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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纏擾行為之管制與制裁-兼評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 / A study on the control and punishment of Stalking-Comment on the Stalking Prevention Draft葉錦龍, Ye, Jin L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來有關纏擾行為之報導時有耳聞,然纏擾行為並非為一個新穎的課題,一直以來纏擾行為都是個層出不窮的問題,而隨時科技進步與人民相處模式之改變,手段越發千變萬化,對於受纏擾者之影響與傷害亦不可謂不巨大。觀之我國現有法規範,對於纏擾行為可透過行為人所為之纏擾行為態樣而對尋得特定之法規範加以適用,雖可達一定之管制與制裁,然難免會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疑慮。
反觀各國立法例,早已對於纏擾行為加以重視與討論,並紛紛透過制定一專法對於纏擾行為進行全面性之管制與制裁。以美國為例,其於 1990 年,加州制定美國第一部反纏擾法,而於 1996 年由聯邦法畫下最後一筆,全美從聯邦至各州均有其自行之反纏擾法之規範。至於鄰近我國的日本,亦於平成十二年(2000 年)施行纏擾防治法(ストーカー行為等の規制等に関する法律,簡稱:ストーカー規制法),以嚇阻纏擾犯罪。鑑於近年來社會發生多起加害者透過跟蹤騷擾,因而對被害人造成致命死傷案件,2015年於司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第 10 次會議中提出爰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以具體規範和防制社會中之跟蹤騷擾問題,促使民眾的人身安全與自由、隱私及尊嚴得以獲得進一步保障。
然而,相較於外國對於纏擾行為之研究與保護,我國在對於纏擾行為問題之重視上略有不足,現行法規範亦缺乏完整的規範保護措施,此對於被纏擾者無疑是場噩夢。據此,筆者擬以纏擾行為為探討核心,先行探究纏擾行為之內涵與影響,並以對國家對於纏擾行為之保護與研究作為輔助,進一步對於我國最新立委提案之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進行檢討,希冀能為我國纏擾行為提供法源依據,並給予被纏擾者有效的保護與援助,以建構一個安全平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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フランチャイジーの労働者性に関する日独比較研究青木, 克也 23 March 2020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法学) / 甲第22215号 / 法博第248号 / 新制||法||168(附属図書館) / 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法政理論専攻 / (主査)教授 村中 孝史, 教授 潮見 佳男, 教授 稲森 公嘉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Laws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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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国際法における海上経済戦の規律 : 武力紛争下の第三国船舶に対する攻撃に至らない干渉の法的枠組み / ゲンダイ コクサイホウ ニオケル カイジョウ ケイザイセン ノ キリツ : ブリョク フンソウカ ノ ダイサンコク センパク ニタイスル コウゲキ ニ イタラナイ カンショウ ノ ホウテキ ワクグミ保井 健呉, Kengo Yasui 20 March 2019 (has links)
本論文は全ての形態の武力紛争における海上経済戦についての国際法による規律を取り扱う。国際的武力紛争において、海上経済戦は慣習海上経済戦規則に基づく交戦国の一方的行為として、第三国船舶に対する干渉が許容される。他方で、慣習海上経済戦規則はその性質及び慣行から非国際的武力紛争には適用できない。従って、非国際的武力紛争における海上経済戦を既存の法的枠組みにおいて正当化できない。 / This thesis deals with the rule of maritime economic warfare by international law in all forms of armed conflict. In 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 maritime economic warfare is authorized by customary rule of maritime economic warfare as a unilateral act by belligerent state. On the other hand, customary rule of maritime economic warfare cannot apply to non-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 because of its nature and practice. Consequently, maritime economic warfare in non-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 does not justify under the existing legal framework. / 博士(法学) / Doctor of Laws / 同志社大学 / Doshisha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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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巖集>>的語言風格研究--以構詞法為中心歐陽宜璋, OU-YANG, YI-ZH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成書於北宋末之禪林瑰寶《碧巖集》(一稱《碧巖集》),由臨濟宗將圓悟克勤評唱
。其書融禪門教學模式與表現體裁、禪門要旨於一爐,被尊為「宗門第一書」。
是書之研究目的,乃在於透過語言形式之觀察,探索《碧巖集》之風格特質。而研究
文獻《碧巖集》,由於世傳元刊張明遠本多有錯簡,筆者乃重加點校,以為論文寫作
之資(見附錄)。
是書之研究方法,乃自結構語言學的棋向構詞分析著手,復擴展至縱向的聯想關係,
層層深入語意、修辭、文體、宗風等內涵之研究。而內涵意象之探索,又植基於構詞
之結構關係。是書之研究內容與成果,首先乃由詞彙的共時、歷時研究中,觀察《碧
巖集》中,近古漢語文白過渡階段之風格特質。其次,經由同義、近義組及反義、對
比組之詞義分析,發現《碧巖集》之常用語意組,多為極具近古白話特質的俗詞或俚
諺,適可印證上述文白交融之風格現象。在修辭風格方面,重心乃在《碧巖集》中常
見之排比對偶、隱喻象徵、示現倒反;而文體風格方面,乃就《碧巖集》之公案、示
眾、著語、評唱文體,進行不同語境下,不同詞彙、語法風格之探索。並了解其與歷
來禪典及禪門教學模式之傳承關係。而「宗風特質」之研究,乃偏重於是書中,禪師
的言語設施所反映之風格特質。
「花落碧巖、陽坡如繡」。希藉由《碧巖集》語言形式特質之分析,呈顯近古禪錄之
語言現象與禪家教學法中應答之機鋒與表現體裁,並藉《碧巖集》版本之點校,聊為
拋磚引玉及後續研究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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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之研究郭瑞祥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基於對繼承期待權的尊重,期令各股保持獨立以展現衡平思想的現行代位繼承制度,在我國自民國十九年制定民法繼承篇以來即未曾加以修改,歷經六十餘年的施行經驗,發生適用上之諸多疑惑。本文為探究我國代位繼承制度所存在的諸多問題,並進而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特針對民法相關的規定加以分析與檢討,以期提出改革上之建議。
本文計約九萬餘言,共分六章,各章簡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以及本文所欲討論的範圍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代位繼承之歷史發展與立法理由。為了解代位繼承制度發展之歷史,以作為解釋及展望此一制度之參考,本章就各國代位繼承制度所溯源的羅馬法,本文論述多所參酌的日本法,以及我國代位繼承制度之沿革加以介紹及探討,並進而探究此制度存在之理由。
第三章:代位繼承之性質。學說及實務對代位繼承之法律性質,有代位權說與固有權說之爭,而代位繼承制度所面臨的諸多問題,多與代位繼承的法律性質有關。本文首先介紹各國立法例之規定,並整理我國學者、實務之見解,最後並提出個人之淺見,以為本問題之小結。
第四章:我國代位繼承規定之分析與檢討。我國有關代位繼承之規定,由於法條規定的不完善,致留下諸多的疑點,而學者、實務之解釋又頗為混亂。日本民法上之代位繼承,過去也曾存在無數之疑難及爭論不已的問題,經過昭和三十七年之民法一部修正之後,此等代位繼承上所發生之疑難問題,大體上獲得實定法上明確的解答,故章即參酌日本民法之修法經驗及其他國家之立法規定,並綜合整理國內學說、實務之見解,對我國現行代位繼承之相關規定作一全面性的分析與檢討,以期能對現行規定作一合理的解釋及修法之建議。
第五章:代位繼承與繼承法上相關問題之探討。本文僅就其中較具爭議性的問題提出討論。就代位繼承與歸扣制度競合時,基於此兩種制度均有謀求衡平的旨趣,認為無論係被代位人受有特種贈與抑或係代位人受有特種贈與,代位人均負有歸扣之義務,而此亦為我國多數學者之見解。就代位繼承與拋棄繼承競合時,在代位人拋棄繼承時,主要依據代位繼承之分股原則,認為各股間的應繼分原則上互不流通,然若該股之代位人全體拋棄繼承時,該股之應繼分即流入他股之中;而在代位人以外之其他共同繼承人拋棄繼承時,則依民法第一一七六條第一項以為問題之解決。
第六章:結論。就本論文中所涉及的問題,作一扼要的回顧並說明個人之淺見,最後並綜合前文之研究結論及參酌外國立法例,對我國代位繼承之相關規定,提出修法上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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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之政策分析陳世寬, CHEN, SHI-K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策分析,乃是幫助政府對於政策規劃階段,提供決策者必需的資訊,使政府在更充
份更周延的背景脈絡下,作更健全的決策。而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政府鑒於民國三十
二年施行違警罰法迄今,目前社會情勢已有變更,為加強人民身體自由之保障,及符
合憲法第八條第一項之本旨,勢非加以修訂不可。筆者乃藉此難得機會,提出縐蕘之
見,希望對將來制訂實施之本法,有所助益。
本論文共分六章,都七萬餘言,茲將各章重點摘記於後:
第一章緒論,首先說明政策分析的概念,以便藉此概念來分析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
其次述及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二章本論文的基本思想,認為人民權利之保障與社會秩序的維持,必需相輔相成,
相得益彰;社會秩序的維持單靠法律是不夠的。
第三章對於現行違警罰法的問題,加以範圍的界定,從大法官會議解釋談起,然後對
實體法,程序法及分則的部分皆分別指出。
第四章提出作者對備選方案的基本法則,也就是從德奧等國之立法例,說明類此秩序
違反罰法之普遍法則。
第五章對於草案之評價,說明其要點,特色,商榷之處與改進建議,本平衡的,革新
的,創意的觀點,略抒己見。
第六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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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中戰略思想之研究紀昌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題目為:孫子兵法中戰略思想之研究。全文共分為七章,約十一萬字。
第一章:緒論。第一節孫子兵法的作者考辯:確認該書乃孫武所著。第二節孫武生平。第三節春秋時代之思想潮流:民智□頭;德力並重;禮微刑顯。第四節春秋時代之政治社會變遷:諸候兼併與會盟外交;商業興起與民本思想;官學流傳與夏夷之辯。第五節春秋時代之軍事背景:戶稅役合一、亦民亦兵;作戰以車從為主,吳楚兼備舟師;兵胡戎方與,民黎疾苦。
第二章:孫子戰略思想的淵源。第一節孫子戰略思想遠源於黃帝、伊尹、呂尚、周公旦之探索;第二節孫子戰略哲理化生於易理之辨析;第三節孫子戰略哲理近承老子之考究。
第三章:孫子戰略哲理與戰爭觀。第一節孫子的本體哲學:常變一體的本體論。第二節孫子的戰爭觀:慎戰的態度,除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外,更隱涵對戰爭目的的審慎考查。
第四章:孫子的國家戰略思想。第一節戰略的定義、功能和區分:戰略乃是建力與用力的藝術,其功能為全程策畫、整體建立、創造優勢及選擇工具,現今戰略區分為大戰略、國家戰略(含政治、經濟、軍事、心理四種戰略)及軍種戰略及野戰戰略。第二節孫子的國家戰略原則:不戰而屈人之兵;先知與先計;用間。第三節孫子的大戰略原則:伐交;趨諸候者以利;不知諸候之謀者不能豫交。第四節孫子的政治、經濟、心理、軍事四略思想:政治戰略以修道為核心;經濟戰略為建立經濟力以支持戰爭;心理戰略要一民之志,使上下能同生共死;軍事戰略重在選將、保法及建立優勢兵力,並要講求速戰速決、勝敵益強。
第五章:孫子的野戰戰略思想。武力戰是實現政治意志的最後利器。在戰場上應以徹底殲減敵人的有生戰力為目的,故必須謹守主動、集中、機動、奇襲、變化、秘密等原則,以俾創造有利之態勢,一舉擊潰敵人、
第六章:孫子論為將之道。國家存亡百姓生死,繫乎將領之優劣,故孫子對君將關係、將德、將才及將危將敗,闡述至祥。
第七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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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合法性之分析高琳, GAO,L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治學中討論「權力」的著作是彼彼皆是,但是討論「支持」的文章卻為數有限,其
實,它們本是一種現象的兩面,前者乃由在位者的眼光觀察,後者是以人民的立場出
發。本文命名「政治合法性之分析」,主要是研究政治支持中的「定向支持」,不但
擷取了古往今來各家各派的意見,並在適當地點加註一些個人的看法。
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古典的研究。敘述兩種早期的研究法,一為法律研究法,一為哲學研究法。
第三章政治合法性的涵義。先將政治合法性與「政治認同」和「統治權」二名詞作一
區分,再給它下一個界說。
第四章政治合法性的目標和種類。政治合法性有二目標,即統治典則和統治者;政治
合法性有三種類,即意理式、制度式、人物式。
第五章政治合法性的理論。介紹韋伯費里羅和伊士頓三位學者的理論。
第六章政治合法性的危機,政治現代化造成各地區政治合法性普遍的危機。
第七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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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應用於品質管制檢驗點選擇之實例研究蔡祥智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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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子法言研究藍秀隆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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