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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財團法人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適用性探討

周筱姿, Zoe Cho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非營利組織的性質是界於政府的公部門及營利私部門之間,故有第三部門之稱;所謂財團法人,係指以從事公益為目的,由捐助人捐助一定財產,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向法院登記之組織。而「公設財團法人」,首見於財團法人法草案中,公設財團法人之設立背景,主要係政府因國際科技競爭激烈及環境瞬息萬變,為讓政府機關部份之組織運作更靈活、更有彈性應變,並能接受公開監督的原則,故將部份組織改制為公設財團法人。國內非營利組織目前並無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可茲遵循,;在此等情況下,以會計專業的角度而言,亟需一套專門適用於非營利組織單位之會計準則以供依循。因此,本研究以「公設財團法人」為主要研究對象,分析其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適用上所產生之疑慮及可能衍生的問題,並與其他各國對於非營利組織之會計處理方式做一比較,同時深入探討公設財團法人參照政府會計準則時可能存在哪些制度上的缺失,以供政府主管機關從事政策改進時的參考依據。此外,本研究亦以「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為個案,進行深入的分析與探討,希冀藉由本研究之討論,能喚起各界對於公設財團法人之重視,並促使主管機關擬定出一套可茲依循之統一規範。 就會計處理部分,目前國內財團法人除固定資產折舊及受政府輔助之會計處理,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有出具解釋函令予以明確說明外,其餘如投資、代收捐贈之資產移轉、存貨及應收帳款之期末評價、固定資產重估問題、盈餘可否轉列公積或基金及業務收入等問題,皆未有特定之會計處理與報導方式的指引,雖理應適用全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但因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間組織特性迥異,而有適用上窒礙難行之處,故本研究期盼主管機關能對非營利組織甚或公設財團法人制定一套專用的會計制度與財務報導原則,以提供與各該非營利組織攸關之管理當局、參與者、捐贈者及政府等能了解組織的財務狀況。 目前實務上就財務報表表達方面,我國一般財團法人所編製之財務報表包括有:資產負債表(平衡表)、收支餘絀表(收支結餘表)、淨值變動表(非必要)、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之附註與財產目錄等,其中資產負債表、收支餘絀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之附註與美國及中國大陸地區所編製出的財務報表幾近相同。美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之營運活動表,主要係提供收入、利益、費用、損失及未受限制的、暫時受限的及永久性受限的淨資產變動數,相形之下,我國財團法人所編製之收支餘絀表則較為簡潔扼要,最主要的目的則是為了解相關的業務收入、支出,並知悉其最終的本期餘絀金額。 另,我國財團法人額外編製了淨值變動表,主要為清楚表達出一段期間中創立基金及餘絀之累積變動情形。截至目前為止,關於財團法人之相關會計處理及報表編製部分尚未有一套標準可茲遵循,惟其相關報表之編製與一般營利事業組織按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所規範編製之四大報表無異,僅為報表名稱上之不同,而實質內容所要闡述之資訊是相似的。   最後,本研究認為目前各公設財團法人皆有其特殊設立的目的或配合政府的特定政策所籌設。依其籌設性質,若以政府會計之角度來思考,究竟是「業權型基金」抑或「政事型基金」,亟需由主關機關的認定,以便各該公設財團法人於編製財務報表時能有所依循。另外,行政院院會雖已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但迄今仍未於立法院討論或一讀,而其他各主管機關所發布的監督準則,對於公設財團法人有關規定亦付之闕如,故建議各有關機關應加速相關法令之通過或公布,並冀望在未來所發布之相關法令中能導入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觀念與資訊透明度,以增進財務報表的有用性,滿足各類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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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縣市文化基金會運作之研究

許綺佑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是透過對北部六縣市(新竹市、桃園縣、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文化基金會之調查訪談,了解縣市文化基金會之運作情形及存在之問題,並提出可能的解決之道。縣市文化基金會原係早期政府為促進地方文化發展而捐資設立,屬公設財團法人,且當初採「無實體-依附運作」之設計,以縣市首長擔任董事長、教育局長(或文化中心主任)擔任執行長,使得縣市文化基金會與政府之間長期存在密切關聯,尤其基金會執行長由局長兼任更使得基金會與政府之間界限模糊,是以官員擔任基金會領導階層對基金會業務推展有何影響?監督機制應如何設計始能發揮監督效用?又時至今日,各縣市已成立文化局此專責文化業務機關,文化基金會扮演之角色、業務內容亦出現不同程度之演化,新舊元素雜陳,其是否有繼續存在之理由?皆是值得探討之問題。 本文之研究方法首先採用文獻回顧方法,以加深對問題之認識並設定研究方向,再以深度訪談之質化研究方法,蒐集多位文化局長、執行長、資深基金會業務承辦人員、文化局業務主管及藝文界專家之寶貴意見,了解目前各縣市文化基金會之發展方向及受訪者對上述問題之看法。經由訪查資料結果分析,發現縣市文化基金會內部管理及業務運作主要集中於董事長及執行長,尤其董事長意志往往主導基金會業務之發展方向,又因董監事會多數成員為縣市政府官員或董事長決定之人選出任,故內部缺乏可制衡之審查機制。加以外部亦無資訊公開之規範,因此營運及財務情形欠缺透明性,基金會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文化局)面對官員組成之董事會,無法發揮監督作用,而縣市議會對基金會亦無質詢之權利。 基於上述,本研究提出以下之政策建議,期使縣市文化基金會之發展符合民主法治之潮流,我國文化法規制度之建立更趨完善: 一、 將公設財團法人納入財團法人法予以規範,並儘速通過立法。 二、 財團法人法應明訂董監事之任免條件及其應盡之注意和忠實義務。 三、 訂定行政法人基準法,以因應新興文化事務之處理,提供多元制度選擇。 四、 財團法人資訊公開制度應儘速建立。 五、 縣市文化基金會業務內容應回歸文化任務本身,不應被當作縣市首長彈性利用之工具。 六、 縣市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宜由文化局長兼任,執行長由董事長提名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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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財務績效及社區公益活動之研究 /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community benefit services of not-for-profit hospital

李欣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醫療財團法人在台灣醫療界的實力日漸茁壯,已不容我們所輕忽,此外國內外對非營利醫院的董事會結構組成之探討文獻相當缺乏,有鑑於此,本文的目的即是在對此領域作研究以對有關政府單位和未來的學者提供參考借鏡。 本文以台灣醫療財團法人為研究對象,主要分兩部分探討:第一部分主要探討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會治理結構與經營績效關聯。第二部分主要探討醫療財團法人文化背景差異對公益支出是否有影響。 而實證結果顯示:第一部分中我們發現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結構組成中,院長或執行長身兼董事、外部董事比例越高、設置常務董事皆與醫務利益率有正面關聯,而醫事背景董事比例越高和設置監察人皆與醫務利益率呈負面關聯。第二部分中我們發現宗教和企業團體創設背景的醫療財團法人對公益支出都有顯著的影響力。研究教育支出與慈善醫療支出分配方面卻值得我們注意,尤其企業財團背景在研究支出的迴歸結果極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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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事務財團法人官派董事功能之研究:非營利組織觀點 / On the Function of Government Appointed Board Members of Economic Affairs Related GONGO: From a Perspective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張嫦娥, Jang, Chang-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面對二十一世紀科技競爭戰,各財團法人如何搶得先機並掌握致勝關鍵,組織的核心決策-董事會扮演著重要角色,而在致力於傳統產業轉型之趨使下所輔導成立之財團法人,其董事會中之官派董事當負有一定政策任務。爰為探究及健全經濟事務財團法人官派董事功能,本研究從文獻探討、深度訪談、參與觀察及個案分析等研究方法,自法制及管理面就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董事會議紀錄及政府與法院主管法規等資料予以分析,實務面則將影響官派董事功能因素歸類為十二大項,以官派董事、非官派董事、主管機關、負責董事會業務同仁等四個面向的觀點作深度訪談,並輔以研究者在經濟事務財團法人長達十三年之業務監督經驗,最後提出檢證及分析組織內外在環境及董事會成員之SWOT。 本研究個案研究結果,對官派董事職責如同一般董事,惟官派董事負有政策使命,其角色功能並不如一般民間法人單純,就訪談議題與官派董事在實際執行其職責有關資料分析,歸納官派董事對非營利組織應具有以下功能: 一、政策制定與政策規劃之參與,並引導執行政策。 二、透過專業服務可以彌補政府職能不足。 三、監督並落實政府法令的執行。 四、擔任政府與產業溝通、協調之橋樑。 五、提供組織間互相學習與經驗分享。 六、透過資源整合,建立服務平台,提升公共服務管道,使組織達成綜效 目的。 七、開拓前瞻性與創新性業務領域,服務邁向多元與多樣化。 八、組織結構較少層級節制,可增進效率,提升競爭力。 整體而言,本研究對財團法人官派董事功能持正面看法,惟制度下尚有若干缺失值得檢討改進者。茲將本研究所衍生有關之問題分為研究發現、建議及後續研究方向等三個部分,摘述如下: 壹、研究發現 一、從整體政策運作層面研析 (一)法人組織定位與運作功能,因時勢變遷已與設立目的相悖。 (二)業務舊瓶新裝,難脫組織文化包袱,政府淪為財團法人保護傘。 (三)董事席次仍受捐助人掌控,與財團法人制度立法意旨不符。 (四)官派董事對政策任務推動不遺餘力,但法人整體運作仍受捐助人相 當程度掌控。 (五)法人自律不足、影響自主性。 二、從法制規範運作層面研析 (一)未建立官派董事統一監管機制,造成法人會務負擔。 (二)捐助章程淪為形式規範,未能發揮實質功效。 (三)政府閉門造車,各部會各自為政,規範過多。 三、從董事會實務運作層面研析 (一)董事人數多寡與組織規模大小無關。 (二)會議召開次數有限,董事功能難發揮。 (三)董事年齡較長者,對法人實質運作助益較大。 (四)官派董事淪為法人凝聚政治實力工具。 (五)政策任務之達成首重使命感之培養。 (六)公權力過度介入,阻礙法人自治與治理。 (七)人治色彩影響官派董事功能。 貳、研究建議 一、體制面: (一)由政府統一制定財團法人專法。 (二)由政府統一訂定接受政府委辦(或補助)經費之處理原則。 二、執行面: (一)由法人制訂「董事會職責及服務指導作業手冊」。 (二)建立法人會務運作實務指南。 三、策略面: (一)與政府及企業間應為夥伴關係並應建構對話機制 (二)政府應對官派董事建立「志工服務資源平台」 參、後續研究方向 一、政府賦予官派董事所背負之政策任務形成過程之研究。 二、政府政策任務動力與延續性之探討。 三、政府政策使命與社會需求期望差異之研究。 四、階段性任務與永續經營策略之研究。 五、主管機關與官派董事信任關係之研究。 六、捐助人與財團法人關係影響會務運作之研究。 七、董事間信任與合作關係之研究。 八、官派董事與董事會權力分配型態關係之研究。 綜上,為澈底探討官派董事產生弊端之源頭,以落實官派董事功能與修正並建立官派機制,除了制定統一規範避免各自為政外,政府機關應解開以往管理枷鎖,以正面、積極與彈性的服務與行動方式,健全法人發展,才能契合社會與人民之需。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經濟事務財團法人、官派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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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財團法人醫院債務融資與效率關聯性之探討

簡瑜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財團法人醫院在台灣醫療服務市場是相當重要的醫療提供者,占國內醫療服務重大比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實施後,由於健保制度免除民眾部分必要負擔費用,誘使醫療服務需求的快速成長,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健保局為了控制醫療費用的成長,推行了一系列供給面成本分擔支付制度的醫療改革,醫院在有限的醫療資源下,競爭壓力不斷升高,「效率」變成醫院經營管理的目標。 醫院間有非價格競爭的行為,醫武競賽造成醫院成本上升,若醫院選擇以負債融通資金,會增加醫院的財務風險,提高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但傳統財務理論指出公司增加負債額度可提高經營績效。 本研究採財務比率當作財團法人醫院的效率指標,主要目的在於分析財團法人醫院債務融資與效率間的關聯是否適用傳統財務理論,也就是財團法人醫院負債比率與效率是否為正向關係。利用民國91、92、93年財團法人醫院財務報表與醫療機構現況及醫療服務量統計資料,採用30家財團法人醫院的綜合年度資料為樣本,共82個觀察值,進行實證迴歸分析。 實證迴歸結果顯示:(1)財團法人醫院負債比率與營運效率、資本投資效率皆顯著負相關,財團法人醫院選擇以負債融通資金無法提升醫院績效,但財團法人醫院負債比率與員工效率顯著正相關。(2)財團法人醫院社區公益活動支出變數與營運效率顯著負相關,財團法人醫院實踐公益目標的同時勢必面臨效率降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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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社區公益活動、捐贈收入與其財務指標的關聯性 / The relation of charity,donation,and financial index in the non-profit hospitals

王詩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探討醫療財團法人財務指標與醫療社會服務支出及捐贈收入之間的關聯性。醫療財團法人彌補政府失靈的功能,以從事慈善公益活動為主要目標,協助政府醫療供給的不足。行政院衛生署在醫療財團法人慈善公益活動上,規範需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百分之十,辦理醫療社會服務與教育研究發展事項,並成立醫策會進行全國醫院評鑑工作。 本研究採用隸屬於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的醫療財團法人為樣本,探討民國95年至97年經會計師簽證查核的財務報表。財務指標以財務報表所附之財務比率為選擇,採用負債比率、流動比率、應收帳款收款期間、總資產週轉率、醫療社會服務支出占醫療收入結餘比率、醫務利益率及槓桿度衡量;非財務指標部分以醫療財團法人是否為醫學中心層級及不同創辦者型態,探討對醫療財團法人社服支出及捐贈收入面的影響。 實證結果顯示,財務比率對醫療社會服務及捐贈收入影響之變動方向相似;醫院為醫學中心層級與醫療社會服務支出及捐贈收入皆為顯著正向關係;宗教型態創辦醫院的財務績效較其他創辦型態為佳,且醫務利益率與捐贈收入呈顯著正相關。本研究發現醫院的評鑑制度對於醫療財團法人的慈善公益活動與捐贈影響,成效顯著;此外,相較於非宗教型態醫院,捐贈者較願意捐款予宗教型態且為醫學中心層級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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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績效管理個案研究

陳宜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之研究目的在於以國藝會為個案,對於公設財團法人績效管理之現況進行探索性的研究,由構成組織績效管理之策略規劃、策略執行與績效評估三個面向以深入了解國藝會績效管理運作現況與挑戰。透過文獻檢閱以及深度訪談法,以十一位國藝會內外部利害關係人之訪談紀錄,作為分析國藝會績效管理現況之基礎。 個案在策略規劃、策略執行、績效評估以及績效管理運作現況與挑戰如下: 策略規劃面,個案對於現有內外部環境檢視構面不足,缺乏未來組織定位之思考、在策略績效目標與組織具體策略績效指標連結性亦待提升,策略規劃架構與策略尚未統整,尚需強化組織未來策略與年度績效目標之連結。 策略執行面在策略執行組織架構上,由於組織架構扁平,溝通協調容易。唯不同任期董事在藝文補助與發展的專業性,影響組織執行效能。而組織人員獎酬機制效益不彰,未能與組織整體績效連結,激勵效果甚低。同時與藝文團體利害關係人欠缺良性互動,給予外界官僚形象。主管機關監督與管理能力不足,也造成組織人員無所適從的現象。 績效評估面則由於策略績效評估架構尚未制度化,是以現有績效評估架構運作上的問題尚未能透過績效稽核會議改善現有評估架構,而績效評估資訊回饋不足,也形成績效評估無法與員工激勵制度結合。 個案績效管理制度之實施,已使個案內部組織文化產生轉變,使得人員重視組織績效與組織整體策略,亦能對於組織使命產生認同,唯現有主管機關對於公設財團法人實施績效管理所採取的監督態度,亦決定績效管理實施之成效。 本文建議,個案在進行績效管理時,策略規劃面需重新檢視內外部環境、定位組織本身未來方向,應提高組織策略、目標與方案以及與個人業務之連結,績效指標內涵宜具前瞻性,減少例行性事務成果報告;在策略執行面上強化董事會之專業能力,董事會的專業程度將影響組織策略執行之效能。調整現有組織內部人員獎酬機制,藉由績效管理制度設計連結個人目標,提升組織員工激勵;績效評估面則需對於績效評估架構進行稽核,解決整體績效評估架構在運作上所面臨的問題,以透過績效評估提升組織績效。同時需制度化績效資訊回饋應用之機制,藉由定期檢視績效資訊並加以應用,方能透過績效評估資訊對於組織績效進行改善,透過評估資訊之公開,使社會大眾能監督並了解個案執行業務之成效。欲提升公設財團法人實施績效管理制度運作效能,需提升主管機關監督公設財團法人所應具有之經營管理能力,也需加強績效管理制度在公設財團法人時組織人員執行績效管理制度之策略性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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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稅式支出之估算-以醫療財團法人為例

蔡琇文, Tsai, Hsiu 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非營利組織具有提供公共服務,補充政府職能之不足的功能,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多元化,人民生活素質大幅提升,非營利組織也日益蓬勃發展,以各式各樣的型態,普遍存在於社會的各個層面。非營利醫院,同時兼具非營利組織角色及醫療產業兩方面的特質,任由市場價格機能運作,會造成醫療服務在供給及需求兩方面均有不足的情形,故非營利醫院的存在有其必要性,而政府為鼓勵私人興辦非營利醫院,多採取租稅減免的優惠。   本研究以我國醫療財團法人作為研究對象,使用94至96年度的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並依現行稅法的租稅優惠規定,估算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的稅式支出金額。主要目的係為了解目前對醫療財團法人所實施的租稅優惠,其稅收影響數為何,同時分析稅式支出金額,占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之稅收比重,並比較醫療財團法人之免稅利益及其對整體社會貢獻程度。   估算結果發現, 54家醫療財團法人94、95、96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式支出占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收比例為0.64%、0.72%、0.45%;至於營業稅稅式支出之金額,則分別占各年度全國營業稅稅收比例的0.55%、0.59%、0.56%。若以醫療財團法人之社區公益活動支出,占社會福利總支出金額之比例,作為醫療財團法人對社會的貢獻程度,則95及96年度醫療財團法人對社會之貢獻程度,分別大於其享有之免稅利益,代表就整體醫療市場而言,醫療財團法人可基於其對政府在社會福利支出項目之輔助功能,而合理享有免稅的資格;然而就個體的醫療財團法人而言,則必須考慮其個別所享有的租稅利益及社區公益基金之實際支用情況。   社區公益活動是醫療財團法人享有免稅地位主要原因之一,故在政策上,似宜仿效美國,建立社區公益活動與免稅利益之間的關聯性,其作用不僅可合理化醫療財團法人免稅地位的取得,促使醫療財團法人實際支用社區公益活動之公益金,亦可作為政府評估及測度對醫療財團法人免稅政策的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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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機構董事會更換率決定因素之研究

王姿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醫療財團法人在今日台灣社會中的影響力已不容小觀,目前國內的醫療財團法人由於創辦者身分背景及募集籌措資金來源的差異,使其經營管理模式呈現各自的特色,而形成不同類型的醫療財團法人。 本研究欲探討:(1)國內醫療財團法人創辦者類型的差異,是否會影響董事會的組成與結構;(2)國內醫療財團法人創辦者類型的差異,是否會影響其公益活動的走向;(3)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會成員更換率與醫院績效以及董事會結構間的關聯性。 本研究採用的資料分非財務資料與財務資料兩大類。非財務資料,來源為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名冊與法人登記證書。本研究資料庫中,包含了國內51家醫療財團法人的資料,然因資料取得困難,且有部分醫療財團法人處於停業或正在籌備的狀態中,扣除資訊不完整的醫療財團法人後,本研究最後採用23家醫療財團法人機構的資料做為研究對象。而財務資料來源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財務報表,或稅務查核報告,若兩者兼具者,我們則以財務報表數據為主。最後本文採用敘述統計及線性迴歸之最小平方法為實證分析來探討本文研究主題。 實證結果顯示:(1) 國內醫療財團法人創辦者類型的差異會影響董事會的組成與結構;(2) 國內醫療財團法人創辦者類型的差異會影響其公益活動的走向;(3)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的更換率與財務績效間存有正向關係,而與其公益活動投入間存有負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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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義下的課責-以蘭陽文教基金會為例 / Accountability under managerialism: a case study on Lanyang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Foundation

林傑文, Lin, Jie W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管理主義的趨勢下,公部門利用公設財團法人來增加行政彈性和效率,使得這類組織被廣泛使用。然而,這類組織除了具有前述的優點,在實務運作上卻出現躲避現行規範,權責不清的問題。因此,讓人好奇這類組織是否存在規範機制, 如何讓這類組織被課責,並且受到應有的規範成為本文研究的重點。 本文藉由研究個案公設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發現這類組織是可以被課責的。從研究中觀察到基金會在協助縣政府承辦童玩節時,從開辦到停辦以及復辦,基金會經歷過不同程度的課責,尤其在議會審議的影響,讓基金會越來越趨向於公部門課責機制。另外,在深度訪談中得知議會的府會關係在課責機制裡扮演關鍵因素,藉由府會關係發揮政治課責的效果,讓基金會進入到課責體系。 研究發現,即便公設財團法人一開始成立目的是為了避免過多的政治干擾,達到行政彈性。然而,從個案研究發現,基金會面對不同時期的課責時,這些課責的背後仍存在著政治因素的影響。課責系統中的政治力量足以讓這類組織面對課責,接受應有的規範,並且讓這類組織進入到課責體系裡。 / Under the trend of managerialism, government-sponsore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have been widely used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ir flexibility and efficiency. Many, however, have concerned with the accountability of these organizations. Since they were created to escape regulatory control of existing governing system, a legitimate question to ask is the governability of such governing device. This research uses Lanyang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Foundation as a case to examine how such organization actually can be held accountable. After several years of undertaking the contract of such the big event as Yilan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Folklore & Folklore Game Festival (YICFFF), the organization evolved over years to internalize into the political system and thus was more scrutinized by the governmental agencies. Details about institutional evolution and the political factors behind such change are revealed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s in field studies.While the original purpose of such device is to avoid excess politics, politics was eventually brought back in to meet the need of holding the system more accoun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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