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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金融之研究

黃三賢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世界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大多採取積極的輔導政策,這是因為中小企業的生產與就業在國民經濟上佔有相當重要的比重,而中小企業者是屬於社會的中產階層,中產階層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中產階層能穩定發展,民主政治才能獲得保障。輔導中小企業不僅在於促進經濟之平衡發展,同時也具有保障民主政治與社會安定的意義。 開發中國家由於謀求工業化之心過切,往往疏忽中小企業的重要性,而集中全力於現代化大型企業的建立,事實上,中小企業的發展對開發中國家更具意義,因為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僅吸收眾多的失業者,促進有限資本的充分利用與賺取可貴的外匯,同時更是人材的訓練所,磨練出經濟發展上最不可缺的經理人才及各級技術人員。 後進國家的中小企業,由於資本不足與勞動素質差、技術落後,造成生產力與工資的相對低落,形成經濟發展中的「雙重構造」問題。如何促進中小企業的現代化、合理化,以解消中小企業的「雙重構造」問題,實為開發中國家經濟上的一大課題。 要促進中小企業的現代化、合理化,必須對中小企業作適當的輔導,不過中小企業的輔導工作,必須配合國民經濟的發展,在經濟政策的指導下,擬定輔導原則。 資金融通困難為中小企業最大的難題,因此金融輔導亦成為中小企業最有力的輔導工具。 資金融通困難的原因,是因中小企業的規模小、信用力不足,不易在資本市場籌措長期資金,而金融機構也基於成本與風險的考慮,不輕易對中小企業融通資金,視其為「資金的邊際需要者」,在銀根較鬆時,中小企業尚能獲得資金的融通,一到金融緊縮時期,中小企業即首先成為緊縮的對象。 對中小企業融通資金成本較高與風險較大的主要原因為:(一)中小企業的信用力不足且不易提供適當的擔保品;(二)中小企業的規模小,對景氣變動的抵抗力薄弱;(三)中小企業的經營完全依賴企業者個人的能力,缺乏安定性;(四)中小企業缺乏完整的會計記錄,對於營業狀況的良窳不易判斷。中小企業融通資金困難的另一個原因,是中小企業者與金融通構缺乏連繫,甚多中小企業者,不明瞭金融機構的業務狀態,不知如何利用金融機構。 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缺乏問題,首應建立良好的融資制度,次則應有完整的輔導機構以資配合,才能對中小企業的輔導工作收事半功倍之效。 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因素,除資金、信用外,尚有「管理、技術、市場情報、產品設計、原料供給、企業家的精神、社會及政治的環境」等因素,對中小企業的金融輔導,必須先診斷缺點,針對其需要,以金融輔導為中心,實施綜合輔導措施,一舉而消除障礙企業成長的各項因素,這樣才能發揮金融輔導的效果,否則必致事倍功半,難收宏效。 台灣中小企業最大的困難,在於自有資本不足,中長期資金來源缺乏,及因信用力與擔保品之不足,不易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 要解決台灣中小企業融資上的困難,宜從下列幾方面著手:(一)建立專責輔導機構,以負責中小企業輔導業務之規劃、協調、督導、推動等事項;(二)建立中小企業長期資金融通體制,以蘇解其長期資金措籌困難;(三)革新商業銀行經營方法,以促進其對中小企業之貸款;(四)革新合會儲蓄業之業務,以建立適合中小企業者需要之專業金融機構;(五)加強信用合作社業務,建立合作金融體系,以發達平民互助金融;(六)建立信用保證制度,以解決中小企業信用能力薄弱,擔保品不足之困難。 總之,對中小企業資金之融通,主要在建立有效融通制度,制度不確立,輔導工作必致事倍功半。我國對中小企業之輔導,宜早參酌他國經驗,根據實情,建立完整輔導體系,以實現民生主義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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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有企業資金融通制度之研究

江今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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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盈虧與融通之研究

楊子菡, YANG, ZHI-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內容指在討論當前財政赤字發生之原因,及依融通方式之不同,效果有何差異 ,並研究我國政府預算之特質篤其盈虧對經濟活動之影響。以下說明文結構: 第一章結論,共分二節,第一節說明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第二節說明研究範圍與本 文結構。 第二章財政赤字形成原因之探討,主題有四,一為素字形成之短期分析;二為政府收 支調整速度與財政赤字;三為政府規模擴張與財政赤字;四為社會福利支山與財政赤 字。 第三章赤字融通效果的理論分析,共分四節,一為貨幣融通之經濟效果;二為公債融 通之經濟效果;三為排擠效果分析;四為結語並綜合說明學者之實證結果。 第四章我國預算狀況實證分析,共分二節,一為我國預算概況分析,二為預算餘絀對 經濟活動影響分析。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對本來預算虧絀趨勢預做綢繆,並建議縮小收支差額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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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共財與跨國租稅財源

林群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際公共財和公共財一樣會有搭便車的情形產生。由於搭便車行為的特性,有些國家不必付出成本便能享受到國際公共財所帶來的利益,因此,用什麼方式來籌措提供國際公共財時所需要的財源,便成為一個非常有趣的課題。 本文第二章首先回顧各學者對於國際公共財的定義,並舉出實際的國際公共財的例子,接著說明國際公共財數量決定的方式以及目前主要國際公共財的供給情形,最後則介紹目前籌措國際公共財財源的主要方式。 在理論模型部分,本文以Sandmo(2003)的模型作為基本架構,然後假設有一個國際社會規劃者可以對所有的國家課稅,所獲得的稅收作為提供國際公共財的財源。課稅的方式則區分為定額稅、所得稅和消費稅等三種不同的稅制來融通,並採用拉格蘭氏方法(Lagrange)來看是否存在一個國際公共財的薩穆爾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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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公有財與匯率的動態調整

張文□, ZHANG, MING-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對於一個日趨開放的經濟體系,而言,在朝向國際整合的路途中,無疑的政府的決策 居於主導的地位,經濟決策者必需正確評估總體政策的效果,尤其要了解政府支出與 私人支出間的互動關係,方能正確引導經濟發展。 本論文即試圖分析政府行為與私人行為的相關性,尤其注重政府融通、公有財提供對 私人部門生產與消費的互補替代性,在完全預見的概念下,分析各種政府融通政策的 可能影響,希望能夠對於實際政策運作的可能性給予一個理論性的描述,從其間我們 可以發現政府支出對私人部門的效果,取決於公有財提供的型態,再則政府債券的發 行,影響整個經濟體系的穩定性,必須謹慎從事,否則可能導致經濟失衡的現象。政 府支出對匯率的影響方向,同時取決於公有財邊際利益的大小。 論文內容包含五章:第一章緒論,概述本論文的研究動機及其研究方向,第二章基本 模型,建立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系,推論其個體基礎及其均衡條件,第三章靜態穩定 均衡分析,利用完全預見特性,說明政策干擾的長期效果,第四章傳遞動態分析,探 討各種融通政策效果,第五章結論,總結本論文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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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長期照護財源籌措方式之探討

林幸綾, Lin, Shing-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根據衛生署資料顯示,民國八十六年時,台灣地區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保險總數占總保險人口的8.95%,然而醫療費用卻占總醫療費用的27.09%,此現象跟台灣社會邁入高齡化之後,疾病型態慢性化的傾向有密切關係。在此情形之下,除了醫療服務需求,更迫切的是後續性的長期照護需求。個人長期照護的支出中,約有85%~90%是屬於生活照顧的部分,只有10%~15%屬於醫療照護的支出。全民健保財務之推估基礎,原係以急性醫療保健服務為主,長期照護服務給付歸由理論上屬急性醫療性質之全民健保給付略顯牽強,因此,長期照護服務建立其自給自足的財務體系有其必要性。 目前世界各地人口老化的趨勢使得長期照護的需求逐漸增加,不少國家為平衡公共部門、區域社會與家計間費用負擔,已紛紛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歸納已被採行的財源籌措方式,計有1.強制性健康保險(statutory health insurance);2.租稅融通支應社會福利;3.儲金帳戶制度(saving account);4.自付額(out-of-pocket payments);5.宗教慈善團體。或者可由以上五類為基準,進行不同程度的搭配採行。現階段我國可行之財源籌措方式可分為以下數類:1.以社會保險方式辦理:2.以社會福利方式辦理:3.以商業保險方式辦理:4.以國民年金搭配其它方式辦理。 本研究首先對長期照護費用進行估算,推估方式將採取分別估算我國長期照護人數以及每人每年長期照護費用,在結合兩者得出1999年至2041年之長期照護費用估計,並觀察長期照護費用占該年度GDP比例。在2001年(民國90年)長期照護費用約為246億元,占該年GDP的0.23%;在2040年為8,791億元,占GDP的0.73%。 本論文討論的長期照護財源籌措方式包括社會保險、租稅融通、國民年金給付自付部分長期照護費用、年金及社會保險結合以及其它方式等。在社會保險方式之下,觀察被保險人、保險對象以及有酬就業者的主要工作收入負擔長期照護保險費用的程度和能力。其中保險對象在40、45和50歲以上負擔的三個方案,將分別在15、10和5年後,達到每月負擔1,000元左右。 租稅融通方式當中,將觀察長期照護經費占總稅收、社會福利支出以及歲出預歲的比例,以及各稅目的負擔情況,以了解政府經濟財政對長期照護經費的負擔能力。發現長期照護以社會福利方式開辦,採取稅收方式融通長期照護費用,加徵的稅額將占總稅收的1.5%左右(以1997,1998資料計算);並且會使總稅收占GDP比例增加0.23%-0.24%。 以國民年金給付來自付部分長期照護費用方式當中,本研究發現,國民年金的調整條件符合「至少達到每月平均消費水準50%」的方案中,該國民年金給付對於長期照護費用的支應具降低總費用負擔6%至28%的效果。 另外,研究發現以國民年金結合社會保險方式,65歲以上被保險人之保險費,以國民年金給付來支付,則所支付的長期照護保險費總額,占國民年金的總額比例為1/5至1/20之間呈現遞減的狀態。顯示此方式對國民年金而言具可負擔性及可行性,並且可達到政府以移轉支付來補助長期照護保險費,減輕年輕保險對象之保險費用負擔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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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財源提供之強制性責任對地方財政負擔影響之分析 / Influnce of unfunded mandates

劉姿緩, Lu, Tsu-Hua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央對地方干預的工具包括利用強制性責任(Mandate)來賦予地方政府執行某些政策的責任,或者也可能利用補助制度來干預。近年來,各國聯邦或中央政府預算赤字的惡化,促使其利用強制性責任方式,將財政責任及負擔轉移給下級政府,以降低赤字及負債。此種由中央將財政成本移轉給地方負擔的強制性責任,我們稱之為「無財源提供之強制性責任(unfunded mandates)」。 無財源提供之強制性責任主要問題的核心在於:「融通(funding)」--成本應由誰負擔,以及「強制性的命令」--應由何層級的政府來作決策,中央(聯邦)政府抑或地方政府。針對中央強制性責任是否應給予地方財源融通,研究顯示,在地方存在淨利益外溢問題時,中央利用強制性責任來矯正此配置扭曲現象,不論是否給予地方財政上的融通,均能使資源達成有效配置。根據效率與公平原則,利用中央強制性責任來矯正淨利外溢的問題時,中央應給予地方財政上的融通。反之,若地方存在淨外部成本問題時,根據效率與公平原則,利用中央強制性責任來矯正此問題時,中央則不應給予地方財政上的融通。若中央以強制性責任來強制規定全國最低施行標準時,基於公平與效率原則,中央應給予地方財政上的融通。 在一國存在二級政府的制度下,若中央基於財政困難之因素,強制的將此負擔移轉給地方,可能會影響人民所可享受的最適公共財及私有財水準,在特定條件下,將使人民福利水準降低。理論上,均衡時中央與地方所提供的每單位公共財所帶給人民的邊際效用應相等,中央應自行負擔所提供之公共財所有財源。 有關強制性責任所造成的財政成本負擔,以台灣省為例,中央強制性責任確實對地方財政產生影響,且實證結果顯示,有些強制性責任將部分的財政負擔移轉由地方政府負擔缺乏理論上的依據,例如全民健康保險法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由此可看出,在我國中央政府財政赤字趨於嚴重的同時,似乎有利用強制性的財政移轉來降低中央赤字的現象。但是中央政府卻忽略了此種財政負擔移轉的合法性、經濟性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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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條款與買賣契約關係之研究

劉必成, LIU,BI-CHEG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信用狀是國際貿易中最通用之支付價金與資金融通之便利工具,此種商業信用狀又以 跟單信用狀佔大多數,一般所稱之信用狀亦指此而言。當買賣契約當事人約定以信用 狀方式付款時,即在買賣契約中明訂「以跟單信用狀付款」或與此相同效力之字句, 以及應該如何開發信用狀,此等規定稱之為「信用狀條款」,信用狀交易由此而生。 信用狀交易的特性在於「確定性」與「迅速性」,銀行僅得依據受益人是否履行信用 狀上條件而決定兌付與否,此即植基於「嚴格一致」與信用狀之「無因性」兩法則上 。信用狀與買賣契約在法律上相互獨立,但是此並非意謂信用狀與其基礎原因關係或 其他牽連關係全然割捨,在信用狀上所載條款中承受原因關係之限度內,仍然受原因 關係之牽制,故買賣契約中之信用狀條款,對於買賣契約當事人或第三人之權利義務 關係,亦將有重大影響。 本文研究範圍分為四大部分,首先為在買賣契約中之信用狀條款下,買受人與出賣人 之特殊法律關係,買賣雙方對於信用狀適當地開發及使用均負有義務。其次,國際買 賣契約之履行,首重買賣雙方之誠信關係,他方之履約能力對於己方之利益具有深切 關係,在此即須就信用狀之「撤銷」與「轉讓」性質予以確定。此外,信用狀功能之 發揮有賴於「嚴格一致」原則與信用狀之「無因性」,自不應任意破壞,但亦不容藉 機濫用,為了維護交易之順順暢與分平,適用上須詳加區別及附加限制情形,故最後 分為兩部份針對此方面之意義加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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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與租稅之效率面分析-兼論其穩定條件的差異 / On the Efficiency Effects of Public Debt and Taxation

吳佩凌, Wu, Pei 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租稅和公債是政府籌措財源最主要的兩種方式。然而不同的財源籌措方式將產生不同的影響效果,因此評價並比較各種融通工具的相對優勢,是政府選擇融通方式時,所必須考慮的一個基本且重要的問題。如何籌措財源以舒緩財政窘迫的壓力,是當前政府最急切的關鍵和挑戰。因此本文探討由效率面以租稅或公債融通政府暫時性與永久性支出增加的相對優勢,提供若干理論研究,作為面臨融通工具選擇時的考量因素。   關於融通政府暫時性支出增加的分析,M.Feldstein(1985)認為只有利率等於時間折現率的條件下,公債優於租稅:若時間折現率低於利率時,公債未必優於租稅。本文修正M.Feldstein(1985)模型,進一步考慮公債的債息融通方式及還本期限等問題,計算公債融通的負擔並與租稅負擔相較。   關於融通政府永久性增加的分析,S.J.Turnovsky(1992)比較分別以定額稅、工資稅和資本稅融通對即時效用和福利的影響,認為以短期而言,較佔優勢的融通工具,就長期觀點來看未必如此。其亦注意各融通工具間就穩定性的不同。本文以Turnovsky(1992)模型為分析基礎,加入公債融通的考慮,著重於對公債與定額稅穩定條件差異的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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