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劉基生平及其郁離子之研究葉惠蘭, YE, HUI-L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約十二萬字,止一冊旨在透過劉基生平事蹟之考察,並以其詩文為史料,以探
究其出處心境。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緒論,先述蒙元入主迄有明代興之時代背景,
其次說明研究動機及論文架構。第二、三章為劉基之生平,考察劉基畢生現實情事,
以元明之際為斷,分列上下二章,並析辨其元明代表作品,以見其先後心境。上章先
述其鄉里先世、次為泰和順遂之早年、次為元末徘徊仕隱時期;下章首先考察其出輔
朱明之緣由,次述其佐命開國生涯,次為其韜晦隱忍之晚年及其卒因之考察。以上二
章為本論文之主體。第四章郁離子之研究,別舉郁離子,以見其宇宙天人思想,及其
法先王、以民為本之政治抱負,由此末竟之志業以映照前二、三章之現實遭遇也,全
章別為撰述動機及其形式、內容類析、思想探究三節。第五章結論,總述前文,以見
其元明心境之異同,並論其苦心用世、善為忠者之特質。至愉後世諸多附託凸顯之形
像,亦加以比較釐釋。
|
2 |
明代道教正一派之研究莊宏誼, ZHUANG, HONG-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道教為中國固有的宗教,影響人民生活甚深且鉅,道教史的研究,對瞭解中國社會有
重大的意義。正一派乃道教派別中,歷史最悠久。最重要的一派,創始於漢末祖天師
張道陵,流傳至今六十四代天師張源先,已有一千八百餘年的歷史。本論文以探討明
代道教正一派文主題,乃因明代帝王之禮遇,封天師掌天下道教事,為道教之領袖,
使正一派勢力達到鼎盛時期。研究明代正一派,為瞭解其教派發展的主要關鍵。
本論文共一冊,分為五章。
第一章緒論。說明正一派名稱的由來、演變,及解釋「天師」的意義,並概述正一派
在明以前的歷史。
第二章正一派之天師。分四節討論天師在明代的地位、事蹟及其傳承等問題。第一節
天師的封號,第二節天師的行誼,第三節天師的傳承,第四節帝王之禮遇。
第三章正一派宮觀與道眾。共三節,分別討論明代正一派宮觀的修建與經濟,及道眾
的活動。第一節正一派之宮觀,第二節正一派之道士,第三節正一派之道官。
第四章正一派之符籙齋醮。分三節,解釋正一派符籙與齋醮的意義、演變,及其在明
代之情形。第一節釋正一派之符籙,第二節釋正一派之齋醮,第三節明諸帝與正一派
之齋醮。
第五章結論。
本文共約十餘萬言,另附錄各種圖、表與徵引書目。
|
3 |
明代宦官研究蔡慶順, Cai, Zing Shu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No description available.
|
4 |
復社與晚明學風劉莞莞, LIU, WAN-W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一冊,約九萬字,分六章,其大要如下:
第一章,「緒論」,簡述明末文社之踵與及東林黨在政治上之挫敗,以說明復社崛起
之背景。
第二章,「復社之成立及其重要人物」,探究復社之本源─應社,敘述復社成立之經
過,包括宗旨及組織,而簡介社事之主盟與重要人物。
第三章,「復社與崇禎弦光朝之黨爭」,此章言復社由一會文結社之士人集團,而至
名動天下,操持選政,終引起妒恨,在政治上,先後與溫體仁,阮大鋮等掌權派抗爭
之經過。
第四章,「復社之學術與晚明學風」,論述其興復古學之理想,由經學、史學、文學
及實用之學以見之,並略述明學風之梗概。
第五章,「明亡之際復社人物之動向與晚明士節」,分類說明其進退出處,以見其節
操,並略論晚明士節。
第六章,「結論」,評述復社之理想與價值,並論述其與晚明學風之關係
|
5 |
哈密政權研究(十四世紀中葉∼十七世紀中葉) / A Research of Qamul kingdom (form the Middle 14th cent. to the t.)鄭詠立, Cheng Yung 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哈密(Qamul)地區位天山山脈東段內,自古即是東西交通路線上的
重要據點,也是定居性的農業民族與移動性的游牧民族重疊的活動區。十
四世紀中葉,其東方的中原朝廷元朝為明朝所取代,但明朝的擴張則受制
於北元的牽制;其西方的東察合台汗國內部各地方政治勢力分立,無法形
凝具成一股強大的政治勢力,故蒙裔宗室肅王忽納失里於洪武二十三年得
盤據在哈密地區正式形成「哈密政權」。哈密政權建立後,不斷地周旋於
周圍各大勢力之間。永樂四年明朝將哈密政權納入其羈縻衛所的體系之中
;嘉靖八年,以吐魯番政權為首的東察合台汗國奪得哈密地區,哈密政權
在失去其真實的國家領域後,亦為其國祚劃上休止符。本文即在研究哈密
政權的如何形成、持續與覆亡的過程。
|
6 |
元明清戲曲小說中之伍子胥童宏民, TONG, HONG-MI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全文長約十二萬字左右。所分章節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研究動機、方法及範圍。
第二章戲曲資料中之伍子胥:下分五節,探討戲文,雜劇、傳奇、皮黃劇本中與伍子
胥有關的故事傳說。
第三章小說資料中之伍子胥:下分六節,探討列國志傳、新列國志與東周列國志、十
八國臨潼鬥寶鼓詞、吳越春秋鼓詞、禪魚寺大鼓書等小說記載中與伍子胥有關的故事
傳說。
第四章戲曲小說的互相借述:探討伍子胥故事傳說,戲曲、小說互相借述的情形。
第五章伍子胥在戲曲小說中的形象:探討伍子胥在戲曲、小說中所表現出的形象,諸
如情性本質、奮鬥歷程•••等並及民間傳講其事 時的偏好。
第六章結論:綜述研究之所得。
|
7 |
漢唐宋明朋黨的形成原因雷飛龍, Lei, Fei-L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臣下敢在君主深惡痛絕之下結黨爭權,君主的領導方法或能力,一定有所欠缺,縱使英明強幹的君主,如其在重大問題上遲疑不決,或已決定而又起動搖,臣下即可能結黨相爭,如果君主採用「分而治之」的手段,利用臣下的對立,以維護君權,也可能引起黨爭;如果君主不能明斷,則君主已失其定分止爭的作用。臣下為求取勝利,自不免結黨以爭,如果君權已經旁落,則君主為求收回權力、或臣僚中之不滿於竊取權力者,亦將結黨以爭,漢、唐、宋、明各代的黨爭無不如此。
故就東漢、中唐、北宋、晚明等黨爭的形成原因來說,均難謂為出於某一單純原因而係由於各種因素的湊合,例如東漢黨爭的形成,君權旁落與取士制度關係取大,仕途壅塞則其助力,中唐牛李黨爭的形成,政策的不同,取士制度,均為主要原因,而君主所採「分而治之」的手段,君不明斷,仕途壅塞,均有助力,北宋的范仲淹、王安石及其反對者的鬥爭,主因即在學術政策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君主的領導方式,亦有重要關係,晚明黨爭的發生,君主的領導無方最為重要原因,品性、地域的不同,
仕途的壅塞,取士制度等,均有關係。
最後我們認為朋黨的形成,一般都是出於「弱者」意識,所謂弱者,亦即自認其利益未被照顧或未被妥善照顧的人,這種人往往構成一個「不滿的利益集團」,不論何時何地,只要有「不滿的利益集團」存在,即可能出現朋黨。
|
8 |
坑冶競利──明代的礦政、礦盜與地域社會 / Digging for profit: mining policy, mine pilfering, and local society in Ming China唐立宗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明代礦業是中國礦業發展興衰成敗的關鍵期,在物質文化、商品經濟帶動下,此時各界都對工業原料的獲取感到興趣,明代官方與民間也不例外,官方政策無論是封禁或鼓勵開採,著眼點都是在確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礦利之權;而民間開採風氣亦屢禁不絕,亦即官民均在坑冶中進行活動,形同「坑冶競利」的較勁現象。
明代礦政發展可分三期觀察:(1)明初洪武至宣德年間(1368-1435)是明代礦業穩定發展期。朱元璋立國主張謹慎發展銅鐵開採事業,嚴禁金銀等貴重金屬的開採,但繼任者明成祖朱棣則支持開採弛禁,積極推動開礦事業,因此明代放寬對鐵冶開採的限制,不過對於金銀等貴重金屬開採則出現爭論,時開時禁,反倒成為明代礦業政策中最為鮮明的特色。(2)明正統至萬曆年間(1436-1620)是礦法與礦課調整時期。自明英宗朱祈鎮即位後,政府嚴格加強礦政管理,發布禁約,犯者即調軍剿捕,直到萬曆朝中期,官方還陸續針對《大明律》所欠缺的礦法,修改金銀銅錫等礦法條例細則,以因應社會的變遷。為求開礦增課,官方對於民間的非法採冶活動作了讓步,並改變明初定額課徵的規定,實施官三民七或官四民六的抽分制。但因皇室財政相當倚重礦銀收入,部分地區被強制改採官民對半抽分制,或實施「包派」、「包砂」、「包課」等名目不一的礦稅制度,弊端層出不窮,反而得不償失。(3)明天啟至崇禎年間(1621-1644)是封礦與開採弛禁時期。受到萬曆朝礦稅使事件影響,後來朝野各界均不主張開礦,但晚明財政的危機、邊鎮軍餉匱乏,急需鑄造錢幣礦料等因素,促使朝廷逐漸放寬採礦禁令,進而同意各地擴大開採貴重礦物,並翻譯頒布《坤輿格致》等礦書。
帶給明代礦政最致命的傷害,莫過於「礦盜」的活躍。自明初起,有關當局欲傾全力去圍堵防範,可是官方以暴制暴的鎮壓方式,反倒促成葉宗留等礦徒公開稱王造反,成為明代最為眾人所知的礦盜事件。為了穩定礦區生產與秩序,中央曾特派戶部官員、內臣與錦衣衛特使,以及巡按監察御史等專人留駐礦區監督;地方則派有按察僉事、副使、布政使參議等巡視礦場官員;軍事層級上又派任都指揮僉事管理礦區治安,並在礦場附近留有衛所、民兵戍守。
採礦所得誘惑甚高,礦冶業的蓬勃,多少也衝擊到地方社會的常態秩序。明代中期以後,原在浙江、福建交界等地活動的礦徒,逐漸轉往南直隸、浙江、江西交界等地發展;也有一些江西、福建等地的流民,因人口壓力下的生存競爭,陸續進入福建、江西、廣東交界,在粵東山區內進行季節性的採冶工作,形成獨特的地域社會。由於礦徒事件與倡亂區域明顯擴大,官方遂將地方礦政事權漸歸督撫來統籌管理,嚴格執行禁令,並且還特設總督處理浙直江西軍務事,以統攝三省礦防軍兵,清查轄區所有的礦場地點,以阻絕礦徒的活動。
另一方面,礦防兵力主要是借重地方民兵,甚至還招撫礦徒入營效力,但這項招募礦兵、採行招撫的作法,也帶給地方社會負面的影響。在浙江義烏,地方十室九空,成為地方上的一大隱憂。在廣東惠州地區,招撫未能得宜,礦徒事件有增無減,顛覆日常的社會秩序,地方士民不滿官方政策,激發民間的地域認同,出現了類似《定氛外史》等關心地域的作品,進而強烈抵制官府地方行政區劃的變動。
明代的礦徒問題,始終未能妥善解決,地方社會自然不願配合政府的開礦政策。明代官民在坑冶間相互競利,卻兩敗俱傷,沒有一方是嬴家。礦務執行的爭議、開礦引發的恐慌、礦徒倡亂事件的不絕,最終都讓明代礦政畫下了休止符。
|
Page generated in 0.0255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