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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CEPA的影響分析 / The Impact Analysis of China-Hong Kong CEPA

王德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九七香港回歸之後,中共積極要將香港作為「一國兩制」的具體實踐,主觀上期望達到「垂範臺灣」的目的,在中共而言「兩制」可在主導之下做最大程度的放寬或優惠,但「一國」絲毫不會讓步,這也是臺灣內部對中共任何舉措,都有疑慮的主因。而中共既然希望香港實行的「一國兩制」能形成對臺工作的模式,因此,必須確保香港回歸後的政經穩定,尤其是經濟上的持續繁榮,故在香港面臨一連串的經濟不景氣,在2003年6月間與香港進行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磋商過程,給予香港更優於WTO規範之下的優惠措施,2004年1月正式實施後,基本上對香港的經濟發展確有實際成效。 由於兩岸之間無論就地理位置、政治關係、歷史背景等,均不同於中共與香港之關係,而兩岸民間往來與經貿交流的互動頻繁,逐漸降低政治上的緊張、對立,臺灣在經貿上對大陸依存度的升高,大陸已成為臺灣經濟前景能否持續成長必須考量的主要市場,建立制度化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應可活絡臺灣經濟發展。臺灣在2002年1月加入WTO後,原本認為可以開展國際經貿空間,可是WTO多邊談判延宕,導致區域主義的興起,各國紛紛投入區域經濟整合,相互簽訂相關的區域FTA(自由貿易協定),尤其中共與東協形成的「東協加一」,將與2010年1月正式上路,未來日本、韓國再加入而成為「東協加三」,臺灣均因中國的因素被排除在外,導致經濟上可能出現邊緣化或孤立化的危機。因此,兩岸建立制度性的經濟合作機制,先與中共簽訂對臺灣有利的優惠協定,進而走向國際,當是可行的思考方向。 既然臺灣內部反對比照中港CEPA模式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所以名稱從CECA改為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政府的考量,任何只要達到兩岸經貿正常化,擴大兩岸市場接軌,對臺灣經濟必然是一種「機會」,倘若涉及到政治上的主權爭議或國家認同的疑慮,則對臺灣就是一種「威脅」,此就SWOT策略分析,在CEPA具「中國特色」的「一國兩制」經濟合作模式,會陷入「以大吃小」、「貶抑臺灣主權」、「將臺灣地方化、香港化」的危機,而ECFA對臺灣的總體經濟、產業發展將「利大於弊」,是「機會最大化、威脅極小化」的最佳選項。惟在ECFA洽簽過程,亦必須考量其中的變數以及談判的策略,針對基層農工民眾及弱勢產業的疑慮,針對性的加強宣導,爭取內部最大共識,並完成風險評估,結合臺灣民主特性,做好談判準備,方能爭取對臺灣經濟發展最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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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會談之研究--以「辜汪會談」為例

林文志, Lin, Wen-Ch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四十年多來,海峽兩岸「分裂分治」,並沒有兩個獨立自主之「政治實體」分別並存的客觀事實,是決不容否認的。其成因不只是歷史發展使然,同時也存在著深層的意識型態結構的問題。自前千中共以反對李登輝總統訪美為由,片面中斷第二次辜汪會談,並於去年總統大選期間連續進行飛彈演習以來,兩岸關係的緊張對立近來雖略有緩和,但兩岸之間的協商會談機制,卻因中共一再以所謂的台灣必須回歸到「一個中國」原則下,而延宕至今。面對兩岸談判的停滯不前,台灣方面基於許多事務性問題仍待共同解決而屢次主動邀約,李登輝總統更在就職演說中明確宣示願意赴中國大陸從事和平之旅,但中共卻反而擺高姿態,置之不理,意圖製造台灣民間的焦躁感,從而迫使台灣政府儘速與中共進行談判,如此一來中共便可以坐收漁利,玩弄台灣於股掌間;而台灣一旦陷入為談判的處境,則將受制於人,任由宰割。本文在多次的會談中選定「辜汪會談」此一最具代表性的兩岸會談為例,而事實上,「辜汪會談」舉行的目的就在於將歷次會談中由於層次級過低、授權不足、或爭議性大的兩岸議題,做一次彙整的磋商,故本文將以此為研究範圍,旁及其他相關之碰究重點:1.而岸關係之演進:軍事對抗時期、冷戰對峙時期、兩岸交流時期。2.鄧小平以來之對台政策:告台灣同胞書、葉九條、鄧六點、錢七條,以及對中共「一國兩制」之剖析。現階段台北之大陸政策:國家統一綱領之制定印意義、 李六點、李登輝總統就職演說中關於兩岸關係之政策、民進黨對大陸政策之意見等。4.兩岸會談經緯:兩岸會談之發軔、辜汪會談之緣起、經過、評估等。以及對二次辜汪會談之展望。影響兩岸會談之因素、中共軍事演習、經貿因素、以及美臺、中之三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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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與兩岸僵局:台灣民意與政黨政策分析

黃錫璋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兩岸關係無法有效的開展與台灣各主要政黨的大陸政策的停滯,可以說是與大陸堅持「一個中國」、「一國兩制」有關。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從民意的角度就台灣民眾希望的政治關係如何定位加以解析,而有別於其他研究是從兩岸政治精英的角度去探討兩岸問題;換言之,是一種由下而上的研究,而非傳統的由上而下的探討。 本研究從民意長期資料中擷取「統獨態度」、「族群認同」、「一國兩制支持度」等三項資料,分析台灣民眾究竟希望兩岸關係如何定位,是「邦聯制」、「聯邦制」、「中程協議」或「歐盟模式」。從民意分析的結果,本研究認為民眾最希望的是先採行「邦聯制」,而在兩岸差距拉近以後,再思考如何進行整合工作,惟必須在不影響台灣2300萬民眾利益下才能接受,否則寧可「維持現狀」達到實質獨立或宣布台灣獨立。 另外,本研究利用系統論來解析民進黨政府在陳水扁總統第一任期及第二任期大陸政策的修正原因,並預測在第二任期中,大陸政策將逐漸往中間移動,亦即最多只維持實質獨立,而不再堅持「一邊一國」的論述,同樣的,泛藍陣營將會因為民意趨勢而與泛綠陣營的大陸政策趨同。 關鍵詞:一個中國、一國兩制、民意調查、統獨態度、族群認同、邦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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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政治容忍之研究

鄧忠俊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治容忍乃是民眾願意給予與自己立場不同的團體或是意見,發表其言論與意見的自由與權利,對於民主社會有一定的意義,而在國內對於政治容忍的相關研究尚不普遍,且距今已多年,在台灣政治環境劇烈變遷之下,民眾政治容忍的全貌如何?筆者藉由檢視TEDS2003與TEDS2004LB資料,觀察台灣民眾政治容忍的變化,同時也探討影響台灣民眾政治容忍的因素,對於「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的人」與「主張接受一國兩制的人」是否同意其具有集會遊行、在學校教書與競選公職等公民權利的測量。研究發現民眾對於競選公職的權利較為容忍,對於集會遊行的權利較不容忍,筆者認為乃由於集會遊行會帶來政治混亂、交通阻塞,因此相對於競選公職權利,對於民眾自身的感受較深,另外透過兩個年度資料分析也發現民眾的政治容忍的確有愈來愈提升的趨勢。 在影響政治容忍因素的模型檢證中,發現教育程度、民主價值與威脅的認知具有一致性的影響,具有大專以上或高中職教育程度、民主價值愈高、認為該主張沒有威脅的民眾,其政治容忍也愈高。另外,研究發現傾向支持獨立的民眾不僅對於台灣共和國主張較容忍,同時對於一國兩制的主張也能有相當的政治容忍。而大陸各省市籍的民眾對於一國兩制的主張反而有較不容忍的情形,筆者認為可能這些民眾心中支持的「統一」與「一國兩制」是有所不同。 而筆者也進一步探討威脅與民主價值、教育程度與民主價值的關係,研究發現即使民眾認為這些主張對於社會是有威脅的,只要民眾的民主價值愈高,政治容忍也是愈高。而教育程度與民主價值的關係,在2003年資料分析中,並未達到顯著差異,而在2004年資料分析中,則顯示在相同民主價值之下,只要民眾的教育程度較高,其政治容忍也會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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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基本法之比較研究 / A Comparision Study on the Basic Law of Hong Kong and Macau

陳德正, Vic C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香港與澳門分別於1997年與1999年回歸中國大陸,其特區政府運作的依據便是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筆者試圖以比較法之觀點對兩法做綜合分析,首先論述兩法具有可比性,其次分別論述港'澳不同之政制與法律架構,再來針對港澳基本法之內容作全面性之分析與比較,最後並在結論中提出個人之淺見與看法. 事實上,港澳均屬於殖民地,但若干歷史與社會條件不盡相同.因此筆者嘗試討論兩地回歸前政制不同之主要差異點:三化問題,政治民主化問題,先易後難與先難後易.及探討其原因為何.另外筆者歸納出港澳基本法的同異之處,並得出兩法大同小異之結論,再分由小異 大同 同中存異 異中求同來分析.最後,筆者並試圖以前述觀點來分析台灣基本法存在之可能性,甚至描繪其大致輪廓與走向,以供當局研擬政策之參考.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四節 資料來源 第二章 基本法與比較法理論第一節 『法學』研究方法概述一、『法學』之定義 二、『法學』之研究方法 第二節 基本法之一般研究方法 一、中共方面 二、港澳台方面 第三節 比較法理論概述 一、比較法理論之概念 二、比較法理論之特徵 三、比較法理論之範圍 第四節 基本法適用比較法理論之法理基礎與意義 一、港、澳基本法可為比較研究之對象 三、港、澳基本法適用比較法理論之意義 第三章 香港回歸前之政制與法律 第一節 香港政制 一、中國早期統治時期 二、英國佔領香港歷程 三、香港早期政制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前 四、香港後期政制改革 第二節 香港政制架構 一、總督 二、行政組織 三、立法局 四、公務員制度 第三節 香港司法體制 一、法院制度 二、法官制度 三、律師制度 第四節 香港法律制度 一、法律體系 二、法律淵源 三、法律內容 第四章 澳門回歸前之政制與法律 第一節 澳門政制沿革 一、中國早期統治與葡人東來時期 二、在澳葡人自治時期(華洋共處時期 三、殖民管治時期 四、葡管中國領土時期 第二節 澳門政制架構 一、總督 二、行政組織 三、立法會 四、公務員制度 第三節 澳門司法體制 一、法院制度 二、法官制度 四、檢察制度 第四節 澳門法律制度….78 一、法律體系 二、法律淵源 三、法律內容 第五章 港、澳基本法之內容比較 第一節 兩法之前身(中英、中葡聯合聲明)比較 一、兩部基本法之前身-『中英(中葡)聯合聲明 二、中英、中葡聯合聲明之異同 第二節 港、澳基本法之結構比較 一、章節排列方面 二、章節名稱方面 三、條文總數方面 四、各章節之條文方面 五、附件方面 第三節 港、澳基本法之條文比較 一、港、澳基本法相同之處 二、序言 三、第一章「總則」 三、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四、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五、第四章 政治體制 六、第五章 經濟 七、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文化與社會事務) 八、第九章 附則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港、澳回歸前政制之比較13 一、兩地歷史沿革不同 二、兩地殖民政策不同 三、主要差異之指標 第二節 港、澳基本法之同異 一、港、澳基本法其『大同』之處 二、港、澳基本法其『小異』之處 三、港、澳基本法之『同中存異』與『異中求同』 第三節 試論『台灣基本法 一、對朱星羽版本『台灣基本法』之評析 二、『台灣基本法』與港、澳基本法之同異 三、『臺灣基本法』:不確定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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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制改革暨政治發展 / Political Reforms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黃文娟, Huang, Wen Ch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前途問題展開談判以來,香港政制改革的速度開始加快。改革沿著《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所計畫的軌道進D義過渡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到底關係到深層結構^國與香港三大行為者利益或價值的分歧和激烈的爭辯,也U行為者如何運用自身的資源、如何在其他行為者行為之前漱狨部A以爭取最有利或最少損失的情況,是研究香港政治者必須加以分析探討的重要課題。禰趕暋D是在於如何建立一個有長遠活力的政治秩序。這個酋w的狀態,而是一個基於公平而受愛戴的政治制度所產生隻菑@九八五年開始在香港推行部分民選議會制度,目的是k局選舉,使未來政制植根於民主基礎上,從而建立一套制m來自北京共產主義的影響;北京方面則因為要在香港計畫A特別為香港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自立法局J普選議席,香港民間政治力量,僅管羽翼未豐,終於可以U個政治團體。現行狀況是中(共)英雙方基本上處於「共治O量可以運作的空間相當有限。然社會已趨於政治化及多元き瘚o揮作用,影響香港未來政治發展的同時,如何形成有活力的政治秩序則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努力。D要是自一九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至一九九五年異繻陘謘A以十餘年間香港政治制度的改革和政治發展作為本文的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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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架構下中共對台政策之研究 / Communist China's Policy towards Taiwan under the Framework of ne Country, Two Systems"

許志嘉, Hsu, Chih-Chi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九八四年中共官方全面宣佈以"一國兩制"作為解決台灣問題的總政策以 來,"一國兩制"成為中共對台政策的統一用語,中共黨,政,軍各級領導人及 宣傳媒體,莫不口徑一致地對海內外宣揚"一國兩制","一國兩制"成為中共 對台政策的代名詞. "一國兩制"既然如此重要,那麼,"一國兩制"究係受何 因素影響形成;其具體內涵為何;在"一國兩制"總政策指導下,中共對台政 治,軍事,經濟,貿易,社會,文化等政策為何;台灣地區對中共政策的反應 ,在中共對台政策制定上的影響程度如何,這些問題都是本論文企圖進行瞭 解和分析的內容.本論文共計六章十九節,約十一萬餘字.首章為導論,旨在 說明本論文的研究動機和目的,以闡述本文寫作之旨趣;並說明本論文的研 究方法及研究途徑,以陳述本文研究之架構;最後,再提出本文利用系統理 論作為全文寫作架構後,本論文的基本架構.第二章為"一國兩制"--新時期 中共對台總政策,首先將中共對台政策分為兩大時期,對"一國兩制"提出前 之中共對台政策作歷史性的回顧;其次並將自國際,國家及個人等三個層次 來分析"一國兩制"的形成背景;最後將說明"一國兩制"的形成過程,理論根 據,具體內涵及其規劃下的統一架構,期望對這個新時期中共對台總政策, 作一個全盤的分析與全面的瞭解.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為本論文的研究 重點,分別由政治軍事,經濟貿易和社會文化等三方面來探究中共對台政 策,由中共各級領導人講話與官方發表的文件來研析中共對台的政策面;其 次再由實踐面來探究中共對台政治宣傳,外交封鎖,軍事恫嚇,經貿利誘,吸 引台資,社會統戰,文化交流等面向的實際作法;最後並提出台灣地區官方 與民間對中共對台政策與作法之反應,藉以論証台灣地區的反應與中共對 台政策之間的互動影響關係.第六章為結論,首先把中共對台政策的原則不 變與策略靈活運用的情勢作一總結分析;然後據此分析來推論在台灣地區 官方可能反應下,中共對台政策的幾種可能演變,以及在雙方彼此政策推行 下兩岸關係的可能發展;最後,作者將對中共及台灣地區官方與民間在面對 兩岸未來發展時的對策和作法,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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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之研究 / A Study of Military 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s between the Cross-Strait Relationship

袁光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冷戰時期的兩岸關係發展,受到美國圍堵政策的戰略利益與美中交往下經濟考量的影響,不同時期的兩岸互動關係相當程度反映出當時國際和區域環境的變化。冷戰之後,亞太區域環境,尤其是亞太安全環境出現結構性的變化,就是美國在亞太區域的單極主導地位。 二、1987年11月2日,政府正式宣布,基於傳統倫理及人道立場的考量,允許臺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為兩岸互動關係開創一個新的里程碑。但兩岸長期封閉隔閡的大閘,卻隨著探親政策的開放,兩岸之間的交流便起了急遽的變化,使得兩岸關係不再限於單獨探親旅遊,而衍生至經貿、體育、法律、政治等等各層面的互動。 三、自中國大陸建政至今,其「統一臺灣」的最終目標,則未曾變更或終止,其中歷經「武力解決」、「和平統一」及「一國兩制」的時期,現今雖海峽兩岸關係重新定位與改善後,中國大陸仍然堅持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尤以1996年的飛彈危機更使得兩岸的敵意加深,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憑添更多的波折。兩岸無法結束敵對狀態,則兩岸根本無法論及建立軍事互信機制。 四、政府當前對「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立場,皆表示時機尚未成熟,但無論從國際環境的趨勢、中國歷史的經驗,與臺灣未來的發展來看,兩岸走向統一的路雖不可期,談判協商曠日費時,在建構和平的過程中,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將是兩岸遲早必須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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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國兩制:初始的檢視研究 /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in Hong Kong: A preliminary assessment

林楷涵, Lin, Kenny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國在香港的一國兩制以高度自治為治理基礎,香港在1997回歸中國後已過了18個年頭,中國政府當初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所給予香港的承諾如:高度自治,資本主義,以及人權自由,然而,這些承諾在今日的香港發展的如何為此論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採取文獻分析法以及次級資料分析,並且運用官方文件和香港大學的民意調查來做為研究基礎。研究結果發現,香港的高度自治尤其是在民主發展的進程,中國政府依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除了新聞自由在近年來備受波及外其他方面的人權自由皆沒有明顯受侵害的趨勢。香港繁榮在回歸之後雖然幾度陷入全球蕭條的影響但在和中國快速經濟整合的背景下,香港的經濟得以維持在一定水準,但貧富差距等問題造成香港政府及社會的隱憂。 / This research is an attempt to conduct a preliminary assessment of one-country two systems in Hong Kong since the handover of sovereignty from British government back to China in 1997, particularly on the aspects of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As promised in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in 1984 that China pledged to be committed to sustain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and way of life, capitalism in Hong Kong and this policy would remain unchanged for 50 years. This research draws heavily on secondary data and documentary analysis to answer the research questions, and the research found out that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way of life, have in some parts been enchroahed upon. On the other hand, the prosperity of Hong Kong has been ensu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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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澳門問題始末(1553-1993) / Sino-Portuguese Disputes on Macau's Status

譚志強, Tam, Chi-Ke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旨在探討澳門主權的歸屬,亦即中國與葡國在有關澳門地位問題上的爭議。中葡關係是中國與西方國家接觸的開端,葡人自一五五三年起,迄今在澳門已住了四百四十年。葡國佔住澳門歷明、清、民國、中共而不斷,認為「久佔之地,必有主權」,乃根據羅馬法上的時效原則,而中國 一直認為澳門乃「天朝地界」,准許葡人佔住乃中國皇帝的恩准。中葡雙方各持己見,學者也一直未能有效釐清。 不過,比對中、葡、意、荷、英、日各方資料後,便可見前人對澳門問題之見解實頗多偏頗之處,其原因乃在忽略中外資料之客觀比對。本論文可以斷言,葡人得以入居澳門,實在中國明朝末年的一種機緣巧合。葡人得以久居澳門,一方面由於中國認為此情況符合本身國家利益,另一方面則由於葡人善於迎合中國皇帝與官員心理。大量歷史事實顯示,葡人長期以來是在中國享有完整的澳門主權前提下,在澳門行使有限度的自治權的。這種類以唐代蕃坊的情況一直維持至一八四○年中英鴉片戰爭爆發。 由於清廷的戰敗與衰微,葡國遂於一八四九年以政變方式,將葡人的有限自治權擴大成排他管理權,將中國官員全部逐出澳門,令中國主權無法在澳門行使。一八八七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確認了葡國可以「永居、管理」澳門。 然而,中國一直沒有放棄過澳門主權。自一九一二年民國成立以來,歷任中國政府都企圖在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一九七九年二月,葡國終於承認澳門只是葡國管理之下的中國領土。一九八七年四月,中共與葡國簽訂了《聯合聲明》,決定了澳門將於二○○○年之前回歸中國。一九九三年三月,中共「八屆人大」通過了《澳門基本法》,為中共將來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統治澳門提供了法律根據。中葡兩國之間存在四百四十年的澳門地位問題,至此遂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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