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因果觀念在中國民間社會的流衍王世榕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因果報應觀念的存在,是一個活生生的事實。它的意義、來源、功能及所包含的內容卻鮮學者加以探討和研究。本文即旨在對它略作系統的了解。
本文共分七章,茲將各章內容概述於下:
第一章因果觀念之定義。旨在探討其起源,定義及其意義。
第二章因果觀念所蘊含的內容及其分類。此章各依每一個案故事內容的本身性質,分以下數項加以討論。A、權責關係,主要在討論政府與人民,上級人員與下級人員間所具有之對待關係。B、親屬的共同生活關係。此包括直係親屬、夫妻、家屬和親屬關係的討論。C、神祇、其他生物與人類的關係。D、對人命看法的討論。E、朋友之間關係。F、有關財經方面關係者。G、個人修身和為人方面的探討。H、有關謹言方面的討論。I、睦鄰的探討。J、有關科舉和逾越禮制等關係的討論。K、其他方面的探討。如有關奢華、潔癖等看法的討論等。
第三章報應之方式及有關報應性質之討論。此章主旨在討論果報所採行的方式,是直接或間接?果報的性質是獎勵或意在懲處?果報的結果是輕還是重?
第四章報應所發生的年代及報應之工具。報應所發生的年代,是在今世、來世或往世?報應時所採用的工具(或媒介物)為何?是以鬼、官府、飛禽走獸、雷電、或其他大自然的力量?
第五章因果觀念與正義,主要在探討因果報應和國人對正義所抱看法二者的關係。附帶並略論東西方正義觀念之異同。
第六章因果觀念的社會功能,本文認為,因果觀念,在積極意義上是在遏阻為惡,在消極方面,有著促勵行善的功能。
第七章結論,本章討論因果觀念本身之缺點,其次論及因果觀念和我國民族性之關係,再論及它與民主生活方式的關係。最後,略論對因果觀念,我們所應採取的態度等等。
|
2 |
農民健康保險政策的歷史分析:世界體系、國家機關與民間社會(1949-1989) / The historical analysis of peasant's health insurance: world system,state and civil society.鄭志鵬, Cheng, Chi-P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是以對農民健康保險政策的歷史背景分析,藉以探討農民在臺灣社會的地位.農保於1989年由政府立法全面實施,學者多半認為這項政策的實施是政府照顧農民的德政,或以工業主義邏輯加以解釋.但由比較的觀點卻發現,農保的實施比軍公教勞保晚了30餘年,其間的差異不是上述兩種觀點可以解釋的.所以本文企圖從世界體系,國家機關與民間社會三個變項之間的互動出發,並且依循農業政策與社會福利政策兩個脈絡,來分析農保為何在1980年代前無法實施,而在1980年代卻由試辦到全面實施的原因.
研究結果發現,1970年代前,世界體系與國家-社會關係都是阻止農保無法提前實施的主要原因;1970年代雖然世界體系的變化已形成農保制定的充分條件,但缺乏必要條件的配合,農保仍無法實施;必須等到1980年代之後,國家-社會關係發生轉變,農保的必要條件出現,才使得農保政策由中央立法全面實施,所以農保政策的制定過程是世界體系,國家機關與民間社會三者互動的結果,缺一不可.
由農保的制定過程看出農民在臺灣社會的地位似乎有提昇的趨勢,但長期看來農民仍將退居到歷史舞臺,較邊陲扮演一次要的角色.
|
3 |
核四廠決策過程之研究:效用模式之分析劉文永, Liu, Wen-Y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治活動是各個團體之間針對相關政策議題競爭的活動,現代民主政治的特徵之一,就是民間社會團體不再墨守既定的社會秩序,勇於向權威性政府提出合乎其利益之要求,或拒絕敵對團體的相反主張,並透過種種活動,欲影響政府決策。因之,政治不折不扣正是一場團體之間競爭與牽制的「遊戲」。假定政府決策是團體之間競爭之結果,每個團體欲求最終之勝利,必動員其可運用之資源,採取有效之策略,爭取最有利的優勢,以期決策符合其最大利益。隨著政治民主化的腳步逐漸加快,民間社會團體掙脫禁錮已久的束縛,展現日益生動鮮活的社會力,為國內政治活動平添幾許色彩。
本文從效用模式的觀點探討台電公司與反核團體之間,針對核能四廠建廠政策議題之互動關係,一方面論述雙方贊成與反對之主張及爭議過程;另一方面則檢視雙方在彼此相對的前提下,欲求最終勝利,所採取的種種策略與活動。
由個案分析中了解,行政院及經濟部在決定台電公司增建核四廠時,事先既未體察民意,讓民眾有參與的機會,面對社會各界反對聲浪又未能有適當回顧,而遭致更多的爭議,逼使台電核四廠計劃不得不於七十四年五月暫緩實施,並延宕至今。此一結果不僅顯示政府決策的缺失,更彰顯出民間團體制衡與監督的力量。因之,為達成政策效果,提高民眾順服程度,制訂一套規範政府決策過程的「行政程序法」為當務之急,唯有讓民眾參與、積極溝通、努力協調,方能確保政策實質內容之公平有效。
|
4 |
台灣海岸地區開發之政經分析-國家 資本與民間社會之互動尤怡文, Yu, Yi 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地小人稠的台灣在經過快速且密集的經濟發展階段後,土地的取得逐漸成為影響資本積累的重要因素,所以無論是追求資本積累的民間企業;或以確保經濟發展鞏固政權正當性的政府,無不將成本低廉、運輸便利、低人口密度、易於排污之海岸地區視為重要開發地區,然而在此種耗竭式的資源利用模式下,使原本即屬敏感地質區的海岸地區更加脆弱:近岸水域嚴重污染、地層下陷、海水倒灌、海岸侵蝕等,面對此狀,海岸地區居民除了早期的反污染運動外,也開始反思其與生活環境之關係,察覺其對居住環境之空間經營模式的決定權,不必然接受國家機器或資本的空間經營模式!於是乎在國家與資本的海岸開發政策下,一種異於反污染自力救濟的反對運動開始發生:宜蘭反六輕運動、台南反七輕運動、貢寮反核四運動等,其動員規模、衝突程度、波及層面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激烈。
究其實,這樣的衝突並非僅僅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二元衝突,其間所隱現的是國家、資本與民間社會於有限資源上的衝突;「私人資本」追求的是最大效益的資本積累,「社會人民」須要的是經濟生活與精神生活的雙重須求,而「國家」則須兼顧國家生存要件、經濟需求及民意取向,任一須求要件不被滿足即可能發生社會衝突及失衡現象。這其中所涉及的是國家機器、資本家與地方居民對於「海岸空間」的人文價值及經濟利益的異化。循此,筆者意欲於論文中探究造成海岸地區開發過程衝突頻仍的深層結構:是什麼樣的原因型塑出如此的開發模式?這樣的的開發模式與台灣的政治經濟結構有著什麼樣的關係?在如此宰制式的空間配置模式下,地方政府、社區居民、非營利組織又有何反應和對策?並試著了解這樣的政經結構、衝突及互動網絡對於永續發展又有著什麼樣的意涵? 最終,除將勾勒出參與台灣海岸地區空間配置過程之行為者網絡,解釋此網絡之結構性影響及行為者之間的互動形態,並試圖在此網絡結構中尋求出可兼顧國家、資本、民間社會三者須求的平衡點,以助於社會衝突的解決。
研究過程中以總體觀點解析「台灣海岸地區開發」的歷史過程。將海岸開發歷程分為四階段:「政府主導開發期」(民國45~69年)、「資源配置角力期」(民國69~78年)、「資本擴張期」(民國79~82年)、「制度建構與多元開發期」(民國82~89年)。在每一階段的敘述過程中,將對此期的政經背景先做一概略性地介紹,並以Claus Offe的當代資本分析系統做為藍本,修正出一適用於此階段的政經結構關係圖,而後再以此關係圖做為詮釋此時期海岸開發過程的基礎觀點,並說明三個次級系統之間是透過什麼樣的制度、行為去維持或突破當時在海岸開發過程中的結構關係。
|
Page generated in 0.029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