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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營事業績效之分析--並論其在經濟發展中之地位林東清, Lin, Dong-Q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公營事業在我國的經濟史上一直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在經濟的穩定方面或在經
濟的發展方面。本篇即從這一角度上來做分析,首先探討公營存在的理由及公營的定
義,其後對公營事業在經濟發展的角色上做一連串的分析,分別研究我國公營事業的
範圍,公營事業的規模大小,公營事業醬集中的程度,公營事業生產效率的大小,公
營事業能源的密集程度,然後再分析公營事業在資本形成上所扮演的角色,在就業提
供上的貢獻,在產出上的貢獻,及外匯賺取上的貢獻,並將以上的各種分析與我國的
民營企業或外國的公營事業做一淺顯的比較,最後由以上的分析做一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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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發行公司上市問題之探討呂理益, LU, LI-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篇論文,共約六萬字,分為六章,除第一章對研究動機、研究目的、架構、方法及
範圍作概略的介紹外,其餘諸章簡要內容如下:
第二章將評估目前台灣企業的總體經營環境,從儲蓄與投資的差距及台灣民營企業之
勿務狀況觀點來推論,為何台灣企業要進入資本市場?並從社會經濟觀點評估股票市
場對企業集資與社會均富的貢獻。
第三章從企業個體的觀點看進入資本市場前應考慮之因素及如何進入資本市場?並評
估其他已上市公司之上市績效。
第四章調查並探討目前阻礙公司上市之外利因素及鼓勵上市之有利因素是那些?並分
析上市意願不同之公司其主要的差異在那裡?
第五章從政府之觀點探討應採取那些措施以鼓勵優良公司上市及排除阻礙公司上市之
不利因素。
第六章綜合本研究之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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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貨幣市場功能性之探討李春旺, Li, Chun-W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旨在探討台灣貨幣市場對企業的財務結構與理財、股資方式的影響,以確定貨
幣市場作為企業融通短期資金的中介功能。研究對象主畏為已發行一次以上的商業本
票的企業。
第一章為導論,說明本論文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研究架構與方法,以及本論文的研
究限制。
第二章簡述台灣貨幣市場成立的經過及目前概況,俾對貨幣市場有全盤性的了解。
第三章:分析貨幣市場對公民營企業財務結構的影響。
第四章:探討貨幣市場對公民營企業的理財與投資方式的影響,並提出一個理想的財
務決策模式供企業財務經理參考。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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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營製造業的發展(1946-1955)──以國民黨當局與台籍資本之互動為中心 /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 private manufacturing, 1946-1955許志成, Kou, Zi S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戰後台灣經濟快速的發展,主要得力於民營製造業的高速成長。來台接收的官員陳儀,延續日治時期的專賣政策,將煙、酒、樟腦、度量衡與火柴繼續專賣。儘管在中國已廢除專賣制度,但在台灣仍舊繼續實行,限縮民營製造業發展的空間。
1945年10月全台民營製造業家數有10,300家,至1946年底家數減少39.6%,台灣人歷經二二八事件的抗暴,中國國民黨政府撤換陳儀,至1947年底家數成長45.6%,是民營製造業發展最黑暗的時期。大量日資企業被收編成官營事業,官股中的台股股權不是遭到漠視,不然就是遭到國家機構的侵權;台日合資企業則被清算標售,以排除台灣人在製造業的發展,陳儀當局則將標售日產美其名為扶植民營企業的發展;新設立的大公企業則受到當局百般的刁難與阻撓,標售的日資企業相當有限,發展情況則因經營者而各有差異。
日本人在台灣苦心殖民經營50年,其所創造的財富則難以算計,遣返時每人只換得若干小行李,身上只准攜帶1千元的現金歸向日本,其在台領取的退職慰勞金、臨時賞與金與解散津貼無法攜回日本,巨額的財富則轉移到台灣人手中,不然就是在台灣社會消費掉。陳儀當局下令回存千圓券禁止流通一年,實則凍結台灣人的流動資產。回存銀行變成抵押品,當局規定給付年息2%,借款則需支付年息2.5%,從中剝削台灣人的財富。解凍後因通貨膨脹價值已減少一半,勤樸的台灣人將此資金投資創業,表現成為1947年製造業家數的突然增加。
二二八事件後,中國國民黨當局逐漸改善對台灣的經濟政策,但中國國共內戰爆發,不當的貨幣與匯率政策,使民營製造業的經營環境遭致摧毀,工廠不是倒閉、半停工,不然就是易手。直到幣制改革,切斷台灣與中國的匯兌關係,中斷台灣的中國的貿易依賴關係,擴增對日本與美國的貿易關係,民營製造業才獲得重生的契機。官業則只願將經營不善的企業標售民營,民間申請經營的官業則因實施土地改革而被迫中止。官方依法不應該經營製糖的輕工業,但卻收編成官營事業;理應經營煉鐵的重工業,但反而要標售與出租給民間經營。台灣糖業公司的民股呈請撥一砂糖廠民營,財經官僚則以「不論可開工者,或不能開工者,一律不能出讓」,國民黨的官營政策是否代表公共利益,則不禁令人感到懷疑!
中國國民黨當局實行的民營製造業政策,幾乎都是在應付當時的問題,並沒有一套有計畫的經濟政策。當局實施的補助與貸款政策、收購工礦業產品與工業配合供應軍事需求的政策,都是些短期性與臨時性的政策,實際發揮的功效有限。相反的,美援對穩定台灣通貨膨脹貢獻良多,只是外來統治的政權並未善盡將資源做合理分配,限制使用本地花生、芝麻等植物性的榨油業設廠,嚴重扭曲榨油業的發展。美援軍事資源,亦因當局未能有效推行軍工政策,使建設廳推行的民營工業配合軍需小組毫無成效可言,徒使民營業者大失所望。
美援貸款民營製造業,部份亦是四年經濟計畫的一部份。一般工業貸款又分中型民營工業貸款與小型民營工業貸款。工業計畫貸款從1951年開始,小型民營工業貸款則從1954年開始,中型民營工業貸款則從1960年才開始。綜合民營工業計畫與小型民營工業貸款觀察,就貸款家數分析,平均每年受貸家數約76.9家,全國民營製造業只有將近1%左右的工廠得到美援的貸款。貸款以1955年的1億8千餘萬最多,1953年約1千萬最少。美援貸款除1952年由新竹玻璃一家大型企業獨佔該業全部及較多的貸款外,其餘各大小型製造業幾乎都是或多或少得到部分貸款,獲貸企業並未呈現出「幾乎完全吸收該產業的美援貸款」的現象。1954年以前可說是由少數業別,尤其是紡織業與非金屬製造業獲得較多的貸款;1954年以後各業則是獲得多寡不一的貸款,美援貸款民營製造業並未集中於某一產業類別。
當局因土地改革而開放台灣水泥、台灣紙業、台灣工礦與台灣農林四間公司民營。1953年經濟部重估四間公司的資產,將資本額提高7-10倍;股票若根據1952年的市價重估,水泥、紙業、工礦與農林分別被高估4.32、3.33、3.7與3倍。而這被高估的佔數,也約略接近於1954年3月發行至當年6月,其盤價僅維持在面額的20%至30%之間。當局將四間公司股票做為補償地價,實際上並非有意要扶植民營企業的發展,故民營化後的產值並未增加。當局從中剝削小地主的利益,以做為補償統治機關財政赤字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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