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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越南政策(一九五四—一九六三年)之研究

徐正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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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代書法美學建構之研究

簡月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西方「美學」由美學家引入中國之後,逐漸與書法藝術結合,形成「書法美學」。 自書法美學的橫向而言,因中國古典美學體系遠不如西方美學的結構嚴謹,促使中國美學開始尋找自己的言說方式以及定位。在二十世紀以降的全球化語境之下,運用西方美學理論,即「他者(other)」的新方法與新觀念,以建立國際性的論述話語乃勢在必行。 然而,書法為中國特有的藝術,西方並無與之相對應的藝術門類,因此,王國維從西方美學省視書法時,將書法列為「低等的美術」。稍後有蔡元培、梁啟超等美學家,從美育的角度提振書法,這些美學家們的不同見解,則為書法美學提供形成學科的可能。八○年代之後,書法美學熱興起、書法美學專著陸續出現,至今出版二十餘部,書法美學已逐漸形成一門專業學科,且至今仍在建構當中,或由中國文化之精神出發,或以西方美學為詮釋之視角,其內容論述差異甚大。本文即探討至今為止書法美學建構之成果,分析書法與美學結合之後的得與失,並作為日後建立此學科之參考。 本文第一章為緒論,說明研究動機、研究進路、研究方法。第二章古代中國書法審美觀之流變,結合各時代審美精神與文化環境、哲學思潮等環節之關係,以作為建構現代理論之基礎。第三章近代「中國書法美學」之初構,探討初期的美學家們對於書法藝術的關注角度及其貢獻,從嶄新的美學視角為書法藝術提供學科化的契機。第四章現代書法美學專著之研究,集中於探討大陸書法美學熱潮之後所出版的書法美學專著,其論述內容雖不盡相同,然而對於書法本質、審美、作品、書家等面向的討論,已逐漸深化書法美學的學科性。第五章「書法」結合「美學」的突破與質疑,以前四章為基礎,歸結目前所見書法美學之正面貢獻與負面誤讀,其中馬克思主義美學的特質,顯然不盡適用於台灣,於是,相對於大陸書法美學熱潮所呈現的成果,台灣的研究成果相對顯得薄弱,如何建構出一套屬於台灣的書法美學體系更是當務之急,因此在結論中,對於「中國書法美學」提出未來之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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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化的福利效果與成本之探討

林靜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要承續Lamdany與Dorlhiac (1987)的模型架構,以效用極大化的模型,探討美元化對個人福利的影響。然而為了能以此模型繼續探討美元化的成本,本文將政府以發行債券來融通政府赤字的預算限制式加入該模型中。在此美元化的定義為一國放棄本國貨幣而採用美元作為法定貨幣。在本文的模型中,美元化具有以下兩種效果:1.流動性水準的下降,2.通貨膨脹率的下降或消失。在短期,由於消費與實質餘額的下降,美元化對個人的福利效果是負的。在長期下,由於通貨膨脹率下降,在新的恆定狀態,消費水準不變而流動性增加,個人的效用因此上升。若美元化的同時亦帶來了資本帳的開放,則最後對效用的影響必須視美元化後所造成的實質餘額增加是否超過資本開放後的外國借貸水準而定。本文的第三章則以上述之基本模型討論美元化的主要成本。鑄幣稅的損失可以透過兩國的協商,減輕本國損失,使得兩國的福利皆能上升。而以貨幣政策融通政府支出的增加,對代表性個人的效用影響比採取增加課稅還大,但是美元化後貨幣政策消失將使得政府失去一項融通的工具。最後,最終借貸者的功能消失則可以鑄幣稅分享的協商和與國際銀行聯繫來替代此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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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華出售F-16戰機:中美關係之個案研究 / U.S. Sells F-16 to the R.O.C. : A Case Study of Sino-United States Relationship

張可佳, Chang, Ko-Chi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日,美國總統布希於德州瓦司堡通用公司正式宣布,美國將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出售一百五十架F-16型戰鬥機,總值約為四十億美元,若將相關之零組件及訓練費用一併計入,其價格將高達六十億美元。本項軍售案從政治方面而言,可說是自一九八二年以來,美國與中共簽署「八一七公報」後,美國首度大幅度提高對台軍售的質與量,是美國-台灣-中共間三角關係的一個重大轉折。 回溯一九七八年美國宣佈與我斷交後,我國即未再由美方獲致我國所要求之更先進戰機。雖然其間我國亦曾自力研發戰機與其他裝備,但終究是距理想仍遠,助益不大。以我國目前空軍所擁有之戰機而言,泰半均已老舊不堪,甚至到了除役年限,惟限於武器取得不易,仍舊持續使用,以致失事頻傳。就長期而言,亦對我國空防造成致命傷。 不過,前曾提及這筆軍售案,對於美國-台灣-中共間三角關係所可能產生之微妙變化,便自然形成令人關切之點。首先由台灣方面而言,因為該項軍購案是中華民國政府十多年來一直努力爭取的目標,台灣一方面希望積極提升本身的國防戰備力量,引進先進戰鬥機種以替換日漸老舊的F-5E和F-104戰機,以確保空防無虞;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多年來也一直努力希望突破中美關係受限於「八一七公報」的無形約束,而布希此次調整美國既定的對華軍售政策,自然受到台北方面的歡迎,也正由於台灣方面獲得了有形的實質利益和無形的政治利益,因此國內各界對於此事皆給予高度地正面評價。其次,從中共的角度來看待此事,此一軍售案,自是對「中」、美雙方關係投入一破壞性之變數,雖然美方為此還派遣其亞太助理國務卿克拉克(William Clark)赴北京為其政策提出辯護,最後卻無功而返,可見中共對此事之不滿與憤怒。 至於美國方面,一般咸認為布希此次調整美國既定的對華軍售政策,主要是基於其國內的政治壓力和經濟層面的考慮。就當時之情勢而言,布希總統在波灣戰爭後,其在國內的聲望就一路下滑,面對著總統大選,其聲勢始終大幅落後其競選對手柯林頓,此種頹勢若無法在短期內扭轉,其是否能再度入主白宮則尚屬未定之天。至於在經濟層面而言,布希長於外交、拙於內政,已是眾人皆知。美國經濟的衰退、內政缺乏明顯建樹,美國國內經濟陷於持續衰退及失業率的不斷攀升恐慌中。這連串地困頓,迫使布希不得不決定售予中華民國一百五十架F-16戰機,並親自在德州通用公司宣布此一訊息,希藉此謀求其最大的個人政治利益。 不過除卻前述原因外,尚應有其他層面的因素及考量,其中包括台海均勢及國際戰略的考慮在內。首先,就國際戰略的考慮而言,際此後冷戰時期的開始,代之而起的將是南北國家間的競爭,意識形態的重要性日趨降低,未來經濟的成長及現代化將成為各國發展的重心。面對此一趨勢則中共對美國的戰略價值必將較冷戰時期為低,在略去了聯中共以制蘇聯的考量後,以及美國基於本身現實層面的需要(如布希為其個人政治前途之打算),華府才會勇於調整其向來不出售精密武器予台灣的既定政策。其次,台海均勢亦為其另一因素,由於前蘇聯解體,各加盟共和國紛紛獨立之後,整個獨立國協及東歐的政、經情勢一片混亂,相關各國皆開始自謀生路。為了解除其民生工業的衰退與經濟的蕭條窘境,出售軍武就成為換取外匯及改善經濟的捷徑,再加上近年中共當局在軍事現代化地不斷提升,在由俄羅斯獲得Su-27型戰機後,又積極爭取購置航空母艦,朝遠洋海軍之發展邁進,這些改變自然對台海地區的軍事均勢構成威脅。為提升台灣的自衛能力,平衡來自中共的威脅,所以美國決定依照台灣關係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地促成本次的軍售案。 當然中共在面對此事的發展,自是以憤怒與反對來表達其一貫之立場,中共向來認為「台灣關係法」只是美國的國內法,而中共與美方的三個聯合公報才是規範「中」、美關係的基本原則,北京堅持按照國際慣例,任何一個國家是不能以其國內法律來對抗其自身所承擔之國防義務。不過,嫻熟兩岸關係者應不難瞭解,美國對台出售F-16型戰機一事並不能扭轉整體間台海均勢,充其量僅在平衡中共軍事現代化對台灣所帶來的心理衝擊,特別是F-16A/B型並不具攻擊性,更不會對中共構成實質威脅。中共真正對此項軍售案所在意的是其可能帶來的示範效果及政治意義。就示範性效果而言,中共擔心此例一開,美國已敢不顧中共反應與「八一七公報」的有形限制,造成其他國家起而效尤,也開始對台軍售,無異使中共在過去多年壓縮台灣國防發展之努力付諸流水。至於其政治層面所擔心者,乃此次軍售是美國與台灣關係由量變到質變的一重大轉折或突破,若再不作出激烈反應,則美、台關係可能尚有進一步的提升與發展之可能。 鑑於前述各項原因之大體分析,本論文將以美國武器輸出制度與外交政策為首,就美國整體外交政策中有關軍援與軍售政策作一分析歸納,其間輔以美國武器銷售管道及其相關法規之介紹,藉以瞭解其武器銷售程序,乃至行政與立法部門間之互動下,對軍武銷售可能產生之影響;其次由歷年美華軍售之探討,追溯過去美華軍事關係之起源,及歷任政府之對華軍售政策演變,使得現今之美華軍事關係能有一更清楚之輪廓浮現與釐清;並試圖將布希政府之對華政策中,尤其是對華之軍售政策予以探討,祈能進一步地分析,何以布希政府任內會作出突破於以往對華軍售既定政策的重大改變,即本次軍售是否會成為一種慣例,或至少創下一先例,或者只是一次特殊的個案,類此問題皆為本文須進一步加以研析與瞭解之目的。 目 錄 第一章 緒 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3 第二章 美國武器銷售政策.......................................8 第一節 美國外交政策中之軍援與軍售政策.......................8 第二節 美國軍售層面的經濟、政治與軍事利益..................10 第三節 美國卡特政府之後的武器銷售政........................17 第四節 美國對中共與台灣的軍售政策..........................33 第三章 美國武器輸出制度......................................46 第一節 美國武器銷售管道及其相關法規........................46 第二節 美國武器銷售之程序..................................53 第三節 美國武器銷售之行政考量..............................68 第四節 國會之監督..........................................79 第四章 布希政府前對華軍售政策之探討..........................83 第一節 二次大戰後之中美軍事關係............................83 第二節 中美軍事關係之轉變及軍售問題之探討..................88 第三節 卡特政府對華軍售政策................................98 第四節 雷根政府對華軍售政策...............................111 第五章 布希政府之對華政策...................................132 第一節 中(共)美間的三個聯合公報.........................132 第二節 美台間的台灣關係法.................................139 第三節 對華政策的延續與變遷...............................149 第四節 布希政府對華軍售實況...............................159 第六章 布希政府售台F-16戰機之決策探討.......................172 第一節 我國申購F-16戰機之始末.............................173 第二節 台海制空權更易之危機...............................187 第三節 布希政府同意售我F-16之決策過程.....................200 第四節 由F-16軍售案評估美台軍事關係.......................215 第七章 結 論.............................................239 附 錄.....................................................252 參考書目.....................................................318 圖表目錄 圖 圖5.1 美國於「八一七公報」簽訂前後對華軍售金額的變化圖 (1977-1992會計年度)......................167 圖5.2 由冷戰時期至後冷戰時期美國對台軍售金額的變化圖........171 圖6.1 四型戰鬥機作戰半徑涵蓋區比較圖(F-5E、F-5G、 16/J79、F-16A)......................................179 表 表5.1 中華民國與美國雙方關係基本統計表 (1979;1989;1992).....................................142 表5.2 1970至1990年間美國同意我國以執照許可生產之主要武 器系統表.............................................147 表5.3 美國對中共政府間軍售項目表............................162 表5.4 美國對中共的民間商業軍售項目表........................162 表5.5 美國對我國移轉、租借、授權生產之主要武器系統表(1979- 1992).......................................................166 表5.6 美國對華軍售金額表(1972-1993會計年度)...............168 表6.1 F-16/J79與F-5G性能比較表..............................178 表6.2 四型戰鬥機空對地能力比較表(F-5E、F-5G、 F16/J79、F-16A).....................................180 表6.3 「中國威脅論」相關資料一覽表..........................205 表6.4 兩岸空軍軍力對照表....................................219 表6.5 中共戰機武裝配備表....................................224 表6.6 中華民國空軍戰機武裝配備表............................224 表6.7 通用動力公司(General Dynamics)生產F-16戰隼式(Fighting Falcon)戰機對購買國折讓情形表........................235 附錄目次 附 錄I The United States Code, 1988 Edition, Containing the General and Permanent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Force on January 3, 1989.........................................................252 附 錄II Joint Communique Issued at Shanghai, 1972....................302 附 錄III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January 1, 1979....................................306 附 錄IV Taiwan Relations Act Public Law 96-8, April 10, 1979, 96th Congress-An Act.............................................307 附 錄V U.S.-China Joint Communique, August 17, 198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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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龍八部》美學研究

吳明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金庸小說雖然屬於通俗文類,但在審美價值上,它卻迥異一般的通俗小說,而能近於高雅文學的藝術高度。所以我們可以說金庸小說是通俗小說的「變體」,它用通俗的題材,通俗的文類範疇,而以創新、融合另種類型小說——歷史小說——的手法,嚴肅的創作態度與宏觀的思想來寫作,所以取得較高的成績。在主題思想上,《天龍八部》表現了「慈悲與自由」的精神主旨。不管是情節、人物或在象徵意義上,非如一般論者所言這是一部只單純彰顯佛教思想的小說,而是在整體上,將三家思想恰當地表現出來。所以三位主人公心中充滿「慈悲」之念,他們以「仁義」(廣義,非儒家式的)對待他人與人世;與他們相反,慕容博、慕容復、鳩摩智…等人都是「不慈悲」的,書中正是以「不慈悲」來強烈對比「慈悲」之可貴。但三位主人公卻因有拘執在心,或外力橫加,而無法達到「自由」的境界;同樣的,書中許多人物也是不自由的,連講究「逍遙」之逍遙派,也不得自由,這所以襯托自由之可貴與難得。「慈悲與自由」是此書之精神主旨,回到陳世驤教授所言,「冤孽與超渡」,它的對應面也即是「慈悲與自由」。 《天龍八部》由於結構龐大,整體結構分為三線敘述,又因小說世界的傳奇性與離奇性,及其對人情人世的揭發與諷刺,使得小說顯得結構鬆散。但因為金庸敘述以「人」為焦點,由人之活動帶出情節,這樣就使得他的敘事非僅是線性的敘事結構,而是又擷取了中國傳統小說散點敘事——以書中人物活動、性格及作者的意向為主的敘事結構方式——的優點,而造成一種藝術上遮掩的效果,使得文本雖結構鬆散,但又不會令讀者覺得凌亂與突兀、不可理解,反倒被情節之傳奇與離奇性所吸引,而易忽略其結構鬆散、無因果性,進而感到敘事之自然流暢。這是線性與散點敘事結構並用的優點。在敘述視角上,小說不斷變換視角,使得敘述生動而不單調。在空間的描寫上,因為小說敘述基本上以寫人為主,所以空間的描寫屬於次要之地位,但無可諱言這是《天龍八部》一個弱點與瑕疵之處。 細部分析小說的巨大敘事魅力,語言的使用是吸引人的重要因素,小說敘述者的語言,是一種典雅近文言之白話文,它的典雅風格讓人有一股優美的流暢感。而人物語言可以表現人物的性格及其動作形象,口語的使用,又令人有親切的感受。小說中成語的大量使用,使得小說語言文字含量大、表現力強、富中國文化韻味,這是其獨特之優點。而各種藝術技巧使得敘述精彩多變,這是吸引讀者閱讀的重要因素。 《天龍八部》小說人物眾多,男子多於女子,這是因為江湖世界畢竟是屬於男子縱橫的領域,女子多半圍繞男子,是「情癡」的角色。但事實上,在《天龍八部》中誰人不癡?這許多人物,性格雖然各異,但其卻有其共通點——癡。愛戀事物,沈迷不返,每一個人物各有他所癡之人事物,因為「癡」,所以才能敷演出一個苦痛掙扎的世界。「書中人物情節,可謂無人不冤,有情皆孽,要寫到盡致非把常人常情都寫得離奇不可」,正因為要將常人常情都寫得離奇,所以書中大多人物的塑造都具有較突出的某面性格特徵,他們是「尖形人物」,是「帶有類型性特徵的典型人物」,作者從人物複雜的性格中著意描寫人物最突出的特徵,使其「超常而強烈」,因此他們讓我們印象深刻,強烈吸引我們的情感與眼光,這是金庸塑造人物較成功之處。 作者化用各種文化元素在文本之中,使得文學性與文化性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並使武藝文藝化、醫道文藝化…等等,這些都豐富了文本的內容。而小說內容使讀者產生優美感、崇高感、喜劇感、悲劇感等獨特情態,因此小說世界不是完好的孤立存在,而是讀者漫步其中時,觸目所及產生的情感反應充實了這個小說世界。在這個意義上,是讀者的情感賦予小說世界以各種感人的力量。所以文本與讀者是雙向的交流溝通,情感與美感的產生,在文本與讀者接觸交流的每一刻,都源源不斷給予雙方融會與激盪。 《天龍八部》雖作為一部通俗作品,但與一般純文學文本相較毫不遜色。筆者所做美學上的探究,就是要分析出文本中「藝術的感染力」。這多元審美藝術感染力的結合,即是小說的價值所在。但藝術的感染力,卻不是低俗的感染力,而是能真正引發人內心深層的情感及對人性、人生、生命、生存景況的省思與感動,才可以說達到的真正文學藝術上的美學價值要求。《天龍八部》的價值也在此彰顯出來,它確實達到文學較高的藝術高度;同時也可以預期金庸小說在未來文學史上必佔有一席之地,並發揮重要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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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策與中美洲情勢

柯玉枝, KE, YU-ZH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一八二三年門羅宣言發表後,美國與中美洲各國的關係便邁入一個新紀元。然或正 若西諺:「親近易生輕藐」,對於這塊鄰近的土地,除非有動亂,美國常未給予對等 的互動關係。雖然在口頭上強調該區在戰略、安全、經貿及運輸等層面的重要性,但 實質上的積極作為卻不多見。 時序邁入一九七○年後,一些源於社會僵與分配問題的紛爭,引發中美洲內部的革命 氣焰,熊熊烈火使中美洲陷入極端混亂之情勢,為分析美國角色與中美洲動亂的互動 關係,本文擬以國際政治經濟的觀點來探討二者關係。文分六章: 首章導論,第一節述明研究動機、目的及方法;次則概述中美洲地區地理、人文背景 。 第二章則分析中美洲內部社會、經濟及政治發展面向。 第三章針對美國對中美洲的傳統政策及其與中美洲各國之政經關係加以剖析。 第四章係探討雙方現階段爭執焦點。 第五章則分析美國政策困境之所在,並做個案探討。 末章則為結論。 綜而言之,對於這一個動亂頻傳的焦點,除非有和平產生,否則無論對美國或中美洲 各國而言,均是一個不醒的夢魘。至於和平的促進,則端賴美國與中美洲各國協同戮 力,提高工業化水準,消除社會的種種差異,縮小貧富差距,提昇教育水準,促進民 主化運動,但是任何單方面努力,成功率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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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時期美中台三角關係:2001_2003

陳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九一一事件後,美國在反恐優先的前提之下,對於安全威脅產生了新的指標與定義,這些新的威脅指標與定義亦促使美國與中共、台灣等三方面之間發展出新的互動關係。而這些新的互動關係亦具有三種指標:第一,不合作就是對立;第二,不對抗恐怖主義就是與美國利益衝突;第三,反恐行動與美國充分合作,將持續與各國發展關係。 二、「反恐」成為九一一事件後美國最重要的議題,美國將不斷加強其軍事力量,深化與擴大反恐戰爭,並加強與其理念相近的國家合作,同時布希政府也企圖以美國領導的「反恐聯盟」與「民主聯盟」來對付恐怖主義集團與「邪惡軸心」,以建立「飛彈防禦系統」與「先發制人」的戰略原則來因應「惡棍國家」的挑戰,以取得反恐戰爭的最後勝利。 三、九一一事件為美國與中共之間的關係提供改進的機會,中共調整對美國的策略是以善意合作來培養和美國布希政府的良好關係,同時瞭解美國不太可能會在主要戰略議題上讓步,因此,中共僅將目標定位在積極建構與美國政府正常的工作關係。所以,九一一事件後,美中關係發展在反恐戰爭前提下有顯著的改善,因為美中雙方在區域安全及經貿交流上仍存有許多共同利益;但是雙方的發展在台灣議題、人權及防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等問題上,美中雙方立場仍有歧異之處。但未來反恐戰爭告一段落之後,美中雙方基於國家戰略考量,美中關係的衝突與矛盾又將會重新浮現,美中關係將會呈現出跌宕起伏,各類衝突相互交織的格局。 四、布希總統執政初期,美台關係顯然呈現出比以往「更為親密」的格局;九一一事件後,儘管美台雙方的政治與軍事關係持續進行,但明顯地受制於美中關係的發展而有所限制,美台關係「呈現倒退」的發展趨勢。但未來反恐戰爭告一段落之後,美台關係也將跟隨著美中關係的跌宕起伏呈現出「維持現狀」或「呈現倒退」亦或「更為親密」的不同格局。 五、中共歷來對台工作最高原則,一直是「一個中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政策不變,但有關執行策略的運用卻是變化多端,將隨著國內外環境變遷而時有轉變。中共在「十六大」之前的對台政策,仍是秉持「江八點」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為推展兩岸關係的基調,及強調不放棄使用武力。「十六大」後,中共提出的對台政策,基本上維持「江規胡隨」,仍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發展兩岸關係和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呼籲兩岸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並提出「三個可以談」-可以談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兩岸應擴大交流交往、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六、在美中台三角關係中,台灣介於美國(世界超強)與中共(區域強權)之間,所能發揮影響的空間相對較小。在九一一事件後,美中之間基於反恐戰爭的需要,使得美中關係獲得改善,美中關係已由2001年間的「戰略競爭者」走向2003年間的「建設性合作關係」,只要反恐戰爭沒有宣告結束的一天,而中共的改革開放政策持續不變,雙方為了維持國際環境的和平與穩定,美中關係將會朝向穩定的格局發展,不會受到雙方的歧見而有所改變。台灣處在這個反恐時期裡,要生存、要維護國家的安全,就要設法淡化兩岸緊張的關係,加強與美國維持密切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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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服務視野下探討警察機關的組織與功能-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為例 / A study on the Function and Organization of Taipei City Police Department Wenshan Second Precin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Public Service

楊鎧維, John Cen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探究在民主蓬勃發展與公民意識高漲的現在,警分局組織是否可依據新公共服務理論核心理念再造,提升服務公民的效果以及公民生活的品質? 探討警察四大任務: 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與現有實務執行任務情形,是否可以依據新公共服務理論作調整或聚焦,增進人民福祉? 探討現有警民關係為何,是否可依新公共服務理論調整經營策略,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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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最高法院處理反戰言論訟案之研究

戴煙登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現今世界上的獨立國家,無論是民主的或獨裁的,除了一小部分外,大都擁有一部成文憲法,憲法的內容大同小異,所以一個國家究竟是為民主或為獨裁,不能以有無制定成文憲法這項標準來予評斷,而應以憲法適用的實質表現加以審視認定。所謂憲法適用的實質表現有三種涵義,(一)憲法文字上的規定,(二)當權者執行憲法的精神,(三)憲法文字在因應內外在環境需要,在適用上所顯現的實質意義。任何名之為民主政體者,憲法之制定必在保障民權,規範政權,建立共識的政治運作程序。雖然憲法上的文字條款,一般人皆認為不應輕言更改,但不輕言更改絕非蕭規曹隨的一成不變,任何良法美意都會因時代差距而變質,因此優良的憲政體制皆須推陳出新,以符合人民的需求。本文便是以美國最高法院處理第一、二次世界大戰及越戰之反戰言論訟案為素材,一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有關言論自由規定實施之狀況,以及變遷之歷程。全文計分八章二十二節,十餘萬字,玆簡述其內容如下: 第一章,導論。概述言論自由社會價值,以及為何須予限制之理論;並且解釋研究取向設定之理由。 第二章,歷年來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而抑制言論自由措施略論。旨在介紹美國聯邦政府於戰時、平時管制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直接性或間接性法令。 第三章,最高法院處理言論自由訟案所適用之原則。藉由這章將惡劣傾向原則、明顯而即刻危險原則,優先適用原則及衡平原則等有系統地介紹,並且概述理論上的完美原則。 第四章,兩次大戰中反戰言論訟案處理經緯。詳細敘述兩次大戰中主要反戰言論訟案爭訟之原由,最高法院裁案之立論,以及最後之結果。 第五章,兩次大戰中反戰言論訟案理論評析。推敲最高法院前章各案裁決之主要原則,並予以評論;其次總結一九一七年間諜法與言論自由之理論性與實際性關係。 第六章,越戰中的象徵性言論訟案。說明言論自由因應時代環境產生的新面貌,運用於反戰言論後,所導致的爭論焦點和最後命運。 第七章,特殊身份的第一修正案的權力一反越戰的其它主要訟案。藉由深入探討議員、軍人身份享有言論自由限度之架構,將反越之其它訟案一氣呵成,並且順便烏瞰特殊身份言論自由爭訟之正反意見。 第八章,結論。扼要地說明本文研究心得。 由於筆者中途更換論文題目與指導教授,因此本文從擬訂題目、閱覽資料至撰寫文稿,僅為時七月餘,其中部分主要資料今年二月初方由美寄台,如今幸得完成,全賴荊知仁老師悉心地導與啟迪,並且不辭辛勞地於百忙中,逐句批閱,此份厚愛之情,令筆者永銘五內。此外,亦十分感謝胡述兆先生遠由美國為一位不相識的晚生收集資料;張治安老師的明智開導與頻頻關照之情;張福建學長的鼓勵;王蕙娟同學的協助;以及許玉玲學妹在準備研究所期間仍撥冗幫忙整理資料;研商艱澀之英文詞句。最後,僅以此文獻給我敬愛的父母和可愛的弟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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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非營利事業會計之研究

丁惠敏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動機及目的: 近年來,若干先進國家之經濟結構,已逐漸由工業經濟走向服務經濟之途,非營利事業之與日俱增,使得社會資源之投入非營利事業者亦日益增加。觀諸我國,亦非屬例如;以六十七年四月十七日報載為例:台灣省政府為加強照顧低收入民眾,決定自七月一日起,每年將以三億三千萬無之社會福利基金、專案辦理低收入者訓練、創業、助學、偽病藶療等補助。此社會福利基金每年之經費,較諸大貿易商申請之最低資本額二億元猶高出許多;足可印證非營利事業於當代經濟社會中之重要性。 但堪稱遺憾者為:非營利事業會計之發展,並未因非營利事業之漸受重視而獲得平衡之地位,蓋會計之健全發展、實優良管理及績效評估賴以達成之前趨;有鑑於此,遂萌生從事本研究之計劃。 二、研究範圍及限制: 非營利事業會計之範圍極廣,按照較一般性之分類計有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等等,而本研究係以一般性之會計基本原則及報告實務為前提,故僅限於財務會計之範圍內。此外,各政府機關及其所經營之機構,皆採用其完善之政府會計制度,在本研究中則無贅述,此亦為本研究範圍之另一限制。 由於非營利事業會計尚處於發展階段,有關此項論述之資料非屬週全。再者,國內注意此項發展之人士不多,故而可供應用之資料更見缺乏。本論文所引用者,多仰賴在美深造之親朋好友代為蒐集。由於時間及金錢之限制,致使本研究之取材多有所囿,誠為憾事。 三、研究方法 本論文僅限於次級資料(secondary Research)之研究,由於環境之限制,無法實施實證調查(Empirical Study),故本研究係以敘述及探索性之方式進行。 四、本文結構 本研究論文共分七章二十二節,內容大要如下: 第一章非營利事業概說,首先將營利事業與非營利事業之區別言明,然後將非營利事業之類別及非營利事業之特質為一簡介。最後並將非營利事業會計之演進背景加以探討。 第二、三、四章之主要內容,則以美國會計師協會所出版之稽核準則為依據,而討論醫院、大專院校、贊助性之健康及福利機構等之會計基本原則及執行實務。並將其基金會計之分類列出。 第五章之內容,則先將醫院、大專院校、贊助性健康及福利機構之各稽核準則作一比較,然後討論以現行稽核準則為參考藍本,而延伸引用於其他之非營利事業。 第六章為美國非營利事業會計發展之新方向,除了介紹其發展新方向外,並以其他非營利事業會計之會計原則及報告實務之檢討草案為準,而討論其會計原則發展的動向。最後,並將稽核準則與檢討草案之各種會計處理作一比較。 第七章結論,將非營利事業會計未來發方向作一簡短分析,並將其現行實務加以評估,最後對未來進行更深入研究時,而提出若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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