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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社會責任論之論述與想像 / Represent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press顧佳欣, Ku, Chia Hs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傳媒的「社會責任」一辭,彰顯對於其社會功能之發揮,以及公共利益之促進,有所想像與期待,並普遍展現於各種論述中。作為一種「理論」,源於二十世紀中期的美國,由傳媒大亨Henry Luce推動成立「新聞自由委員會」,批判商營傳媒競逐利潤之扭曲表現,並提出報告強調「自由伴隨責任而生」;不過,在大戰背景下的政府擴權,引發傳媒集團憂心,拋出「商營維持獨立」以維護新聞自由的呼籲;又基於第四權理論,更確立「如果不要政府介入,傳媒必須自律」邏輯。
社會責任論影響深遠,分析2009年台灣三大傳媒事件論述,傳媒對於所謂社會責任之認知與詮釋,與五十年前的美國樣貌趨同:政府行動是「管制」,商營(回歸市場)才享有新聞自由,第四權方能發揮。印證社會責任論未對症下藥,企圖將道德良知制度化,輔助機制有限下,成效不彰,而社會責任論的工具性使用,無法解決其本身也意識到的傳媒「經濟基礎」問題—產權與財源。就前者而言,除政府控制與市場化,尚有「公共產權」一途;後者來說,調整或重分配傳媒財源結構,營造良善生產環境。在此,公共政策能夠扮演重要角色,國家不一定只是新聞自由的天然敵人,除了「管制」也得以「規劃」傳媒作為一集體資源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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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新聞「小報化」及其守門行為研究 / The Tabloidization and it's Gatekeeping Process of TV News牛隆光, Niu, Lung-Gu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探討台灣地區電視新聞小報化與守門過程。研究者從歷史的橫斷面(民國93年的電視新聞報導抽樣)及縱斷面(民國52-90年的台視新聞報導抽樣),分析台灣地區電視新聞邁向小報化的過程。研究方法係使用內容分析法、深度訪談法及論述分析法,收集資料,分析比對後,得到電視新聞報導的十九項表現特徵、守門行為的五項組織運作特徵,以及外部影響的兩項特徵。
電視新聞「小報化」的表現特徵方面,分為形式內容與專業表現。形式內容方面又可分為形式特徵與內容特徵。電視新聞的形式特徵方面,有「重點呈現的小報化」、「內容呈現的小報化」、「效果呈現的小報化」三項次特徵。內容特徵方面,有「新聞本質的小報化」、「新聞處理的小報化」二項次特徵。
專業表現方面,有新聞調度特徵、記者角色認知特徵、新聞元素特徵、及新聞敘事特徵等四項特徵。其中,新聞調度特徵方面,有「新聞的深度與廣度」、「新聞的強度與速度」、「新聞的熱度與角度」三項次特徵。記者角色認知特徵方面,有「資訊傳遞者」、「解釋者」、「對立者」、及「商業主義者」四項次特徵。新聞元素特徵方面,有「詮釋性因素」、「重要性因素」、「軟性化因素」、及「衝突性因素」四項次特徵。新聞敘事特徵方面,有「新聞切入點」、「敘事表現手法」、「運鏡表現手法」三項次特徵。
新聞守門過程的特徵方面,有「新聞組織的科層化」、「組織內正式會議的商業化」、「組織內互動的潛移默化」、「新聞價值的商業化」、及「組織外政經因素的商業化」五項次特徵。外部環境影響特徵方面,則有媒介體制的「商業化」、傳播市場的「全球化」兩項次特徵。整體而言,台灣地區的電視新聞媒體,自開播以來,逐漸走向「小報化」、「商業化」、「全球化」的結果。
電視新聞「小報化」的文本特徵,則呈現出「形式」日趨小報化,具體的特徵包括鏡面有越來越大的標題、越來越多的標題、圖案標誌、跑馬燈文字,描寫的內容也極盡「煽色腥」能事,似乎到了「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地步。此外,電視新聞報導的鏡面分割、圖表運用、模擬動畫,也日漸增多,且多以「花俏」的「展示」為目的,而不是「樸實」的「說明」功能。尤有甚者,電視新聞報導加配樂、影像變造,以拍電視劇的手法,製作電視新聞,最為誇張。
電視新聞「小報化」內容方面,則打破「硬性新聞」與「軟性新聞」分際,政治、經濟、國際新聞等「硬性新聞」,除了有更多「軟性化」的表現外,新聞主題的模糊化程度,也越來越嚴重。生活、娛樂、休閒等新聞,也有越來越「多元化」及「軟性化」的表現,同時也有更多「軟、硬性新聞主題」的互相參雜,新聞工作者日漸捨棄傳統新聞專業角色的自我要求。
整體而言,台灣電視新聞「小報化」情形相當普遍,本研究抽樣的電視台,九成以上都是商業電視台,也都有「小報化」的傾向。台灣電視新聞市場因為電視公司新聞部門間的競爭激烈,新聞市場有限,導致電視新聞報導的品質日漸低下,電視新聞「小報化」的程度日漸嚴重。
結論部分,本研究以社會責任論為理論導引,從新聞自由、媒介近用權、政經環境鬆手控制媒體、及媒介教育等方面做出建議,希望有助於匡正電視新聞媒體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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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從業人員對新聞評議會態度之研究王克敬, Wang, Ke-J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為緒論闡明本論文的研究目的與範圍。我國新聞自律組織於民國五十二年正式
成立, 但十餘年來, 新聞自律績效不彰, 本文的目的, 即在探討新聞評議會不能發揮
應有功效的原因。
第二章為有闡理論及文獻探討, 內容為簡介社會責任論的發展, 我國新聞自律組織成
立的背景、經過、及沿革, 並提出新聞專業化的理論。
第三章為研究方法, 本論文採用調查法, 化臺北市的九家報社為研究對象, 抽出一百
八十位記者、編輯為樣本, 進行問卷訪問, 問卷分析採用的統計方法有百分比、變異
量分析、及皮氏積差相關。
第四章為結果分析與解釋, 就問卷統計所得資料, 提出解釋。
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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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論述在台灣(1945-1987) / Discourse on freedom of the press in Taiwan, 1945-1987楊秀菁, Yang, Hsiu Ch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時間斷限為1945至1987年,研究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台灣傳播學界的新聞自由論述,並希望透過比較的方式,與當時英美各國的新聞自由論述相對照,以瞭解台灣新聞自由發展的特殊、扭曲與不足之處。本論文除緒論、結論外,共有六章,就內容而言,可分為三大區塊。第一區塊為第一、二章,主要探討國際社會對新聞自由的見解。第二區塊為第三章,主要探討戒嚴時期台灣的憲法學如何界定新聞自由。第三區塊為第四至六章,亦是本論文的主軸,主要探討戒嚴時期傳播學界所建構的新聞自由。
整體來看,歐美社會,尤其是美國新聞自由的最新進展,包括:1956年美國新聞界要求政府公開資訊、減少新聞封鎖、同年美國國內所發生,記者赴中國採訪權的爭議,以及1971年美國報紙刊載「越戰報告書」所引發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爭議等,大都能即時的傳入台灣社會。然而,關己則亂。戒嚴時期傳播學界面對台灣新聞自由受到種種限制的實況,基本上採取相對消極,甚至是迴避的態度。傳播學界一方面忽視政府對新聞自由的限制,一方面則將火力集中於媒體「責任」。
從「社會責任論」在台灣的發展觀之,引介人謝然之、胡傳厚與國民黨皆有深厚關係。而後續台灣自律組織的建立、相關會議所提出的社會新聞改進之道,亦與國民黨脫不了干係。對政府的態度,為自由主義與社會責任論者之間最重要的差異。然而,從相關的著作可看出,西方社會責任論的主催者,對於政府能否涉入,能介入多深仍存有許多疑慮。從自由主義到社會責任論,要求政府不要插足新聞事業的聲音一直存在。1950年的「歐洲人權公約」更特別明言「不受公部門干預」的表現自由。然而,在戒嚴時期台灣的傳播學界,拒絕政府干涉的聲音卻十分微弱。甚至在反共復國的重責大任下,新聞自由被降級到「法律保障」的層級,連僅存的社會新聞報導空間,亦與「國家利益」牽扯在一起。新聞事業被賦予超出歐美報人所謂的社會責任,進而需要「犧牲本身的自由和權利,以貢獻於國家民族」。
就結果來看,由國民黨主導的自律組織,以及社會新聞改進之路,在新聞界聘任與其立場相近的評議委員,與消極的不作為下,並沒有發揮國民黨所期待的效用。透過一些文章,我們可以發現,戒嚴時期台灣的傳播學界對其所屬的環境、新聞自由所受的限制是有一定的認識的。但在反共復國的大旗下,大都只能點到為止,或轉而要求新聞界必須瞭解國家正處於生死存亡之間。這樣的氣氛一直要到1980年代才有比較明顯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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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聞記者法之研究王良芬, Wang, Liang-F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目的是在瞭解目前記者之實際情形, 並探討增進記者福利與保障記者工作
獨立性之途徑, 全文共計一冊, 約六萬字, 分五章研討。
第一章為緒論, 略述近代新聞倫理及法律之演變, 再檢討其中之利弊得失, 另包括研
究目的與研究動機。
第二章為理論及文獻探討, 涵知新聞自由理論、社會責任論、與行政司法化理論。
第三章為研究方法, 對新聞從業人員和新聞行政人員進行實證調查, 再加心電腦資料
處理及統計分析。
第四章為結果分析, 對實際調查結果解釋其意義, 並與理論作多方面的比較。
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論, 從結果分析中得到主要研究發現, 而予以進一步的檢討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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