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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投信被迫處理結構債-看主管機關對衍生性商品的監理

林意耘, Lin, Yi Y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2005年國內債券基金持有的結構債券 - 高達將近新台幣6,000億的部位,在主管機關的行政命令要求下,限期處份出清,虧損部位由投信業者自行承擔,不得損及投資人權益,事件雖然圓滿落幕,各投信業者忍痛吸收將近300億的總虧損金額。 經過十多年的畸形發展,國內債券基金已經隱然成為金融怪獸,主管機關藉由處理結構債一併整頓基金市場秩序,結構債券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投信業者慘賠的結構債,只因為背負著衍生性商品的原罪,成為代罪羔羊! 衍生性商品的發展,對於新金融商品的創新,扮演著極重要的功能及元素,以台灣目前的金融環境,產業的發展必須是多元且國際化,不能排除衍生性商品的發展,因此本文借由事件的發展,比較國內外監理機構對衍生性商品的規範,參考歐美主要國家的監管方式,提供台灣主管機關參考,以制訂風險控管及監管適宜的制度,提供業者創新金融商品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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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之法律分析 / The Study on debt problem of credit card in our country

郭千瑄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分為六章,其內容架構之安排如下:第一章緒論簡述本文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方法及論文架構。第二章分別從銀行及持卡人角度切入分析卡債問題產生的原因。第三章則著重在卡債問題的解決,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作為時間的劃分點,由銀行自身風險控管的立場出發,再論及主管機關金管會對卡債問題的處理措施以及法院實務見解等,全面分析卡債問題的解決現況。第四章介紹美國破產法以及最新修法動態,並加以評析。第五章討論重點在於美國破產法案例選評。第六章結論部份,本文除了試著對銀行催收手段加以控管和修改破產法提出建議,期望能對當今的債務清理問題提供更妥適的解決方案外 亦整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後,法院准許更生或清算案件的數量,分析卡奴是否因新法的制定而絕處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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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害債權制度研究 / 第3人侵害債權制度研究

徐斌 January 2004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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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三人侵害債權 = Discussion about damage of credit committed by third party / Discussion about damage of credit committed by third party

鍾小瑜 January 2010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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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交易策略實證研究 / The empirical study of convertible arbitrage

鍾明希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可轉債套利,為避險基金常用的操作技巧。其操作方式,為買進一可轉債,賣出若干標的股票。若是放空標的股數計算正確的話,未來不論標的股價上漲或下跌,投資組合都會有獲利,而本文目的為計算出所需放空的標的股數。 本文使用CRR(1979) 和Derman(1994) 模型,在經過路徑相依條約調整後,使用OAS參數做校準,以求得所需放空標的股數。在實證方面,本研究選取鴻海一(23171)、聯強一(23471)、佳能一(23741)做研究,結果顯示經校準過後所計算出的避險參數值,效果可用於可轉債套利操作所需,且兩個模型的效果並沒有顯著的差異。此外,可轉債的流動性對於模型計算避險比率的精準度,也沒有顯著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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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権譲渡禁止特約の研究

石田, 剛 23 January 2015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論文博士 / 博士(法学) / 乙第12885号 / 論法博第183号 / 新制||法||149(附属図書館) / 31639 / 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民刑事法専攻 / (主査)教授 松岡 久和, 教授 潮見 佳男, 教授 山本 敬三 / 学位規則第4条第2項該当 / Doctor of Laws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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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社の倒産局面における株主債権の取扱いについて / カイシャ ノ トウサン キョクメン ニオケル カブヌシ サイケン ノ トリアツカイ ニツイテ

増田 友樹, Tomoki Masuda 20 March 2017 (has links)
本稿は、会社の倒産局面で株主が会社に対して有する債権について、他の一般債権と異なる取扱いを認めることの根拠およびそのような取扱いを認める必要性を考察するものである。 / 博士(法学) / Doctor of Laws / 同志社大学 / Doshisha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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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負債管理之研究

林美華, Lin, Mei-Hu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旨在探討銀行財務管理之新理論趨勢,分析其剁弊得失,尋找出最佳之管理方式 ,本他山之石可以政錯之理,作為將來我銀行體系之參考和殷鑑。 全文共分五章,首章「前言」對負債管理之歷史沿革、本質、意義稍作討論。 第二章探討銀行負債管理資金市場的結構,將此市場中之利率供給與需求之變化詳加 分析。 第三章則討論銀行在負債管理下之最適財務結構,將負債管理對銀行財務結構之調整 、最適資產組合,最適負債組合及最適準備存量一一加以討論。 第四章則研討銀行負債管理對個別銀行之風險性、獲利性、流動性之影響及貨幣策之 影響,作一綜合性之評論並試圖提出建議。 第五章則總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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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發行公司債之研究

曾金達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目的:旨往研究台灣公司債之發展情況及其問題,重點包括(1) 發行公司債之籌資理論,(2) 我國公司債之發行制度、發行條件、及其分配情況,(3) 我國公司債之展望。 △方法:理論部分,研讀理財書籍及專門論著;實務部分,參看法令規定,並請教師長,利用統計資料分析公司債之內容,此外,設計問卷徵詢大企業對發行公司債之意見。 二、本文內容 △說明企業需求資金之原因,公司債籌資之意義,並比較其他中長期資金之籌措方法,以及公司債之分類。 △建立財務槓桿理論模型,並討論資本結構、利率及所得稅等與槓桿作用的關係。 △研究英、美、日已發展國家,企業發行公司債之情況以及購買公司債之資金來源。 △探討台灣企業發行公司債之沿革,討論初期階段(50年6月證券商管理辦法公布以前)公司債之發展情況 與成果。 △研究我國現階段公司債之發行原則、程序,及其他政府對公司債之管理規定。 △分析台灣公司債之發行數額,包括(1) 歷年發行額及發行在外總額(TOtal Outstanding),(2) 獲取新資金發行 (New Money Offering)與展期發行(Refunding)(3) 平均每次發行額。 △分析我國公司債之利率、期限、擔保等傑件,以及資金運用情形。 △研討我國公司債之發行方式與發行成本,並分析購買公司債之資金來源、分配比率,以及公司債之流通情況。 △將台灣公司債作總檢討,並展望公司債之將來。 三、結論 △台灣企業因面臨資金困局,黑市利率高壓,四十七年開始有公司債的發行。初期階段發行者共有17家,募得資金三億五千多萬元,主要用途為償還短期借款。現階段(五一年至六一年)因一方面政府對公司債管理較嚴,一方面銀行長期資金供給逐漸增加,公司債前後只 有八家發行,募得資金十五億兩千萬元,多用於充營運資金或償還到期之公司債,用為資本支出者僅有五分之一。 △台灣公司債發行條件優越,以致每次均甚為暢銷: 1.公司債利率隨一般利率水準逐漸降低,大致較儲蓄存款或公債為高,較銀行質押放款為低,對投資者而言,獲利性高。 2.百分之九十以上屬於「人物」雙重擔保發行,極為安全。 3期限以三、四年為主,最長者亦僅有五年,頗受投資者歡迎。 △公司債之償還方法,採提撥償債基金方式,到期一次以稅金償還。惟近幾年來所提某金僅是公司債利息。本金多借銀行之融通達成償還與展期之目的。 △貸金來源之分配比率,按各年年底握存公司價之數額計算金融機構,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主要為銀行,尤其近數年之公司債金為銀行吞購,等於變相貸款,付出「公開發行」的代價,只換得「私人銷售」的成果。 △公司債交易至為沈寂,前後僅六年有成交紀緣,但成交量值甚微,近四年來均無交易,因為公司債籌碼少 ,大部分被銀行所窖藏。 △台灣企業無法普遍利用公司債籌資,除一般企業規模尚小,股本有欠充實,盈利能力不高之外,主要為公司債之財務成本高。 △公司債財務成本高之厚因有下幾點:(1) 利率高,利息負擔重,(2) 物與人雙重擔保,保證手續費高,(3) 到期期限短,各會計期間分攤之發行費用高,(4) 公司債利息不能比照公債免稅,(5) 有交易所上市之名義,卻無流通之實益,徒增上市費之負擔。 △公司債之將來展望,繫於利率水準之趨降速度,承銷商之業務發展、資金市場情況。以及企業之規模成長等。若這些情況有利於公司債之發行,並得政府政策之鼓勵,則我國公司債有光明之遠景。 四、建議 △對企業方面: 1.健全企業組織,設法壯大企業規模。 2.健全資本結構,樹立公司債信譽。 3.發行有擔保公司債,提供擔保品於受託人。 4.延長公司債期限,並謀求與資金用途配合。 5.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對政府方面: 1.發行審核標準應重視未來之經營計劃。 2.促進證券承銷業務發展,採取公平分配債券制度。 3.徹底推行低利政策,並考慮公司債利息所得比照公債豁免。 4.協助公司債之買賣與流通。 5.加強儲蓄機構聚集社會游資功能。 6.實施「國民證券投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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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可轉債融資與其他選擇之研究與比較 / Convertible Bonds and Other Alternative Firm Financing in Taiwan: An Empirical Study and Comparison

張人丰, Chang , Silvi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所欲探討的主題,乃針對公司為何選擇發行可轉換公司債這種股權與債權混合型商品、而非直接發行普通股或一般公司債。過去的實證研究已證實了負債或是普通股的發行是部分可預期的,而本研究將從代理理論中資產替換的觀點及投資不足假說來探討公司的外部融資決策,由一般的標準證券(一般公司債及普通股)延伸至具「混血」性質的可轉換公司債,據以建立一個證券選擇的預期模型,以瞭解公司的發行動機。 本研究係以羅吉斯迴歸為研究模型模型,探討下列主題: 1. 以負債/權益比為代理變數,探討我國發行可轉債公司是否符合代理理論中的資產替換現 2. 以公司規模、成長性,探就我國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行為,是否符合「投資不足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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