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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学と明の政治焦, 堃 24 March 2014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文学) / 甲第18004号 / 文博第641号 / 新制||文||601(附属図書館) / 30862 / 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歴史文化学専攻 / (主査)准教授 中砂 明徳, 教授 杉山 正明, 准教授 髙嶋 航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Letters / Kyoto University / DF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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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之證據保全程序 / Perpetuation of Evidence in Civil Procedure李冠儀, Li, Guan-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事訴訟法第368條之修正理由謂:「證據保全制度,依現行法之規定,固有事先防止證據滅失或礙難使用,而避免將來於訴訟中舉證困難之功能。惟如能使欲主張權利之人,以了解事實或物體之現狀,將有助於當事人研判紛爭之實際狀況,進而成立調解或和解,以消弭訴訟,以達到預防訴訟之目的。此外,亦得藉此賦予當事人於起訴前充分蒐集及整理事證資料之機會,而有助於法院於審理本案訴訟時發現真實及妥適進行訴訟,以達到審理集中化之目標」,對此修正之評估,學說上有認為因容許在起訴前先行進行證據調查,而使當事人可蒐集並閱覽證據,已兼具英美法事證開示程序與德國獨立證據程序之功能,藉由證據保全程序,使紛爭解決起始於證據調查,非如在訴訟中般在事實有爭執時始調查證據,藉由起訴前之證據保全,可使當事人依所取得證據資料自行研判權利義務之存否,增加自主解決紛爭之機會,在民事訴訟法研修過程中有建議將在民事訴訟法證據章規定中「證據保全」之目名,改為「證據之保全及起訴前(或訴訟繫屬前)調查」等類,已呈現此以證據調查開啟紛爭解決之精神;惟另有認為整體距內容完整之事證開示制度有相當之距離,例如因負舉證責任當事人無權直接要求對造回答問題,當事人向法院聲請對發問時法院未爲任何處置,當事人就此是否得以救濟、事證開示範圍與可事前預防而具實效制裁之制度尚有未明,仍可能陷於證明困難;學說亦有認為觀諸我國僅由法院協助當事人蒐集證據之起訴前證據保全制度,宜修正起訴前證據蒐集之規範,而區分當事人自行蒐集證據與法院協助當事人蒐集證據二種層次,就此使在起訴前之證據蒐集途徑對當事人而言更具選擇性。此關於證據保全程序在民事訴訟中事證蒐集之定位,有關證據保全程序中聲請人就證據保全應證事實與證據方法聲請表明之程度、確定事物現狀證據保全類型要件解釋之寬嚴程度、法院是否應審查聲請將來起訴後本案請求之關聯性,而聲請人是否須釋明本案請求,以及在實體法情報請求權之存續與範圍上有關基於情報請求權為被保全請求之假處分與證據保全程序併用而執行之問題,且涉及證據保全程序與在訴訟上當事人事案解明義務關係之釐清,當事人事案解明義務之存否與範圍界定對於確定事物現狀類型之證據保全核准與否之影響。在證據保全運作上其要件解釋之寬嚴與釋明程度,因鑒於證據保全程序為先行進行之證據調查,在考量其立法意旨貫徹實行之同時,亦應審慎就其核准與否為判斷認定,考量不同類型證據保全之功能,保護相對人權益且避免不必要之證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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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折短劇研究張盈盈, ZHANG, YING-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目的:元雜劇發展至嘉、隆年間,由於南戲逐漸興起,北雜劇遂漸衰。萬曆
間崑腔盛行,北曲幾成絕唱,而北雜劇更趨沒落,劇作家開始以南戲傳奇體例創作雜
劇。在這種南北曲交化的情況下,產生了一種新的體製,即為「短劇」,既沒有傳奇
的冗長,也沒有雜劇的束縛,可說是明代戲劇中最特殊的形式。由於形式短小精簡,
不但易於搬演,而且最適合文人陶情遣興,於是染指者漸多。其中又以一折短劇為數
最多,別樹一格,在戲劇的發展上,自然有其特殊的意義與價值,因此以明代一折短
劇作為本論文研究的範圍。
二、參考文獻:劇本採用盛明雜劇本,及其他明、清間刻本,並輔以各種有關曲論之
書。
三、研究方法:以歸納分析之法,了解一折短劇產生的原因及思想內容。並和元雜劇
比較,以便了解一折短劇的轉變及其特色。
四、研究內容:論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分析一折短劇的思想內容。第四章討論一折短
劇寫作技巧。第五章結論,討論一折短劇在內容體製轉變的特色,及對清代的影響。
五、研究成果:明代一折短劇不僅體製特殊,而且由於文人從事創作,戲劇藝術價值
大為提昇,別開戲劇之一途,對清雜劇的發展有很深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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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基生平及其郁離子之研究葉惠蘭, YE, HUI-L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約十二萬字,止一冊旨在透過劉基生平事蹟之考察,並以其詩文為史料,以探
究其出處心境。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緒論,先述蒙元入主迄有明代興之時代背景,
其次說明研究動機及論文架構。第二、三章為劉基之生平,考察劉基畢生現實情事,
以元明之際為斷,分列上下二章,並析辨其元明代表作品,以見其先後心境。上章先
述其鄉里先世、次為泰和順遂之早年、次為元末徘徊仕隱時期;下章首先考察其出輔
朱明之緣由,次述其佐命開國生涯,次為其韜晦隱忍之晚年及其卒因之考察。以上二
章為本論文之主體。第四章郁離子之研究,別舉郁離子,以見其宇宙天人思想,及其
法先王、以民為本之政治抱負,由此末竟之志業以映照前二、三章之現實遭遇也,全
章別為撰述動機及其形式、內容類析、思想探究三節。第五章結論,總述前文,以見
其元明心境之異同,並論其苦心用世、善為忠者之特質。至愉後世諸多附託凸顯之形
像,亦加以比較釐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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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隱逸詩研究沈禹英, SHEN, YU-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探討魏晉隱逸詩,全一冊,約十萬字,凡六章十四節,內容略為:
第一章:緒論。本章分二節,首決探討隱逸概念之流變,次節研究隱逸詩之定義。
第二章:魏晉以前之隱逸詩。本章分二節,首節探討先秦以前之隱逸詩,次節研究漢
代之隱逸詩,以容易了解魏晉隱逸詩。
第三章:魏晉隱逸詩之分期及特色。本章分五節,以建安、正始。太康、永嘉、陶淵
明五時代,介紹作品及作家,討論分析魏晉隱逸詩之特色。
第四章:魏晉隱逸詩之外緣研究。本章分三節,探討魏晉隱逸詩之時代背景及與文學
、思想潮流之關係。
第五章:魏晉隱逸詩之內在研究。本章二五節,首節探討類型分別主旨及結構,次節
研究魏晉隱逸詩中之隱士。
第六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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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道教正一派之研究莊宏誼, ZHUANG, HONG-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道教為中國固有的宗教,影響人民生活甚深且鉅,道教史的研究,對瞭解中國社會有
重大的意義。正一派乃道教派別中,歷史最悠久。最重要的一派,創始於漢末祖天師
張道陵,流傳至今六十四代天師張源先,已有一千八百餘年的歷史。本論文以探討明
代道教正一派文主題,乃因明代帝王之禮遇,封天師掌天下道教事,為道教之領袖,
使正一派勢力達到鼎盛時期。研究明代正一派,為瞭解其教派發展的主要關鍵。
本論文共一冊,分為五章。
第一章緒論。說明正一派名稱的由來、演變,及解釋「天師」的意義,並概述正一派
在明以前的歷史。
第二章正一派之天師。分四節討論天師在明代的地位、事蹟及其傳承等問題。第一節
天師的封號,第二節天師的行誼,第三節天師的傳承,第四節帝王之禮遇。
第三章正一派宮觀與道眾。共三節,分別討論明代正一派宮觀的修建與經濟,及道眾
的活動。第一節正一派之宮觀,第二節正一派之道士,第三節正一派之道官。
第四章正一派之符籙齋醮。分三節,解釋正一派符籙與齋醮的意義、演變,及其在明
代之情形。第一節釋正一派之符籙,第二節釋正一派之齋醮,第三節明諸帝與正一派
之齋醮。
第五章結論。
本文共約十餘萬言,另附錄各種圖、表與徵引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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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條鞭法之研究羅漢傑, Luo, Han-Ji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在探求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其成因以及所造成的影響。全文分二部分,前
半部側重制度內容之探討,後半部則偏重於其利弊得失之探究。
全文近七萬字,計分六章十五節,第一章緒論,本章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目的、範圍
及其方法並本文大綱。第二章一條鞭法之時代背景:分三節介紹明初賦役制度,及
其必須改革的理由,以及其他改革方法之簡述。第三章一條鞭法之創立:分三節說
明創行期的一些問題、其制度內容及各地實施概況。第四章一條鞭法賦役納銀之探
討:亦分三節探討其發生原因、發展的經過及其實行後的影響。第五章一條鞭法利
弊探討:擬分四節申述一條鞭法在賦稅性質上的變化,所表現的社會作用,各地之
反應,人民之實質租稅負擔,及一條鞭法之流弊。第六章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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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與地位之研究張枝榮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府組織本無定型,亦非一成不變,惟以達成組織目的為有效,中央政制如此,地方制度又何獨不然。由是以見組織之有效與否,端視其組織目標之能否有效達成以為斷。有效的政府組織,常能順利完成其政府目的。組織之不能或無法有效達成其目的者,此時組織之適應性與手段性作用,必已產生停滯或障礙的反效用。換言之,此既存之組織,已不合於人民與時代的要求,倘不及時作適度的調整或謀求適當的診治與解決,則必引起磨擦、衝突、浪費與無效率。最後,終必導致組織本身崩潰,損及於人民權益與社會利益。
筆者於陽明山管理局工作多年,每感於該局組織結構與功能之殊異。舉凡上下隸屬關係,職務分工,權責配屬,權力運用,以及負責對象與方式等,均與一般縣市地方政府組織不同。於工作進程中,常產生停滯、混亂、矛盾、磨擦與衝突。尤其自治北市改制,陽明山管理局改隸於台北市後,此一組織缺失,已完全暴露。於是府局之間齷齪迭起,爭論不休。各以自是而非他,各挾理由相攻擊。合作既已成問題,效率便莫由談起。由而引起人民關切,社會觸目,於是改革存廢之論,爭持不已。筆者工作於管理局,生活於管理局,對組織功能活動,及其所產生之影響,瞭解最深,觀察最切。基於對組織之情感,對國家社會之責任,摒除個人利害得失,本知無不言之態度,提供個人觀點,及解決辦法,期獲愚者千慮之得。本文研究動機,既產生於此。
本文研究範圍,專以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與功能,及其功能運作所產生的影響,尤以府局間之關係,為主要討論重點。研究重點既在功能的實際運作,因而本文所採研究方法,重在動態研究,著重在行政情勢不的各人活動或行為,作動態的(Dynamic)及功能的(Functional)研究與分析。藉以明瞭個人在制度中的行為動機與歷程,及其行為所產生之影響。不在專以說明制度本身的權力關係,及其所生之影響。由於強調動態研究與功能分析,故特別注意於直接資料及事實的搜集與的分析,重視經驗及實際行為的體認與實證,俾於客觀事象中,求緒論,得原則。本文第三、第四、及第五各章,即本此原則分別於組織與職掌、地位及府會關係等各方面,以論述之。
惟察一項制度,必有其發生原因,與成長過程。換言之,它不能離開文化價值關係,而獨立存在。因之,欲瞭然於陽明山管理局創設之遠因,則不能不從文化思想,與政治傳統方面,略予概述。鑑往察來,援古御今,尚不至為當今制度所迷惑。本文第二章內陽明山管理局設置之原因,即本斯意,特加論述。
特別區組織,在我國地方制度中雖不普遍,惟以前也不乏其例,如盧山管理局等即著例。為秀視陽明山管理局之特性,與我國其他主要管理局特別區比較觀察,誠有必要。復以特別區組織於美國地方制度中佔有重要地位,它之能迅速發展,大有削弱其他地方政府型態趨勢者,正因為特別區組織與功能,能靈活適應於人民與時代之要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與之比較,自能多所發見,可供借鑑之處。此本文第六章之所由來也。
至於本文最後一章,係就組織,人事與地位等各方面,提出個人觀點與意見,特別在組織方面,強調特別區特性之維持;於人事方面,重視機關首長之遴選,藉供今後改過之參考,以作為本文之結論。
本文於研究期間,蒙張師明誠、羅師孟浩、江師炳倫之誨教薰陶,啟發激勵;承唐師振楚賜介,往國史館閱覽檔案,所獲甚豐,對本文之寫作,裨益良多;承業師傅教授宗懋懇切指導與匡正,教誨諄諄,鼓勵再三,方底於成,衷心感激,謹此致謝。惟筆者才學淺疏,資質拙愚,且涉獵不廣,謬誤疏漏,缺失之處,所在必多,敬祈師長先進,有以教之,以匡不逮,則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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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四子修養方法論黃景進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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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顯祖辭賦研究李佳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論文摘要
明代辭賦雖因辭賦諸體大抵已在前代完成,在體制上無重大突破,但文人寫作辭賦之風卻未曾衰歇,反因諸體齊備而一開創作盛況,在無須應付科舉試賦的情況下,辭賦創作與賦家自我意識、生活體驗更趨密合,賦家在將辭賦前代發展傳統瀝汰揀菁之際,賦作風格因時代氛圍、個性情感、文學思潮、審美意識的交相激盪更趨多變風貌。但現今辭賦研究,對明代賦家辭賦研究,相較於漢魏晉南北朝、唐宋,是一塊有待積極開發之地,如欲將明代辭賦發展作一全盤的認知,個別賦家辭賦作品研究分析實為賦學研究一項必要工作。考察明代辭賦創作概況,清人陳元龍編輯《歷代賦彙》所收的明賦共七百四十五篇,作家三百六十七人,收錄賦作十篇以上者共有何景明、李東陽,謝肇浙、王世貞、湯顯祖、楊慎、錢文荐、田藝衡八人,可知湯顯祖於明代辭賦創作上實佔有一席之地,本文即欲就湯顯祖辭賦作品為研究對象,期能將其作品有一嶄新面向的了解。在論文的架構上,第一章論述湯顯祖所處時代的政治與文學背景,第二章則探討湯顯祖家世、學殖、仕途發展、交遊情況、文學理論、文集編成,第三章將湯顯祖辭賦以題材作分類,分析各篇賦作之寫作背景、內容及結構,第四章則分列謀篇、章法、句式、修辭、思想、情感各項目,針對湯顯祖辭賦外象與內質特色作分析。第五章則為結論部分,總結湯顯祖辭賦之綜合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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