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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調查研究

黃壽佐, Huang, Shou-Zu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分三節,說明研究動機、目的、方法、內容以及研究限制。 第二章 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調查現況檢討 本章分二節,檢討現行調查制度的績效及調查所面臨的問題。 第三章 選案調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本章分六節,說明建立選案調查制度的理由。 第四章 選案方法之理論分析-區別分析的理論。 本章分三節,敘述本文所使用之選案方法的理論及建立模式的步驟。 第五章 選案模式建立的實證研究。 本章分五節,根據實際的抽樣資料,進行選案模式的建立及說明如何應用 。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總結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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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轉嫁問題之研究

王 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目的 本文試圖以實證研究方法,說明民國四十四年至六十年間,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征,就整個經濟體系而言,是否轉嫁及其程度的問題。這一問題的答案,與所得分配及資本形成的關係,都可能相當密切,政策上具有重大意義。 二、研究方法 根據台灣地區有關總體性經濟資料,利用電腦處理,經逐步迴歸分析法、工具變數法及非線性估計法,設立合理的報酬率方程式,再根據轉嫁行為方程式,說明轉嫁現象。 資料屬次級資料,來源包括: 1. 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國民所得」; 2. 財政部統計處「財政統計年報」; 3. 郭婉容教授"台灣經濟結構"原載台灣大學「經濟論文叢刊」,第一輯。 4.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中央銀行年報」。 資料涵蓋期間為民國四十一年至六十年,此一期間台灣經濟於穩定中發展,實際計算則自民國四十四年開始,主要因為該年出口外銷沖退稅開始寶施,可使資料的比較更具意義。 各種計量分析方法是參酌有關計量書籍,經多次演譯而得,最後設計為電腦程式,利用本校 IBM System 3經無數次測試與更正,始克完成。 三、內容 本文共分四章,除第壹章外,其餘分為八節。第壹章就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作一概活性介紹;第貳章將事業所得稅轉嫁理論與實證研究就目前的發展作一介紹;第參章對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實證研究的可行性作一探討,並對適當計量方法的選擇及電腦程式設計作一說明;第肆章根據實際資料以選定的計量方法予以分析,以說明轉嫁現象。最後將傳統最小平方法、工具變數法及非線性估計法的計算說明,與電腦程式分別列為附錄。 基於事業所得(不僅為法人所得或公司所得)相當於利潤這一概念,文中常將事業所得稅與利潤稅互稱這是在這裡應先予陳明的。 四、結論 計量分析的結果顯示,可以根據 Yt=β0+β1lnXBt+β2ΔJt-1+β3Mt+β4ΔEMt+Ut Sht=Yt-Y't/XAt 兩方程式(式中各符號定義參見第參章第二節及第肆章第二節有關說明),在極限意義不分析轉嫁現象。得到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征,有高度負轉嫁現象存在的結論。顯示民國四十四年至六十年間台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征在所得分配方面,亦即平均祝會財富方面的意義頗不明確,而對資本形成方面的意義較大。任何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措施,都應針對後者加以深人研究。當然這種推衍,可能因為目前經濟情況的劇烈變化,而有應予修正之處,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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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影響企業經理人會計政策之研究

林秀鳳, LIN, XIU-F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課稅關係著每一經濟個體,租稅政策之變動除了改變國家稅收外,亦可能影響經 濟個體行為,因此政府擬定政策時,應該同時注意經濟個體行為反應及可能產生之影 響。 租稅政策之改變,例如政府提高營事業所得稅稅率,一方面影響企業現金流量,另一 方面使得財務報表稅後純益降低,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之公司體制下,探討此 一變動對公司行為的影響,應集中於公司經營決制定和執行之經理人。由於經理人自 身財富可能繫於公司業主權益大小和依公司經營成果所決定之酬勞,如現金紅利、認 股權、獎金、或其他非金錢酬勞等。在追求個人財富極大之前提下,經理人對提高營 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反應端賴此變動對他個人財富衝擊而定。為緩和稅率提高可能帶來 之不利後果,經理人可能採取下列行動: (一)改變公司會計政策或從事租稅規避行為。 (二)改變公司經營決策,如生產、投資、和融資活動,以真實之交易改變報導盈餘 。 (三)從事遊說活動,遊說政府制定其他新租稅政策,或要求制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之團體,使其在報導盈餘時有更大彈性。 由於會計政策的改變引起帳面盈餘改變,結合其他資料成為編纂其他統計數據之主要 資訊來源,而政府又依循此統計數據制定總體經濟政策,本篇論文即探討營利事業所 得稅稅率提高對經理人會計政策之衝擊,以了解租稅政改變可能帶來之回饋效果。論 文內容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闡述經理人目標與會計政策之關聯性。第二部分說明營 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提高對經理人經營決策之影響,並利用代理理論建立營利事業所得 稅影響經理人會計政策之模型。第三部分乃透過問卷方式,探討此一租稅政策改變影 響國內企業經理人會計選擇之可能性,及其與經理人目標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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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基與通貨膨脹之研究

汪海清, WANG, HAI-G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經濟不斷的發展,通貨膨脹成為戰後各國難以避免的現象,就我國而言,民國六 二年迄今,物價累積漲幅幾達兩倍,在此情況下,企業資產價值在無形中提高,所反 映之淨利潤亦告增加。因此按傳統方法計算的企業利潤無法正號確表達企業之獲利能 力,因為其中一部份實屬通貨膨脹下所產生之虛盈現象,而營利事業所得稅以此淨利 潤為課稅基礎,使企業稅負加重。 本文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確立一個合理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基礎,以消除企業「 虛盈實稅」的不合理現象,並討論各項所得調整措施之效果。 茲將各章內容簡單說明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對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及本文結構做一概述。 第二章為確立營利事業所得定義及說明其與通貨膨脹下各項資產調整之關係。 第三章為討論目前採行的各項權衡性(部份)調整措施之效果。 第四章為考慮採取企業所有資產、負債全面性調整措施之效果及其可行性。 第五章為介紹各國實施通貨膨脹下所得調整之經驗。 第六章為結論:將以上研究結果作一總結,以提供以後修正稅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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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成本之研究-以台灣地區建築業為例 / The Compliance Costs of Business Income Tax: For Examples of Taiwan Area's Builder

古秀如, Gu, Syou R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緣起:   一般研究租稅超額負擔時,多探討租稅課徵造成資源配置扭曲的問題,而忽略租稅徵收成本(Administrative Costs)和納稅成本(Compliance Costs)亦會擴大租稅的超額負擔;事實上,租稅的徵納成本在整個財政制度的運作上是不容忽視的;再者,就公平面而言,租稅制度之設計除了必須考慮稅額負擔的垂直公平與水平公平外,對於納稅義務人間負擔租稅徵納成本是否平均的問題亦不可忽視。   二、研究過程:   (一)介紹納稅成本意義與文獻回顧。   (二)台灣地區建築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成本問卷調查分析。   由於時間和經費的限制,本研究僅以台灣地區建築業作為調查對象,以探討營利事業為依從稅法規定申報與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即納稅成本)。   本調查以參加各縣市建築投資同業公會之建設公司為抽樣對象,採分層比例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數1000家;問卷自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三十日陸續郵寄發出,至同年五月十五日截止,獲得104份回卷,有效回卷96份;使用SAS電腦軟體進行迴歸和變異數分析,以了解影響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成本的原因和各事業納稅成本負擔的分配狀態;再利用卡方檢定和交叉分析調查納稅義務人對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遭遇困擾的程度。   三、結論:   (一)各項納稅成本中,以會計人員成本佔總納稅成本比例最大。   (二)總納稅成本與營業額、資本額、員工人數之間具正相關係。   (三)總納稅成本率與營業額、資本額之間具負相關係;因此,納稅成本負擔在各事業間之分配呈累退狀態。   (四)事業外部人員成本和內部人員成本與營業額、資本額之間具正相關係。   (五)在精神成本方面,受訪事業在處理營所稅事務時,認為困擾程度最多之排名為:     1.稅務法令規定繁瑣、不明確(77.89%)。     2.稅務機關核定太嚴苛(71.16%)。     3.稅務人員行政裁量權太大(61.54%)。   四、建議:   (一)提供免費稅務諮詢服務。   (二)簡化帳證處理。   (三)加強稅務法令宣導。   (四)簡化憑證查核。   (五)制定稅法必須明確。   (六)加強租稅核定前之溝通與協談。   (七)加強稅務人員租稅教育。   (八)協助提供事業單位納稅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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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勾稽審查可能性研究 /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value-added business tax and business income tax

李汪霖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營業稅性質上係屬消費稅,而消費為所得構成因素之一,如能掌握營業稅稅 基,自然可減少所得稅之逃漏。惟稅務機關工作繁重,人員流動頻繁,查核經驗 傳承不易,如能建構一有系統的逃漏稅選案模式,篩選出風險指標高的營業人輔 以有效查核,消極面可充裕國庫稅收,積極面可嚇阻逃漏,使營業人遵守稅法規 範,與國際租稅接軌。每當企業有交易行為發生時, 依據會計帳務處理,均應 記入日記簿、分類帳,並按月申報營業稅,年度終了時依其會計帳編製財務報表。 因此,營業人如想隱匿某筆收入或浮報支出時,入帳起點即需有所安排,財務報 表亦會受其影響,本研究即在探討能否利用OLS 模型透過違章營業人財務報表 找出可供判斷的財務比率,進而提昇稅務人員選案績效。本研究以財政部財稅資 料中心某分局民國97 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及98 年營業稅違章資料,經過整理 及篩選,分別建立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兩條方程式探討影響違章金額的財務比 率。研究結果發現,以收入成長率、費用率、營業稅申報銷金額與營利事業所得 申報收入差額、同業往來佔銷貨比、應收帳款週轉率等5 個解釋變數達到顯著水 準,期能利用本次研究顯著變數協助國稅局建立一個有效的選案模式,以達查核 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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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認購(售)權證課稅制度合理性之探討

陳欣怡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認購(售)權證課稅之問題在券商與財政部間已進行將近八年的時間,卻一直達不到共識。本論文就此問題做一深入之探討,究竟目前認購(售)權證之課稅規定是否妥當?若否,應如何課稅才算合理,以促進認購(售)權證市場的發展? 本研究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係整理認購(售)權證課稅問題之各方論點,並對其提出評析;第二部分則主要利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探討目前市場投資人對認購(售)權證課稅方式之反應。 在認購(售)權證課稅問題之制度面,本研究有以下結論:認購(售)權證之收入屬預估性所得,因認購(售)權證之收入在收現時係屬預收收入,需待履約時才能確定成本費用。預估性所得在整各交易流程的實現上充滿了不確定性,因此,對其成本費用之認定應較寬鬆;在履約日當日收入與成本費用即可確定,且須和其他部門分開列帳,認購(售)權證之收入與成本費用可單獨確定,且因果關係亦相當明確;認購(售)權證之風險可合理預估,並進行理性之避險行為,而避險對股票之買賣行為與一般投資思維有異,可以確定該買賣標的股票之動作係為減少履行認購(售)權證義務而可能產生之損失,故就本質而言,和認購(售)權證為同一交易。 本研究之實證共舉八個事件日進行討論,但是僅有券商敗訴之事件日結果較顯著,本研究推論可能的原因包括因為發行權證公司之業務有太多種類,因此受影響的因素較多,事件日發生之影響可能被其他和發行權證公司相關之議題抵消;此外,因課稅問題未解決,權證市場之環境尚未成形,投資人對此金融商品之興趣相對低落,因此對此議題之敏感度也較低;最後,因這八個事件日當中,對課稅權證相關之爭議結果其實都是紙上數字,對投資人來講,感受較不深刻,僅有在第一次取得敗訴時,真有費用產生之可能性,投資人才較有反應。 / The controversy of Tax Regulation of warrant between stockbroker and Ministry of Finance has been stalemate for almost 8 years. This study tries to discuss that whether the tax regulation of warrant are adequate? If not, how should it be to liven up the market? This study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o collect viewpoints of every aspect, then analyze and bring up new ideas. The second part will use event study research to discuss how the market responds to the tax regulation of warrant. As to the system of the regulation, this study concluded as follows. Since the income is classified to unearned revenue when cash was received, and not until exercise day can the cost and expense be ascertained, the income of warrant belongs to predicted income. The process of completing the trade of predicted income is filled with uncertainties; therefore, the related cost and expense should be identified more flexibly. On the exercise day, the income, cost and expense of warrant are assured, and should be accounted separately from other segments; thus, the causal relationship is definite. The risk of warrant can be reasonably evaluated, and proceed rational hedge. Furthermore, the considerations of buying and selling target stocks are different from regular investment. Accordingly, it can be assured that the buying and selling are for minimizing the lost to meet the obligation of issuing warrant. Therefore, as to the essence, they are in the same trade process as issuing warrant. This study takes 8 event days to discuss how the market responds to the issue of tax regulation of warrant. Only the date that stockbroker lost the lawsuit that the result are significant. This study infers that the probable reasons include that: there are too many businesses for the warrant issuer. Too many related issues may influence the market price of the issuer, thus offset the effect of tax event. Besides, the tax problem remains unsolved. The macro environment is immature, and diminishing the interest of investors, then consequently insensitive to the related event. At last, as to these 8 events, the results are all figures on the paper. Only when the stockbroker lost the lawsuit for the first time and will be real cash outflow that investors realize that there are losses. Hence, the respond are more signific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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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下經濟估計方法設算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逃漏

陳麗玟, Chen, Li-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要目的,在探討目前我國租稅逃漏情形,並建立一適用於我國的估計方法,以 估計我國租稅逃漏的大小,從而謀其解決之道。本文共分五章:並就各章內容略述如 下: 第一章:緒論。主要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並對本文結構作 簡單敘述。 第二章:探討租稅逃漏問題發生的原因,及其產生的影響,並對租稅逃漏的估計方法 加以介紹。 第三章:建立一個適用於我國的估計方法,估計我國租稅逃漏的大小,並對資料來源 和其限制加以說明。 第四章:就估計結果分析說明我國租稅逃漏的情形並探討應如何解決此問題。 第五章:針對本文之探討,作成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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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併申報問題之研究

陳崑山, Chen, Kun-S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經濟之發展,社會、經濟環境亦不斷地改變,舊有法令倘未能因應新環境,往往 窒礙難行而弊端叢生。多個體經營之母子公司,是經濟發展之產物,集團內公司間之 關係極為密切,子公司尤如母公司內部之一營業部門,本質上仍屬同一經濟個體,然 現行稅法從法律個體分別核計各公司之課稅所得,致稅負分配不公平,而逃漏嚴重。 全文計九章,前半部用以說明合併申報之理論基礎,並詳述該制度之內容及其優缺點 ;後半部則對合併申報之問題逐項加以討論,並提出解決之方法,其處理過程以會計 原則為主,參考美國合併申報制度之立法,並兼顧我國現況。全文較偏重於合併申報 制度本身問題之解決,而忽略其經濟影響,有關此方面之問題,仍有待更深入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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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加徵制度修正前後對企業稅負之影響

葉淑怡, Yeh,Su 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探討在舊制與新制稅法下,影響我國上市櫃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稅負之因素,並比較未分配盈餘加徵制度修正前後,對企業稅負之影響。經實證結果發現,無論在舊制或新制稅法下,企業有效稅率、規模、流動性及股東報酬率與未分配盈餘稅負之間呈顯著正向關係;而負債比率及盈餘波動性等企業特性與未分配盈餘加徵稅負之間呈顯著負向關係,顯示企業特性不同會影響其未分配盈餘加徵稅負之成本。 另外本研究發現,新制相較於舊制稅法,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被計入未分配盈餘中加徵稅負,將負擔較高之未分配盈餘稅負。但是稅制之改善,對於企業之特性如有效稅率、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或電子業相較其他產業與未分配盈餘稅負間沒有顯著之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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