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fine Query
  • Source
  • Publication year
  • to
  • Language
  • 226
  • 214
  • 12
  • 7
  • 1
  • Tagged with
  • 234
  • 234
  • 74
  • 68
  • 55
  • 53
  • 50
  • 49
  • 49
  • 49
  • 48
  • 47
  • 43
  • 40
  • 39
  • About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Our metadata is collected from universities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manage a university/consortium/country archive and want to be added,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the NDLTD website.
21

中德兩國商品試驗法律責任之研究比較

劉文釧, LIU, WEN-CH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計一冊,約七萬字,分七章比較研究中、德兩國商品試驗之法律責任。第一 章為導論;提出問題及研究範圍與方法。第二章介紹商品試驗之概念及其發展情形, 介紹中、德兩國制度之異同處。第三章肯認商品試驗所憑藉之法律依據,並介紹西德 立法及司法實務上之見解。第四章探討商品試驗之法律界限;分就憲法、民法、刑法 上之限制加以申論。第五章進一步探究商品試驗結果「推荐」及「附商品試驗結果」 廣告之法律界限;分就民法、著作權法、出版法、廣電法與刑法上之限制及消費者政 策之觀點加以研究。第六章為對商品試驗結果發表責任之立法政策上之建議;提出對 現行民法規定、公平交易法之立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建議,以期收拋磚引玉之效 。第七章則為本文之總結論。
22

商品國際買賣代理商暨代理契約之研究

蕭維文, XIAO, WEI-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分五章,約十萬字。首章乃緒論,簡述研究動機、目的與限制。第貳章係代 理商之意義,種類與代理商制度之沿革。分三節,內述代理及代理商之意義,並就七 種角度歸彙其種類。章末則溯大陸、英美法委與我國之歷史,尋代理商制度之沿革。 第參章為代理商之法律基礎。凡四節,首三節係私法之範疇,分為代理商,本人與第 三人相互間之法律關係,內含代理關係之產生,終止及代理關係人之權益與各國代理 商各種保護型態。第四節屬公法,係就一九八三年商品國際買賣代理公約為略窺。第 肆章為代理契約締結之探討,舉凡代理商之導任、權益、代理區域,商品數量、價格 、代理業務之執行,契約之期間與終止,準據法、仲裁與不可抗力均有涉及。第伍章 為結論及建議。
23

論癮性商品之消費型態與政府管制

張佳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將針對癮性商品這個主題,分三部分來探討。第一部份討論癮性商品之長期消費型態與影響因素;第二部份討論癮性商品管制政策的方向;第三部份討論考慮癮性商品的最適商品稅。癮性商品的特性為當期該商品的消費數量,會受到其前期消費數量的影響,常見的例子為香菸、酒精與毒品等。論文的第一部份採取理性上癮假設,建立一個代表性消費者的跨期消費模型,採最適控制的方法以導出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途徑。文中也進一步探討各種外在因素如何影響癮性商品的消費。我們得出的結果如下:若有未預料到的癮性商品價格上升,將使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減少。若癮性商品的價格上升是可預料的,則在調整價格前癮性商品的消費會上升;但在調整價格後,癮性商品的消費仍會減少。政府提供較充分的癮性商品資訊,將可減少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時間偏好率較高者,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會較多。 當癮性商品具劣價財性質時,消費者的健康風險認知將受扭曲,即使是追求個人的效用極大化的理性消費者,對癮性商品的消費決策仍將偏離個人最適與社會最適。政府適時的干預,將可改善資源配置與提高社會福利水準。 因此,在第二部份中我們將討論癮性商品管制政策的方向。政府可採直接管制,限制消費者每一期的癮性商品消費數量, 或藉由教育、提供資訊來改變個人的健康風險認知;政府也可採間接管制,提供經濟誘因使消費者自行修正對癮性商品的消費,最普遍的方式為租稅制度的調整。決定最適管制原則的因素包括:健康風險認知的扭曲程度、癮性商品存量對個人身心健康的影響、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對癮性商品消費的影響、時間偏好率、折舊率,與癮性商品的價格彈性。 最後我們探討當經濟體系中存在癮性商品時,最適商品稅的課稅原則。在著名的最適商品稅理論 Ramsey rule中,主張商品稅的稅率應與課稅所造成之補償性需求的負面影響成反比。然而由於癮性商品具有跨期消費相關的性質,考慮癮性商品之最適商品稅顯然將更為複雜。本文延續第一部份所建構之代表性消費者的跨期消費模型, 藉由代表跨期間接效用的 Bellman value function,求導政府固定稅收目標下的最適間接稅結構。 根據模型推導所得到的課稅原則如下:當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大於零時,代表癮性商品存量的累積將對個人身心健康產生正面影響。此時應對癮性商品及其具效用互補性的一般商品課較低的稅率,並應對其具效用替代性的一般商品課較高的稅率。當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小於零時,代表癮性商品存量的累積將對個人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此時應對癮性商品及其具效用互補性的一般商品課較高的稅率,並應對其具效用替代性的一般商品課較低的稅率。此外,最適租稅稅率的訂定仍須衡量課稅使長期所得下降的幅度、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 與癮性商品存量的價格敏感度等因素。
24

交換交易法律規範之研究

黃思璇, Huang, Shih Hsu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研究動機 交換交易為新興財務處理工具,屬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一種,可使企業降低資金成本及規避財務風險,自一九八一年世界銀行與IBM公司簽訂首筆貨幣交換交易之後,市場迅速發展。惟因需金融財務處理、證券發行及外匯交易等專業知識技術,牽涉相關法律、會計稅務等問題增加複雜性。又其屬於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不受相關法規牽制,參與者可依照個別需求選擇操作期間及方式,相對於其他標準化的期貨契約等可提供多樣選擇與長期的避險功能,但由於資訊不易公開揭露,容易產生法律與管理風險。 一九九五年二月霸菱銀行因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操作不當,導致該銀行破產轉讓,以及一九九五年一月我國華僑銀行在外國債權投資與利率交換交易上遭受逾六千萬美元的帳面損失,致使國內金融主管單位與監理機構對其加強管理。一九九八年LTCM長期資本管理公司之避險基金在同年八月底,該基金契約之總面值在交換交易超過七千五百億美元、期貨交易超過五千億美元、選擇權和店頭市場衍生性商品交易超過一千五百億美元,由於異常槓桿操作、資訊揭露不足、忽視流動性風險、操作策略等因素,導致破產並造成前十七大交易對手所承受的實質損失金額總數約在三十至五十億美元之間。 由於交易型態不斷地推陳出新,法律屬性難以定位,使其存有高度法律不確定性,以美國為例,除管轄爭議外,鑒於店頭衍生性商品之高度風險,交易適當性也廣受討論。為了解上述業務開放可能產生的問題,並因應金融國際化的趨勢,有深入認識交換交易之必要,是以本文擬就交換交易可能涉及之法律問題加以探討研究。 研究範圍 交換交易可利用信用評等不同所產生的比較利益來進行,因此進行交易的任何一方均可獲利,傳統上視其為增加遊戲;與期貨與選擇權有所不同,期貨與選擇權除帶有投機性質外,係一方獲利以他方損失為代價之零和遊戲。又交換交易係屬資產負債表外之項目,不受相關法規限制,參與者可依照需要選擇操作期間與方式,相較於其他已經標準化的避險工具可提供多樣與長期避險功能,但由於不受法規牽制,交易本質並無要求標準化契約及特定交易方式,相對交易風險較高。本文擬就下列問題加以介紹: (一)交換交易之定義、種類、功能、特色 (二)ISDA標準化契約內容 (三)美國法院判決分析交換交易之法律性質 (四)美國與我國相關法令規範分析 第一章為緒論,介紹論文研究動機、範圍。第二章為交換交易類型介紹,並進一步介紹現行實務廣泛使用ISDA標準化契約內容。 第三章由美國判決角度探討交換交易法律性質,由判決所建立各項標準討論交換交易是否屬於美國證交法與證券交易法之「證券」。 第四章介紹美國管理機關與法規制度,說明交換交易管轄範圍爭議,主管機關間如何協調達成協議,與美國對於新交易類型權益交換所作修正之規範。 第五章介紹我國證券金融期貨法規範,鑑於諸多交易類型不斷變化衍生,其特性與交易模式於立法層面恐非立法者於制定證券交易法當時所能預料導致現行證券交易法些許規定在規範面與實際適用可能會產生漏洞。現行市場商品有諸多由第三人為發行機構,標的資產與股權或債券相連結之金融工具如股權連結商品可能與權益交換產生相同的問題,是以本文由權益交換出發討論其與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之關係,與內部人短線交易法律層面法律漏洞,以供我國證券交易法未來之參考。第六章為結論。
25

保險商品審查制度電子化之研究

陳宏政, Chen, Hung C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文摘要 鑒於我國保險業為因應全球金融快速變革及市場競爭下的生存發展,全面推動保險監理現代化已是刻不容緩之事。而其中保險商品審查規定及審查效率是保險主管機關與保險業者角力的焦點之一。主管機關如何在協助保險業者快速的將商品推向市場與保障消費者權益間取得平衡的深奧學問,其中又以保險商品審查制度的良莠是主要關鍵因素。 美國保險監理官協會 (NAIC)於西元2000年的施政宣言中,將協助保險業者”加速審查保險商品” (Speed to Market)列為保險監理現代化最重要施政目標之一。”加速審查保險商品” 涉及保險商品審查制度之流程改善及作業簡化等問題,除了從制度面著手改革外,美國保險監理官協會並建置資訊系統 (SERFF),將保險商品審查流程到導入電子化作業,不僅大幅提昇審查效率,更為業者及主管機關節省了大量紙張、郵遞、保存及調閱成本。 本研究將針對我國保險商品審查制度電子化進行探討,透過美國監理官協會之保險商品審查制度要求及電子化之工作模式探討,提出我國保險商品審查制度電子化之建議方案,作為保險監理現代化議題之參考。 關鍵詞:保險商品審查制度,Speed to Market,CARFRA,SERFF,Filing。 / Abstract Fueled by enhanced technology and globalization, the world financial markets are undergoing rapid changes. The nation's economy of Republic of China (R.O.C.) is struck after we had joined WTO, more and more serve situation we got to face. In order to protect insurance consumers of the future, insurance regulators are very careful to review filings, in the other hand, regulators have the responsibility to help insurance company to meet internationally competitive financial services marketplace. How to made the regulation have addressed that marketplace efficiently and effectively, insurance product approval process is need for modernization. The Statement of Intent of NAIC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 in Year 2000 national regulatory first priority is “Speed to Market”. The working group took steps to improve speed to market for insurance products. This would includ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a system to re-engineering insurance product approval process. NAIC planned to built up SERFF (System for Electronic Rate and Form Filing) that offer a number of advantages for regulator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eeking to get products to market in a timely manner. In fact, the SERFF system saved more money in great amount of documents, delivery cost and time saving in filing proces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study the opportunity of electronic insurance product filing in R.O.C., and suggests a solution for regulation modernization. Keywords: Speed to Market, CARFRA, SERFF, and Filing.
26

資訊財定價策略之分析 - 以線上音樂為例 / Pricing Strategy of Information Goods - Taking On-line Music as an Example

游秋華, Yu,Chiu Hu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三階段賽局,在消費者偏好異質、只有下游廠商 (即線上音樂服務提供廠商) 擁有消費者偏好資訊、上游 (即傳統唱片音樂製作廠商)只 能透過猜測之下,分析資訊財上游內容製造、實體提供廠商、及下游平台銷售廠商之間的互動關係。 在上游廠商猜測需求的值對其利潤的影響方面:其猜測值若小於實體唱片的願付價格,表示廠商對消費者願付 價格的猜測較低,此時提高猜測的值能使利潤增加;反之,當猜測需求的值大於實體唱片的願付價格,此時提高猜測的值會使利潤下降。 並且發現,上游廠商若能提升實體唱片的價值,即能提高其利潤。 在下游提供的平台水準方面,不論上游廠商是否提供資訊財、下游廠商是否選擇商品組合或個別出售,下游廠商的最適平台投入水準皆相同。 在上游廠商決定不提供實體資訊財,只藉由授權下游廠商以獲利下,下游廠商在商品組合的內容夠多時,商品組合能為其帶來較個別銷售高的 利潤。因在此情況下,只有商品組合的最適定價考慮了消費者偏好,使廠商利潤得以較個別銷售下提升。 在上游廠商提供實體資訊財下,下游廠商在上游對實體資訊財的定價高於消費者對此資訊財實體收藏價值的評價,且商品組合內容夠多時, 採商品組合能為其帶來較個別銷售高的利潤。 最後,本論文認為線上音樂的興起除了受消費者收聽習慣改變及網路普及的影響外,更重要的是由原本傳統唱片業者組成的市場環境有利於 線上音樂的發展,並認為因應線上音樂的崛起,傳統實體唱片廠商並非走入夕陽,仍可透過其身為資訊財內容提供者、握有曲目版權的優勢 ,和下游廠商透過授權契約議定有利於自身的契約,或是更進一步,推動產業進行上、下游的整併。
27

行為財務架構下的退休商品設計機制 / Keep golden years golden: a behavioral framework for retirement savings product design

歐怡君, Ou, Yi-Ch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退休規劃對個人或社會一直以來都是重要的議題。但是大部分的人往往受到心理偏誤的影響,逐漸偏離原本的目標。本研究除了檢視現行台灣地區實施的退休金制度外,也探討退休時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及世界銀行建議之最適宜退休金制度,並發現在進行退休規劃時個人準備是不可缺少的。此外,本研究進一步釐清在退休規劃時會受到哪些心理偏誤的影響,以及這些心理偏誤會如何影響退休規劃。當退休規劃納入心理偏誤的影響後,對提供投資計畫的金融機構,應加入哪些機制才能消除因為投資人心理偏誤導致投資績效不佳的後果,期望能成功的協助投資人達成退休規劃的目標。最後,本文也討論了退休規劃建議採用的標的資產及退休商品的行銷策略。 / Retirement Savings has been an important issue for people, but most of them will deviate from their goals due to some psychological biases. In this pape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aiwanese pension system has been reviewed. Through analyzing the appropriate retirement system and considering the risks that people will face during the retirement, the paper points out the importance of self preparation. In addition, this paper conclude certain psychological biases that will influence retirement savings and give the alternatives of retirement savings program design to inform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in retirement plan promotion. Meanwhile, the propositions of underlying assets and marketing strategies are also provided in the research.
28

銀行保險商品於個人退休與保險理財規劃之探討

孫娟娟, Sun,Chuan Ch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人口的急速老化,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例逐漸提高,退休規劃是個人最長期也是最重要的財務計劃。養兒防老,已不符合現代時勢潮流,想要過有尊嚴的退休生活,退休後的日子不能依賴子女,也不能光靠老人年金或政府救濟,最可靠的來源是以在工作期的儲蓄來累積自己的退休金;97年國民年金及98年勞保年金制度相繼上路,台灣已正式進入人人有年金時代,更加喚起人們對退休金重視,但台灣政府年金加上企業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偏低,使得原本應該在退休三支柱頂端的個人準備,變成退休主要財源的重要管道。 一直以來銀行都扮演著消費者提供長期金融服務的角色,所以很容易取得大眾的信任,進而提高接觸銀行保險的意願,並且洽談財務規劃的機會。銀行相較於保險公司,銀行對顧客資訊的掌握程度更高,再搭配基金、貸款等其他商品,可以提供消費者一次購足的附加價值;且在高齡化社會的發展趨勢下,保險理財規劃對於個人及家庭整體性風險控管與全方位的財富生涯規劃,將是非常重要的課題。近年來銀行業經營日益艱困,企金利差不斷縮小,消金又逢雙卡風暴。財富管理業務遂成為銀行積極深耕之市場,惟在積極衝刺手續費收入的業績壓力下,產生理財專員未顧及客戶風險屬性之考量,銷售不符客戶需求之產品,以致客戶對銀行產生不信任感,影響銀行之長期利益。 本研究主要探討我國目前銀行財富管理與退休保險商品需求分析。銀行經營財富管理業務,必須審慎思考,首先對客戶應深入的了解,採取顧客區隔策略,即將不同客戶依其資產規模、理財需求及投資行為分為不同族群,並以此作為基礎,針對不同族群客戶之需求擬出不同銷售與服務策略,以有效提升客戶之滿意度與忠誠度。本研究以個案銀行為研究對象,將財富管理客群資產額分為1,000萬以上的高資產客戶族群、資產額300萬至1,000萬的中高所得族群與資產額300萬以下一般所得族群共三族群。高資產客戶之退休與保險理財規劃以節稅為優先考量;中高所得族群除考慮子女教育基金需求外,也需考慮自身退休規劃;一般所得族群首先就其退休時所需費用與政府、企業的退休金給付加上自行投資的收益計算其退休金不足度,因資產額較少,為減輕壓力,建議以年金方式準備退休金,規避長壽危機及通膨等風險。 經實證個案分析結果,本研究可以得到以下四點結論:一、銀行保險通路保費收入逐年上升,顯示此通路之價值越來越重要;二、銀行財富管理應由商品銷售走向需求理財規劃;三、銀行保險應注重顧客區隔策略、依不同族群量之實際需求量身設計理財商品;四、因遺贈稅大幅調降,銀行保險商品將由以節稅為目的走向以儲蓄保障兼具為主要考量。
29

董監事專業性與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關聯性之探討

蘇琬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在於建立公司適當內部與外部機制,以保障公司資金提供者之權益。董事會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運作效能會影響其功能之發揮,而董事會成員之專業性是影響董事會效能因素之一。近年來,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越趨頻繁,涉及之交易金額及風險通常較為重大,一旦失利,影響資金提供者甚巨。因此,本研究探討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性與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決策之關聯性。 本研究以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決策行為為應變數,主要之解釋變數為董事及監察人之會計專業及財務專業,並納入公司治理特性控制變數及公司特性控制變數。 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董監事具備會計專業與企業是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沒有顯著關聯性,但董監事具備財務專業則與企業是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呈顯著負向關係。此外,董監事具備會計專業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金額呈顯著正向關係,而董監事具備財務專業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金額則呈顯著負向關係,兩者具差異性。最後,董監事具備會計、財務專業雖皆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損益呈正向關係,惟未達統計顯著水準。
30

銀行辦理授信如何找出借款戶虛列營收資產風險及確保債權之對策 / Banks’ countermeasures to borrowers’ false accounts --- For example, bank A, B ,C grant credit to corporation A

洪曉諭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借款戶A公司與授信銀行往來多年,在財務及繳納利息尚稱正常下,93年6月無預警向法院聲請重整,引起社會震驚,銀行授信金額近百億元,評估債權損失近八成約80億元,為何未能事先察覺而採取防範措施呢?探究其主要原因為A公司高層集體串通舞弊,虛列營收資產(俗稱作假帳),隱瞞財務經營困難,於境外虛設公司從事不實進銷貨,透過衍生性商品交易操作,竟連簽證會計師也被矇騙,其手法為以前發生問題企業所少見。 多數授信銀行於A公司聲請重整時,始知其營收資產涉有作假,然而,亦有極少數授信銀行警覺到其營運及財務存有偏差,重整前已採取緊縮授信與收回債權措施,終能避開損失。對於授信銀行在授信決策上的差異,以及徵信、核貸、覆審追蹤等風險評估作業到底有何不同,予以探討與分析比較,並試圖歸納出儘早發覺借款戶掩飾弊端之對策。 本論文選取甲乙丙三家授信銀行與借款戶A公司作為研究架構,並以下列問題為主要探討方向: 一、剖析A公司隱瞞財務營運惡化的手法及虛列營收資產之類型。 二、比較甲聯合貸款主辦銀行、乙非聯合貸款銀行、丙外商銀行,分別對A公司徵信、審核及貸後管理等風險評估之實務作法,並分析其差異。 三、歸納授信銀行找出借款戶虛列營收資產,以確保債權之對策。 最後獲致結論為授信銀行要找出借款戶虛列營收資產及確保債權,授信審查過程僅依5P原則(Personal、Payment、Purpose、Protection及Perspective)評估,似仍有不足,須進一步認識借款戶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s Customer),增加「5R」查證,以瞭解借款戶與主要進銷貨(或重大交易)對象之交易往來情形,及銀行具備良好配合機制,將使授信風險評估更臻周延,本文試圖歸納「5R」主要內容為: 1.Relationship-查證借款戶與主要進銷貨對象有無存在特殊關係。 2.Risk-查證借款戶與主要進銷貨廠商交易之風險集中程度。 3.Reality-查證借款戶與主要進銷貨廠商交易之真實性。 4.Reason-查證借款戶與主要進銷貨廠商之產銷、資金流程等是否具合理性。 5.Recognition-查證借款戶與交易對象之行業特性已有高度認識。 此外,授信銀行應具備之配合機制如:須擁有專業授信人才、建立完善授信評等及徵授信審查制度、落實現場勘察與覆審,不宜太過依賴會計師簽證財務報告作分析,週轉金授信應配合自償性交易憑證撥款,設計有利於銀行風險掌控之授信契約,發揮銀行內部單位聯繫與稽核功能等。同時,授信有權決定行員必須與失敗授信案負較大連帶責任,並有健全即時檢討改進制度等。

Page generated in 0.029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