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fine Query
  • Source
  • Publication year
  • to
  • Language
  • 27
  • 27
  • Tagged with
  • 27
  • 27
  • 27
  • 27
  • 14
  • 12
  • 12
  • 12
  • 8
  • 7
  • 6
  • 6
  • 6
  • 6
  • 6
  • About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Our metadata is collected from universities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manage a university/consortium/country archive and want to be added,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the NDLTD website.
11

員工入股制度對公司績效與價值之影響

王昌雄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現有的員工入股制度共有三種,包括了員工分紅入股、員工認股選擇權與員工優先認股權。員工分紅入股屬於短期誘因激勵制度,而學理上員工認股選擇權則屬於長期誘因激勵制度。又員工優先認股權在實施上較不靈活且假上近年來股市低迷在國內現金增資之公司數銳減,故其激勵效果較不受重視。本研究係以Panel Data的資料型態對於上述三種員工入股制度如何影響公司價值與績效進行迴歸分析。 本研究之實證結果發現: 1. 現金紅利與股票紅利對於Tobin’s 與ROE皆有顯著正向的影響。若同時發放現金與股票紅利激勵效果更佳。採用市價作為計算員工股票紅利之基礎,始能正確反映出股票紅利對員工之激勵效果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此一因素會讓市價衡量之股票紅利對Tobin’s Q的影響變大並不會因為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而使其現金紅利使員工有較強誘因之增加公司價值。資訊科技產業公司,其實施員工分紅制度並不會讓員工提昇公司之績效。 2. 員工認股選擇權似乎並不能使公司員工產生誘因讓公司持續成長以增加公司之價值與績效。可能原因係因為公司採用發行新股方式,讓員工執行認股選擇權,可能會稀釋股價造成反激勵效果。實施雙軌制(兼實施員工分紅與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公司,員工認股選擇權,對Tobin’s Q並沒有一致地顯著影響。而不管是現金紅利或是股票紅利,其對Tobin’s Q有顯著正向的影響。實施雙軌制公司,其員工現金紅利對ROE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員工股票紅利與員工認股選擇權對於ROE則沒有顯著的影響。若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其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對TBQ的影響並未較其他公司顯著地大。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公司,並不會因為其屬於資訊科技產業,而產生較高的淨值報酬率。 3. 員工優先認股權,對於TBQ或ROE而言,確實有正向顯著的影響。 實施雙軌制的公司,無論是員工紅利或員工優先認股權對於Tobin‘s Q與ROE的影響皆不顯著。可能的解釋是員工股票紅利與現金增資的股票所產生的稀釋效果較大。公司為資訊科技產業而實施員工優先認股權時,並不會比非資訊科技產業有較大且顯著的激勵效果。若採用員工當次現金增資得認購比率當作激勵變數,結果仍然與上述相似。
12

從ADR股價報酬探討中美員工分紅配股會計處理之盈餘資訊內涵

鮑敦川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ADR股價報酬探討中美員工分紅配股會計處理之盈餘資訊內涵 摘要 我國科技產業普遍使用員工分紅配股制度獎勵員工,但因中美兩國對員工分紅配股之會計處理方式不同,若依美國會計原則調整員工分紅成本,則國內許多帳面上獲利甚豐之企業將立即呈現虧損。1998年美國對台灣廠商提起之反傾銷訴訟,及近日來外資對高科技業的非難,皆反映該議題之重要性。各方對員工分紅之會計處理,意見相當分歧。學術界與外資贊同美國之會計處理方式以反映其經濟實質,產業界以負面經濟效應為由,主張維持現狀,政府政策則成為各界意見角力後之妥協產物。至於市場參與者對該議題之態度為何,尚待深入探討。 我國企業赴美發行存託憑證時,須依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揭露重編後之財務報表,因而投資人對於同一企業可以獲得兩套不同之財務資訊。此背景提供探討員工分紅議題良好之媒介,故本研究以發行美國存託憑證之國內企業為研究樣本,從實證觀點探討兩種員工分紅配股觀點下盈餘資訊之資訊內涵差異。由於市場公開資訊並不限於財會資訊,故投資人是否會在攸關性及時效性之考量下另覓資訊評估員工分紅配股影響,亦成為本研究探討之延伸。 本研究之主要實證結果列示如下: 1. 對於員工分紅入股事項,投資人傾向於參考依我國會計處理之盈餘資訊。其中之一種可能解釋為,海外存託憑證價值隨標的證券價值連動,故而存託憑證投資人於制訂投資決策時,更加重視標的企業在其所在國與其他企業間相對獲利能力之比較;另一種之可能解釋則為資訊在即時性上之差異。 2. 依股東會宣告日市值衡量之員工分紅配股成本及依年底收盤價衡量之員工分紅成本,其相對資訊內涵皆顯著優於依美國證管會20-F所要求之衡量與揭露方式。可能原因為20-F衡量方式偏離經濟實質,在及時性上亦無法滿足投資決策之需求。 3. 依年底收盤價或股東會宣告日市價衡量員工分紅配股成本之兩種資訊內涵並無顯著差異,顯示投資人對此兩類資訊並無明顯偏好。 關鍵字:員工分紅配股、海外存託憑證、相對盈餘資訊內涵 / Abstract Rewarding their employees with stocks, a prevalent practice for high-tech firms in Taiwan, serves as a primary managerial tool for attracting and retaining quality people. However, difference in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this bonus practice in terms of expensing vs. appropriation of retained earnings exists between U.S. and R.O.C. GAAPs. As such, companies with high profits, measured R.O.C. GAAPs, will more than often show humongous losses once converted to be in accordance with U.S. GAAPs. The anti-dumping suit against Taiwan electronics industry in 1998 as well as the more recent criticism on the severe dilution effect of this practice on equity value from the QFII analysts reveals the economic importance of this issue. Accounting academias prefer expensing treatment to reflect the economic substance. The management of companies retains the opposite view and is strongly pro for current practice due to losses would be inevitably shown in their accounting books. Government policy results in an obviously compromising solution as react to the tension from both communities. However, there is limited research effort on the view of the market participants for this important issue. The reporting requirements from Taiwan authority aside, for firms issued ADRs in the U.S. capital market are required to prepare another set of accounting statements (the 20-F) in accordance with U.S. GAAPs. This unique background provides us a intriguing setting for exploring the relativ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the employee stock bonus when differently measured in accordance with U.S. and Taiwan GAAPs. In specific, this thesis investigates which set of accounting performance measures will ADR investors turn to for their investment decision-making. The main empirical results show that in the context of employee stock bonus, ADR investors in U. S. market prefer the measure of earnings gauged in accordance with R.O.C GAAPs. The bonus cost determined in compliance with form 20-F is less informative than that measured by the closing price at the year-end or the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date. The analysis also indicates that ADR investors didn’t show strong preference as to whether the bonus costs are determined by the closing prices at the year-end or the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date. The findings may thus imply that compared to the information quality of relevance the timeliness of information renders more importance in ADR investment decisions. Key wards: employee stock bones, ADR, information content
13

市場對員工分紅的解讀

林宜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從損益表觀點探討:我國上市(櫃)電子業公司若依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份商業會計法修正後之規範,將員工分紅入帳後,對投資大眾在盈餘品質認知之影響為何?近年來,我國許多公司競相以「員工分紅」制度之獎酬所帶來的激勵效果以留攬優秀員工,希望增加公司經營績效,但員工分紅亦會造成原股東盈餘分配與財富的減少,產生股權稀釋之效果。本研究採用 Ghosh and Moon(2005)報酬模型,將其會計盈餘部分拆解為 (1) 不含薪資費用盈餘、(2) 薪資費用、(3) 員工分紅依面額入帳、(4) 員工分紅依市價面額入帳差異部分,依此修正後作為實證分析模型,驗證員工分紅制度與盈餘報酬間之關係。實證結果發現,投資人認知的員工分紅並非為公司的費用,但與報酬間呈現顯著的正相關,推論其為ㄧ項無形資產-人力資本,支持過去文獻探討上的激勵效果。
14

台灣連接器產業研究發展與獲利率之研究 / A Study of R&D and Return Rate in Taiwan's Connector Industry

戴有信, Dai, You Sh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先進國家的產業加速升級與金磚四國的廉價勞力及廣大市場優勢的衝擊下,我國廠商為了維持廠商的獲利率與競爭力,重視到產品的創新與技術升級的重要,所以研究發展為影響廠商經營績效的重要因素。本文以產業經濟學中的結構-行為-績效理論為架構,利用2000至2006年台灣上市、上櫃及興櫃連接器廠商的資料,運用三階段最小平方法對廠商研究發展密集度與獲利率間的相互關係進行研究。研究結果顯示: (1)研究發展密集度對獲利率的影響為顯著的正向關係,顯示台灣連接器產業投入研究發展的成效可使當年度的獲利率就獲得提升。此外,本文之實證結果顯示,可以增進廠商經營績效的因素包括提高銷售成長率、前期稅後淨利的增加及前期發放員工分紅。 (2)獲利率對研究發展密集度的影響為顯著的正向關係,顯示在台灣連接器產業中,生產高毛利產品的廠商會為了留在高毛利產品的市場而加強研究發展。此外,本文之實證結果顯示,可以增加廠商研究發展的因素包括較高的碩士以上學歷之員工比例及前期高的研究發展密集度。 (3)上述的結果印證了台灣連接器產業廠商之研究發展密集度與獲利率間確實存在顯著的交互影響關係。
15

員工分紅入股費用化對公司績效影響

王元宏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安隆風暴過後,美國開始檢討股票選擇權納入企業支出費用項目之合適性,經各分析師將數字計算之後,發現以台灣在美國掛牌發行ADR(美國存託憑證)的公司為例,在美國與台灣不同的會計處理下,出現超過新台幣三百六十億的龐大金額差距,其中主要原因就在於員工分紅制度。 我國原將員工分紅視為盈餘分派,但政府為順應國際會計趨勢,積極進行修法事宜,並發函規定有關員工分紅配股之會計處理(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參考國際會計準則之規範,所有公開發行公司皆須以市價認列員工分紅費用,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員工分紅費用化制度實施後,將對企業獲利、股東財富及員工利益產生衝擊,因此本研究係探討實施員工分紅入股費用化對公司績效之影響,是否較採盈餘分派制度產生顯著差異。 本研究利用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中的財務資料進行設算,將員工分紅入股費用分別採面額評價及市價評價,與盈餘分派制度作比較,測試費用化制度實施後,對企業之公司績效是否產生顯著之差異。本研究之研究結果認為,不論以會計績效或股票績效為公司績效之代理變數的基礎下,將員工分紅入股「視為盈餘分派」或「視為費用但採市價法評價」這兩種不同的會計處理,對企業之公司績效會產生顯著之差異。
16

員工分紅費用化對於電子業及非電子業股價影響之研究

江桐郁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員工分紅制度在台灣的經濟發展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對於我國高科技產業的蓬勃發展具有關鍵性的影響。關於員工分紅應否費用化的問題,為我國長久以來所存在的爭議。立法院於95年4月28日三讀通過商業會計法第64條修正案,確定員工分紅費用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配合商會法第64條修正通過,於95年8月28日發布「員工分紅費用化之相關會計處理及配套措施」,建議員工分紅費用化自9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並規定員工分紅配發股數之計算基礎應改以公平價值評價,不再以面額認定。員工分紅費用化對於過去普遍採行員工分紅入股制度的電子產業而言,勢必產生重大影響。費用化對於產業特性不同的非電子產業而言,其影響為何,亦是投資人想要瞭解的議題。 本研究在探討員工分紅費用化對於電子業以及非電子業股價的影響,以瞭解費用化對於電子業、非電子業的影響。研究結果指出,電子業確實具有高股價及高配股的特性,與非電子業迥然不同。在員工分紅費用化下,電子業及非電子業的股價反應呈現顯著差異。電子業在員工分紅費用化通過時,其員工分紅的激勵效果受損,因此股價有負的累積異常報酬率;非電子業則因為股東權益的稀釋可以獲得改善,因此股價有正的累積異常報酬率。當金管會發布「員工分紅費用化之相關會計處理及配套措施」,規定員工分紅配發股數之計算基礎應改以公平價值評價,不再以面額認定時,受到該事件影響,電子業可以改善股東權益的稀釋,因此股價有正的累積異常報酬率;非電子業則因為員工分紅的激勵效果受損,因此股價有負的累積異常報酬率。
17

分紅費用化對公司創新表現的影響-以科技業為例 /

黃冠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過去,我們認為有形資產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然而到了現今知識密集產業當道的時代,取而代之的是無形資產:專利,品牌,商業秘密等成為決定公司存亡與進步與否的關鍵,因此研究無形資產的價值成為主流之一。本研究第一部份使用因素分析法捕捉專利四大指標:前引證數、後引證數、專利家族數與請求項個數共同影響專利的因素,我們稱之為「專利品質」,並用此方法來建構台灣上市上櫃電子業公司於2003年至2012年各公司各年度的創新力指標。 本研究第二部分探討員工薪酬對於公司創新力的影響,並且以2008年員工分紅費用化政策作為一工具變數,試看該政策對於公司研發創新的影響。本研究結果顯示,分紅費用化政策對於公司研發創新並無顯著影響。整體來看,費用化後高、低股價公司間的薪酬差距縮小,然而創新研發能力差距卻擴大;若分產業來看,台灣電子業發展有往技術密集產業之高股價公司集中的現象,例如:半導體業、電腦及週邊設備業、通信網路業、其他電子業在費用化後研發產出增加最多,即使該產業亦為費用化後總薪酬下降最多之產業。
18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之研究--以個案公司探討

鄭竹梅, Cheng, Bambooplum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人才是科技公司最重要的資產,為吸引及留任優秀人才,科技公司均盡其所能地提供各種獎勵及酬勞方案予員工。本研究擬就我國各項認股及配股的激勵方案予以探討其對公司、員工及投資人相關權益之影響,期能增進投資人、股東及治理單位,對公司激勵方案之瞭解。 本研究並引用一家由美國遷址回台灣重新設立之公司為例,說明一家資金『燒盡』的公司,股東面臨就此解散公司或是繼續投入資金之抉擇時,所考量之因素,及該個案公司可供參考之議題如下: 1. 獨立董事Vs.孤立董事 所謂公司治理,單單增加獨立董事之席次,並無助益。而需有強有力之股東擔任獨立董事,全力扮演在野黨,時時拋出挑戰性議題,刺激經營團隊,並敏銳的監督經營團隊之應對策略與達成狀況,始具實質效益。 2. 本國經營Vs. 跨國經營 不論是外商來台投資,或是台商赴大陸發展,如果其在本國之經營已具成功經驗,是為了降低成本以及擴展業務據點,而至海外設廠或設置通路據點,其成功之可能性較高。反之,如果是在台灣經營不善,債留台灣而舉家遷往大陸,那似乎是斷了自己的根,而亟求枝葉能夠茂盛,是同樣的道理。 3. 業務透明Vs.財務監督 新設立之公司,董事會或主要股東往往將焦點放在產品研發進度,而忽略財務監控。個案公司之主要股東並未介入財務管控,未能判斷團隊所提供之研發進度報告,是否與其成本、費用支出情形相符合,據以判斷研發進度之合理性。 4. 股東權益Vs.員工激勵 在我國,不論其出資財產為現金、技術、債權、或其他財產,一般公司均只發行普通股,發給員工之獎勵股票,其權利義務與現金出資股東所享有者相同。這種情形在公司能獲有盈餘時,尚合乎邏輯;若公司營運不善而致解散清算時,未出資金、領有薪水、工作不力而致公司無法繼續營業之員工,反而能按持股比例與股東共同分配剩餘財產,豈有道理。似應思考發放特別股做為員工獎勵股權,並限制部分股東權益;待達成營運績效時,再行轉換為普通股。 另就目前我國法令規範之員工股權激勵措施,本研究亦有積極之建議,以期延長各激勵方案之有效期限,避免過度稀釋股東權益。茲說明如下: 1. 以專門技術作價出資時,主管機關先核定最高出資金額,俟技術人到位後,再行審核技術人資格,以利公司實際作業。 2. 以專門技術作價出資所取得之股份,應發行特別股,限制其對公司剩餘財產之分配權利。如技術未能深植於公司,並得就該等特別股單獨辦理減資彌補公司虧損,以維護現金出資股東權益。 3. 員工紅利得分年發放給員工或是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以達鼓勵並安定員工之本意。 4. 獨立董事及監察人給付董事及監察人報酬,執行業務之董事給付酬勞,讓執行業務董事之利益與股東之利益掛勾,以進一步解決公司之代理問題。 5. 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員工庫藏股得授予或轉讓予執行業務之董事,提供長期誘因制度,以期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增進股東權益。 6. 我國主管機關可考慮放寬規定,令公司可於章程中訂定,對於公司已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且取得認股權利之員工,因行使認股權利而發生新股之發行超過授權股份之情形時,得由董事會決議提高資本總額以辦理發行新股供員工行使認股權利之用,增加公司作業彈性。 總之,員工股權激勵方案之執行,係以提升公司營運績效為目的,並以增進全體股東權益為依歸。
19

員工分紅配股與認股選擇權之會計及租稅問題研究

黃心怡, Hung, Hsin-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員工分紅配股制度在我國已行之有年,然而我國目前的會計處理係將其按面額列為盈餘之分配,引發財務報表可能無法有效反映公司經營成本之議。而財政部於八十九年六月提出員工分紅配股按實價課稅的構想,亦引起各界廣泛的討論。另一方面,證券交易法於八十九年六月修訂後,引進了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其相關的會計與租稅問題亦是一項值得探討的議題。因此本研究即針對「員工分紅配股」與「員工認股選擇權」之會計及課稅問題加以探討,期能提出意見供有關單位參考。經由文獻探討、模擬試算及問卷調查的結果,本研究之主要結論如下: 1.員工分紅配股之會計處理,應按股票市價列為薪資費用,而市價則以股東會決議日市價(除權後)來衡量。根據本研究模擬試算的結果顯示,如果將員工分紅配股按市價列為薪資費用,會對九成左右的樣本公司損益產生重大的影響(以稅前淨利的5﹪為基準)。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會計師與學者較贊成按市價列為薪資費用,而上市上櫃公司則較贊成按面額列為盈餘分配。關於員工分紅配股之市價衡量方式,在贊成按市價衡量的受訪者中,以贊成按股票發放日收盤價來計算之比例為最高。本研究建議,在過渡階段,宜先要求公司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若員工股票紅利按市價認列為薪資費用之擬制性淨利及擬制性每股盈餘。 2.員工認股選擇權之會計處理,初期宜參考美國SFAS No.123之規定,鼓勵企業採用公平價值法衡量酬勞成本,但亦允許企業採用隱含價值法計算;惟若企業採用隱含價值法,則須揭露採用公平價值法下之擬制性淨利及擬制性每股盈餘。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有八成的受訪者贊同上述的處理方式。此外,受訪者亦相當贊成對員工認股選擇權的評價模式及參數估計方法加以限制,以及贊成公司應在財務報表上對員工認股選擇權作詳細的資訊揭露,以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自行估計相關之酬勞成本。 3.員工分紅配股之實價課稅議題,應以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為根本解決之道。而實價的認定,原則上應採股票發放日收盤價。惟考量我國目前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的情況,以及股票市價具波動性,本研究建議按股票發放日收盤價的一定比率(如70﹪~90﹪)計算員工薪資所得,或以「股東會決議日收盤價(除權後)」、「除權日收盤價」及「股票發放日收盤價」三日市價較低者列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會計師及學者較贊成員工分紅配股按實價課稅,而上市上櫃公司則較贊成按面額課稅。關於市價的計算方式,贊成實價課稅的受訪者較贊成按「股票發放日市價」與「除權日市價」來計算。另外,大部分的受訪者贊成公司得將員工股票紅利列報為薪資費用。 4.員工認股選擇權之租稅課徵,應以員工行使日股票市價超過認購價格的部分,計入員工的薪資所得課稅;此外,公司亦得將員工因認股權而申報薪資所得的金額,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為薪資費用。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受訪者較贊成按行使日的差價課稅,而其中以會計師的贊成比例為最高。另外,會計師及學者亦較贊成公司得相對列報為薪資費用。
20

員工分紅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陳建忠, Chen, Chien-Ch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內將企業的員工分紅列為盈餘分配項目,在以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法做為企業評價的模式時,若未將員工的現金分紅自本期的現金流入中扣除,將使股東角度的自由現金流量虛增,從而高估其股價。另一方面,員工的股票分紅使股東的股權逐期稀釋,若不考慮此種稀釋情形,而將未來各期現金流量的折現值全數分配於現有股東,同樣會造成股價高估。 本研究探討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法應如何調整員工分紅因素,並針對選擇後的國內377家上市公司,以民國86年底的角度分別評估其考慮員工分紅與不考慮員工分紅的每股價值,同時以民國86年底實際股價分別檢測各理論股價的評價效度。 研究結果發現: 1.稀釋比率低者(股權稀釋較嚴重)其評價傾向高估。 2.高股票紅利者多為高ROIC之公司,以致股權稀釋較嚴重者有伴隨高持股報酬率的現象。 3.股權稀釋比率高低、成長型或價值型、股價高低以及產業別均會使評價效度有差異。 4.P/B高低,其評價效度則無顯著差異。 5.現金分紅率在1%至2%間之公司比2%以上之公司分配較高的員工股票紅利,股東持股報酬率也最佳;而現金分紅率1%以下大於0%以上之公司,其股東持股報酬率則最低。

Page generated in 0.0208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