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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有道:影響分家的決策因素 / Factors of Spin-off Decisions Made by Family-Owned Businesses何佳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上市公司中有將近70%係由單一家族所主導,因此有許多國內外研究針對家族企業的運作及績效表現作分析,雖然結果相當分歧,但可歸納發現家族企業的經營績效不單僅受股權比例影響,而係受到多重因素影響。而其中,家族企業世代的交替過程中,因家族成員矛盾與衝突,家族治理成本提高,導致企業經營績效下降。因此,本文希望藉由三個分家實例:1) 國泰家族_霖園、富邦與國信、國塑集團2) 四維與慧洋航運3) 國泰金控集團與寶豐隆集團來了解影響分家績效的決策因素。爾後,透過針對T公司的訪談與資料蒐集,分析其內外部環境資料,提出影響T公司的分家策略。
本研究透過三個實例的探討,歸納出四項影響分家績效的決策重點,1)適當的分家型態應視家族企業是否具多樣性與是否具有綜效性。若家族企業較為單一,且合併經營並無綜效,則可透過拆分企業來分家,否則,應採取一方取得現金或股權並退出經營,由另一方擔任企業的實際經營者。2)分家前應全面檢視事業體的體質,並評估企業事業體內外部環境狀況、稅務法令…等風險,於分家前做適當的規劃,並改善或淘汰體質較弱的事業體,減少分家後營運失敗的風險。3)若家族成員欲透過一方取得現金退出經營,另一方擔任企業實際經營者的方式來分家,那麼買回股權的資金來源應來自家族成員個人資金,或個人借貸之資金,以避免影響企業的融資能力與正常運作。並且也可以避免公開發行公司因買回家族成員之股權,而有圖利特定關係人之嫌疑。4)決定由何家族成員經營何企業時,應適當評估家族成員的能力與個性等,讓適合之成員擔任企業管理階層,使企業在分家後仍能高效經營。
此外,本研究從實際為T公司規劃分家的策略提案中,亦得到兩項管理啟發:1)決定分家的關鍵點取決於家族成員間彼此是否仍有互信基礎。2)為使分家結果能公平合理,應計算各企業之價值。價值之計算,應取企業營運價值與清算價值較大者,來決定最後股權交換或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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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東訊公司物聯網技術的智能家居產品在中國市場的可獲利經營方式及策略彭繼曾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這是以台灣東訊公司進入大陸智能家居市場,應用相對少的資源,期待在較短時間獲利模式的研究。
台灣東訊公司是一個以通訊為主體的公司,他擁有較好的技術,主要營業OKI,AT&T德國電信,Cisco等代工為主,近幾年來在品牌的發展是以PBX,電話交換機等較傳統產品經營,根据產品的生命週期,這種基本的通訊產品的市場已趨飽和且Line的智慧手機興起,對通話的方式有不一樣的變革,這整體的環境變遷,造成台灣東訊公司生意的衝擊,因此在三年前就開始力求突破。
有鑑物聯網興起,全球政府致力於智慧星球,智慧城市,其原因是希望使人類生活更加美好,因此台灣東訊公司在這個倡議下定位了智能家居產品,其產品運用互聯網與通訊技術以智慧手機做服務輸出(APPs),且以家庭為中心,向智慧城市延伸,在此策略下設計出智能家居相關產品。
在台灣因IT環境較為成熟,人們意識也先進,台灣東訊公司在智能家居市場取得了領先,在短短兩年市占率已經高達四成(在中高端的範圍裡),其功能是以手機APPs提供:可視對講,安防報警,智能家居功能,這主要的成功因素是
借助許多成熟的環境,例如:WIFI,成熟智慧手機,大量化台灣無線上網吃到飽,使大家已習慣用手機享受服務,當台灣東訊公司智能家居的解決方案,是以APPs為中心,用APPs來監控可視對講,安防報警,智能家居….實現其所有功能,以人為本,使智慧城市最重要的單元(家庭),能因網路,而不論在何時何地皆使家更加美滿。
因台灣市場成功,台灣東訊公司積極的想複製成功經驗至中國,台灣東訊公司因而找來幾個大外商背景中國籍的高階主管加入參與經營,經過一年半的努力開拓,結果以失敗告終,在短短一年半賠掉一個資本額,台灣東訊公司痛定思痛再度出發,重新定義策略,尤其中國在習近平上台後,為了解決社會階層拉大,對立,更是致力投入大量資源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區……的發展,且在幾個省,幾個市要建立試點,做為模範,再滲透至全國,台灣東訊公司如何在這一波再建高潮,為課題。
本論文將應用邱志聖(2010)的4C架構去分析台灣東訊公司的新轉型的中國策略,借由理論與實際相互輝映,來印證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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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參與教育權之研究李晉梅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研究之重點,主要是探討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上之權利。而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乃源於憲法第二十一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對未成年子女受教權之保護。而憲法第二十一條所謂之國民教育,是指國家依法律規定所應提供給國民之普遍、免費、強迫性質而言。至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中,所謂「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應為:除大學生之學習自由與人民受國民教育之權利另以憲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為特別規定外,其他接受國民教育階段以外之教育,亦為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但其依據並非憲法第二十一條,而是包括在憲法第二十二條「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之範圍內。因此,本文所欲研究之重點範圍,乃在於國民教育之學校事務。
本文在結構上共分為六章:
第一章 緒論
本章主要為研究動機,並說明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第二章 國民教育憲法基本原則及其規範
本章首先介紹憲法上有關國民教育之規定,其次再分別從憲法之基本原則及功能,推論出國民教育之基本原則及主客觀之功能。
第三章 家長參與教育之法理及其規範
就我國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之國民教育基本權利言,學生是其基本權利主體。教育基本法第二條也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因此,學生作為教育基本權的主體,家長、教師及國家只是因為學生在尚未具完全成熟之理性時,成為保障教育基本權利實現的參與者,有關家長的教育權或教師的專業主權,之所以受到保障,其主要目的乃在於實現學生教育基本權。我國憲法雖未明文規定親權為基本權,但可以認為憲法第二十二條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包含親權。本章先從探討教育權之本質為起點,再探討教育權之主體-國民教育權與國家教育權之分際,而後接續探究家長的親權及參與教育權。
第四章 家長參與教育之內容
因應各種「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的制訂與修正,家長參與教育事務之內容與方式,均較以往不同,本章從家長參與教育事務之參與方式、範圍與救濟等,來探討家長參與教育權。
第五章 地方自治團體對家長參與地方教育之保障
本章從憲法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之劃分,對教育制度之影響及地方制度法之訂定角度,探討地方教育自主權之保障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家長教育參與事項之保障事項。
第六章 結論
本章簡單歸納本文內容,並指出雖應立法保障家長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但參與教育事務之權限與分際,仍需明文規範,以免家長過度參與,反而妨礙國家、校長、教師專業自主權。此外,學校與家長夥伴關係之建立與維持,是近來發展之趨勢,以增進對子女受教權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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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國民中學家長會男性會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研究楊麗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北縣國民中學男性家長會長瞭解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理由?瞭解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程序性歷程?探究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所帶來的改變?本研究係採質性研究方法,主要以深度訪談為分析資料的來源,依據訪談台北縣九位男性家長會長所蒐集的資料,試圖來描述及詮釋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現況並回答上述問題。
研究結果發現: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理由,包含了:(一)個人因素:成長經驗;回饋鄉里;母校之情。(二)環境因素:老師邀請;社區請託;親戚影響。(三)家庭因素:配偶影響;子女要求;兒女成就等遍及個人、家庭、環境層次的多元因素。而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的程序性歷程,也含有:(一)國小未參與:其原因有太太參加或沒有機緣。(二)國小雖參與,但並不積極:其原因為事業正在發展或參與歷程斷斷續續的。(三)國中初步參與,即當選會長:國小時,曾擔任會長或國小雖參與,並不積極。(四)一般程序:由委員至副會長至會長;由副會長至會長。呈現多樣的參與歷程
男性家長會長參與教育事務所帶來的改變:(一)對家人的變化其優點有:情感遞增、配偶的支持、增進了解;其缺點有:子女感到受人注目、時間的付出、金錢支出、採低調處理自己兒女的班級事務。(二)對學校的變化:社區與學校溝通的橋樑、為學校教育爭取資源、協助學校與配合學校、結合社區家長與學校、增進對學校信心。(三)對自己的變化:(1)知識遞增:瞭解教育改革方向、汲取新知領導與法規、了解教育方式與政策。(2)能力遞增:處事更圓融、拉近與子女的距離、獲得快樂、肯定自我。(3)行政能力:凝聚家長、教師、社區與學校的力量、整合各方意見、社區與學校的橋樑、充分授權。(4)人脈活化:社交圈擴展、累積人脈。(5)增強榮譽:增加自我的榮譽感、將會長視為最高榮譽。
本研究並提出數項建議,以作為家長會長及家長會參考之用。
對家長會長的建議:(一)權變開明的領導風格;(二)民主公開的作業程序;(三)公正開明的財務管理。
對家長會的建議:(一)發揮學習型組織的特性;(二)強化社區的公共關係;(三)增進公益服務的特性;(四)建立合法的捐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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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無與王弼的無之比較孫鳳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老子》是道家最重要的經典之一,歷代以來有許多專家和學者加以注釋及申論其意。有關《老子》的注釋本可說是汗牛充棟,其中最為通行的版本,首推魏晉時王弼的《老子》注。王弼幼而察惠,通辯能言,雖二十餘歲便因病逝世,但他所註解的《老子》、《易經》等,甚能得其精髓,若欲探究魏晉玄學,王弼這兩本著作可謂是必備的。
可是王弼自老子處所傳承者為何?又筆者為什麼以兩者的「無」作為比較的著眼點呢?在《老子》第一章中,老子言:「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王弼注云:「凡有皆始於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為萬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時,則長之、育之、亭之、毒之,為其母也【註 】。」由此可看出他是這麼斷句的:「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那麼,「凡有皆始於無」,也就是以「無」為天地萬物最終的形上根據,換言之,「無」即等同「道」。但事實確然如此嗎?王弼所言的「無」,有曲解老子「無」的意義嗎?其曲解是有意或無意的?如果是有意,其目的何在?
本論文即希望藉由兩者「無」的比較,釐清「無」的實質意涵,及其異中之同與同中之異,以彰顯老子所傳予王弼者為何,而王弼所承自老子者又為何?並由老子「無」思想的發展,及其與魏晉玄學的關係,一窺玄學之所以稱為「新道家」的因素,進而重估兩者在哲學史上的地位與貢獻,同時探究其現代學術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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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成就動機及其領導方式之相關研究魏宗義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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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國家角色之分析周柄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國家在全球化這個特定情境中角色的變化和政策作為的影響能力,因此在緒論中首先就全球化這個情靜坐出界定,但為使本研究不在此陷入爭辯全球化是否真的存在、發生的泥沼中,所以透過對各種不同領域內跨國流動的人、事、物的描述,來直接對目前耳熟能詳的全球化概念與以說明、論證,而這種以全球為範圍的社會變動帶來的是跨國社會空間的重整,也同時出現多元力量在結構中進行互動,這種互動可以經由三個社會生活領域進行追溯,它們是:(一)經濟:為貨物與有形服務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所作的社會安排;(二)文化:為符號生產、交換和表達所做的社會安排;(三)政治:為權力的集中與應用所作的社會安排。而這三個領域的相對有效性也會隨著歷史和地理的不同改變,某領域內較有效的社會安排可能滲透並修正其他領域的安排。因此本研究將全球化社會變動中經濟、文化與政治三大領域作為分析的方向,並以市場力量、文化與公民社會的發展與影響分別作為研究主軸,探討國家在結構中的互動過程;而且社會變動的力量不僅存在於國家內部,同時也超越了國界,可以透過了解社會力量的分布與作用來解釋世界結構,社會力量既然可超越國界,就對國際政治產生影響力,包括對外交政策和決策過程,因此全球結構可說是國際的社會力量與國家內部社會力量間作用的結果;同時,各種的意識型態則是社會力量與權力形態相連結的環節。另外傳統國際關係中西發利亞式的認知在全球化的變動中遇到解釋上的侷限與挑戰,也提供了本研究進行的動機。
本論文的第二章為文獻分析與基本概念:由於國際關係的研究產生了典範位移(paradigm shifting),這也衝擊到對傳統國家的角色的看法,分成兩種互相對立的觀點:一方指稱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之下,主權國家的政治角色將逐漸衰弱式微;另一方則指稱為了因應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社會風險和競爭壓力,主權國家在未來的發展舞台上,仍將扮演相當重要且關鍵的政治角色。所以首先,本論文分別在經濟、文化、政治層面上針對當前與本論文有關的相關學術研究,作文獻的回顧與探討,以期有助於釐清本論文的研究基礎與方向。其次,對於幾個基本概念:「全球化社會變動」、「國家主權和自主性」以及「現代和後現代」作一界定,並試圖將其中的互動關係作一整理,繼之提出本論文在進行研究時是採取何種切入的觀點。
第三章到第五章:依據本論文之研究途徑所述,依次討論全球化進程中的歷史變遷動力、全球化進程中的國內結構變化與全球化進程中的國際結構變化,每章皆僅扣著全球化社會變動中經濟、文化與政治三大領域作為分析的方向,並以市場力量、文化與公民社會的發展與影響分別作為代表三大領域的研究主軸,藉以探討與國家角色在結構中的互動過程。在每章末並附有本章小節,作為每章的結論。
第六章為結論:對之前數章的研究結果作一總體性的陳述,提出本論文的研究成果,並檢視是否完成先前設定的研究目標,提出檢討與自我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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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時期經歷親職化者經驗之探究─以單親家庭為例 / Parentification and its impact on adolescent children of single-parent family .張榕芸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當子女承擔父母親的角色與任務時即為親職化(parentification)的表現,親職化的孩子在看似成熟懂事的背後,這樣的責任和心理負擔對孩子而言可能是沉重的重擔,親職化的孩子在台灣的社會可能受到不同的讚揚與鼓勵,但也可能因此受到更多的忽略,或因為文化的壓力下而更加壓抑個人的需求。那麼具有親職化經驗之個體,在日益重視個體自我與社會文化強調「孝道行為」的思維下,擔任家中親職化的經驗是否對個體產生影響?影響究竟為何? 在傳統的文化影響下,親職化經驗者又是如何看待自己承擔家庭責任的角色?
為探討此一問題,本研究以質性的深度訪談為方法,透過於在兒童和青少年階段有過親職化經驗的個體以回溯的方式,分享自己在面對親職化的經驗與自我的看法,共成功訪問了七為具有親職化經驗者,並進一步分享這樣的經驗對成長過程的影響,研究發現如下:
一、結構性、功能性之單親家庭以及衝突的家庭中較容易出面親職化現象。然家庭缺位情形,並不必然為形成親職化的現象。需分析家庭資本的變化,由於經濟條件不佳,或是因為家庭結構的改變影響身心適應,而造成在照顧、陪伴的改變,並由於社會支持的不足使得父母親的情緒受影響,而為因應家庭中的改變,家庭中會出現新的懸缺賦予某位成員改善這些狀況的職責。
二、在親職化的表現上,以工具性親職化任務而言,包含家庭的「經濟支持與補充」、「家庭勞務協助」、「管教照顧手足」以及「照顧家庭成員」;在情感性親職化任務方面則包括「衝突協調」與「情緒安撫」兩大面向。
三、在影響方面,親職化經驗者表示親職化經驗使得「活動時間受限制」以及對人性「抱持懷疑不信任」,且內在心理感受趕到「辛苦疲累」、「協助有限,擔心愧疚」、「自貶自卑,缺乏自信」、「故作堅強,內心脆弱」、「獨自承擔,負荷沉重」、「責任加重,壓力龐大」,「悲觀絕望,期待解脫」;但表示此一經驗使得自己「成熟獨立」、「社會歷練,處事圓融」、「面對困境,勇於承擔」、「將心比心,鼓勵協助他人」、「自我要求,表現突出」,而在內在心理表現部分則包含「協助家庭,肯定自我」。
四、親職化為一歷程現象,可以區分適度低親職化、適度親職化、過度親職化及破壞性親職化,而親職化可以區分為主要原因在於家庭資源無法有效獲得或是隨時間推移而使得家庭支持系統不斷弱化,將使得親職化子女角色與任務將隨年齡而不斷加深與加廣,家庭責任不斷轉移造成家中某位子女過度承擔,而親職化子女心境表現開始產生變化,家庭界限也愈趨模糊,使得親職化者由適度低親職化逐漸走向破壞性親職化。
五、親職化者多數認為自己在家庭中是受到忽略、不被重視的,期待父母關注的心情。但若能獲得來自父母的適切回應,將是影響正面的自我感知的契機,親職化者能感受到父母的關懷,因此對於家庭的付出感到驕傲與自信。
據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正視親職化現象
不論是家庭、學校或是社會都應正視親職化可能對於個體的不利影響。應開始體認對家庭的付出不應是被無限上綱的,對家庭成員的犧牲與付出也不應被視為完全地理所當然。對於過度承擔家庭責任超齡負擔家庭任務的孩子,不應僅為提供表揚或讚賞,而應重視其年齡發展上之需求,適時給予協助與資源,提供關懷與之支持。
二、發展兒童照顧政策
政策上可設立社區照顧中心,安排夜間照顧以及寒暑假照顧課程,訓練大專以上學生擔任,一方面可提供工讀機會避免因工作影響學業,一方面也提供家庭管道以減輕父母或是親職化者擔負家庭照顧責任的壓力。此外,社區的照顧中心應有專業人員更能第一時間掌握家庭的相關狀況,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擴大脫貧就業方案實施
脫貧就業方案目的在於使家庭中子女不需擔負過多家庭經濟壓力,防止兒童或少年被迫成為家庭的經濟支持者與協助者,避免剝奪他們應有的「適當的童年」(吳書昀,2010)。僅有當家庭的壓力能夠有機會獲得舒緩,家庭的需求能夠獲得滿足的情形下,孩子才有機會卸下過度的責任。
四、在實務工作面向增進家庭的支持系統及提供親職化子女支持
社會支持較為薄弱的家庭,孩子會傾向於表現他們對於父母親的擔心與關懷,會試著去照顧他們的父母而成為親職化子女,因而陷入保護與功能障礙的角色中。
未來實務工作上,可以更關注於單親父母的身心適應,提供親職諮詢、舉辦親職講座或是協助辦理自助團體或是支持性團體,以增進單親父母親職能力獲得支持,以直接間接協助家庭中所有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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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辦公家具回收再生市場研究 / The Marketing Research on the Recycling of Used Office Furniture蔡文樹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能源再生、綠色地球”已是現今世界各國極力討論推廣的議題.如果人類再繼續無節制地浪費地球資源,最終將使我們的下一代可能面臨無資源可用的窘境,所以環保節能材料的開發與生產.廢棄物的回收、與再生利用等作法,已經變成各國環保政策主要的一環。在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已逐漸成熟之際,企業對於辦公室的工作環境與格局也逐漸開始轉趨於多元化,從木製到鋼製發展到現在鋼木家具.並將鋁合金.塑膠材料大量使用在新型辦公家具的開發生產.使得辦公家具更新穎科技感且色彩更鮮明多樣化.不僅要能容納各種資訊網路設施之外,同時也要滿足人因設計、科技現代感、環保節能及安全耐用等要求,例如一體成型桌板,增加屏風工作站的變化性;又如走線系統可以搭配柱軸由天花向下延伸,以垂直方向整合各個辦公位置等。新辦公環境為求科技與美感”+”很多不具環保的做法.當不再使用就是很大的累贅與浪費.基於前述的考量,針對如何達到辦公家具的機能.環保、安全與成本等方向,是值得深入進行討論與研究的另一項課題。
在筆者從事台灣辦公家具近30年經驗.辦公家具市場中,新品家具耐用度5年以上(甚至筆者有客戶用20餘年尚未換新).關於家具的回收與再生等市場尚未開發的前提下,本研究考量以中古辦公家具的回收與再生等市場經營的發展可行性進行探討,故本研究藉由調查資料的分析及SWOT分析的導入,研究中古辦公家具回收再生的市場經營的影響,茲將研究分析發現概分下列幾項:
一、 新北市是中古辦公家具的回收與再生之倉儲或工廠設置的最佳地區;
二、 中古辦公家具回收再生市場經營是值得一試的產業;
三、 附屬產業的市場發展可以增加投入中古辦公家具回收再生企業的收益;
四、 競爭者威脅會影響投入中古辦公家具市場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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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山學說中的「國家」理論劉佩怡, LIU, PEI-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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