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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教戲曲研究林智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研究動機是想要探討當戲曲與宗教遇合時,對戲曲本身的特質與發展產生什麼影響與變化。因此筆者在緒論討論了戲曲與宗教結合的兩個大前提,即「涵融性」與「同質性」。「涵融性」指以戲曲文本為載體涵融宗教理論而形成「宗教教義劇」;「同質性」指戲曲表演與儀式表演相互取代而形成「宗教儀式劇」。「宗教教義劇」按其教喻功能又可分為「度脫」、「因果報應」、「宗教諷喻」三類;「宗教儀式劇」按其儀式功能又可分為「慶賀」、「薦亡」、「驅邪」三類。各類依其內容與形式而發揮不同的目的與功能。
宗教戲曲因與宗教活動緊密結合,因此發展出特有的表演型態:包括演出場合的複合性質,演員與觀眾的特殊身份及互動模式,演出劇目的宗教、通俗、娛樂特質,面具、百戲、諧謔的藝術表演,及配合儀式進行的演出程序等,都呈現出有別於一般純戲曲演出的獨特風貌。
除了外在的儀式氛圍影響戲曲的表演型態外,宗教戲曲,尤其是宗教儀式劇文本本身就充滿儀式性的象徵符碼,這些象徵符碼表現在人物的形象、動作的展演、語言的陳述、及砌末的運用等各方面,大都與某一神靈的信仰、或某一儀式的進行有密切相關,故能藉此象徵性的儀式劇取代儀式的進行。
經由上述討論宗教劇本內涵、演出目的、演出型態、及文本象徵等戲曲與宗教的關係後,最後總結宗教對戲曲的影響層面包括:帶動戲曲文化普及與保存古老戲曲劇種、擴大戲曲題材內容、豐富戲曲表演藝術、影響戲曲演出型態、及影響地方腔調的產生與流播等。這些影響豐富了戲曲的生命力,也凸顯了宗教在戲曲發展史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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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県裁判文書の明清比較孟, 燁 23 March 2016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法学) / 甲第19451号 / 法博第185号 / 新制||法||153(附属図書館) / 32487 / 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法政理論専攻 / (主査)教授 寺田 浩明, 教授 伊藤 孝夫, 教授 服部 高宏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Laws / Kyoto University / DG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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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禎卿之詩論研究陳錦盛, CHEN,JIN-S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旨在研究明代復古派詩人徐禎卿之詩論。
本論文分為五章。首章論述明代中期之文學環境,以及本文之研究目的與方法。
第二章介紹徐禎卿之生平、家世、交游與著作。
第三章論述徐禎卿之詩論,以其詩論專著《談藝錄》為討論之重點,故先論《談藝錄》一書之大綱結構,再分述詩之本質及其要素、詩之發展與流變以及詩之功用。其中以情論詩是其詩論之核心所在,也是其詩論最值得注意之處。
第四章續論禎卿之詩論,分為三節,分論詩歌之創作方法、詩歌風格之探討及其對漢魏詩之批評。
第五章結論。總結其詩論,并略述后人之批評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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蕅益智旭之淨土思想鄧繼盈, DENG,JI-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蕅益知旭 (1599-1655), 為時代四大師之一, 以一代大師精通禪、教、律, 而提倡凈
土教法, 最為後人所稱道, 並且影響最為深遠, 可說是明末大師中與後世關係最為密
切者。對蕅益智旭之研究, 國人中以聖嚴法師的博士論文《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 (
日文) 堪稱為巨擘, 他首開研究之端緒, 對蕅益的生平及思想均有開創性的研究。此
篇論文, 主要承聖嚴法師的論文為方向, 單獨對蕅益的淨土思想作較為深入之研究。
其中, 研究方法仍一貫以文獻法為主, 依現存之典籍、著作, 及相關之著作、史料 ,
加以排比推敲。而主要使用的書籍, 則為佛教書店所出版的《蕅益大師全集》, 其中
又以《靈峰宗論》及《彌陀要解》最為重要。
蕅益於禪教律皆有造詣, 但以當時各宗之弊, 因而歸心凈土, 但也因他對保宗的了解
, 因此給予凈土極為深刻的理論基礎, 尤其是他私淑天台, 以天台的理論說明阿彌陀
佛的身土, 及一心不亂的見解, 使得凈土有更豐富的理論基礎, 這可以說是蕅益對凈
土的最大貢獻。在蕅益的凈土思想中, 特別強調六字洪名的功德殊勝, 以為六字洪名
, 即具足種種善根福德。他以為念佛最能應機, 利、鈍皆被。不過, 他並不排斥萬行
, 他以為只要信願具足, 修觀、參禪、念佛皆能往生。而他所以獨倡念佛的原因, 只
是它最能順應末法眾生罷了。
本篇第一章首言凈土之源起, 及傳入中國後, 歷代祖師之教法思想, 第二章則述說蕅
益之生平傳略, 及其主要之佛教思想, 第三章則言蕅益之凈土思想, 及其身土論、禪
凈合一、修行法門, 詳細言之, 俾能對蕅益之凈土思想有較深刻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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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進士之研究董立夫, DONG,LI-F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要是對明代進士的社會背景作一分析, 并且探討其對官僚體系之影響。其資料
來源以明代之進士登科錄為主, 另外以會試錄、同年序齒錄、鄉試錄為輔, 做為主要
分析的對象。方法上, 運用統治方法之次數分配及交叉分類。寫作順序如下:
第一章緒論, 說明研究此題目的意義及作者個人的企圖, 并提出研究架構及使用的研
究方法。
第二章明代之教育制度及科舉制度, 就制度面來探討明代進士之出身, 亦即其學校制
度, 然后就其如何考選人才入仕的科學制度作一描述, 希望透過此二者了解進士入宦
途前之制度背景。
第三章明代進士社會背景之分析, 本節就明代進士之產生背景做分析, 包括其家世、
文化、經濟、人口、地理等方面加以探討。
第四章明代進士與明代官僚體系, 本節就進士與官僚體系之互動關系進行探討, 說明
其特征。
第五章結論, 就本文做一番整理與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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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良俊《四友齋叢說》之研究呂迺基, LU, NAI-J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何良俊是明代嘉、隆年間松江的著名學者,他的《四友齋叢說》提供許多明代中期的
寶貴資料。其中書論、畫論、曲論都曾被單獨輯出,可見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然
一般學者對《叢說》的關心,多止於與自身學科相關的部分,難有全面性的了解;有
鑑於此,本論文即以《叢說》為對象,並輔以《何翰林集》、《書畫銘心錄》,試圖
將何氏其人其書的整體風貌呈現出來,並期望藉此喚起學者對筆記小說的重視。共七
章,約十五萬字。
第一章先述何氏所處的時代背景、時代潮流,並對他的家鄉松江府作一簡介。第二章
介紹何氏的家也、生平及交遊。第三章述《叢說》的版本、成書,及前人對它的引用
、評價,並將全書的重要參考價值歸納為十項,逐一舉例說明。
第四章探討何氏的書畫理論。何氏論書以王羲之、趙孟頫為正傳,此後則推重文徽明
。論畫則將畫家的「人品」置於繪畫技巧之上,因此他欣賞「筆力神韻並備」的「正
脈」文人畫家。此時的畫壇,吳派文人畫家及畫論,在與浙派競爭的過程中逐漸取得
優勢。而由於與文徽明的長期「相與評論」,及與蘇州文人畫家的密切交往,使得何
氏的畫論成為吳派畫論的早期代表作之一;畫論中的隻字片語,都成成了解當日實況
的蛛絲馬跡。
第五章探討何氏的戲曲理論。何氏曲論的基本主張,為「格律論」及「本「色論」。
「寧聲□而辭不工,無寧辭工而聲不□」的「格律論」,成為沈璟吳江格律派的先驅
。而要求蘊藉、簡淡、清麗的「本色論」,也具有一定的時代意義;其中崇《拜月》
而抑《琶琵》的論點,更掀起明末曲壇的極大論戰。
第六章探討何氏的詩文理論。在詩文方面,明代嘉、隆年間,正處七子派、唐宋派江
南傳統清麗詩文三派相互較勁之際,何氏雖對三派採取並容並蓄的態度,但基本上乃
是以江南傳統清麗詩文為主。由《叢說》中的記載,一方面透露何氏個人的詩文見另
一方面也反映出當時詩壇的實況。第七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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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吏部文選清吏司職掌之研究張榮林, Zhang, Rong-L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嘗試探討明史、明會典所記的出處,將明實錄所記明代吏部有關事例,按年代先後排
列,與太祖時所定「諸司職掌」,武宗時所刊「正德會典」,神宗時所刊「吏部職掌
」、「萬曆會典」等書,相互參證,以說明明代吏部文選清吏司職掌之演變與發展,
以補充明史與明會典之不足,並嘗試改正明史、明會典的錯誤。
本文心得有以下數點:
一、吏部石刻職掌,據我考證,係修於洪武十三年以後,洪武十六年以前。吏部石刻
職掌與戶部、禮部、刑部石刻職掌之體例,雖然不同,很可能撰寫之奉命是在同時,
而每部各修各的,不是同時修成。洪武二十六年所修「諸司職掌」始將體例劃一。這
是「諸司職掌」較石刻職掌為進步的地方。石刻職掌,不見於明史、明實錄及明會典
。這是研究明初典章經制極重要的史料。
二、明會典係以洪武二十六年「諸司職掌」為綱,而附以歷朝事例。明史以「諸司職
掌」為翟善所修,據我考證,該書可能為吏部尚書詹徽在伏誅以前所修,至梁煥署吏
部事時始頒行。
三、南京吏部志所載洪武二十九年吏部職掌,係抄萬曆會典,非洪武二十九年所定。
四、明代吏部文選清吏司在萬歷寺分九科。在司之下分科,由「諸司職掌」「缺科」
二字看來,在洪武時即已分料。
五、在明初,吏部文選清丈司職掌選官項中,僅包括類選與抄選。類選即後來之大選
。而急選、揀選、遠方選、舉人乞恩選、歲貢就教選,均由類選分化而來。
六、大選之對象為進士、監生等初授官,及考定陞降之再任官。而急選之對象則為「
改授、改降、丁憂候補官」。大選、急選官員有缺,均由吏部註選。在萬歷二十二年
始由吏部尚書孫丕揚制定掣籤法。
七、明史以「雙月大選,單月急選」,這是誤以清制為明制。在明萬歷至崇禎年間,
急選皆在雙月舉行;通常在大選前數日舉行。在萬曆八年以前,大選日期皆由吏部在
常朝時奏請定期;是年始定為雙月二十六日,後來改為二十五日。
八、明史選舉志以明代揀選三年舉行一次,這是明成化朝所定。然在孝宗弘治十三年
至嘉靖朝,或一年舉行一次,或二次,皆因實際需要來決定,至萬曆朝始恢復成化朝
所定三年舉行一次之例。
九、萬曆會典記:嘉靖十年題准,兵部左右待郎,必推曾按歷邊陲,練達軍務,或曾
伯兵備等官,有將略才望者,疏請簡用;遇有警報,即付以提督之任,不必另推」。
十、明代的保障,係指方面守令及御史之舉保,其於一般未入仕者,不叫保舉,明初
稱為貢舉,萬歷年間始改名為訪舉。
十一、明代的廷推,係由宣德年間「吏部會在京三品以上官眾議推舉」之會舉演變而
來,有立推與坐推之分;凡推陞閣臣、吏、兵二部尚書及總督時,科道掌印官參加,
與推者皆立而不坐,是為立推。而推陞閣臣、吏、兵二部尚書以外之三晶以上九卿、
僉都、祭酒及巡撫等官,原則上科道掌印官不參加,皆坐而推舉,是為坐推。在神宗
萬曆二十六年以後,科道掌印官參加一切廷推。而崇禎年間李日宣掌吏部時,凡遇廷
推必先令選郎商之科道掌印官,科道地位愈重。
本文僅研究明伐吏部文選清吏司之職掌,以後當繼續研究明代吏部考功清吏司、驗封
清吏司、稽勳清吏司等司之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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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胥吏繆全吉, Mou, Quan-J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定名為「明代胥吏」,因胥吏自古名目繁多,吏之一字固足以概括,但一般觀念上往往以吏為官,為免混淆起見,特於吏上加一習稱之胥字,以資分別。為便於行文間亦況用其他通行之名詞,如吏役、吏胥、吏典、吏員、掾屬、掾史、史、役、衙役、差役、公人等,胥吏既構成衙門之一環,且存在於官民所公認之慣習之中,即係一種制度,故未特予標明;冠以「明以」兩字,所以限定其時期也。
本文取材以明版(包括影印)明人之著作為主,兼及明前及清初遺老之著述,另補以少數清代攸切相關之記述,如黃六鴻之「福惠全書」,趙翼之「廿二史劄記」,「陔餘叢考」及陳宏課之「在官法戒錄」。至於斤人論著均未採用,惟導論中引述時人曾資生,嚴耕望,聶崇岐等著作,乃就古今之脈絡,作一條貫,裨導致正題,是為例外。有關吏制之問題,提要□玄,分為左列六部分:
其一,胥吏自初年之三途並進,得以吏發身而致通顯,馴致研定胥吏為一流品,終為官民所共賤。闡明其變化之所以然,指出胥吏既無前途又少待遇,主觀上有不得不謀其利之勢,此為第二章。
其二,就明代之政治結構中諸因素,分析胥吏弄權之原因,進而指陳其世業盤踞之所以然,客觀上有不得不予可假之勢,此為第三章。
其三至五,乃以胥吏之役務要項,類別編制與人事規定,作一敘述。其中役務則以考察房科制度之真相為主,以採求三班之形成為從,編制則特著重於額外之吏,而人事則以參撥陞遷與待遇為要,此為第四至第六章。
其六,就各種零星片斷之資料,能統計者則統計之,能製表者則製表之,縱非全部有代表性,但具有例示性,總歸於後,裨利於了解正文,此為附錄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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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欽順、王廷相、吳廷翰自然氣本論研究許錦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明代中期羅欽順、王廷相、吳廷翰的哲學型態為自然氣本論,此一哲學強調「理在氣中」、「理在事中」、「理在情中」。日用倫常中的規則即是天理流行的結果。但此一型態的哲學並不能視為是他律的道德哲學,因為
他們的工夫實踐仍是要合內外之道的。他們要將內在的道德良知﹝此良知是有限度的道德直覺,是屬於弱性的良知﹞與外在的聖人禮教,在兩者相互的權衡中來實踐。明清的自然氣本論者是主張「人性向善論」的,而此一性善論與孟子的「人性本善論」是有差異的。羅、王、吳可說是自然氣本論哲學的發端,而此哲學型態最成熟、典型的代表人物即是戴震。因此戴震這類型的哲學出現,並非是突然的,他仍然可在明清哲學的脈絡中來看出其端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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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學夷《詩源辯體》研究 / A Study of Hsu Hsueh-yi's Shih yuan pien t'i謝明陽, Hsieh, Ming Y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許學夷,字伯清,南直隸江陰(今江蘇江陰)人,生於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卒於崇禎六年(1633)。其以復古派的立場,歷四十年光陰所著成之《詩源辯體》,是一部體大思精的論詩著作,惜因此書傳世甚稀,《四庫全書》又未予著錄,使得這部詩歌批評史上的罕見的鉅製沈寂了三百多年,直到近幾年方才逐漸受到重視。實則《詩源辯體》是明代復古派反擊公安、竟陵二派的總結性論著,其系統之井然,篇幅之龐大,都是宋代以來的詩話傳統所未見的,且是書詳論《詩經》以降的中國歷代詩歌之源流發展,並兼評歷代詩論和詩選集,實質上即是一部完整的詩歌史和簡易的詩歌批評史,其所具有的價值和意義都不容我們忽視。本文以許學夷的《詩源辯體》為研究對象,論文內容除了〈引言〉之外,總計分成七章:第一章〈許學夷其人其事〉與第二章〈詩源辯體的成書〉,先針對許學夷的生平經歷和《詩源辯體》的成書狀況作一番基本的說明,這兩章是屬於外緣問題的探討;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別為〈詩史觀──詩歌演變歷史的詮釋〉、〈辨體論──詩歌體裁與家數的辨析〉、〈創作論──復古的創作理論與實踐〉以及〈批評研究──理論、實際與批評史〉,這四章則是依據《詩源辯體》的內容和性質,來研究其核心的理論;第七章〈結論〉,則從許學夷詩論的承先啟後以及《詩源辯體》一書的的價值、研究展望等幾個方面,為全文提出最後的總結。《詩源辯體》原本即是系統嚴謹的論著,本文透過個人的詮釋方式,為其書建構另種面貌的理論體系,希望這樣的研究能夠闡發許學夷詩論的精髓,並還給其書一個合理的文學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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