長點,因其本身成長潛力薄弱,交通又欠發達,對附近鄉鎮勞力之吸引力量不強,對工廠之引力更弱,是故甚難擔當起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之任務。就規模言,前述四工業區面積多固定在一二十公頃之間,與最經濟之工業區規模(一○○∼二○○公頃)相較實嫌太小,且這些工業區多未能因應當地之勞力及原料供給量決定其規模,筆者認為嗣後編定農村工業區時,應先確定工業區之性質,如係專業性工業區,其規模之決定應以該項原料之供給量為依歸。如係純以創造就業機會為目的之綜合性工業區,其規模應視□近地區勞力供給量而定,約不可存有「農村工業區以一二十公頃為宜」之固定規模觀念。 此外,尚有三點值得吾人在此一提:(一)前述四處,均於倉促間編定,未能深入調查各區附近之社會經濟背景,日後,寧可多費調查時日,不宜因爭取時效,而草率決定。(二)前述四處多係利用高等則水田,日後宜避免之。(三)工業區之開發應與區域計劃配合,以促進區域性之合理成長,四處中除竹山工業區能符合區域計劃之構想外,其餘均非區域計劃中之理想區位,今後這些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之成長點——農村工業區——之選擇,原則上應以區域計劃中擬擴大之獨立市鎮為準,蓋這些市鎮交通較為發達,現有之各項公共設施較為齊備,人口亦較集中,發展之潛力較為雄厚,如予配合農村工業區之設置,藉勞力及原料之吸引產生波及效果,可直接或間接帶動附近鄉鎮之繁榮。 四、農村工業區之開發: 農村工業區開發所涉及的順題甚為廣泛,筆者擬捨建設工程技術問題,僅就開發機構、開發資金、出售地價等問題加以討論: (一)開發機構:國內實際參與工業區開發工作之單位有:臺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中華工程公司及榮民農墾處,這三個單位之人力與物力畢竟有限,致使工業區之開發甚緩,欲配合今後工業之發展,吾人以為前述三個公營事業單位之外,尚可鼓勵民間投資開發或與縣市政府合作之方式開發。其合作之條件,與現時臺灣土地開發公司、中華工程公司及榮工處與縣市政府合作開發之條件相同。 民間參與農村工業區之開發,可能遭遇之最大困難是各項公用事業之敷設,如自來水、電力、電訊等系統,往往無法配合工業區之開發進度,阻礙開發工作之進行,吾人以為其配合辦法應於獎勵投資條例施行則中予以明定,並切實執行。 (二)開發資金:目前農村工業區之開發,其資金除少數由加速農村建設專款補助及部份週轉金由農復會撥借外,其餘不足之數多來自金融機構之貸款,利率高、期限短,加之開發完成之工業區土地出售進度緩慢,貸款本息之償還,使開發單位甚感困擾。同時,類此開發經費大部分仰賴金融機關貸款之方式,如銀根縮緊之際,此項貸款自不易獲得,開發資金無著,豈不令工業區之開發陷於停頓,是故筆者認為應籌措相當數額之農村工業區開發循環基金,此項基金可由加強農村建設專款中撥列。 (三)出售地價:農村工業區之開發,是經創造就業機會,繁榮農村經濟為目的,為使工廠順利引過農村,達成前述目的,區內土地之售價應以低廉為宜,亦即於開發成本酌加開發單位合理利潤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外,不應再以其他名義提高售價,至於獎勵投資條例所規定之參照工業區附近地價上漲情形提高售價之方式更不相宜,蓋開發農村工業區並非以營利為目的,若為防止興辦工業人假興辦工業之名行土地投機之實,可於法律中明定興辦工業人承購工業區土地,於停辦工業欲轉售土地時,其土地得由政府按原價收??。現行開發完成之農村工業區,土地出售價格係按開發成本加開發單位利潤(五%)與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四%),售價計算方式尚稱合理。惟用以核算出售地價之可售地面積遠小於實際之可售地面積,動輒相去在一千坪以上,使售價有偏高之嫌。日後應於工程施於工程施工釘樁後,即行為地籍測量,務使前述兩項面積趨於一致,使售價之核算公平合理。 五、農村工業區工廠導入策略: 農村工業區導入之工業種類應以符合下列條件為宜:(一)能創造較多就業機會者。(二)只需較低技術者。(三)原料可由當地直接生產供應者。(四)公害程度較輕微者。(五)市場擴大者。(六)能引發較多關聯工業者。(七)能配合農業生產者。合乎此諸條件之工業有地方資源型工業、勞力密集型工業。前者如農產加工業,後者如電子業。究竟應如何將這些工業引入農村工業區,吾人以為似可採取下列鼓勵措施:(一)減免有關稅捐:如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之減免。(二)加強農村之公共設施,如加強產業道路及聯外交通道路之建設,加強金融服務,於農村工業區內設立金融分支機構。(三)對區內工廠提供特別貸款:如購地貸款、建設廠房貸款、業務性貸款等。(四)採退還土地增值稅或補助遷移費方式,鼓勵市區內工廠遷往農村工業區。(五)限制某些工業於繁榮地區設廠。此外,進口機器設備免征關稅及房機器予以特別折舊等優惠措施亦可同時考慮。 六、農業工業區與農業發展之配合: 農村工業區之設置確能如「加強農村建設重要措施」原文中所言,可增加農民之兼業機會,提高農家所得,但農民兼業現象之普遍化,對農業之發展究是利?抑是弊?根據農復會余玉先生之調查,農民兼業將使農場經營效率減低,影響農業之發展。當此之際,農村工區之設置,除應注意提高農民所得之「救農」目的外,尚應採配合措施,促使「離農」,藉此擴大農場面積,促進專業化經營。至於其配合措施,吾人以為可採下列方式為之:(一)鼓勵農民以出售耕地之方式離農:此者,政府可以租稅減免間接方式為之,亦可以直接參與之方式為之,所謂直接參與之方式,是政府於開發農村工業區後,保留一部份股權,且以交換過小農或兼業農之耕地,轉放領與專業農戶,採此方式尚有許多細節問題必須考慮:1.農民意願問題,2.資金籌措問題,3.農地折價問題,4.專業農戶之選定問題,5.地價攤還問題,6.執行主體問題等,針對這些問題,擬訂妥善處理辦法後,再選一處農村工業區予以試辦,成效良好再行推展。(二)鼓勵小農或兼業農以出租或委託經營之方式離農,欲採此法,必須修正現行法令之耕地租佃條件,並對委託經營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及糾紛之處理,於農業發展條例中明確規定,以便日後之推展。 七、農村工業區設置有關問題之檢討: (一)用地征收問題:農村工業區之開發,土地之取得是一重大關鍵,有關工業用地征收之法令,厥為土地法及獎勵投資條例,此二法對征收程序及補償標準之規定不盡相同。同時,獎勵投資條例與其施行細則,母子法間之規定亦互相矛盾,殊有統一之必要,以便日後之執行。 (二)規定地價問題:工業用地一經編定即規定地價,而用地外則不予規定,此局部規定地價之方式,發生下列不良後果:1.用地內土地出售須課土地增值稅,用地外土地無此負擔,是故用地內土地所有權人為獲取與用地外類似土地等額之實際地價收入,必以高價出售,使增值稅嫁於買受人。更由土地所有權人需索高價,使興辦工業人多轉向購買一般農地設廠,造成良田之濫用現象。2.工業用地一經決定開發,即採征收方式取得土地,如原係供農業使用者,每公頃補償地價最高約為三十萬元左右。當開艱完成後,工業區□近地價,必趨上漲,如以每坪三百元計,每公頃將達九十餘萬元,區內外地價相去達六十萬元以上,此無異於犧牲區內土地所有人之利益,以造成區外土地所有人之好處,顯失公平原則。欲解決前述二問題,全面規定地價實為當務之急。 (三)鄰地使用管制問題:工業區開發後,工廠之引進,間接引起對相□土地之需要,由於缺乏適當之管制,零亂發展勢所難免,未雨綢繆之計,應先就*近地區土地予以適當之規劃,使能合理而有秩序之發展。 八、結論: 自政府公佈「加強農村建設重要措施」以來,各項建設大力推展,且成效斐然,惟獨農村工業區之開發成效不彰,是有應予停辦之議,筆者對此不以為然,由前述之分析,無論從農業、工業或都市及其他部門探討,從經濟或社會角度觀察,農村工業區自有其存在之必要性,其成效不彰,乃因近年世界普遍經濟不景氣使然,是故,不可因一時土地之滯銷而遽以停辦。 農村工業區之設置所涉及者,並非單純的農業問題,亦非純粹的工業問題,而是農工配合之綜合性問題,此項措施與未來的農工業發展有密切之關係,政府有關單位應特予關注並密切配合,方可使開發工作發揮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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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農村社區建設之研究

梁芳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代社會由於都市與農村發展之不平衡,使得都市過於擁擠而農村則普遍貧乏的現象,此種不調和之發展趨向,其結果使得社會散慢威脅到人民之生活方式。為使社會結構組織健全,其根本解決之道,須從農村社會中去謀求。但農村社會建設工作繁多,須有系統而確切的策劃,才能有良好的效果。 農村社區建設已成為國際間,一種主要而有效的解決農村社會問題,改進農村生活之手段。臺灣農村實施社區建設,迄今只不過五、六年之久,但實施社區建設地區已有九百七十八個社區,受益人數逾二百萬人。然因各地區之人文條件與自然環境不同,其實施績效與實施過程中所遭遇之問題亦不相同,頗值探討。本文之研究,即從總體的觀點,來研究農村社區建設之過去、現在與未來之趨勢,而從中發掘問題,並進而找出解決之途徑。 筆者自幼生長於農村,對於農村經濟瞭解較為深切。近年曾將有關農村經濟資料廣為搜集,加以整理,其搜集之範圍,分為實地調查、次級資料。次級資料係分別向經合會、地政司、省社會處、糧食局、臺灣省各縣政府、各縣鎮公所及各縣農田水利會等機關搜集而來。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為緒論。就社區建設之涵義、起源、沿革,及社區建設之重要原則,作一鳥瞰性之介紹,並從農村經濟結構之觀點,解釋農村社區建設之意義。第二章為臺灣農村社區建設實施經過,係就臺灣省農村實施社區建設前後之過程,作一歷史性之探討。第三章為臺灣省農村社區建設現況,就社區建設之工作步驟、方法加以分析,而後就每縣情況概括介紹。第四章為臺灣省農村社區建設之研討,為本論文之重心,針對當前農村社區建設之種種措施,就社區建設之成果與缺點加以分析再進而依:工作項目方面、工作配合方面、政策方面、執行機構方面、建設經費方面、成果維護方面,探究其利弊得失。第五章為結論,將全文作一歸結,並對今後農村社區建設之方向及應有措施提出建議。 本文撰寫期間,承蒙洪教授瑞堅剴切指導,初稿完成後,復予指正,筆者衷心銘謝。學長林英彥、白秀雄先生,省社會處黃文顯、簡英俊先生提供寶貴意見與資料,對本文之完成助益良多,謹此一併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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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型農村社區發展規劃之研究-以台北市文山區指南里為例

王非凡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都市邊緣是位於郊區外圍已開發地區之四周,混合著農業和都市土地使用的地區,因其位於發展地區的邊緣,常缺乏必要的計劃手段以因應都市化的快速發展,故都市邊緣之農村地區常呈現殘破荒涼的景觀,傳統農村文化特色也逐漸消失。然眾多都市邊緣之農業用地在寸土寸金的都市存在,除了發揮綠帶阻隔、保持都市發展彈性、自然防災、生態維護及提供都市人口生鮮蔬果等功能外,近年來隨著所得的提升、高品質生活的重視,都市農業發達的地區,因地利之便常成為市民踏青遊覽、徜揚鄉野的地方,故又增添了休閒、遊憩、教育、文化等多樣功能。然為吸引嚮往遊憩及鄉野生活的都市居民前來,農戶往往違規規搭建寮舍、開設土雞城等餐食餐飲業,導致農村景觀破壞、環境污染及土地違法變更使用等外部性問題,農村社區在種種有利因素衝擊下,農村經濟與社區發展已到了不轉型則無以為繼之地步。然農業是融合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與農村生態等三生一體的基礎產業,為興利除弊,誠需合三生一體的理念,妥善規劃都市型農村社區的發展,以達生產獨特農產品、塑造寧適美觀環境及建構雋永調和田園文化之精緻化、休閒化、人文化之富麗村目標。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討如何在都市化的腳步走進農村社區的同時,建立富麗的農村社區,以維護農業永續發展並保存既有的農村特色及人文自然資源。   為達建構都市型富麗農村社區之目標,本研究藉國內外獻的搜集和實地探訪,深入瞭解都市型農村社區的發展背景與現況,經由發展範型的建構即發展策略之歸納分析,發現國內外農村社區的發展,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過程中,隨著面對課題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發展模式,且所採之發展策略也相對迴異,依據我國過去農村社區發展之情況及先進國家之發展經驗,歸納建納都市型富麗農村社區宜採行之策略如下:   一、均衡社區發展策略。   二、發展觀光休閒農業。   三、推動社區總體營造。   四、實質農村社區規劃建設。   然都市型農村社區的發展,必須考量的層面至為廣泛且複雜,由於各國農村社區的發展背景與情況或有差異,因而各國發展成功之策略用於各國農村社區之發展可行性為何?本研究藉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之典型都市型坡地農村社區進行實證,獲得結論如下:   一、都市型農村社區發展規劃意義深遠。   二、地理形態是建構都市型農村社區發展範型之重要因素。   三、經濟發展階段主導都市型農村社區範型之建構。   四、均衡社區發展是建構都市型農村社區發展之整體性策略。   五、觀光休閒農業是建構都市型富麗農村社區最適之產業策略。   六、社區總體營造策略造就農村社區和諧與健康之美。   七、都市農業策略之展發得以保存都市農業之永績發展。   八、整體環境之規劃建設是建設都市型富麗農村社區不可或缺之策略。   九、法令與交通問題是都市型坡地農村發展之最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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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金融之研究 / The study of agricultural finance in China

吳鴻志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國農村金融隨著政經情勢的改變,組織與功能歷經建政初期、大躍進、及改革開放年代。不同的背景而有所變革,見證中國經濟發展與經濟結構的轉變。本研究除了探討中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歷程外,另介紹美國、日本、及臺灣等國家的農業金融體系運作情形,以作為中國農村融改革的借鏡。 改革開放後,中國的經濟快速成長,但卻造成城鄉部門生活水準差距的逐漸擴大,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失,農民在經濟上愈趨弱勢,造成國有商業銀行大規模撤離農村,金融機構審慎辦理農村貸款,導致農民貸款難及農村資金外流嚴重,加上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不完善、管理體制不健全、及多元目標衝突,而致資產品質差,歷史包袱沉重,凡此均是農村金融所需面對嚴肅課題。自2003年以來,中國對農村金融進行一連串改革措施,使得農村金融體系在營業規模及資產品質改善等方面均朝正向發展,自2006年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准入政策,也有效解決農村地區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 中國農村金融未來的發展,本文建議應整合農村金融體系資源,發揮經濟規模的功效;建立完善農村金融法律制度,使農村金融體系的成員,均有法可循,並受其保障;規範農村資金回流最低比例,並運用財政政策將資金引導回農村地區,避免資金外流使農村經濟陷於惡性循環中;及利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於農村地區營業據點最多的優勢,推展符合農村地區的金融商品,有效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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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カイロ周辺低所得者地区の農村出身者に関する事例研究 : 農村対都市の二元的エジプト社会論の再考 / ダイカイロ シュウヘン テイショトクシャ チク ノ ノウソン シュッシンシャ ニカンスル ジレイ ケンキュウ : ノウソン タイ トシ ノ ニゲンテキ エジプト シャカイロン ノ サイコウ

岩崎, えり奈, Iwasaki, Erina 28 March 2006 (has links)
博士(経済学) / 甲第313号 / 220, [19] p / 一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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戦後日本の農村女性政策における〈農村女性〉の構築過程ーエンパワーメントの批判的検討を通してー

岩島, 史 23 January 2018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論文博士 / 博士(農学) / 乙第13150号 / 論農博第2856号 / 新制||農||1056(附属図書館) / 学位論文||H30||N5097(農学部図書室) / 京都大学大学院農学研究科生物資源経済学 / (主査)教授 秋津 元輝, 准教授 伊藤 淳史, 教授 松田 素二 / 学位規則第4条第2項該当 / Doctor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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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国における帰郷農民工の生活展開と起業活動に関する研究-家族の再編を視点とした江蘇省・河北省農村部の調査から-

李, 丹 23 July 2019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農学) / 甲第22016号 / 農博第2364号 / 学位論文||R1||N5226(農学部図書室) / 京都大学大学院農学研究科生物資源経済学専攻 / (主査)教授 秋津 元輝, 教授 浅見 淳之, 教授 足立 芳宏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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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辦理土地重劃以促進農村發展之研究—以花蓮縣富里鄉羅山社區為例 / A study on land consolidation in the rural community in order to promote rural development–Case study of LuoShan Community of FuLi Township in Hualien County

廖光崋, Liao, Guang Hu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府自民國七十六年起,即以土地重劃方式試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且陸續針對農村社區相關民生公共建設制訂相關法規,於民國八十九年公佈實施【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使農村辦理整體建設配合地籍重整及交換分合有法源的依據。不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業務實施至民國九十六年底,已進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建設之社區僅有四十八個,所佔比例甚低,且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實施之內容,僅偏重在公共設施之硬體建設,以應居住生活之需,然其與農地重劃之配合,及其對生態環境之維護卻顯得十分不足,理當進一步檢討與改進。再者,放眼國際,知悉國外農村土地重劃制度之演化值得我國省思,尤其是德國之農村土地重劃實施百年之經驗別具特色,該國不僅著眼在調整坵塊型態及耕地結構等方面,同時也配合農村發展策略與自然景觀維護,以發揮農村地區生態與景觀維護之功能。由此知悉現代化土地重劃已不再僅是改善農業生產結構之手段,而是被視為一種多目標的農村發展工具。 因此,本研究主要運用文獻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及深度訪談法,對欲擬列探討之課題作深入的研究。收集國內外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相關文獻,包括:農村規劃的理論和方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與案例等,從中探悉如德國等先進國家藉由推動農村土地重劃以促進農村發展的經驗;另針對目前台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的功能及實施過程所遭遇之問題等項目加以探討,並透過深度訪談之方式,以瞭解地方居民的想法與意見,並觀察重劃後之發展是否達到其原先設定規劃之目標與效益,再藉由德國實施農村土地重劃之規劃原則,加以檢討我國重劃制度之方向與問題,最後研提未來的改進方案,以供有關當局之參酌。 / The government has been trying to readjust the rural community by land consolidation, and formulat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ne after another on public construction, which is related to people's livelihood of the rural community. In the 89th year, the government published the “Regulations on Land consolidation in Rural Communities”, serving as the source of law in the steady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overall construction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communities, as well as the exchange of cadastral division. However, in the end of the 96th year of R.O.C.,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zoning the land of rural communities has only covered 48 communities, which have been readjusted and re-constructed. The proportion is very low. What’s more, as to the content of the implementation, it focused on hardwar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facilities to meet the needs of living. Speaking of its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land consolidation and its impact on the maintenance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t is insufficient. We should further review and improve it. Furthermore, if we look into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we will figure out the evolution of foreign systems of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 Especially in Germany's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 the experience of implementing the consolidation of the rural land for a hundred years is unique. It focuses not only on Hill block patterns and adjusting the structure of arable land aspects, but also on trying to be in line with the rural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the maintenance of the natural landscape, so as to play the ecological function and the function of landscape maintenance in rural areas. From this, it is known that the modernization of land consolidation is no longer a means which is only to improve the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but seen as a rural development instrument with plural goals. Accordingly, the present study will makes use of literature analysis, case studies and depth interviews so as to make an in-depth research on those tasks which are planned to be discussed. The collection of relevant literature on domestic and rural community land consolidation includes: theories and methods on rural planning and relevant legal provisions and precedents, from which we can try to pry into the experience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by initiating the consolidation of rural land provided by developed countries like Germany. Moreover, after dabbling into the present functions of the land consolidation in rural communities of Taiwan and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e should also try to understand the ideas and views of local residents through the way of depth interviews and observe if the original goal and benefits are attained after the readjusted. Still, we should check the direction and problems of our consolidation systems by comparing with the regulations and principles adopted by Germany when it carried out the implementation of land consolidation and finally make a proposal for programs of future improvement for the light of relevant autho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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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閥統治時期(1914∼1926)的湖南農村社會經濟

金勝一, JIN, SHENG-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計一冊,分為五章六節,約六萬字。大綱如次: 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湖南農村與湖南軍閥的特徵。 第一節:湖南農村的特性。 第二節:湖南軍閥的特性。 第三章:湖南農村社會結構。 第一節:軍政與鄉紳地主。 第二節:地主與農民狀況。 第四章:湖南農村問題與農民反應。 第一節:農村問題。(1)人口問題。(2)土地問題。(3)經濟問題。 第二節:農民反應。 第五章:結論。 本文主要之目的在探討軍閥統治時期湖南農村所發生諸現象的社會經濟背景,並考察 農民對這些現象所起之反應及其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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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際開発学からみた農学国際協力の人材育成への期待

西川, 芳昭 03 1900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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