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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過程之研究--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個案分析余蘭芳, YU, LAN-F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係藉著對新竹工業園區政策之形成、規劃及合法化等過程作綜合性的分析與檢
討,期對我國在經濟發展歷程中一項重要的努力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時透過政策各階
段之探討對有心之士提供一些建設性的啟示。
全文計一冊,共分五章十六節,約六萬餘言;其內容要旨如次:
第一章緒論。首先界定政策制度與科學工業區之意義,研究方法、範圍、限制和分析
架構等。
第二章問題之形成。主要在探討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形成的背景、概況及政府對此一園
區所抱持的態度。
第三章政策之規劃。藉著有關政策規劃理論之介紹以了解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的規劃特
色及內容。
第四章政策之合法化。簡述政策合法化的概念,探討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在取得法定地
位過程的情形,並藉此了解我國立法制度對某些類型之政策的影響情況。
第五章結論。乃就整個政策運作過程各階段的檢討及目前執行概況及以檢討,並據以
提出若干可行的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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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業の社会的正当性 : 企業家による制度環境への働きかけ尾田, 基, ODA, Hajime 22 March 2013 (has links)
博士(商学) / viii, 123p / 一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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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湾岸諸国におけるイスラーム金融と民事紛争処理制度 --ドバイ・アプローチの解析と評価-- / Islamic Finance and 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s in the Middle East and the Gulf: Analysis and Assessment of Dubai Approach川村, 藍 24 March 2014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地域研究) / 甲第18393号 / 地博第162号 / 新制||地||54(附属図書館) / 31251 / 京都大学大学院アジア・アフリカ地域研究研究科東南アジア地域研究専攻 / (主査)教授 小杉 泰, 准教授 長岡 慎介, 教授 藤倉 達郎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Area Studies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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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による自由の秩序の実現 -国家と社会の二元論、基本権の客観的価値秩序の側面から、内容形成の領域まで-篠原, 永明 24 March 2014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法学) / 甲第18023号 / 法博第156号 / 新制||法||147(附属図書館) / 30881 / 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法政理論専攻 / (主査)教授 毛利 透, 教授 大石 眞, 教授 土井 真一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Laws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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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殖民主義下的滿洲國法制 / The Legal System of Manchukuo under Japanese Colonialism吳欣哲, Wu, Hsin-ch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這是一篇法制史論文,主旨在以宏觀角度來研究日本殖民政策與傀儡政權「滿洲國」法制之間的關係。
在「九.一八」事件之後、滿洲國成立之前,日本方面曾就滿洲何去何從有過爭論,日本最後確定了「滿洲建國」之方針。透過滿洲國中央政府體制之設計、「日系」官吏掌握樞要,日本建立起對滿洲國「內面指導」的體制,實質上操控滿洲國法令之制定。
滿洲國成立之初,日本對地方各省的實質控制程度尚淺。日本先與地方勢力妥協,進而仿效明治維新「廢藩置縣」之經驗,以制度設計及政治運作為手段,漸進地達到中央集權的目標。而在基層地方行政組織方面,日本原本師法統治台灣、關東州、朝鮮之故智,採傳統中國的「保甲制度」;惟滿洲國後期則改採類似日本近代法的「街村制度」。總之,日滿當局相當成功地將國家權力深入地方基層。
日本人相當重視滿洲國的司法建設,致力於司法機關之改組與增設、司法人員換血及日系人員之引進、在地司法人員之培養與考選...等等。為了塑造滿洲國「獨立國」的假象及整合權力機制,1937年日本撤廢在滿洲國的「治外法權」,惟在滿日人的實質地位並未受太大影響。
在鞏固政權及維護治安的要求下,滿洲國的刑事法制究竟呈現何種面貌?其與「全體主義」(totalitarianism)時代思潮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日滿當局如何在滿洲國建立起近代化的治安體系,也是本文關心之所在。除了法制面的論述之外,本文將分析滿洲國刑事司法的實際運作、對當地人民帶來何種影響。
日本拓殖政策,在何種程度上影響了民商經濟法制?這個問題將分為三部分回答。第一部分探討滿洲國民商法典之制定及其與日本法之關係。自始至終未完成立法的親屬、繼承法,本部分亦對其延遲的原因及其立法「要綱」加以分析。第二部分乃以日本移民滿洲政策與滿洲國土地法制間之關係為主題,研究日滿當局藉由何種制度設計來便利日人取得土地,並探討此種制度對當地華人造成的影響。第三部分則以「特殊會社」為中心,論述「計畫經濟」、「統制經濟」下的滿洲國經濟法制,及其實際的運作成效。
本文認為,滿洲國法制,不能單純地視為日本攫取殖民利益的工具。它的某些部分,吸納了當時日本學者、政治人物的改革理想,故有一定的進步性、實驗性。而在實踐上,日本殖民統治者,尤其是司法部門,在滿洲國奉行了相當程度的「形式法治主義」。因此,滿洲國法制及其運作,雖不脫「殖民地體制」之本質,卻仍具有其獨特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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