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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節制能力之研究吳清水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運用國家能力( state capacity )理論,主要從中共政權結構的垂直面向,即中央與地方互動時所產生的各種關係的角度切入,研究其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各種節制手段,以維持總體政權穩定的能力。國家能力指的就是中央政府的能力,包括財政汲取能力、經濟調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強制能力等四種。
首先,從歷史研究的角度,分五節就中共建政後到改革開放前的中央與地方關係(主要為財政經濟方面的關係),做一概要性的回顧與檢視,以作為其餘各章在討論中國大陸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節制能力時之基礎(第二章)。
其次,以改革開放後的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內容( 包括行政關係、立法關係、財經關係) 為經緯,探討中國大陸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節制的各種能力,從而形成總體的節制機制,包括:行政節制能力(第三章)、立法節制能力(第四章)、財經節制能力(第五章)、其他節制能力(第六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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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的管制與法律評析-從憲法節制私人資本規定出發許文彥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的發展,在短短十年間,裝機比率估計已達六成以上,到民國八十六年底,有線電視普及率已經達到八成。在節目方面,市場上銷售的頻道約一百五十個左右,就普及與多元的程度,與先進國家不相上下,在蓬勃發展的背後,有著複雜的交易秩序與競爭的問題,這個市場包含了龐大的商機,更是資訊傳播的重要通路,誰控制了這一產業,就控制了一般家庭的眼睛和耳朵。有線電視市場後面隱藏的利益是電信市場,有線廣播電視法已經開放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電信業務(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條),大財團間之競爭也就是為搶奪電信市場這塊大餅,市場充滿亂象,民眾收視權益也慘遭犧牲。
有線電視產業是具有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特性的自然獨占(natural monopoly)市場,加上有線電視是準公共財,市場機能無法建全運作而導致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也不能滿足民眾對多元化資訊的需求。為了矯正這個現象,政府必須介入市場進行管制,使資源分配達到最適狀況而使市場有效率(efficiency)的運作,並同時兼顧公平(equity)。
就管制來說,我國憲法規定為「民生主義經濟基本體制」,因此政府具備介入市場經濟活動的權限。中華民國憲法第一四二條規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此條文表示我國經濟政策是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其目的在於謀國計民生之均足,其方法則是實施平均地權及節制資本。就節制資本而言,我國憲法規定兩種辦法。一是節制私人資本,二是發展國家資本。就節制私人資本來說,我國憲法第一四五條第一項規定:「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這□所謂「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指的就是市場失靈。管制即是因為市場失靈,無法充分發揮競爭機能,而必須由政府介入市場運作。憲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占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如此亦可達到節制私人資本之效,經法律允許私人經營,富有濃厚的管制色彩。因此,我國憲法中關於節制私人資本的規定與管制的關係十分密切。
自從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十一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有線電視法」之後,有線電視市場有了法規可供依循,本應該上軌道而有秩序的運行,但事實卻非如此,財團介入整合,與原本個體經營者相互競爭,以及財團間的競爭,使得市場一片混亂。政府應該基於經濟福址的考量,依憲法節制私人資本規定對此市場加以管制,而非放任由其自由發展,若任由有線電視市場自由發展,最後市場會成為大財團的戰場,人民收視權益絲毫無保障可言。從有線電視市場的亂象可知政府有關單位應該對於「有線電視法」以及相關法規規範不足之處加以改進,更有效的去管制有線電視市場。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五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是之前「有線電視法」之修正,以期彌補「有線電視法」規定不足之處,並進而協調市場競爭秩序。
本文主要目的在於探討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的管制。政府一般在介入經濟市場進行管制時,最常使用的方式就是制定法規,因此本文在探討管制時主要是從法規方面著手,對有線電視相關法律進行評析,進而對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的管制提出建議,以期待有線電視市場上軌道,人民收視權益得到保障。
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的管制與法規評析
-從憲法節制私人資本規定出發-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架構
第二章 管制總說
第一節 管制之定義
第二節 管制之原因
第一項 對獨占力量的控制
第二項 對暴利控制的需求
第三項 修正、改正溢出成本
第四項 改正資訊不足
第五項 防止過度競爭
第六項 道德危機
第七項 其他正當化
第八項 改善私人怠於提供公共財
第三節 管制的途徑
第一項 制定法規
第二項 優惠待遇
第三項 補貼政策
第四項 賦稅手段
第四節 管制與節制私人資本
第三章 我國有線電視市場
第一節 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發展史
第二節 現今有線電視頻道與多系統經營者
第一項 有線電視頻道
第二項 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者
第三節 現今有線電視系統市場
第四節 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特質
第五節 我國有線電視市場的管制
第四章 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評析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
第三節 營運管理
第四節 節目管理
第五節 廣告管理
第六節 費用
第七節 權利保護
第八節 罰則
第九節 附則
第十節 小結
第五章 政府在有線電視市場的立場
第一節 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第一項 公平交易法
第二項 消費者保護法
第三項 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二節 政府應採行的措施(參考美國的管制手段)
第一項 在有線電視公司併購方面所應採行的措施
第二項 在系統與頻道業者爭執方面所應採行的措
第三項 在頻道基本數目與收費方面所應採行的措施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可進一步研究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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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唐迄宋的迷樓研究──迂迴與幻象 / The Study of Milou: Detour and Fantasy賀淑芳, Ho Sok F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迷樓」的敘事研究可投射出「享樂」與「匠藝」的兩大圖像。本論文的論述分成兩個層次,一個層次從唐宋期間各種不同類型的文本和文體來探討「迷樓」典故中的欲望與當時的話語現象的關係,涵蓋唐宋時二元對立的一系列價值如節制/放縱、儉/奢、自然/人工。另一個層次則是以「迷樓」的欲望與技術,來比擬文學創作意識中的欲望與技巧的問題,後者觸及詩學中的自然風格與人工技術或「工巧」之間的辯證關係。
迷樓不見於任何官方正史及私家撰述的史籍,它主要見於詩、詞、賦、小說逸史、方志和筆記或札記。根據方志,揚州被認為位於揚州,但在文學作品中,卻有迷樓位在揚州、長安、洛陽之說,本文認為,從唐宋詩詞的空間意象來看,迷樓其實更近於一種散佈於汴淮流域的想像空間,顯見「迷樓」有傳聞異辭的性質。雖然這篇論文有探究方志與文學文本中迷樓地點所在的問題,然而目的並非志在斷定迷樓「實體」存在與否、或存在於何處,而是在提供一種背景來理解唐宋時期人們對迷樓所在的認同差異與相關的空間敘述。
根據小說《迷樓記》的敘述,迷樓是煬帝所建的一座結構宛若迷宮的宮殿,它也是一個承載「極樂」想像的空間。「極樂」在宋代的養身論與主張節制的話語之中是需被抑制的一種禁忌。故此,有關「迷樓」中的「極樂」敘述是在尋回如同拉康所言的某種早已被排除出去的「愛欲」或原初已經失落的「歡爽」,人們對這種「極樂」的境界充滿想像,對於「極樂」的渴求威脅著主體賴以生存的經濟制度與權力體制乃至耗竭個人的身體。在此也參考巴塔耶的色情史理論,來說明主體也會渴求某種迷失自我的欲望。本文也將隋煬帝在迷樓內「浪費的技術」(即同時耗損自身精氣、浪費「發明」的技能、揮霍國家的財富)也延伸到詩學裡詩歌藝術裡一種創作技術上的魅力,來回扣宇文所安《迷樓:詩與欲望的迷宮》中以迷樓作為論述結構的「比擬」。本文也試圖以「迷樓」來「比擬」唐宋期間勾連自然與技巧的文學觀念,詩人為此心搖神馳,對文學技巧追求完美的「欲望」,使得欲望從現實空間「逃遁」到文學空間裡來,追求天工般技巧所造的詩境。
中國人傾向於將政權興亡與自然現象互比相連,使得興、亡循環成為必然發生且無可避免的現象,這種對於興亡循環有其必然性的觀念反而削弱了諷喻文學規勸帝王的實質功能。這正是迷樓作為諷喻的典故所盤結的重重矛盾與衝突之所在。意識到「諷喻」在啟悟他人功能上的侷限,詩歌作為高度創作與獨立自足的藝術性質更受重視,如唐宋詩學中有頗多詩話與詩評大量闡述詩歌創作的理想,崇尚以不鑿痕跡的技巧,來達到完美「自然」的詩境。
在唐宋兩代,可以發現在歷史處境的衝擊下,迷樓典故亦有所衍異,並被詩人加以部署以訴說個人的生命情境。唐宋兩代旅人在揚州岸外的長江與運河水道上曲曲折折的移動經驗,這種移動經驗也賦予迷樓遺址特殊的意象,無論是在遠離或接近揚州,蜀岡上的迷樓遺址都被包裹在迂回曲折的路線地圖裡,從迂迴到昇華,迷樓成為想像中登高地點的所在。在有意託諷之下,迷樓的敘事並不純粹只是過往歷史的回顧,同時也是當代歷史的指涉。
除了作為社會性敘事的諷喻功能之外,本論文最後也在兩個層次上回扣宇文所安以迷樓作為文學論述與詩學上的「比擬」:一、迷樓作為個體欲望縷織下與群體相隔離的藝術空間;二、傳聞中迷樓是一座在技術上巧奪天工的宮殿,在詩歌中「迷樓」經常被強調作為一種人工成果,與自然對立。通過這種自然──天工對比的論述,本文也嘗試指出迷樓足可比擬文學裡透過崇尚自然風格征服人工鑿痕的觀念。 / Through the variety of texts and genres from Tang to Sung, the narration of “Milou” had projected the figure of pleasure and exquisite craftwork. The inquisitions of this essay consist of two layers. First, to addresses the relation of the desire and the discursive phenomena at the time of Tang to Sung, especially on the binary aspect of temperance and pleasure, frugality and luxury, nature and craftsmanship. Secondly, to mate the dazzling craftwork of Milou correspondent with the desire and pleasure of the attentive craftwork in literary world, in which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 between the Nature and craftsmanship was deeply concerned.
Neither the official nor the private historical texts have any record on Milou. However, the allusion and narration of Milou was found in variety of texts including poets, rhapsodies, lyrics, novels, geographical documents and notes. According to the novel “The Tales of Milou”(Milou Ji, 迷樓記), Milou was a labyrinthine palace built by Shui Yang Ti, a space loaded with the imagination of “utmost enjoyment”(Ji Le, 極樂). The utmost enjoyment had been known as a forbidden state in the discourse on regimen, it was also considered as a dangerous force which threatening to the nation. The inquisition of “utmost enjoyment” has been linked to the “technique of waste”, which provoke the exhaustion of the King’s body, and also the waste of accumulative wealth of the kingdom, and brought huge chaos and doom to the dynasty. My argument of the “technique of waste” has extended to the discussion of creative technique involved in literary writing, which had been gaining a lot of attention in late-Tang and Sung, poets were aware of the poor efficacy of “critical allegory” (feng yu諷喻) due to the paradox of flourish and fading which had been seen as nature mechanism, as has been pointed out by Stephen Owen. Poetry had gained its own sovereignty; poetic commentators had discussed the technique of creation enthusiastically and pursued for the perfect poetic scene(境).
There are two layers of discussion which closely interrelated with each other: 1. Milou was a symbol of pleasure and crafty achievement, and thus contradictory to the Nature. 2. This essay has further elaborated the relation of the crafty image of Milou with the “clever technique” (巧工) in the poetic notion from Tang to Sung. However, to achieve perfect work for poetry that look like the work of nature(天工), it definitely had to be created through superb technique that can smooth away any crafty tr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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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型強制處分之有效控制-以遲延危險為中心任君逸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緊急型強制處分,即係指在受刑事訴訟之基本權干預採行法官保留原則的架構下,偵查機關在遲延危險、情況急迫時始得加以決定,即所謂存在急迫權限之相對法官保留。其以法官作為「原則權限」,但是承認偵查機關於特定條件下具有例外權限,考量者即在於偵查本身的突襲效果,因而對於法定要件等僅能於事後加以審查其合法性。
惟想當然爾,此種立法方式自始就極可能暗藏空洞化「法官保留」、「令狀原則」的危機,因偵查機關一旦享有自主的決定權,不受極為直接的約制,偵查機關往往因為角色的立場─其既為犯罪偵查者,而非職司審判者或仲裁者─對於強制處分審酌是否發動,往往面臨偵查角色效率性與策略性之思考,幾乎都會採取比較寬鬆的解釋,因此同時也必須考量制度性的退讓如何予以彌補。
本文第二章即針對緊急型強制處分之定義、目的以及控制之必要性予以說明;第三章則是介紹在我國立法上以及目前實務運作上之控制現狀,並點出實務運作問題之所在;第四章則是以德國法制以及實務運作之狀況作為比較基準,提供我國法上可茲對照之基礎;第五章提出本文認為針對緊急型強制處分有效控制的一己之見,分別依照各個層面逐一提出對案,希冀能夠確實落實強制處分法官保留的預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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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丁香抗老化作用之研究 / Studies on the anti-aging effects of Ludwigia octovalvis陳俊伊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水丁香在台灣已被廣泛用作為香料和中草藥。目前已經被證實擁有許多生物活性,例如抗氧化、抗肝毒性、抗菌及抗癌等。在本研究中,我們利用兩種不同果蠅株w1118和Canton-S(CS)餵食兩種不同的飲食條件,分別為標準食物配方(15% yeast和15% dextrose)及卡路里節制(calorie restriction, CR)食物配方(5% yeast和5% dextrose),來評估水丁香水萃取物對果蠅老化的影響。我們測試不同水丁香水萃取物濃度(0.1% 及0.5%)的食物對於果蠅的壽命、食物攝取量、下蛋率、活動能力、學習記憶、氧化壓力和基因表現等影響。我們發現水丁香水萃取物在標準食物配方下對於兩種品系的母果蠅均有延長壽命的表現,但並不影響果蠅的下蛋率及活動能力,另外水丁香水萃取物明顯的延緩了老化過程中學習能力退化的情況。然而於CR食物中添加水丁香水萃取物,其延長果蠅壽命的現象則消失,顯示水丁香水萃取物延長果蠅壽命的現象可能透過卡路里節制相關路徑。水丁香水萃取物可增加果蠅抵抗paraquat所引發的氧化壓力,並且降低抗氧化基因如superoxide dismutase(sod1及sod2)、catalase以及果蠅類胰島素胜肽(Drosophila insulin-like peptide, dilp2及dilp3) mRNA的表現。
綜合以上實驗結果我們推測,水丁香水萃取物延長壽命可能的作用機制為:(1)透過卡路里節制的路徑。 (2)影響類胰島素生長因子的訊號傳導(Insulin/IGF-1 signaling)。(3)增加抗氧化壓力的能力。 / Ludwigia octovalvis (Jacq.) P. H. Raven has been widely used as a spice and herbal medicine in Taiwan. It has been proved to possess many biological activities, antioxidative, anti-hepatotoxic, anti-bacterial and anticancer properties, for example. In this research, Ludwigia octovalvis extract (LOE) was used in two different diet conditions, one is standard diet (15% yeast and 15% dextrose), and the other is calorie restriction (5% yeast and 5% dextrose). The effect of LOE on the lifespan of the flies was estimated using w1118 and Canton-S strains of Drosophila melanogaster. We also evaluated the effects of 0.1% or 0.5% of LOE on food intake, fecundity, locomotor activity, cognitive performance, anti-oxidative stress and age-related gene expression in flies under standard diet. Our results showed that LOE could extend the lifespan of female flies on both species without affecting the fecundity and locomotor activity. Intriguingly, LOE attenuated the cognitive decline in both male and female flies. The longevity effect of LOE, however, was vanished when the lifespan of the flies was examined under CR diet, suggesting that LOE may extend lifespan through a CR-related pathway. LOE also increased resistance of paraquat-induced oxidative stress and down regulated the mRNA expression of sod1, sod2, cat, dilp2 and dilp3 in the flies.
In summary, our results indicated that LOE may extend lifespan through: (1) a CR-related pathway. (2) regulation of Insulin/IGF-1 signaling. (3) increase of anti-oxidative st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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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生主義觀點論我國公營事業的發展張水江, Zhang, Shui-Ji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緒論 分三節--一、研究動機;二、研究方法;三、研究架構。
第二章 從民生主義觀點論公營事業的地位 分五節--一、民生主義基本的經濟觀
點:(一)計劃性自由的經濟制度;(二)生產與分配並重的發展策略;(三)經濟
發展的目標--均富。二、公營事業的意義;三、公營事業存在的原因:(一)公營
事業的理論基礎;(二)公營事業存在的理由;(三)公營事業與民生主義基本的經
濟觀點。四、公營事業與節制資本:(一)節制資本的意義與方法;(二)公營事業
與節制資本的經濟目標。五、公營事業與發達國家資本:(一)開發中國家的資本問
題;(二)公營事業發達國家資本的限制。
第三章 我國公營事業的發展 分四節--一、我國公營事業經營的理由:(一)法
律方面;(二)政治方面;(三)經濟方面;(四)社會方面;(五)國防方面。二
、我國公營事業的發展:(一)大陸時期;(二)遷台迄今。三、我國公營事業的經
營制度;四、我國公營事業經營的現況:(一)公營事業的範圍和比重;(二)公營
事業的規模;(三)公營事業的產出及所得分配。
第四章 從民生主義觀點檢討我國公營事業的經營 分五節--一、民生主義與幾個
主要國家的經驗:(一)中山先生對公營事業經營管理的看法;(二)世界主要國家
公營事業的新趨勢。二、我國公營事業經營的績效:(一)公營事業的經濟能力;(
二)公營事業的成長率;(三)公營事業的資本形成′(四)公營事業的產業聯鎖效
果;(五)公營事業與人才培育及技術進步;(六)公營事業創造的就業機會。三、
我國公營事業發展的問題:(一)人事;(二)組織體系;(三)財務;(四)法令
規章;(五)會計、審計;(六)預算;(七)考成。四、公營事業開放民營的商榷
:(一)公民營範圍的界定;(二)公營事業開放民營的原則。五、改進我國公營事
業的建議:(一)經營觀念;(二)確定經營範圍;(三)人事;(四)組織體系;
(五)會計、審計;(六)財務;(七)法令;(八)考核。
第五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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