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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重組之研究-我國行政院組織法修訂的探討陳世哲, CHEN, SHI-ZH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行政院長俞國華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十日提出對「行政組織法」加以研究,啟開了
我國行政院組織歷四十年來最大的調整,在隨即成立的研修小組歷經十個月研究始提
出修訂草案,本文乃自重組的理論觀點來分析我國行政院的組織及此次行政院組織法
的研修。
全文共分五章,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就本文的題目界說、探討問題、研究現況、研究方法及分析架構加
以說明。
第二章「行政機關重組的理論基礎」:共分兩節,行政組織的重組可由兩個面向來加
以闡述,一則基於公共行政組織設計理論(理性面),強調如何達到組織效率及控制
;另一則由政治競爭的角度來論述(政治面),強調政治現實性對行政機關重組過程
的觀察。
第三章「我國行政組織的現況分析」:共分三節,敘述我國現行行政院的組織結構;
次就現行政組織結構運作所生的缺失加以檢討;最後探討本次行政院組織法修訂的原
因及背景。
第四章「我國行政院的重組」:共分三節,第一節由組織設計的角度析論我國行政院
組織的調整;第二節由政治過程中政治現實面來看本次行政院組織法的研修;第三節
就此次行政院組織法修訂草案與現行行政院組織加以分析比較。
第五章「結論」:說明本文研究發現、檢討、展望和建議。
由上述研究結果得知,行政機關的重組,通常並非全由組織理論者所強調行政效率的
觀點來加以設計,事實上,基於權力與利益之政治因素的互動結果亦支配了行政機關
的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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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與立法院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互動關係之研究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分析吳春來, Wu, Chun-La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複雜的動態過程,其中又以負責政策規劃,合法化的行政、立法機關之間的互動過程最受矚目。
近年來國內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快速變遷,國人的價值也逐漸趨向多元化,政府的決策能力,隨著社會大眾需求的增加與品質的提升,正面臨重大考驗。尤其在政治解嚴,社會走向開放之際,行政院與立法院已經打破過去四十年「相安無事」的沈靜局面,國會結構的改革,政黨政治的逐步形成,對行政、立法兩院在決策互動上所產生的衝激,更是朝野上下有目共睹的事實。
本論文基於以上的認知,特以行政院與立法院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中,所存在的互動關係為範圍,深入探討近年來政治的變革、傳播媒體的勃興、利益圍體的活躍及社會輿論的監督,對兩院的決策活動所產生的影響,並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進行個案分析,試圖勾勒出兩院在決策互動上逐步調適而成的嶄新面貌。進而提出兩院互動關係現狀檢討及未來正常運作的具體建議。
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先就研究之動機、目的、方法、限制及分析架構做一說明。第二章從分權理論的觀點及我國現行制度探討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決策角色及互動關係,其中並引用相關的決策理論,做為後文分析的理論依據。第三章從政策制定的參與者勢必影響決策過程的角度、探討行政院、立法院本身、政黨、利益團體、大眾傳播及社會輿論等六大因素,如何影響兩院在政策制定過程的互動關係。第四章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修訂過程說明兩院互動的實際運作。第五章就相關人士的訪問及兩
院互動的最新發展,分析未來兩院決策互動的可能模式。第六章則針對研究所得進行檢討並提出個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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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修正過程之研究:由政治生態環境看修法過程之演變(1987-1993) / Researdh on the Amendment Process in " The Executive Yuan Organization Law" An Political Ecology Approach to Observing the Evolution of the Legal Reform Prpcess (1987- 1993)陳進郁, Chen, Jinn-Yuh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是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過程之「個案分析」,配合「歷史面向」-民國76年至82年,以及「生態面向」-台灣政治環境變遷,歸納出修法過程中的重要因果連結關係。全文共分七章,分別簡述如下:
第一章導論旨在闡述研究動機與目的、文獻整理與探討、以及研究方法與架構。
第二章先介紹台灣解除戒嚴後的政治環境變遷,包括以「重大事件」和「內閣更迭」為分期的不同階段描述。
第三章介紹民國76年以前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之背景分析,其中分成憲法公布(民國36年)前後兩大階段,並簡略探討各階段中央行政組織架構變遷之原因。
第四章描述行政院組織法修正之第一階段(民國76年至79年),其中又以行政院研修小組研擬過程、行政院院會決議過程、立法院委員會審查過程、立法院院會審議過程等分成四段進程。
第五章描述行政院組織法修正之第二階段(民國79年至82年),分成停頓期、郝內閣時期、連內閣時期等三段進程。
第六章則結合第二章的政治環境變遷背景,和第四章、第五章行政院組織法修正的兩個大階段,綜合歸納在此修正過程中,其影響進程的因素分析;此章係筆者連結前述各章所作的全盤性研究成果。
第七章結論部分,除了總結發現與建議(包括行政院組織架構之個人芻議)外,並對未來發展作一些前瞻性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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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文化行政組織體系變遷與發展之研究 / The Change and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Administration in China林志冠, Lin, Jyh G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國七十六年,行政院體認到行政院組織法修正的必要性,乃決議調調整
八部二會的體例限制。經研議結果,決定增設「衛生福利部」、「文化部
」、「農業部」及「勞工部」。其決議成立「文化部」的理由在於:我國
經濟建設雖業已締造奇蹟,唯文化建設仍呈偏枯失調現象。且由於現階段
文化建設工作,係由各相關機關辦理,事權分散,不相聯屬,難作整體規
劃,亟宜成立文化部,以專責成。文化部成立之後,地方文化行政機構料
將作相對的調整,以建構完善而健全的文化行政體系,唯目前在整個體系
架構、體例設計方面並未定論。筆者基於對文化行政運作與藝術欣賞、創
作的高度興趣,決定深入此一領域察訪探究,期能藉由本研究貢獻一己棉
薄之力,為我國未來文化行政體系規劃可行模式,以為參考。本研究採行
質的研究途徑,因此,在本文的研究流程與方法的設計上,率皆依循「質
的研究」有關的理論概念與原則。在研究架構方面,期望藉由以下各種因
素的考量,得致我國未來文化行政組織體系的建構:(一)組織理論的應
用:以期實務與理論的契合。(二)文化行政過去與現況分析:以期鑑往
知來。(三)外國案例的借鏡:以收「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四
)我國社會與文化環境探究:以期符合生態性的要求。由於考量層面廣泛
,資料蒐集工作殊為繁複,因此在研究方法的採行上尤含及文獻分析法、
歷史研究法、深度訪談法、符號互動論、自然觀察法、及歸納分析法等。
藉由整個研究過程,筆者為我國未來文化行政體系的建構,歸納出三套可
行模式,並透過各個層面因素的比較分析,排列其優先順序,最終推定第
二方案為最優先考量。依該方案內容,筆者建議我國未來文化行政體系採
三級制型態為宜,即中央設置文化部、省設文化廳(處)(北、高二市設
文化局)、各縣市設文化局。同時直轄市立及各縣市立文化局,得於轄區
內籌設文化中心(名稱暫定),文化中心設置數量依區域均衡發展原則及
業務實際所需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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