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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不實表達之防制-以公司治理與刑事責任為中心

陳文孝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定時編製、查核及揭露會計資訊」是促進現代經濟有效率運作的重要制度之一,現代社會設計了種種機制,希望使「定時編製、查核及揭露會計資訊」這個制度可以順利發揮原先預設的功能,例如利用國家公權力強制營利事業提供財務會計資訊,並制訂財務報表編製規範。另外,在公司法制上安排各項制度,要求經營階層提供及時、允當表達的財務報表給不參與經營的外部人。最後,針對財務報表不實表達課予刑事責任,以警示財務報表編製者不要輕易違反財務報表編製的規範。 財務報表不實表達是指財務報表所記載的內容,與實際存在的事實不符,或不按「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製。以編製者主觀要件為故意或過失為標準作分類,可分為財務報表舞弊(故意)及錯誤(過失)。基於故意所發生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造成的傷害極大,而且較難於事前發現而予以防範,因此法律制度特別針對這種不法行為課予刑事責任,並依照對個人、社會利益傷害的大小,分別於《商業會計法》與《證券交易法》訂定不同刑度的刑事處罰。本文探討的焦點集中於因故意而發生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 公司之經營階層負責編製財務報表,傳遞財務會計資訊予外部人,該外部人包括不參與經營之出資者及債權人。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基於人性自利之前提,公司之經營階層在編製財務報表時,並不必然會提供及時、允當的財務會計資訊,而可能透過編製不實表達的財務報表,謀取不正當之利益。公司治理之研究範圍,即在討論如何合理及有效的控制經營階層之管理權限,促使經營階層為公司全體利益努力,降低經營階層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害公司利益的可能性。《證券交易法》於民國95(2006)年1月經過大幅度的修正後,正式引進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及審計委員會(Audit Committee)制度。其中,審計委員會均由獨立董事擔任,其獨立性與監督能力均較先前之監察人制度提高許多。另外,審計委員會可參與財會主管、稽核主管及查核會計師之選任。此項制度上之變革對於公司的正當經營與財務報表的允當表達應有相當的助益。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範,《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財務報表不實登載罪」與《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是針對不實財務報表編製者之刑事處罰規定。《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相對於《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財務報表不實登載罪」,屬於法條競合的特別關係。《刑法》第215條「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罪」相對於《商業會計法》及《證券交易法》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屬於同一類犯罪之基本類型,基於法安定性之考量,同一類型犯罪之犯罪構成要件的規範與解釋上,《刑法》、《商業會計法》與《證券交易法》三者之間應有相當之一致性。因此,本章擬以《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為中心,說明財務報表不實表達之犯罪構成要件,旁及說明《刑法》215條「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財務報表不實登載罪」之犯罪構成要件。 回顧民國93(2004)年6月爆發的博達弊案,93(2004)年第一季的財務報表明明記載尚有銀行現金約新台幣六十三億,最後卻無聲無息的消失,就是一件典型財務報表不實表達的案例。本文擬以博達這個實際案例作為探討的主要對象。蓋博達事件之舞弊方式與財務報表不實表達有密切的關係,應可多方面展現財務報表不實表達的不同樣態,同時亦可瞭解我國刑事法律體系對於財務報表不實表達的適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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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對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公司長短期績效影響之研究

曾偉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主要動機源自於觀察到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公司,多數視發行可轉債為現金增資的替代融資工具,且不論其宣告發行時短期股價表現,亦或是發行後長期營運績效皆有持續惡化的現象,顯示投資人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為一不利訊息;另外由於可轉換公司債具有股票、債券雙重特性,不具管理公司之權力,且票面利息極低,對持有可轉債之債權人而言存在著一些代理問題,發行公司亦可能藉由這些代理問題而存在盈餘操弄或是利用發行可轉債進行套利的可能性,故利用公司治理變數檢視對宣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宣告效果與可轉債發行公司發行後長期營運績效改變之影響。 本研究以1997年至2008年曾向證期會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並核准發行之上市(櫃)公司為對象進行分析,並根據本研究目的及實證結果歸納以下結論: 1.利用事件研究法觀察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宣告效果,發現宣告後發行公司股價有顯著負的累積異常報酬,累積至發行後30日仍持續下降,並無恢復至正常股價之趨勢;觀察長期營運績效變化,發現發行後當年度及後一年之績效表現皆持續惡化,與國內外實證結果一致。 2.利用多元迴歸分析檢視公司治理對長短期績效之影響,發現董監固定薪酬、董監持股比率以及席次控制權與直接持股偏離程度對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公司發行後之長期營運績效具顯著影響,對短期績效影響則不顯著。 3.進一步利用門檻回歸分析檢視是否公司治理惡化至某一程度時,對長短期績效才具有顯著影響,發現公司治理變數具門檻效果,自然人持股與董監席次對短期績效具顯著影響,董監固定薪酬、董監持股比率、以及席次控制權與直接持股偏離程度則對長期營運績效具顯著影響。 以上結論符合本研究假設,即在公司治理惡化至某一程度時,隨公司治理越差,代理問題越大之可轉債發行公司,其發行後長短期績效衰退情形亦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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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普通股之折價幅度與私募時效性、自我利益及公司治理之關聯

劉家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以民國91年至97年私募增資之上市(櫃)公司為研究對象,探討私募折價幅度與自我利益及公司治理之關連。 研究結果發現,私募期間過長或私募比例越高,則折價幅度越大,此外當應募人為公司內部人,且私募期間過長,其折價幅度越嚴重。顯示若私募期間過於冗長,則有心人士從中操控股價,套利的空間及能力越大,特別是公司內部人基於資訊的優勢,圖利自我的能力會較其他類型之應募人強。若再輔以大量的私募股份,即可從其他股東竊取大量的資產,對小股東傷害甚深。 有關公司治理方面,董(監)持股比例越高,則折價幅度越大;設有獨立外部董(監)事之公司,其折價幅度較小;而控制股東擔任董(監)事席次的比例與折價幅度則呈反向關係。顯示相較之下,外部獨立董(監)事是較佳的公司治理機制,能夠有效保障小股東之權益。 /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effects of self-deal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price discount in private placement. Three main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The volume of private equity offering and the offering duration are both positively associated with price discount. When private equity is offered to insiders with long duration, it creates a compound effect, thus making price even lower. However, the exist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r supervisors is negatively associated with price discount. The evidence shows that regulations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could lessen self-dealing and board with independent directors or supervisors provides a better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 on pricing in private placement to protect shareholders’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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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公司研發費用與股價報酬關係之探討

黃詠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生技產業是一個具有豐富無形資產之產業,需透過研發活動創造無形資產,以增進產業價值。因此,生技公司所投入之研發費用係生技產業發展的重要關鍵因素。 本研究旨在探討生技公司所投入之研發費用與其股價報酬間之關係。本研究選取2003至2007年台灣40家上市櫃、興櫃之生技公司及美國76家NASDAQ之生技公司為樣本,將股價報酬作為生技公司績效之衡量變數。本研究運用敘述性統計、Pearson相關係數和複迴歸分析以達到研究之目的。 實證結果顯示,不論台灣或美國之生技公司,其研發費用、研發密度、研發生產力、市場佔有率及員工分紅,皆與股價報酬具有顯著正相關。研究結果亦證實,生技公司研發活動確實會影響股價報酬。此外,本研究亦發現,市場佔有率與研發密度之交乘項,以及員工分紅與研發密度之交乘項,皆與股價報酬呈現顯著相關。 / The biotechnology industry has abundance of intangible assets. It creates intangible assets through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ctivities to add value. Therefore, R&D plays a key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iotechnology industry. This research aims to explore whether R&D is associated with stock returns of biotechnology companies in Taiwan an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sample consists of 40 Taiwanese and 76 NASDAQ biotechnology companies with data from 2003 to 2007. The empirical results are as follows. R&D, patents, market shares, and employee bonus are all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stock returns both in Taiwan and in the United States, suggesting that R&D activities of biotechnology companies affect their stock returns. In addition, the interaction of market shares and R&D intensity and that of employee bonus and R&D intensity are both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stock returns in Taiwan and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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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專業性與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關聯性之探討

蘇琬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在於建立公司適當內部與外部機制,以保障公司資金提供者之權益。董事會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運作效能會影響其功能之發揮,而董事會成員之專業性是影響董事會效能因素之一。近年來,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越趨頻繁,涉及之交易金額及風險通常較為重大,一旦失利,影響資金提供者甚巨。因此,本研究探討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性與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決策之關聯性。 本研究以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決策行為為應變數,主要之解釋變數為董事及監察人之會計專業及財務專業,並納入公司治理特性控制變數及公司特性控制變數。 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董監事具備會計專業與企業是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沒有顯著關聯性,但董監事具備財務專業則與企業是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呈顯著負向關係。此外,董監事具備會計專業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金額呈顯著正向關係,而董監事具備財務專業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金額則呈顯著負向關係,兩者具差異性。最後,董監事具備會計、財務專業雖皆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損益呈正向關係,惟未達統計顯著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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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關係與台灣百貨公司經營型態―以遠東及新光三越百貨為例

姜懿紘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遠東、新光兩家百貨公司皆為台灣知名百貨公司,其發展模式受到不同的家族關係影響而有所不同。本文藉由相關文獻的收集及訪談釐清兩家公司的歷史發展脈絡,並從中分析家族因素對於兩家百貨公司的經營之影響。 遠東百貨及新光三越背後各自的家族關係,不論是家族的歷史背景、家族成員在公司組織裡的組成結構、家族企業文化、關係企業的援助與支持皆影響兩家百貨公司在面臨本土獨資、與外資合作、百貨公司的擴張、轉型時刻的選擇時,形成不同的決策,進而使得兩家百貨公司在商品、服務、土地開發方面形成不同的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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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品牌權益構成要素

陳昭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國內經濟快速發展,以及消費者消費行為與生活型態的改變,國內零售業的產業結構也產生重大改變,百貨公司就是為了因應「一次購足」的新生活型態而衍生之產業。 百貨公司業的快速成長,吸引許多競爭者投入。如何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品牌導向成為企業維持生存與成長的重要關鍵。因此百貨公司應該更注重品牌經營的概念,藉由品牌權益做為行銷參考的主軸,使投入發揮更大的效益。 百貨公司所提供給顧客的不僅只是實體的物品販售,還包含許多不同屬性的價值,例如周遭環境帶給消費者之舒適程度,專櫃人員服務態度之干擾,甚至音樂、空調溫度的適宜程度等,都會影響消費者此次的購物經驗以及對該百貨公司品牌之看法,因此在討論百貨公司品牌權益時,本研究加入了商店形象的構面一併探討。 本研究以「信義新光三越」以及「忠孝SOGO」為問卷發放地點,使用便利方法進行抽樣,共計回收349份有效問卷。研究結果如下: 1. 「品牌感覺」、「商店環境與氣氛」、「品牌共鳴」、「品牌凸顯」、「產品品質」、「產品價格」等六個百貨公司品牌權益構面對百貨公司品牌權益有顯著的影響 2. 從研究結果發現,六個構面之間對百貨公司品牌權益之相對重要性確實不同,依其影響力排序為:品牌感覺>品牌顯著>產品品質>品牌共鳴>商店環境與氣氛>產品價格。 關鍵字:百貨公司、品牌權益、商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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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研究--以太平洋醫材公司為例 /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ob stree and organizational commitment

張文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係針對太平洋醫材公司員工實施問卷調查,藉以瞭解公司員工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間的關係,期能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企業界作為改善各公司工作壓力之參考,並提高其對單位之組織承諾。本研究以太平洋醫材公司之苗栗三個工廠為研究母群,採用問卷調查法,並以全面普測方式進行調查,共發出720份問卷,回收有效樣本計680份,回收率94.4%。問卷調查所得資料經以SPSS 10.0版統計軟體,以描述性統計分析、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與解釋。 / This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Pacific Hospital Supply Co.,Ltd Simp in midland to study their work stress and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Then we analyze the result to explain the degree of work stress and organization commitment.we can understand The Pacific Hospital Supply Co.,Ltd Simp work stress and raise the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to military police organization. We come up with 720 Simp for the questionnaire with 680 successful returned Simp , the return percent is 94.4%. We study Simp by asking question and use the statistics software Spss 10.0 version. Acquired information is analyzed of Descriptive Statistics Analysis, T-test, One-Way ANOVA and Pearson Corr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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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家族企業公司治理之法律問題—以獨立董事制度及接班計畫為核心 / Legal problems arising from family enterprise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Taiwan : focuses on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the succession plans

劉博因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根據最新統計,全球約有七成以上企業為家族企業,貢獻全球GDP達60%以上。至於亞太地區之企業85%為家族所控制,亞太地區家族企業佔整體市值達32%。本文根據「2015華人家族企業報告」研究發現,就2014年統計數字我國上市櫃公司1587家企業中,家族企業占比74%,且就市值而言,我國家族企業佔整體上市櫃公司市值達63%,平均每個家族企業約有市值5.1億美元水準。然而,據該報告指出,就股權報酬率(ROE)而言,家族企業落後於專業管理之非家族企業,只優於國營企業。且就兩岸三地數據加以比較,我國家族企業不論是企業淨值或成長幅度皆為最落後地區,顯示我國家族企業公司治理仍有待改善之處。 至於引進獨立董事制度是否可有效提升我國家族企業公司治理?按相較於英美兩國企業股權分散之情形,我國家族企業大多數屬於股權相對集中型態。根據2016台灣地區大型集團企業研究可知,台灣前100大集團的主要股東的控制性持股,全體集團主要股東平均持股比率為34.05%。另外,有實證研究顯示,在中華文化下一般人所重視之社會連結(social ties)特別會影響獨立董事之獨立性,且獨立董事傾向維持人際關係(relation) ,以和為貴不願積極監督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因此,家族企業引進獨立董事制度恐無預期功效。再者,學者研究結論認為:接班後企業價值平均蒸發了60%。而PwC調查全球家族企業,僅有15%家族企業有完整的接班計劃,43%家族企業甚至無接班計劃安排。我國則只有9%有接班計劃,明顯低於全球平均。 最後,本文分析我國近來發生之長榮集團爭產案與寶成、捷安特等家族企業成功接班實例後,建議除企業接班人計劃應提早準備,以提供更寬空間應對接班計畫可能產生之法律問題(如:遺囑特留分、信託存續期間及遺產贈與稅等規劃)外,非接班計畫內之家族成員的生涯規劃也應被重視,以達成接班計劃所預期的和諧及永續成長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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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對企業營運績效之影響-以S海運公司為例 / The influence in business performance of issuing ECB:a case study of S corporation

裴子媛, Pei, Tz-Y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幾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籌資狀況,可轉換公司債為國內多數企業之首選,企業透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取得所需資金,除考量支付較銀行借款為低之利率水準的利息外,亦希望避免採現金募資方式所造成之資本快速膨脹,導致企業獲利能力遭到稀釋,甚至影響企業經營權之掌控。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為歐洲債券(Eurobond)和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的結合,是一種屬於海外金融商品,係以純公司債再附加一不可分割之普通股買進轉換權(Equity Call Option)。持有人可於發行後特定期間內,以約定價格(即轉換價格或轉換比率),將公司債轉換成發行公司之普通股股票,所以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係一種可轉換為國內股票,且在境外流通或掛牌之上市公司債,同時具備債券及股票投資兩種功能;當股價上漲時,持有者可享受股價上漲之報酬,當股價下跌時,持有者仍可收取固定之債券利息,故本研究欲以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做為探討之主題。 本研究個案公司其營運內容為國際散裝航運業務,主要從事國際間散裝貨運運輸。本研究將分析個案公司於2009年至2012年間,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原因,對於個案公司經營績效及財務結構會有何影響?籌資完成後,那些因素造成公司在後續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影響公司的經營績效及財務結構。本研究希望藉由上述的實證分析,期望使個案公司之經營管理階層能了解此募資方式,是否有達到公司募集資金時之目的,藉以提供個案公司經營管理階層在爾後籌資時決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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