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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規則之探討 / Analysis of Rules of Origin賴永聲, Lai,Yung S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原產地規則已形成一項重要的貿易問題,其對商業進口型態與工廠尋求供
應來源決策之決定有相當影響。因此,企業於尋求最具成本效益之零組件
購買時,必須考慮零組件和最終產品之原產地將會如何被定義,如此才能
了解通關條件和關稅適用情形。於選擇製造廠和裝配工廠的設廠地點時,
企業也必須考慮於最終市場,其產品的原產地將如何被定義,以求能使其
產品之關稅和非關稅貿易障礙降至最低。企業全球化之增加與各國經濟的
互相依賴,使得產品原產地的決定變得相當困難。而且,進口產品的差別
待遇,傳統貿易障礙使用之額外限制,與企業的全球化策略,均使原產地
規則愈來愈重要。雖然政府目前正在草擬“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草
案,但目前國內對原產地規則之研究尚屬有限。基於使我國企業界進一步
了解此重要議題於世界主要貿易體之適用情形,以作為企業於本國與海外
投資和設廠等決策之參考,以及因應我國加入 GATT 及將成立之世界貿易
組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後,於原產地規則之國際多
邊談判需要,特對產品與生產者之原產地規則,及原產地規則之政治經濟
學加以探討。最後,再提出個人淺見以供後續研究者及政府決策者於起草
我國原產地規則時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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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銀歐體進入策略之研究 / The Study of EC Entry Strategy of ROC's Commercial Banks林賢斌, Lin, Hsien B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眾所周知,區域性的經濟合作,已是國際經濟發展的趨勢。本研究即以歐
體金融統合此一環境的變遷,探討商業銀行在其海外市場進入目標之指引
下,權衡所有權因素及區位因素,以決定其歐體的進入策略──包括進入
方式、組織型態及經營的業務,並輔以臺灣銀行業之個案,藉此瞭解實務
界的作法。歐體金融統合主要的影響是:互惠原則、單一銀行執照、母國
監管原則、綜合銀行制度以及對銀行批發與零售業務的衝擊。銀行海外市
場的進入目標可分為市場擴張、資源尋求及政治性目的;進入方式則有獨
資新設,併購及策略聯盟;組織型態主要是代表辦事處、分行、子銀行、
代理行與財團銀行等。根據個案研究結果發現,歐體金融統合加速我國銀
行業國際化,而影響進入策略的所有權因素主要為規模及多國營運的經驗
,區位因素則為雙邊貿易及投資額、國際金融中心、申請設立難易程度。
若非形格勢禁,分行是主要的進入組織型態,所從事的業務為傳統的批發
性銀行業務。在拓展海外據點的目標上則兼具經濟性與政治性,且國際化
程度不同目標亦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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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共同體直接稅調和之研究 / Research on the Direct Tax Harmonization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高新興, Kao, Hsin Hs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成立區域經濟聯盟除因政治因素之需要外,主要係因會員國可藉由經濟統合,消除彼此間貿易及競爭之障礙,而獲致經濟利益。經濟聯盟會員國間稅制之差異及差別課稅待遇亦會形咸貿易及競爭之障礙,因此有加以調和之必要。一般之經濟聯盟由於統合程度較低,僅有將關稅等間接稅加以調和,而歐洲共同體因致力於建立一個無內部邊界之單一市場,確保貨物、人員、勞務及資本之自由移動,其統合程度較高,故對直接稅亦加以調和。其調和直接稅之立論根據及處理情形,頗值其他區域經濟聯盟之參考,為本文之研究重點。
本文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則先就經濟統合之型式及利益加以介紹,為獲致這些利益,租稅所形成之障礙有必要加以消除。其次,對調和租稅之一般理論,按租稅調和之性質、方法、原則及動態等面加以說明。最後分析直接稅各別稅目之調和理論。在公司所得稅方面,分析不同之課稅主權主義對國際間效率面之影響,及其租稅調和之效果。在個人所得稅方面,資本所得課稅之效果與公司所得稅相同,勤勞所得部分,為兔租稅影響人民工作地點之選擇,各國之薪工稅應予一致,並採屬人主義課稅。不論就公司稅或個人稅,屬人主義在效率面之效果均優於屬地主義,惟因人民之國外所得不易掌握課稅,及聯盟內人員之跨國流動性提高,屬人主義下仍有其缺點,而有必要進行租稅調和。至於其他之直接稅,因多係對不動產加以課稅,稅基較不具流動性,扭曲效果較小,故其調和較不具迫切性。
歐體之直接稅應否調和,在其會員國問一直存在爭議,主要係因在經濟面,直接稅差異之扭曲效果及福利成本不易估計,故不易說服會員國採行調和法案。另在法律面,調和直接稅之法律依據亦不若間接稅明確。本文第三章就歐體公司稅之扭曲情形及共同體法之規定加以討論,以瞭解歐體調和直接稅之立論根據,並介紹直接稅調和之主要演進情形。
第四章則就歐體實務面調和直接稅之法案加以介紹,包括已獲採行及提案中之法案,分為與公司有關之直接稅調和、所得稅之稽徵業務、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直接稅、相關改革等四個部分加以說明。
第五章就歐體直接稅調和之現況加以評估,討論未來以租稅條約取代調和指令之可行性,及歐體會員國租稅條約應有之政策。因租稅條約尚無法完全取代調和指令,歐體直接稅採指令加以調和仍有必要。由於歐體直接稅調和尚在發展當中,其未來進一步調和的空間仍大。惟直接稅調和受歐體其他方面未來統合進展之影響頗大,故就其未來受經濟面、政治面、法律面、理論面影響之因素加以分析。並介紹歐體未來調和直接稅之計劃,以對直接稅調和有有一整體性之瞭解。
最後於第六章對本文做一結論,並就我國稅法之規定、對我國公司之影響及對國際組織之態度等方面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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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共同體對外貿易關係的法律問題-以WTO協定相關問題為中心周旭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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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共同體廣化進程之研究徐佑典, Douglas Y.T. HS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歐體當初被設計成為一個具有彈性及動力的組織,它只是一個開端,而並非為終極目標,所以從一九五七年至今,會員國由原創始的六個國家,擴增至今日之十五國,其創造之經濟及政治成就,不僅使歐洲從戰後的頹敗,變為今日之繁榮、先進,且由於歐洲國家之結合,而使其在國際舞台上之份量愈形吃重。而此等成就亦吸引同為歐洲國家,只是在過去五十年來一直實行共產主義的中、東歐國家希望加入。
在一九九○年代之前,有關於歐體成員國擴增的討論,僅僅止於有關於南歐或北歐國家加入的問題。但隨著以蘇聯為首的中、東歐共產集團的瓦解,一些有關歐盟未來發展的型式、範圍、整合速度以及歐盟現有成員國對於廣化之可欲性等,在近年來一一浮上檯面。本論文之主要研究目的即是在藉由對歐體歷次廣化經驗之研究及解析,瞭解歐體在每次擴大的過程中所遭遇之各項難題,並且瞭解歐體各成員國對於廣化所持之態度,以評估未來中、東歐國家加入歐盟的可行性,同時,亦瞭解歐盟在未來廣化成功之後,整個歐盟在機構及政策上,所將要面臨的改變與調整。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名詞界定
第二章、 歐體的三次擴大經驗
第一節、 第一次擴大經驗:英國、丹麥、愛爾蘭
第二節、 第二次擴大經驗:希臘、西班牙、葡萄牙
第三節、 第三次擴大經驗:奧地利、瑞典、芬蘭
第三章、 歐體三次廣化經驗之啟發
第一節、 申請加入歐體之條件與程序及相關要素
第二節、 各國於加入歐體後之反應
第四章、 中東歐國家加入歐盟的背景
第一節、 中東歐國家申請加入歐盟的進程
第二節、 中東歐國家申請加入歐盟的經貿背景
第五章、 對中東歐國家加入歐盟的評估
第一節、 中東歐國家對於加入歐盟的態度
第二節、 歐盟對於東擴所作的準備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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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海峽兩岸的經貿發展與經濟整合 / The Economic Relation and Economic Intergration Between The Tai- wan Strait簡宏志, Chien, Hong Ch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從我方政府於1987年開放臺灣地區民眾赴大陸探親,並陸續放寬兩岸經貿交流的限制之後,海峽兩岸之間的經貿關係獲得了空前的突破與進展,不論是間接貿易或間接投資,均呈現大幅的成長。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已經形成緊密的經濟聯繫。
而在兩岸經貿往來日益密切之際,世界經濟也因「歐洲經濟區」與「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實現而有朝向區域經濟整合的發展趨勢。面對這股世界經濟朝向區域化、集團化的發展趨勢,以及海峽兩岸經貿往來日益密切的事實,許多學者紛紛主張兩岸應該在現有的經貿交流基礎上,進一步實施經濟整合,希望能將同屬華人社會的台灣、大陸與香港等兩岸三地的經濟力量結合在一起,共同籌組一個屬於兩岸中國人的「大中華經濟圈」,藉以加強彼此間的經濟合作、促進此一地區的進步繁榮。基於以上所述,本論文之研究目的在於探討海峽兩岸是否有可能在現有的經貿交流基礎上,進一步實施經濟整合,建立一個以兩岸中國人為中心的區域性經濟組織。
本論文主要採用文獻分析法、比較研究法以及統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第二章探討海峽兩岸經貿關係之發展現況。第三章探討區域經濟整合之基本理論,包括經濟整合的定義、類型與效果,並以歐洲共同體為例,汲取其發展經驗。第四章則探討有關兩岸經濟整合之構想,分析大中華經濟圈的發展條件及限制並評析其可能產生之經濟效果。第五章探討兩岸經濟整合之展望,並對未來兩岸經濟合作的努力方向提出建言。
根據本論文的研究結果顯示:不論從地緣、血緣、親緣以及兩岸經濟資源秉賦互補等條件來看,海峽兩岸之間確實具有某些有利於兩岸三地進一步實施經濟整合的條件;但另一方面,兩岸之間也同時存在著(1)政治意識對立;(2)經濟制度迥異與(3)經濟發展程度懸殊等不利於兩岸進一步實施經濟整合的因素,尤其政治上的對立,更是兩岸實施經濟整合的最大障礙。現階段中共當局仍然堅持「一國兩制」的對臺政策,不承認中華民國為其對等之政治實體,致使任何形式之經濟整合均難以在兩岸之間實現。因此,現階段海峽兩岸之間仍未具備實施經濟整合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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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共同體產業國家協助之規範 ─ 以科技研究發展國家協助為中心 / Industry of State Aid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 Center of Tech nology R&D黃意文, Huang,I 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於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宣告統合完成之歐洲共同體單一市場,已經成為全
球最大的區域整合市場,其內部的經濟政策,乃對世界各國造成莫大的影
響,其動態亦為世界各國所關注。為了達到市場單一化目標,歐體對於市
場內部的自由競爭情況特別重視,歐洲共同體條約中之競爭規範(第八十
五條至第九十四條),即是對競爭態勢加以管制的法律依據,各會員國為
了增進本國產業的競爭力量,紛紛採行各種國家協助措施,然而各國的此
項措施是否會造成競爭規範的違反?對會員國內、共同體內部產生的是正
面或是負面的影響?對科技研究發展給予國家協助影響為何?。一般而言
,科技研究發展之國家協助對產業具有正面的影響,並且對競爭態勢的破
壞程度較低,因此也不易違反國際上的補貼法規定,就歐體而言,近年來
逐漸將國家協助運用在科技研究發展上,一些科技產業在世界上更是居領
先的地位,其成果之顯著可見一般。國家協助措施可謂廣泛,舉凡獎勵、
利息優惠、稅賦折扣、低利貸款、保證項目等等,然而各會員國採行各類
措施比重互異,運用在產業的類別方面也不相同,當然產生的效果亦有高
低之別。雖然國家協助措施運用在科技研究發展上產生的問題較少,但是
一些研究發展契約(R&D Contrac t )存在有國家協助(State Aid)的
要素,而這些要素會產生負面的影響,共同體對此則嚴格管制之。歐洲共
同體對科技發展各方面的努力,反觀我國科技發展的現況,實有諸多尚待
改進之處,就政府協助科技產業方面,尚存在進一步補貼的空間,對於基
礎研究的投入更是目前亟需加強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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