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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變時期日本在國際聯盟的外交

李宗儒, Lee,Tsung-J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九一八事變自始就是一部由關東軍自導自演的軍事行動,與日本政府沒有直接關聯。因而事變初起時關東軍、陸軍中央和外務省間存在許多分歧與矛盾。由於關東軍掌握了主動權,軍部則因理念認同故主張對其行為予以追認,導致政府、外務省都很難約束關東軍的躁進,但為顧及國際觀感不得不製造出一個不擴大的方針,事實上則只能透過內閣決議、佐之以國際戰略的分析,勸阻其從整體戰略利益角度停止軍事行動,許多時候後者還比前者有說服力。 若槻內閣時期日本經歷了三次國聯行政院調停會期,當時外相為幣原喜重郎,向以「協調外交」主張聞名。九一八事變爆發初期,若槻內閣確曾遵循協調外交精神,做出「不擴大事端」決議,並透過各種命令手段,軟硬兼施約束關東軍躁進。但一來受限於施政效能不彰,再者軍部高層又有意包庇,更重要的,是它本身亦有利用軍事戰果協助談判的想法,故未能堅持壓制關東軍初衷,反逐漸向其靠攏,於國聯議場為之辯護。 接任若槻組閣者為政友會的犬養毅,該內閣歷經了兩次國聯調停會期。犬養和中國素有淵源,其組閣確實給包括蔣介石、居正等人解決中日糾紛之期待。但畢竟犬養上台有其特殊背景,加上政友會傳統的對華強硬路線,這些都逼使他不得不收起對華友好的態度,轉趨嚴厲。同時伴隨日軍在東北戰場的百戰百勝,日本輿論也興起一股擁戴擴張熱潮,這股情緒似乎漸漸感染到原先最富國際視野、最能盱衡國際情勢的外交官僚,政友會組閣後該趨勢更趨明顯。於是日本外交代表為掩護滿洲國成立,遂於國聯議場演出了拖延上海談判、力戰小國集團之戲碼。 接任犬養組閣者為前海軍大將齋藤實,該內閣經歷兩次國聯調停會期。自「五一五事件」後軍方掌握政治大權,政黨內閣步入尾聲,外交政策更傾向為擴張服務。儘管少數情況中仍存在與軍部相左聲音,但這一切在軍部高層有力決定政策走向下變得毫無意義。齋藤實任命內田康哉為新任外相,內田隨即改變了日本長期來對滿洲國所持模糊態度,於當年9月正式承認之,等同給了國聯決議一巴掌,加上松滬事變的經驗與1933年1月日本對熱河進攻,凡此皆堅定列強抵制滿洲國決心。而當雙方都不願稍作讓步時,日本退出國聯似乎已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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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殖民主義下的滿洲國法制 / The Legal System of Manchukuo under Japanese Colonialism

吳欣哲, Wu, Hsin-ch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這是一篇法制史論文,主旨在以宏觀角度來研究日本殖民政策與傀儡政權「滿洲國」法制之間的關係。 在「九.一八」事件之後、滿洲國成立之前,日本方面曾就滿洲何去何從有過爭論,日本最後確定了「滿洲建國」之方針。透過滿洲國中央政府體制之設計、「日系」官吏掌握樞要,日本建立起對滿洲國「內面指導」的體制,實質上操控滿洲國法令之制定。 滿洲國成立之初,日本對地方各省的實質控制程度尚淺。日本先與地方勢力妥協,進而仿效明治維新「廢藩置縣」之經驗,以制度設計及政治運作為手段,漸進地達到中央集權的目標。而在基層地方行政組織方面,日本原本師法統治台灣、關東州、朝鮮之故智,採傳統中國的「保甲制度」;惟滿洲國後期則改採類似日本近代法的「街村制度」。總之,日滿當局相當成功地將國家權力深入地方基層。 日本人相當重視滿洲國的司法建設,致力於司法機關之改組與增設、司法人員換血及日系人員之引進、在地司法人員之培養與考選...等等。為了塑造滿洲國「獨立國」的假象及整合權力機制,1937年日本撤廢在滿洲國的「治外法權」,惟在滿日人的實質地位並未受太大影響。 在鞏固政權及維護治安的要求下,滿洲國的刑事法制究竟呈現何種面貌?其與「全體主義」(totalitarianism)時代思潮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日滿當局如何在滿洲國建立起近代化的治安體系,也是本文關心之所在。除了法制面的論述之外,本文將分析滿洲國刑事司法的實際運作、對當地人民帶來何種影響。 日本拓殖政策,在何種程度上影響了民商經濟法制?這個問題將分為三部分回答。第一部分探討滿洲國民商法典之制定及其與日本法之關係。自始至終未完成立法的親屬、繼承法,本部分亦對其延遲的原因及其立法「要綱」加以分析。第二部分乃以日本移民滿洲政策與滿洲國土地法制間之關係為主題,研究日滿當局藉由何種制度設計來便利日人取得土地,並探討此種制度對當地華人造成的影響。第三部分則以「特殊會社」為中心,論述「計畫經濟」、「統制經濟」下的滿洲國經濟法制,及其實際的運作成效。 本文認為,滿洲國法制,不能單純地視為日本攫取殖民利益的工具。它的某些部分,吸納了當時日本學者、政治人物的改革理想,故有一定的進步性、實驗性。而在實踐上,日本殖民統治者,尤其是司法部門,在滿洲國奉行了相當程度的「形式法治主義」。因此,滿洲國法制及其運作,雖不脫「殖民地體制」之本質,卻仍具有其獨特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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