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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型金融商品之評價--以利率連動債券為例 / The pricing of structured notes: Interest rate-linked product李政儒, Lee, Cheng J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利率模型從早期的短期利率模型、遠期利率模型發展到現在的市場模型。在模型的概念上,已經從市場上不存在的瞬間連續利率修正到市場上可觀察的區間連續的遠期利率。而評價方法的進步,使得市場上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利率衍生性商品,其中付「提前贖回條款」的債券很常見。為吸引投資人,附提前贖回條款的債券往往伴隨著高配息。本文選用「12年期美金計價『利率區間』連動債券」與「十年期美元計價息滿到期反浮動利率連動債券」做個案分析,在市場模型之下,評價具提前贖回條款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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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式投資商品之分析楊正鴻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篇論文主要以台灣兩個商品,第一銀行所發行的「"澳幣真有利"投資型定存」及華南銀行所發行的「"利滾利58"新台幣3.5年期每日計息式組合式投資商品」為主題進行其評價與避險分析。希望藉由這兩個商品的分析,讓投資人再投資這兩類新金融商品時,可以更了解可能面臨的風險及所能得到的真實報酬率,也可以讓發行商了解其設計商品時所應注意的地方。
隨著近年利率走勢偏低,投資人已無法再從定存或一般權證獲得投資人預期的報酬率,因此新金融商品已漸漸得到投資人的青睞。新金融商品大多標榜著保本、固定配息收益的特性,以此吸引投資大眾,更有許多新金融商品針對投資人量身訂做,然而對於投資人而言,面對這麼多采多姿的金融商品中,投資人如何選擇、如何考量就顯得更為重要,因此懂得利用財務工程所學的理論去分析、了解各金融商品的損益、可能風險,可以使得在投資策略上更可以靈活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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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型商品評價-以美元雙指標利率連動債與歐元逆浮動連動債為例謝明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採用BGM模型評價兩個配息型態不同的利率連結商品。利用BGM模型,我們可以直接透過蒐集市場資料,即可描述LIBOR利率的期間結構。同時,對模型內遠期利率波動度與相關係數進行校準(Calibration),使評價更為正確。
而本文評價的第一個商品為「三年期美元每日計息雙指標利率連動債」,第二個商品則是「10年期歐元逆浮動連動債」。使用BGM模型,並透過最小平方蒙地卡羅模擬,考慮提前買回條款及計算各期的配息,分別求得兩個商品的合理價格並計算避險參數。此外,從發行商與投資人的角度,分別給予避險與投資建議。
關鍵字:利率連動債、每日計息、逆浮動、BGM模型、LIBOR Market Model、Least-Squares Monte Car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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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浮動與路徑相依型信用連結債券之評價與分析謝曉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1992年首次公開「信用風險的衍生性商品」之後,信用衍生性商品市場從此展開,本國財政部也於民國91年底開放信用衍生性商品的交易;然而,目前信用衍生性商品仍是以英、美為主要的市場,信用違約交換為最大宗,其餘依序是擔保債券憑證(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CDO)、總收益交換協議(Total Return Swap)、信用連結債券及信用價差商品,然而,從市場接受度、法令配合度及券商的競爭優勢等方面來看,卻以信用連結債券較高。
目前已有部分券商及銀行發行信用衍生性商品,其條款報酬對投資人是否合理,發行價格對券商是否有利可尋,都將是對財務工程及商品條款設計一項考驗。本文藉由兩個市場上信用連結商品的實例:「台幣二年期錸德信用連動組合式商品」及「滙豐四年期和記黃埔信用連結組合式債券」,利用Hull-White(1994)利率三元樹與David Li(1998)信用曲線的建構來分析商品與評價,希望能將所學應用於實務,對台灣將來可能造成熱潮的信用衍生性商品,做一完整的說明與分析,使投資人了解到商品本身的風險及獲利,發行人也可注意其避險方法,造成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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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徑相依及報償修改型利率連動債券之設計及分析陳彥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篇論文希望藉由對於連動債券的分析,使得投資人可以更加了解投資連動債券所會面臨的報酬與風險;另外也提供國內發行商設計連動債券所需注意的部分,以及分析發行商發行連動債券所會面臨到的風險與可行的避險方式。
由於現在國內發行商也可以自行設計連動債券並且發行,因此各家無不摩拳擦掌準備發行連動債券。所以如果發行商想要在這麼激烈的競爭環境中脫穎而出,就必須推出比競爭對手更吸引投資人的產品。大部分的連動債券所連動的選擇權屬於傳統的選擇權,由於傳統的選擇權可能會因為波動度過大而使其價值較高,進而降低了連動債券的參與率或保息率;新奇選擇權的出現則使得連動債券的設計出現了更多的變化,而且由於新奇選擇權有多種不同的特性,因此能夠比傳統的選擇權更能夠達到投資人的需求。因此本論文針對目前市場上搭配新奇選擇權的連動債券進行分析,使投資人了解投資這種連動債券的報酬與風險;也使發行商能夠了解設計這種連動債券所需注意的要點,並且分析可能的風險與可行的避險方式,確保發行商的獲利。
結構性債券的發行商在進行結構性債券的設計時,不但要兼顧到產品是否能
夠吸引投資人的目光,最主要仍然是要考慮到發行該產品可獲得的利潤與後續的避險方式與可行性,兩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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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單一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之法制研究 / A legal study of a consistent scheme of financial dispute resolution楊麗萍, Yang, Li P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2008年9月發生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破產事件,我國一般散戶投資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或受託買賣方式購買由該公司所保證、其荷蘭子公司所發行之連動債券,其金額約新臺幣433.83億元,投資人人數高達5萬餘人,損失相當慘重。投資固然有其風險,但若金融消費者損失係金融服務業銷售過程違失所致,則金融服務業應依法對金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然而,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型態日趨複雜,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在財力、資訊及專業面實質不對等,一旦發生糾紛,循司法途徑救濟往往曠日費時,所耗費之成本不符經濟效益。而現行各種訴訟外可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之機制,或不具金融專業,或欠缺法律依據,且缺乏單一專責機構處理,無法滿足金融消費者需求。鑒於我國現行針對特定型態之爭議事件,已有制定專法設置訴訟外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之體例。因此,有必要提供訴訟外之金融消費紛爭處理機制,並予法制化,以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
本文參考英國金融公評人(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Ltd.簡稱FOS)、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 Centre Ltd.簡稱FIDReC)之運作規範及國內相關體例,提出我國未來制定專法建立訴訟外金融消費爭議處機制之法制建議。本文研究結論建議如下:
一、本機制宜定位為與其他法定紛爭解決機制並存之任意性訴訟外紛爭解決途徑,不剝奪當事人使用其他法定爭議處理途徑之權利。
二、設立財團法人組織型態之爭議處理機構,統合處理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所生各種領域及型態之金融消費爭議。
三、本機制適用對象宜限於弱勢之金融消費者,排除具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人。
四、爭議處理程序為金融消費者先向爭議所涉之金融服務業申訴,金融消費者不接受金融服務業處理結果或金融服務業逾期不為處理者,金融消費者得於一定期限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爭議處理機構並得於受理後先試行調處。
五、保障當事人使用本機制之程序選擇權及接受處理結果之處分權。調處依雙方當事人協商合意而成立,評議則由評議委員會審酌一切情狀依公平合理原則作成評議決定後,經雙方當事人表明接受而成立。但為適度合理平衡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之實質不對等,金融服務業於事前同意使用本爭議處理機制者,對於給付金額或財產價值在一定額度以下之評議決定,應予接受。
六、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處理結果者仍保有司法救濟權。當事人接受爭議理結果者則賦予爭議處理結果一定之法律上效力,並保留司法對爭議處理結果之最終審查權,包括經法院核可後始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及調處或評議決定有瑕疵時得提起撤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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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贖回雪球式商品的評價與避險曹若玹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採用Lognormal Forward LIBOR Model (LFM) 利率模型,針對可贖回雪球式債券進行相關的評價與避險分析,而由於此商品的計息方式為路徑相依型態,價格沒有封閉解,故必須利用數值方法來進行評價。過去通常使用二元樹或三元樹的方法來評價具有可贖回特性的商品,但因為LFM是屬於多因子模型,所以不容易處理建樹的過程。而一般路徑相依商品的評價是使用蒙地卡羅法來進行,但是標準的蒙地卡羅法不易處理美式或百慕達式選擇權的問題,因此,本研究將使用由Longstaff and Schwartz(2001)所提出的最小平方蒙地卡羅法,來處理同時具有可贖回與路徑相依特性的商品評價並進行實證研究。 / 此外,關於可贖回商品的避險參數部分,由於商品的價格函數不具有連續性,若在蒙地卡羅法之下直接使用重新模擬的方式來求算避險參數,將會造成不準確的結果,而Piterbarg (2004)提出了兩種可用來計算在LFM下可贖回商品避險參數的方法,其實証結果發現所求出的避險參數結果較準確,因此本研究將此方法運用至可贖回雪球式利率連動債券,並分析各種參數變化對商品價格的影響大小,便於進行避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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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券爭議之法律分析 / Legal Analysis on Linked Notes Dispute黃允暐, Hwang, Yeun 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美國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在2008年9月15日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宣告進入美國破產法第11章重組程序,此程序影響由雷曼兄弟公司擔任發行或保證機構之連動債券。國內不少投資人購買雷曼兄弟相關的連動債券,因該等連動債券到期返還本金如係由雷曼兄弟公司支付或提供保證,當雷曼兄弟公司發生信用事件時,該公司之信用風險將可能導致該等債券之到期本金無法償付,造成投資人極度恐慌。
本研究從連動債券之發展、定義與類型出發,就投資人所爭議的銷售過程或資訊透明等議題,比較各國連動債券相關之法律規範,並就近年之國內外爭議案例進行法律分析,希望據以截長補短,並就我國在連動債銷售之法律規範之調整及紛爭解決機制等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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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型金融商品之評價與分析-完全保本黃金連動債券 / Pricing the structured notes-USD 100% Capital Guaranteed Gold Linked Note詹晴鈞 Unknown Date (has links)
2008年9月雷曼兄弟突然宣佈破產,使得雷曼兄弟所發行之連動債成為無價值之債券。雷曼兄弟破產事件後讓投資人對於連動債有極大的恐懼,再加上現在全球經濟處於復甦的力道仍有所疑慮的情況,現今發行機構所發行之連動債,都是偏向連結單一商品的連動債,以避免投資人對複雜結構型連動債的恐懼,所以為了讓投資者可以進一步了解市場上所發行的結構型連動債,並且讓發行機構進一步了解其本身之商品,選取了市場上之結構型連動債進行評價與分析。
本篇論文選定之結構型連動債券為「完全保本黃金連動債券」,對此商品進行評價與分析。首先介紹商品之特性,此商品為一個付息債券加上一個連結黃金價格之亞式選擇權,由於此商品亞式選擇權的平均部份是算術平均,沒有公式解,所以利用蒙地卡羅模擬法來進行評價與分析,也使用反向變異法和控制變異法來改善傳統蒙地卡羅模擬法收斂速度較慢的缺點,最後結論部分針對商品之設計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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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連動債券與利率連動債券之評價與分析徐瑜珮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目前台灣市場上所發行之兩個結構型商品—信用連動債券與利率連動債券為研究主題,信用連動債券之連動標的為國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風險,利率連動債券則以不同年限之交換利率利差為連動標的,本文利用數值方法分別評價此二理論價格,分析此類商品之結構、風險與收益。
本文以Hull and White利率三元樹模型和Li (1998) 建構信用曲線模型評價信用連動債券,並進一步分析信用模型內的回復率參數對信用連動債券價格之影響;在評價利率連動債券時,則採用LIBOR市場模型,利用蒙地卡羅模擬法模擬此商品之理論價格,並進行配息條款改變下之情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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