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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胡塞爾現象學之主體性悖論 / ON PARADOX OF SUBJECTIVIT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江偉峰, Chiang,Wei-F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主體性,是作為相對於客體性而言之主觀存在,且同時是作為在客體性中的客觀存在。如此一種普遍地可能存在於一切認識活動中的雙重存在狀態,正是所謂的「主體性的悖論」。而根據胡塞爾現象學式的沈思回溯考察,這樣一種可能的悖論形態之形成的原因,無非就出於主體多少偏執「客觀存在性先行存在」作為認識活動的理所當然性的前提之故。因為此種由主體對客體性存在與否具有著強烈興趣而產生出的偏執,總是讓主體在對「客觀存在性如何先行存在」此一問題少有深思的情形下,或是有所盲目或是有所扭曲地將自身多少誤解為關聯於客體而共同存在於客體性之中,且同時還多少將此種主體-客體的關聯當作兩者間具有某種平行類比意義的根據,甚而多少誤解主體是客體的類比存在性且可來自於對客體的存在性進行抽象而得之補充抽象的東西。如此一來,不僅主體固有的本質存在方式多少被化約遮蔽地客體化了,客體作為主觀的被給予東西的意義也多少被片面地簡化了,甚至還有那種由最深刻的不可理解的悖論危險性,所帶來之「客觀存在性如何能被主觀地認識」此一非比尋常的認識活動/知識(真理)之謎。而根據胡塞爾現象學式的沈思回溯考察,唯有通過徹底的「懸擱」來全面克制對客體性存在與否的強烈興趣,主體的目光才能完全解除指向客觀存在性的束縛,而以自由的反思活動來真正深入自身的主觀存在性之中,「無悖論地」揭示出自身「如何」以固有的本質存在方式主觀地認識到一切作為客觀存在性之主觀被給予的「事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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